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設備免稅的問題:現在進口一套設備,由於是分兩批裝運,我可以申請兩張免稅表么?
一套設備不能分成兩張免表,一份合同也只能辦一張免表。
你這種情況,有兩種版辦法——
1,第一批設權備到港暫不報關,等第二批設備到後一起報。這樣多出倉租櫃租。
2,第一批先報關,第二批以一般貿易進口繳稅。這樣多出稅金。
除非你第二批設備脫離第一批設備也能單獨證明是一套設備,重新申請一份免表。
不過我覺得你這種情況可能性不大。
2、我們進口一批設備是以稅款擔保(銀行保函)通關的,現在稅款擔保期限將至,怎麼申請稅款擔保延期?
銀行保函要先延,然後再去找海關。
打個報告。
你是因為免表一直出不來嗎?
3、設備進口問題請問:進口設備有什麼稅收優惠嗎
1、2013年10月24日財政部公布《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規定,在現行政策框架下,對試驗區內生產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企業進口所需的機器、設備等貨物予以免稅。但生活性服務業等企業進口的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稅的貨物除外。
2、2010年7月15日起對承擔《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對國內企業研製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項目所需國內不能生產的關鍵設備(含軟體工具及技術)、零部件、原材料,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3)免表清退稅款是什麼意思擴展資料:
當然,也要警惕那些非正常流動的企業。企業非正常流動主要有以下4種類型:
(1)脫殼分離型
這類企業「東邊壘窩,西邊注冊;南邊掛牌,北邊生產銷售」。有些企業只是在某個園區或經濟開發區登個記、掛個牌,實際生產經營地未變。有的在同一住所登記注冊幾家甚至十幾家公司。
(2)總分機構「倒置型」
有些企業原總機構在某城區,為享受優惠政策,將總機構辦公住所遷移到某經濟開發區,而在原地設立分支機構,造成主體稅收轉移或稅收級次變更。
(3)「全脫型」
由於各區對企業的優惠政策不一,出現了「哪裡政策寬松、企業就往哪裡遷」的現象。這類企業新注冊地與經營地雖然是一致的,但並非實際生產經營的需要而遷址,純粹是為了享受優惠政策免繳、少繳稅收和各項基金。個別企業這里享受完了優惠政策,又搬遷新址繼續享受優惠政策。
(4)「游動無照經營型」
少數企業為脫離工商、稅務部門的屬地管理,借變更經營場所之名搞游動無照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