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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中如何選擇承運人

發布時間: 2023-03-20 21:28:04

1、有誰可以把海運進出口中的托運人和承運人仔細的講一下。他們分別的什麼具體的意思,之間有什麼關系?謝謝

托運人是指"委託運輸的單位", 一般都是出口商或他的代理, 而承運人是"承攬了運輸業務, 負責把貨物從出口商所在地安全地運到進口商所在地的單位",零擔貨一般是貨代,大宗業務也可能是船公司直接承攬。總之,就好象我們寄快遞,我們就是托運人,而快遞公司就是承運人。

2、在國際貿易中,誰是承運人,是物流公司還是發貨人

在國際貿易中,承運人通常是指船公司、航空公司等,及其代理人(貨代)。

3、FOB和CIF兩種貿易術語中,租船訂艙責任擔當方分別是?

嚴格意義上講,FOB條件下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而CIF條件下賣方負責租船訂艙;

實際操作過程中,FOB條件下因為買方在國外,所以買方一般只是確定租船即指定船公司或者貨代,具體的訂艙事宜一般都是賣方去和指定船公司或貨代聯系,CIF沒有變化。

拓展資料

船上交貨價亦稱「離岸價」。國際貿易術語之一。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該點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此外賣方必須辦理貨物出口相關手續。本術語僅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貨交承運人是國際貿易價格術語之一。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並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交貨地點的選擇對於在該地點裝貨和卸貨的義務會產生影響。若交貨地點為賣方所在地,則當貨物被裝上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代表買方的其他人提供的運輸工具時,即視為已履行了交貨義務;否則,當貨物在賣方的運輸工具上,尚未卸貨而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其他人照管時,即視為已履行了交貨義務,賣方不負責卸貨。本術語只限於海運、內河運輸范圍。

4、貨主、承運人、托運人都是怎麼定義的!請幫忙說一下;謝謝!

貨主:當然是發貨人了,一般是個人,生產型企業,或者貿易企業,就是有貨 要運輸到外地的

托運人是指在貨物運輸合同中,將貨物託付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運送到指定地點,向承運人支付相應報酬的一方當事人。

承運人」是指本人或者委託他人以本人名義與托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人。在貨運合同中,承運人的責任一般說來主要是保證所運輸的貨物按時、安全地送達目的地。

(4)外貿中如何選擇承運人擴展資料:

托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承但賠償責任。

4、在托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字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拒;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貨運人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5、外貿術語中的承運人是由哪方提拱的?

1. 目的一般地說,運費由誰付,誰就負責指定承運人.
2. FOB條件下,買方支付運費版,理論上應權該由買方指定承運人.
3. CFR和CIF條件下,賣方支付運費,理論上應該由賣方1指定承運人.
4. 在外貿業務上,如果不支付運費一方要求指定承運人,必須與支付運費一方磋商,但是不享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