1、FOB為什麼需要出口方訂艙?
FOB 條款的意思是出口方的費用支付擇到離岸港,海運費由進口方承擔。貿易條款並沒有規定由誰來訂艙,所以在實際操作中經常會有FOB條款下,出口方訂艙的情況。
FOB條款下,進口方有指定貨代的,會通過國內貨代自己訂艙。沒有的,一般由出口方代為訂艙。
同樣的,CIF成交條件下,有時候進口方為了提貨方便常常會指定貨代,而海運費,保費還是由出口方承擔,這種條件下,海運費通常比較高。
2、貨運代理中FBO、CFR、CIF3種術語於FCA、CPT、CIP的異同點?
FOB、CFR、CIF和FCA、CPT、CIP的主要區別是 前三種是海上運輸,後三種都是貨交承版運人,無特定的運輸方式。權責任的劃分也從貨交承運人開始。
FOB的運輸方式為海上運輸,責任劃分從貨物越過船舷開始 由賣方負責出關,買方負責入關
CFR 責任劃分從貨物越過船邊開始
CIF 與上面不同的是CIF中包含保險
FCA是貨交承運人
CPT當中包含買方要運費付至
CIP中買方除了要支付運費以外還要支付保險費
3、FOB/FOR/FOT在外貿當中是什麼意思?
FOB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FOB的全文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習慣稱為裝運港船上交貨.
按此術語成交,由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舷,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在FOB條件下,賣方要負擔風險和費用,領取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並負責辦理出口手續.採用FOB術語成交時,賣方還要自費提供證明其已按規定完成交貨義務的證件,如果該證件並非運輸單據,在買方要求下
,並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給予協助以取得提單或其他運輸單據.
根據<2000通則>的解釋,FOB術語只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F.O.R.(Free On Rail)鐵路交貨價
F.O.T.(Free On Truck)敞車交貨價
4、做外貿跟單中,訂單編號和PO號有什麼區別?
Purchase order的簡稱,意思是訂單號。
編號是公司自己定的,按順序排下去的,一個編號表示出了一批貨。PO號好比訂單號,是客人和你定的,表示客人的一個訂單。一批貨里可能有好幾個訂單,一個訂單也可能分成好幾批出貨。所以,一個運編號下可能包含多個PO號,一個PO號也可能被安排在好幾個運編號下儲出運。
P/N (PART NUMBER)
5、外貿單證BB L/C NO:指什麼?
外貿單證就是指在國際結算中的單據、文件與證書,憑借這種文件來處理國際貨物的支付、運輸、保險、商檢、結匯等。
B/LNO.,指的是提單編號 Bill of lading number
L/C NO.,指的是信用證編號 Letter of credit number
6、貨運代理中FBO、CFR、CIF3種貿易術語的異同點?
兄弟, 你重復發貼了, 看你這么好學的份上, 我就講給你聽吧
FOB 和 CFR CIF 的主要回不同在於, 1.風險劃分答不同,FOB的貨險為貨物上船之前, 裝上後風險就歸買方承擔(當然,偶爾也會出現吊鉤把貨砸在船沿上的事,那就看合同有沒有明確規定這種風險有哪方承擔了,沒有就按Incoterms 去做)2.費用不同, FOB中賣方僅承擔裝船前的費用,包括運輸, 清關和一切雜費, 上了船啥都不管了,貨物滅失都可以收錢
CFR和CIF的區別在於, 前者不包括保費,後者加了保費, 就這么簡單
術語只是一個籠統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約定, 一切以合同條文為准, 合同中未明確例明的才用術語處理, 這樣解釋明白不
小友吶~~從你的提問看來,外貿這條路,對於你可是緊長緊長吶~~~
7、外箱上的PI.NO、REF NO 、PO.NO什麼意思?
Po 為PURCHASE ORDER ,采購合同。
PO NO ,為合同號碼。
箱嘜上一般都要求有這個幾個號碼,客人收到貨物會清晰了解該貨物的信息。
Profoma Invoice ,PI 形式發票號碼。
ITEM NO. 一般為款號。
發票
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通常有兩種稱呼,以「十萬元」為例,分為:「十萬元版」和「限十萬元版」。其中,「十萬元版」不含稅價款可超過人民幣十萬元,而「限十萬元版」不含稅價款不得超過人民幣十萬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區分。
開票時,發票的抬頭要與企業名稱的全稱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後,增值稅發票必須要有稅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