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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貨運代理有什麼重要

發布時間: 2023-05-03 14:15:39

1、國際貨運代理的作用

一、為發貨人服務

國際貨運代理人歷來被稱為「運輸的設計師」,「門到門」運輸的組織者和協調者.憑借其擁有的運輸知識及其他相關知識,組織運輸活動,設計運輸路線,選擇運輸方式和承運人(或貨主)。

協調貨主、承運人及其與倉儲保管人、保險人、銀行、港口、機場、車站、堆場經營人和海關、商檢、衛檢、動植檢、進出口管制等有關當局的關系,可以省卻委託人時間,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專心致力於主營業務。

二、為承運人服務

貨代向承運人訂艙,一定對承運人和發貨人都公平合理的費率,安排適當的時間交貨以及以發貨人的名義解決與承運人的運費賬目等問題。

國際貨代與班輪公司關系密切,越來越多的班輪公司國際貨代一定的傭金一次承認其在提高理論方面的有益作用.近年來,隨著國際貿易中集裝箱運輸的增長,國際貨代公司引進「集運」與「拼箱」服務,使得他們與班輪公司的及其他承運人如鐵路承運人之間建立起更為密切的聯系。

三、為港口服務

貨代接運整船貨物或裝運整船大部分貨物,在合理流向的前提下可以爭取船舶在貨代所在地港口裝卸,這就為港口爭攬了一條船的貨源。

四、為海關服務

正因為此,目前,世界上80%左右的空運貨物,70%以上的集裝箱運輸貨物,75%的雜貨運輸業務,都控制在國際貨運代理人手中。

(1)國際貨運代理有什麼重要擴展資料:

國際貨運代理的運輸方式:

1、水運代理

指提供水上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可以具體劃分為海運代理和河運代理兩種類型。

2、空運代理

指提供航空貨物運輸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

3、陸運代理

指提供公路、鐵路、管道運輸等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貨運代理。

4、聯運代理

指提供公路、鐵路、管道運輸等貨物運輸服務及相關服務的國際貨運代理。這種代理又可以進一步劃分海空聯運代理、海鐵聯運代理、空鐵聯運代理等類型。

2、國際貨運代理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法律分析:權力:為委託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後收取勞務報酬。義務:以外貿代理、保險兼業代理、報關代理、報驗代理等身份開展相關代理服務;以經紀人、代理人等身份從事租船、訂艙、拆裝箱等海、陸、空貨運代理業務;以無船承運人、多式聯運經營人等身份從事無船承運與多式聯運業務;以代理人或當事人身份從事國際快遞、國際展品運輸、危險品運輸、冷藏品運輸、國境運輸等特殊貨運服務;以第三方物流經營人身份從事國際物流業務。貨運代理企業作為獨立經營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接受進出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的委託,簽發運輸單證,履行運輸合同並收取運費和服務費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第二條則規定「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並收取服務報酬的行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是指境外的投資者以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獨資形式設立的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並收取服務報酬的外商投資企業」。

3、國際貨運代理主要干什麼?

樓上的說的很清楚啦!

總之,是個不錯的行業,高利潤帶來的也是高風險。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第三方物流,也分一級貨代、二級貨代...
現在的貨代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但有實力的幾家往往主要的業務方向都不一樣。如:拖車-報關-海運(空運)-目的港清關派送-核銷等等等等能涉及到的各環節都有壟斷的公司。

可以先從 「貨代銷售」開始做起,無論以後做不做這個行業,那都將是一個非常好的磨練的機會。

4、國際貨運代理的存在有何意義

隨著國際貿易、運輸方式的發展,國際貨運代理已滲透到國際貿易的每一領域 ,為國際貿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使社會分工越加趨於明確,單一的貿易經營者或者單一的運輸經營者都沒有足夠的力量親自經營處理每項具體業務,他們需要委託代理人為其辦理一系列商務手續,從而實現各自的目的。

5、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的優勢表現在哪些方面

他們的優勢主要就是他們更加專業,在一些做國際貨運代理的時候,他們所能表達的一種流程或者是業務來往都比較厲害。

6、國際貨代主要干什麼?

