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終獎退稅怎麼退
法律分析:年終獎的應納稅額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乘上適用稅率再減去速算扣除數。年終獎金可以不並入當年的綜合所得而進行單獨納稅,而是應該把年終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所得到的數額,按照右側按月換算之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年終獎個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獎金(即年終獎)將不會並入到當年綜合所得,而是單獨計稅。
2、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所謂速算扣除數,是指預先計算出個級別稅率扣除上級稅率的差額,作為速算扣除。在個稅計算中,速算扣除數是採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稅時,簡化計算應納稅額的一個數據。
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標准,是以全年一次性獎金(年終獎)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為參考基準的。將6萬元除以12,得到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為5000元,適用10%的稅率,那麼應納稅額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0000x10%-21079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
2、退稅的兩種計算方法怎麼選
法律分析: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將已征稅款按規定程序,退給原納稅人。主要包括: (1)由於工作差錯而發生的多征。(2) 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動。(3) 由於其他原因的退稅。
退稅程序: 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稅務機關審批後,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辦理。
退稅的兩種計稅方法:1、單獨計算納稅
獲得年終獎金的個人,可以選擇不將年終獎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來計算所得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乘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並入綜合所得計稅按年計算納稅
居民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並入當年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納稅,即發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與居民個人當月薪金,採用累計預扣法計算個人所得稅。
因此,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依據個人具體真實情況來選擇計稅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3、每個月工資 8000年終獎7500,退稅選擇哪種方式出來劃算?
年終獎屬於工資薪金所得,應當並入綜合所得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
但是,截止2023年底,如果年終獎屬於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不並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當然,也可以選擇並入綜合所得,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
所以,對於存在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就有兩種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方式。可以選擇交個薯咐人所得稅較少的方法比較劃算。
對於下面的兩種方法,由於沒有提供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情況,所以沒有考棗櫻慮。
第一種方法,全年一次性獎金並入綜合所得,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12+7500-60000=43500元。
對應稅率表,級數為2,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所以,全年應交個人所得稅額為43500×10%-2520=1830元。
第二種方法,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並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
綜合所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12-60000=36000元。對應稅率表,級數為1,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所以全年應交個人所得稅額為36000×3%-0=1080元。
對於全年一次性獎金7500元,換算成全月綜合所得,為7500÷12=625元。對應下表稅率表,級數為1,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所以,應交個人所得稅額為7500×3%-0=225元。
第二種方法全部應交個人所得稅額為1080+225=1305元。
上述兩種方法,第二種方法計算出來的個人凳手叢所得稅比較少,所以第二種方法比較劃算,建議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並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
4、年終獎怎麼退稅
法律分析:據《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終獎計稅方式有兩種選擇:
(1)單獨計稅
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並入綜合所得計稅
所謂「綜合所得計稅」,是對納稅人個人的各種應稅綜合所得(如工薪收入、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等),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數進行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稅=(綜合所得收入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稅點點表示,2020年發放的年終獎,仍在政策過渡期內,所以,目前年終獎計稅仍是「二選一」。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單獨計稅」僅僅算了年終獎繳稅金額,而全年合計應繳納個稅還需要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所以,稅點點再為大家介紹一下它的計算公式: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換句話說,選擇「單獨計稅」的,全年合計應繳納個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5、退稅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式哪種最劃算
根據個人情況來進行選擇,1、如果的年收入低,可以選擇把年終獎金並且綜合所得進行納稅申報;2、如果年收入高,可以選擇年終獎金單獨計稅。年終獎,就是全年一次性獎金,指的是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和「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這兩種計稅方式。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從2005年1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於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依法加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