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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什麼時候開始退稅

發布時間: 2023-06-10 19:03:41

1、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什麼時候開始

匯算清繳制度的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是從3月1日開始實施的,一直到6月30日正常截止,對於需要辦理退稅的這些納稅人來講,如果在我國境內沒有穩定的住所,離境之前也可以辦理退稅,多交個稅的可磨前以退稅,少交個稅的需要補交。
一、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什麼時候開始?
      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從3月1日開始。具體規定如下:
      1、上年度匯算的內容
      上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瞎乎清見附件),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上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本年度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上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上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定,上年度匯算僅計算並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後年度,也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並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3、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有關規定,納稅人在上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頃鎮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4、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上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上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於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等情形。
      (二)上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並後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於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5、可享受的稅前扣除
      下列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期間辦理扣除或補充扣除: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上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二)納稅人在上年度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在上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5、辦理時間
      納稅人辦理上年度匯算的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6、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並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託人」)辦理,受託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託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後,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託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7、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路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任職受雇單位(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或者經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指定的稅務機關。
      其實現在個人所得稅的退稅工作已經快截止了,在此期間絕大多數多交過稅的納稅義務人都已經完成了退稅,個人所得稅退稅的審核時間也特別的短,在網上稅務局就可以提交退稅申請。

2、退稅是從哪年開始的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退稅是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的,其實早在2018年我國進行稅費大改革的時候就有制定相關計劃。國家將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收入、勞務費收入、特許使用費收入合並為居民綜合收入,以此作為基礎全年綜合來計算個人所得稅。通過這個操作,可以更好地規范稅行業的發展。 退稅的流程:

1、通過官方渠道下載並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首頁找到【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點擊進入;

2、可以選擇【我需要填寫申報表預填服務】或者【我想填寫空白申報表】 ,如果單位已經給預扣繳過的,選上面一項就行;

3、進入簡易申報須知頁面,簡易申報是系統預填了日常申報的數據,如果要改的話需選標准申報,為了查看相關詳細申報情況,選擇右上方【切換標准申報】;

4、將完成的收入和稅前扣除納入計算後,系統會自動給出退稅金額,確認無誤後點擊【申請退稅】;

5、提交退稅申請後,就可以看到退稅申請進度,一般10個工作日左右退稅的錢就會到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

3、退稅啥時候開始

個人所得稅退稅從每年的3月份開始,從個稅實行年度匯算清繳以來,職工可以在稅務局的網站申報,按照指定的內容如實填寫,然後稅務局進行審核,看是否的確需要退稅。之前個稅是每月扣除,現在按年計算,就有可能發生退稅或者補稅的情況。
一、個人所得稅退稅從什麼時間開始的?
      個人所得稅辦理退稅的時間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份,即每年的3月份是辦理上年度的個稅退稅。具體辦理退稅的時間范圍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其實是個人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簡單來說就是「合並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然後多退少補。
      個稅改革後,個稅的計算方法發生了改變,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並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個人所得稅退稅?
      1、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綜上所述,現在個稅新政策實行年度匯算清繳,也就是說次年稅務局會對個人繳納個稅情況進行匯算,符合退稅條件的,辦理退稅手續,如果納稅金額不夠,還需要個人補稅。辦理退稅從次年的3月份開始,個人可以通過稅務局櫃台,或者網上處理。

4、每年退稅什麼時候開始

每年個人所得稅退稅從3月1日開始。上年度終了後,居民個人需要匯總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後,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並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上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本年度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

個稅改革後,個稅的計算方法發生了改變,即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並為「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哪些人可以申請個人所得稅退稅?

1、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5、退稅時間是幾月到幾月

個人所得稅為什麼可以退稅?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除提高「起征點」和增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外,還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在2020年4月份的時候很多繳納個稅的人都享受到了退稅紅利,有的人甚至退了一千多,數額還是比較高的。近日,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那2021個人所得稅退稅還可以退嗎?退稅時間是什麼時候呢?


一、2021個人所得稅退稅還可以退嗎?

按新個稅稅法規定,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平時預繳的比年度匯總計算出來的多,可以申請退稅的。如果,你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時,預繳的要多,就可以申請退稅,年終匯算清繳政策會長期存在。


二、2021個人所得稅退稅時間是什麼時候?

2021個人所得稅退稅估計會和2020年一樣,從3月1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個人所得稅退稅流程如下:

1.首要條件就是在2020年度納過稅,且應納稅額已經預收預繳的稅款金額。

2.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注冊賬號,登陸賬號。個人所得稅APP非常智能,注冊好之後,在個人中心完善個人信息,並添加銀行卡,這張銀行卡就是稅款將要退回的地方。

3.查詢2020年度的納稅明細。可以在首頁的「收入納稅明細查詢」一欄中查詢,裡面有你2020年度和每個月的的收入金額和已申報稅額。

4.在辦稅界面-稅費申報-綜合所得匯算申報處進行申報。默認的是簡易申報,系統已經自動計算出退稅金額。如果需要調整申報數額,可以切換到「標准申報」進行辦理。確認提交後就可以申請退稅啦。

5.等待。在服務界面-申報信息查詢中,點擊申報查詢可以查看退稅的進度。

按照目前的規定,匯算清繳退稅的時間為從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到賬,特殊情況可延長三十個工作日。

6、退稅政策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個人所得稅退稅是從2019年1月1日開始的,其實早在2018年我國進行稅費大改革的時候就有制定相關計劃。國家將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收入、勞務費收入、特許使用費收入合並為居民綜合收入,以此作為基礎全年綜合來計算個人所得稅。通過這個操作,可以更好地規范稅行業的發展。個人所得稅退稅一般是針對於去年的金額來進行處理,每一年的申請退稅時間是在三月一日到六月三十日截止,但對於退稅的時效可以在三年之內向稅務機關進行申請處理。

個人所得稅每年都有退稅。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個人開始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即清算居民上一年度的全部工資、薪金、報酬和勞動報酬,然後多退還補。根據清算結果減少。個人所得稅退稅其實很簡單,也很容易操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7、退稅幾月份開始

個人所得稅辦理退稅的時間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份,即每年的3月份是辦理上年度的個稅退稅。具體辦理退稅的時間范圍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納稅人申請匯算清繳退稅的時間通常是自申請之日起計算,退稅金在10個工作日內到賬,如果退稅時遇到了特殊情況,退稅金額的到賬時間相對會有所延長,延長後一般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到賬。退稅具體條件如下:1、年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2、年度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3、因終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一樣。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通過年度匯算半個各種稅前扣除的。5、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使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6、預繳稅款時,為享受或者未組合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