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貿的海運提單有什麼特點?
海運提單在國際貿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這是由它的性質所決定的。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誰控制了提單,誰就擁有了該批貨物的所有權。
確切的說有如下特點:
1、貨物收據。
對於將貨物交給承運人運輸的托運人,提單具有貨物收據的功能。承運人不僅對於已裝船貨物負有簽發提單的義務,而且根據托運人的要求,即使貨物尚未裝船,只要貨物已在承運人掌管之下,承運人也有簽發一種被稱為「收貨待運提單」的義務。所以,提單一經承運人簽發,即表明承運人已將貨物裝上船舶或已確認接管。提單作為貨物收據,不僅證明收到貨物的種類、數量、標志、外表狀況,而且還證明收到貨物的時間,即貨物裝船的時間。本來,簽發提單時,只要能證明已收到貨物和貨物的狀況即可,並不一定要求已將貨物裝船。但是,將貨物裝船象徵賣方將貨物交付給買方,於是裝船時間也就意味著賣方的交貨時間。而按時交貨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條件,因此,用提單來證明貨物的裝船時間是非常重要的。
2、物權憑證。
對於合法取得提單的持有人,提單具有物權憑證的功能。提單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在目的港以提單相交換來提取貨物,而承運人只要出於善意,憑提單發貨,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貨主,承運人也無責任。而且,除非在提單中指明,提單可以不經承運人的同意而轉讓給第三者,提單的轉移就意味著物權的轉移,連續背書可以連續轉讓。提單的合法受讓人或提單持有人就是提單上所記載貨物的合法持有人。提單所代表的物權可以隨提單的轉移而轉移,提單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也隨著提單的轉移而轉移。即使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遭受損壞或滅失,也因貨物的風險已隨提單的轉移而由賣方轉移給買方,只能由買方向承運人提出賠償要求。
3、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成立的證明文件。
提單上印就的條款規定了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而且提單也是法律承認的處理有關貨物運輸的依據,因而常被人們認為提單本身就是運輸合同。但是按照嚴格的法律概念,提單並不具備經濟合同應具有的基本條件:它不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產物,約束承托雙方的提單條款是承運人單方擬定的;它履行在前,而簽發在後,早在簽發提單之前,承運人就開始接受託運人托運貨物和將貨物裝船的有關貨物運輸的各項工作。所以,與其說提單本身就是運輸合同,還不如說提單只是運輸合同的證明更為合理。如果在提單簽發之前,承托雙方之間已存在運輸合同,則不論提單條款如何規定,雙方都應按原先簽訂的合同約定行事;但如果事先沒有任何約定,托運人接受提單時又未提出任何異議,這時提單就被視為合同本身。雖然由於海洋運輸的特點,決定了托運人並沒在提單上簽字,但因提單畢竟不同於一般合同,所以不論提單持有人是否在提單上簽字,提單條款對他們都具有約束力。
參考:http://ke.360fob.com/sea/tidan/1158.html
2、請教何為外貿中的單證?