國際貨代是國際貨運代理人的簡稱。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承運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業務及相關業務,並收取服務報酬的企業。
主要工作:辦理有關貨物報關、交接、倉儲、調撥、檢驗、包裝、轉運、訂艙等業務。

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作為代理人和當事人兩種情況時的責任。
從國際貨運代理的傳統地位講,作為代理人,負責代發貨人或貨主訂艙、保管和安排貨物運輸、包裝、保險等,並代他們支付運費、保險費、包裝費、海關稅等,然後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通常是整個費用的一個百分點)。上述所有的成本均由(或將由)客戶承擔,其中包括國際貨運代理因貨物的運送、保管、保險、報關、簽證、辦理匯票的承兌和為其服務所引起的一切費用,同時,還應支付由於國際貨運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而產生的其他費用。客戶只有在提貨之前全部付清上述費用,才能取得提貨的權利。否則,國際賞運代理對貨物享有留置權,有權以某種適當的方式將貨物出售,以此來補償其所應收取的費用。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純粹的代理人,通常應對其本人及其雇員的過錯承擔責任,其錯誤和疏忽包括:未按指示交付貨物;盡管得到指示,辦理保險仍然出現疏忽;報關有誤;運送錯誤的目的地;未能按必要的程序取得再出口(進口)貨物退稅;未取得收貨人的貨款而交付貨物。國際貨運代理還應對其經營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滅失或損壞或人身傷亡承擔責任。如果國際貨運代理能夠證明他對第三人的選擇作到了合理的謹慎,那麼他一般不承擔因第三入的行為或不行為引起的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系指在為客戶提供所需的服務中,是以其本人的名義承擔責任的獨立合同人,他應對其履行國際貨運代理合同而僱傭的承運人、分貨運代理的行為或不行為負責。一般而言,他與客戶接洽的是服務的價格,而不是收取代理手續費。
目前,各國法律對貸運代理所下的定義及其業務范圍的規定有所不同,但按其責任范圍的大小,原則上可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作為國際貨運代理,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第二種情況,作為國際貨運代理,不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還應使貨物完好地抵達目的地,這就意味著他應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造成第三人損失的責任;第三種情況,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取決於合同條款的規定和所選擇的運輸工具等,例如FIATA規定,國際貨運代理僅對屬於其本身或其雇員所造成的過失負責。如其在選擇第三人時已恪盡職責,則對於該第三人的行為或疏忽不負責任。如能證明他未做到恪盡職責,其責任應不超過與其訂立合同的任何第三人的責任。正是由於各國的法律規定不同,要求國際貨運代理所承擔的責任就大 不相同了。
也有的國家將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具體劃分為:
1,國際貨運代理作為代理人的責任。國際貨運代理只對其本身(在履行義務過程中)的過失及其雇員的過失負責,一般不對如運輸公司、分包人等第三人的行為、疏忽負貴,除非他們對第三人的行為負有法律責任。
2、國際貨運代理對海關的責任。有報關權的國際貨運代理在替客戶報關時應遵守海關的有關規定,向海關當局及時、正確、如實地申報貨物的價值、數量和性質,以免政府遭受稅收損失。同時,如報關有誤,國際債運代理將會遭到罰款,並難以從客戶那裡得到此項罰款的補償。
3、國際貨運代理對第三人的責任,多指對裝卸公司、港口當局等參與貨運的第三人提出的索賠承擔的責任。這類索賠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第三人財產的滅失或損壞,及由此產生的損失;二是第三人的人身傷亡,及由此產生的損失。
4、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的責任。作為當事人,國際賞運代理不僅對其本身和雇員的過失負責,而且應對在履行與客戶所簽合同的過程中提供的其他服務的過失負責。其責任為:(1)對客戶的責任,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大部分情況屬於對貨物的滅失或殘損的責任。其二,因職業過失,盡管既非出於故意也非由於粗心,但給客戶造成了經濟損失,例如不按要求運輸,不按要求對貨物投保,報關有誤造成延誤,運貨至錯誤的目的地;未能代表客戶履行對運輸公司、倉儲公司及其他代理人的義務,未收回提單而放貨,未履行必要的退稅手續再出口,未通知收貨人,未收取現金費用而交貨,向錯誤的收貨人交貨。其三,遲延交貨。盡管按慣例貨運代理一般不確保貨物到達日期,也不對遲延交貨負責,但目前的趨勢是對過分的延誤要承擔適當的責任,此責任限於被延誤貨物的運費或兩倍的運費。(2)對海關的責任(見上述第二款)。(3)對第三人的責任(見上述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