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稅作假有什麼處罰
法律櫻敬分析: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10000元以上的,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1.客體要件。非法製造衫知、出售非法製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侵犯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發票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偽造脊塌慎、擅自製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製造的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行為。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構成,即明知偽造、擅自製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製造的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違反發票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零五條 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騙取出口退稅罪量刑標准
所謂的出口退稅是指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在國內生產和流轉的各個環節中按稅法規定依法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在報關出口的貨物時予以退還,也就是不僅在出口環節免稅而且還要退還以前納稅環節的已納稅款。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行為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騙取出口退稅罪共有三檔次的法定刑幅度:一數額較大: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5萬元以上,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50萬元以上,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四條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納稅人繳納稅款後,採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刑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假報出口」,是指以虛構已稅貨物出口事實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
(一)偽造或者簽訂虛假的買賣合同;改則
(二)以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等有關出口退稅單據、憑證;
(三)虛開、偽造、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的發票;
(四)其他虛構已稅貨物出口事實的行為。
第二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其他欺騙手段」:
(一)騙取出口貨物退稅資格的核唯棚;
(二)將未納稅或者免稅貨物作為已稅貨物出口的;
(三)雖有貨物出口,但虛構該出口貨物的品名、數量、單價等要素,騙取未實際納稅部分出口退稅款的;
(四)以其他手段騙取出口退稅款的。
第三條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5萬元以上的,為刑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50萬元以上的,為刑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250萬元以上的,為刑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第四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
(一)造成國家稅款損失30萬元以上並且在第山飢一審判決宣告前無法追回的;
(二)因騙取國家出口退稅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又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三)情節嚴重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一)造成國家稅款損失150萬元以上並且在第一審判決宣告前無法追回的;
(二)因騙取國家出口退稅行為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又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
(三)情節特別嚴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