要想知道何為外貿中的單證,先了解一下何為外貿。所謂外貿,就是買賣一堆紙片。
對比一下外貿和咱們到樓下菜場買個西瓜的不同點:買西瓜的時候,現看現挑,八角塊二地砍價,講好選好,給錢抱瓜走人。外貿就不行。首先雙方一般見不著面,也看不到貨(可以看個樣品,但畢竟不是真正交易的大貨)。量又大,不管擱誰手裡都得花一大筆的儲藏費。路又遠,運費貴----按外貿行業最便宜的海運集裝箱運輸方式算,一個集裝箱從廣州運到德國漢堡,光運費就上萬。再加上國家貿易以中間商批發商居多,香港商人從大陸采購,也許是賣到美國。這么一堆貨物在世界上搬來搬去,成本算下來大米都要變黃金了。怎麼辦?乾脆,貨盡量不動,用一套文件作為貨物的代表與象徵,貿易商之間就倒賣這套文件,最後誰拿到這堆紙片,這批貨物就算誰的,方便省錢。
這樣一來,貨物在外貿中,基本上就在三點移動:出發地港口、遠洋貨輪、目的地港口。而代表貨物的文件,則盡情折騰轉手不礙事。
這套文件既然代表貨物,那可就值錢了:如果貨物價值100萬,那麼這疊紙片就值100萬。
在外貿行業,這疊紙片統稱「單證」,通常由下列文件組成:
1.提貨單,簡稱提單,英文叫Bill of loading, 行話」B/L」。因為外貿中以省錢的海運為主,因此提單通常指海運提單。貨物交給遠洋運輸公司後,由運輸公司開具提單給發貨人,發貨人再根據交易情況交給買家,買家據以提貨。提單是全套單據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因為它直接代表貨物的所有權,有法律效力,官話稱之為「物權證明」。
貨運公司都有自己樣式的提單,但大同小異, 一般一式六份,三份正本(列印有ORIGINAL字樣)和三份副本(列印有COPY字樣)。其中任何一份正本都可以提貨,一經提貨則另外兩份就失效了。因此為避免混亂,在外貿單證轉手中,一般都要求「全套提單」FULL SET OF B/L,意思就是三正三副了。
2.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跟咱們國內所說的發票概念完全不同,外貿中的發票,是貨物的賣方自己編制的一份單據,上面寫明了這批貨物的品名、數量、單價、總值、買賣雙方等。作用就類似於該批貨物的身份介紹信。商業發票一般用英文書寫。格式不拘,但必須包含上述內容。
3.裝箱單(Packing List)。與商業發票一類,也是貨物的賣方自己編制,主要用於描述貨物的包裝情況,包括品名、數量(個數或箱數) 、重量(凈重毛重)、體積、買賣雙方等。同樣英文寫成,格式不拘。
4.其它說明貨物情況的文件,如證明貨物品質的檢驗證書、證明產地的產地證書等。按照國家規定,部分類別的產品出口前要經過強制性檢驗,由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辦理。產地證也由商檢局出,因為咱們中國是發展中國家,不少國家對中國製造的東西進行減免稅,或反過來進行限制,產地證就是為證明貨物「出身地」用的。
全套單據中,發票、裝箱單可以自己寫。假如需要轉手,中間商也可以自己另寫一份代替原來的。提單自然是貨運公司出具,檢驗證、產地證則一般由國家商品檢驗檢疫局出具。
特別留意一點,上述單據中,只有商業發票透露了貨物的價值。而商業發票是可以自行編制更改的。既然外貿實際上是在買賣單據,那麼咱們不難領會到其中的重大意義。即便貨物再好,單據沒弄好也影響生意,甚至搞不好,貨給人家了卻收不到錢,血本無歸。反過來,貨物有問題,而單證做得干凈漂亮,一樣可以交易。
路人甲:「那麼我們弄一堆破爛貨再弄一套好單證,豈不賺翻啦?」——別這樣,太邪惡了,純粹是詐騙犯,在任何地方都會被警察抓的。我們是做正當生意的,不搞這一套。
了解到外貿憑單證交易的特點,我們就能一通百通,理解後面我們將談到的外貿諸多環節手續的內情和道理,同時樹立起外貿「單證第一」的觀念,小心伺候。
事實上,單證如此重要,以至於外貿行業中專門派生出一個職位叫「單證員」——翻開報紙的招聘欄不難找到這個詞。可說真的,單證員不是個好活兒:責任大,耗精力,也沒多少錢。只適合於細致耐心又不大愛拋頭露面的女孩子。
外貿單證交易導致的一個有趣現象,就是很多老牌的外貿商人,很可能從未真正見過自己買賣的東西。
【小結】外貿最大的特點就是單證交易。製作一套合格的單證,是外貿實務中最關鍵的工作。基本的單證包括提單、發票、裝箱單以及其它說明貨物情況的檢驗證、產地證。
3、外貿跟單員與外貿單證員有什麼區別
外貿跟單員:在國際貿易過程中,根據簽訂的出口商品商業合同的有關要求,選擇生產加工企業的人員,指導和監督其生產進度,確保貨物按照合同的要求。
外貿單證員:在國際貿易結算業務中,根據銷售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從事各種外貿結算單證的編制、簽發、交銀行議付手續或委託銀行托收等工作。
根據業務流程,外貿跟單員可分為三類:准跟單員、中間跟單員和全跟單員:准跟單員是指出口貨物到達指定出口倉庫前的「跟單員」,中間商是指在裝運和清關之前的「跟隨」,完全商是指在付款到賬和合同完成之前的「跟隨」,根據業務性質,跟單員可分為外貿跟單員和訂單跟單員(生產跟單員)。
外貿單證員的主要工作是一系列的業務活動,如證件審核、憑證製作、單證審核、單證提交和歸檔等,它貫穿於進出口合同履行的全過程,具有工作量大、覆蓋面廣、時效性強、要求高等特點,外貿單證是指進出口業務中使用的各種單證,買賣雙方用這些單據辦理貨物的交貨、運輸、保險、商檢和結匯等手續。
4、外貿單證跟物流單證有什麼區別?
