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符合什麼條件可以退稅
一、正面回答
1、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2、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二、分析 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或特殊情況,稅務機關將已征稅款按規定的程序和手續退還給原納稅人的一項稅收業務,主要包括:誤收退稅、政策性退稅和其他退稅。
辦理退稅的基本程序和規定為: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稅務機關審批後,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辦理。出口產品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產品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產品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產品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 三、出口退稅是什麼意思
出口產品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產品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產品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再投資退稅是國家為了鼓勵外國投資者將從企業取得的利潤用於在中國境內再投資而制定的一項優惠政策。
2、企業退稅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般納稅人需要退稅滿足的條件:
1、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在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范圍。需要具備這條件是因為對貨物的退稅必須是在已徵收過稅務的貨物上進行退還或免徵,而對於未徵收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則是不能進行退稅的。
2、企業出口的貨物是報關離境的;在國內銷售的貨物,是不予以貨物退稅的,對於貨物是否報關離境的是判斷貨物屬於退稅范圍的標准之一。出口包括自營出口和委託代理入口,對在國內銷售收取外匯的貨物,因不屬於報關離境貨物的范圍而不予以退稅。
3、財務上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的貨物若是不進行貿易銷售的則不能退稅,只有用於貿易性出口的貨物,在財務上面進行銷售處理,符合相關規定才可以退稅。
4、企業的貨物已收匯並經核銷。外匯管理部門經過核銷的貨物,出口企業才能根據此辦理退稅。
可以辦理企業退稅的人群:
1.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率年以上的人員;
3.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靜內的音記失業人員;
4.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晉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3、什麼樣的企業可以辦理退稅?
基本條件:出口企業或發生出口業務的企業
基本流程:資格認定、退稅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
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
二、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辦理出口貨物、視同出口貨物、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統稱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消費稅的退(免)稅、免稅,適用本辦法。
出口企業和出口貨物勞務的范圍,退(免)稅和免稅的適用范圍和計算辦法,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執行。
三、出口退(免)稅資格的認定
(一)出口企業應在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或簽訂首份委託出口協議之日起30日內,填報《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提供下列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1.加蓋備案登記專用章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
3.銀行開戶許可證;
4.未辦理備案登記發生委託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提供委託代理出口協議,不需提供第1、2項資料;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其他單位應在發生出口貨物勞務業務之前,填報《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申請表》,提供銀行開戶許可證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三)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在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之前發生的出口貨物勞務,在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後,可以在規定的退(免)稅申報期內按規定申報增值稅退(免)稅或免稅,以及消費稅退(免)稅或免稅。
(四)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的內容發生變更的,須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填報《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變更申請表》(見附件2),提供相關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五)需要注銷稅務登記的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應填報《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注銷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注銷出口退(免)稅資格,然後再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注銷。
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在申請注銷認定前,應先結清出口退(免)稅款。注銷認定後,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不得再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
四、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的申報
(一)申報程序和期限
企業當月出口的貨物須在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免抵退稅相關申報及消費稅免稅申報。
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的出口日期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免抵退稅及消費稅退稅。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抵退稅。
(二)申報資料
1.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除按納稅申報的規定提供有關資料外,還應提供下列資料:
(1)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的上期《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
(2)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免抵退稅申報,應提供下列憑證資料:
(1)《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及其附表;
(2)《免抵退稅申報資料情況表》;
(3)《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
(4)出口貨物退(免)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
(5)下列原始憑證:
①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以下未作特別說明的均為此聯)(保稅區內的出口企業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區出境貨物備案清單,簡稱出境貨物備案清單,下同);
②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聯,以下未作特別說明的均為此聯)(遠期結匯的提供遠期收匯備案證明,保稅區內的出口企業提供結匯水單。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試行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地區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地區的企業免予提供,下同);
③出口發票;
④委託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受託方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代理出口協議復印件;⑤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4、企業退稅有哪些條件?
申請退稅的最基本條件:
1、必須經營出口產品業務,這是企業申辦出口退稅登記最基本的條件。
2、必須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企業得以從事合法經營,其經營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證明。
3、必須是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單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會計工作體系,獨立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資金平衡表,並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可以對外辦理購銷業務和貨款結算。凡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企業單位,一般不予以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一、下列企業除另有規定外,對其出口的貨物執行退(免)稅政策:
1.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後直接出口或委託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
2.外商投資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1993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從 2001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出口退稅政策)。
3.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內資生產企業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4.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內資生產企業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
5.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特准退(免)稅貨物。
①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貨物;
②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用於對外修理修配的貨物;
③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遠洋國輪而收取外匯的貨物;
④企業在國內采購並運往境外作為在國外投資的貨物;
⑤利用外國政府貸款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通過國際招標由國內企業中標的機電產品;
⑥對境外帶料加工裝配業務所使用的出境設備、原材料和散件;
⑦外商投資企業在規定退稅投資總額內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後以貨幣采購的國產設備。
二、下列出口貨物,免稅但不予退稅:
1.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2.避孕葯品和用具、古舊圖書;
3.有出口卷煙權的企業出口國家出口卷煙計劃內的卷煙;
4.屬於生產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貨物。
三、除經批准屬於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以外,下列出口貨物不免稅也不退稅:
1.國家計劃外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貨物;
3.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包括天然牛黃、麝香、銅及銅基合金、白銀等。
5、留抵退稅政策2022最新:哪些企業可以申請?需滿足這4個條件!
在2022年兩會期間,李克強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的時候就指出「今年安排了2.5萬億元的退稅減稅規模」。而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達了「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公告」。那留抵退稅政策2022最新是怎樣的?具體哪些企業可以申請?需要滿足這4個條件!一、留抵退稅政策2022最新
2022年3月21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明確表示,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螞團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並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下面帶來留抵退稅相關介紹如下:
1.留抵退稅什麼意思?
留抵退稅是對現在還不能抵扣、留著將來才能抵扣的」進項」增值稅,予以提前全額退還。簡單可理解為當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時,即出現了留抵稅額。
2.留抵退稅實施的意義在哪?
是實施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的重要舉措。留抵退稅政策落地實施,有助於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支持企業擴大投資,促進技術裝備升級,有效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2022留抵退稅哪些企業可以申請?
1.一是小微企業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此外,符合條件的基枯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2.二是製造業等行業企業
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另外,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三、2022留抵退稅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同時滿足這4個條件即可
1.條件一: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悶鋒橘B級;
2.條件二: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
3.條件三: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4.條件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此外,今年大規模留抵退稅主要原因是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的需要和有利於完善現代增值稅制度。而今年繼續將小微企業和製造業作為重點支持領域,就是直接給這些企業增加現金流,幫助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增強他們發展的底氣、勇氣和信心。
總得來說,2022留抵退稅政策於3月21日發布,推出了大規模留抵退稅。而可以申請的企業有小微企業和製造業,要想申請需要同時滿足4個條件才行。
6、企業退稅需要滿足什麼條件2022
【享受主體】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並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1.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2.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加快小微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按照《財政部_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_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以下稱2022年第14號公告)規定,抓緊辦理小微企業留抵退稅,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加快退稅進度,積極落實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分別於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還的退稅政策。
【享受條件】
1.在2022年12月31日前,納稅人享受退稅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2)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
(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稅額,區分以下情形確定:
(1)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2)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3.存量留抵稅額,區分以下情形確定:
(1)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於或等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2)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4.納稅人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5.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先辦理免抵退稅。免抵退稅辦理完畢後,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於退還留抵稅額。
6.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納稅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7.納稅人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申請留抵退稅。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
【政策依據】
1.《財政部_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號)
2.《財政部_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2022年第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