外貿單證:就是指在國際結算中應用的單據、檔與證書,憑借這種檔來處理國際貨物的支付、運輸、保險、商檢、結匯等。
因此,狹義的單證指單據和信用證。
廣義的,則指各種檔和憑證。
就出口貿易而言,出口單據是出口貨物推定交付的證明,是結算的工具。單證作為一種貿易檔,它的流轉環節構成了貿易程式。單證工作慣於企業的外銷、進貨、運輸、收匯的全過程,工作量大,時間性強,涉及面廣,除了外貿企業內部個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外,還必須與銀行、海關、交通運輸部門、保險公司、商檢機構以及有關的行政管理機關發生多方面的聯系,環環相扣,互有影響,也互為條件。
常見的外貿單證有:
1、資金單據:匯票、本票和支票、信用證
2、商業單據:商業發票、海關發票
3、貨運單據:海運提單、租船提單、多式運輸單據、空運單等
4、保險單據
5、其他單證:商檢單證、原產地證書、其他單據(寄單證明、寄樣證明、裝運通知、船齡證明等)
物流單證(logistics
documents),是物流過程中使用的所有單據、票據、憑證的總稱。
5、外貿單證的種類有那些?
提單、商業發票、匯票、裝箱單、產地證等。
1、提單
作為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處理運輸中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雖然一般它不是由雙方共同簽字的一項契約,但就構成契約的主要項目如船名、開航日期、航線、靠港以及其它有關貨運項目,是眾所周知的;有運價和運輸條件,承運人也是事先規定的。
因此在托運人或其代理人向承運人定艙的時候就被認為契約即告成立,所以雖然條款內容是由承運人單方擬就,托運人也應當認為雙方已認可,即成為運輸契約
2、商業發票
賣方開立的載有貨物名稱、數量、價格等內容的清單,作為買賣雙方交接貨物和結算貨款的主要單證,是進口國確定徵收進口關稅的依據,也是買賣雙方索賠、理賠的依據。
商業發票沒有統一規定的格式,每個出具商業發票的單位都有自己的發票格式。雖然格式各有不同,但是,商業發票填制的項目大同小異。
3、匯票
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一,我國的《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它是一種委付證券,基本的法律關系最少有三個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4、裝箱單
發票的補充單據,它列明了信用證(或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的有關包裝事宜的細節,便於國外買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時供海關檢查和核對貨物,通常可以將其有關內容加列在商業發票上,但是在信用證有明確要求時,就必須嚴格按信用證約定製作。
出口企業不僅在出口報關時需要提供裝箱單、重量單,信用證往往也將之作為結匯單據。實際上,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Packing List,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List)是商業發票的一種補充單據。
是商品的不同包裝規格條件,不同花色和不同重量逐一分別詳細列表說明的一種單據。它是買方收貨時核對貨物的品種、花色、尺寸、規格和海關驗收的主要依據。
5、產地證
一般產地證的全稱是CERTIFICATE OF ORIGIN。C.O.產地證又稱一般產地證,是原產地證的一種。C.O.產地證是用以證明有關出口貨物製造地的一種證明文件,是貨物在國際貿易行為中的「原籍」證書,在特定情況下進口國據此對進口貨物給予不同的關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