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退稅如何辦理以及基本流程
辦理出口退稅流程是:
1、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納稅義務人申請退還關稅,並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2、海關應當審查材料,並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
3、返還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退還關稅,並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一)已征進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
(二)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並已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節有關稅收的;
(三)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
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關退稅手續。
按照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退還關稅的,海關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退稅。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2、去泰國購物,該如何退稅?
如果是非泰國居民,購買了一定金額的商品,是可以在離開泰國前辦理退稅手續。可別傻乎乎的不退稅!可是能省很多錢呢!我來教一下大家怎麼退稅!
以下是退稅步驟:
1. 隨身攜帶護照或有本人信息的首頁
有標注「VAT REFUND FOR TOURISTS 的店表示有提供退稅服務,可以直接詢問店家
注意:
需要在「同一天同一店家消費金額滿2.000泰銖以上,才能辦理退稅。
全旅程消費總金額必須超過5.000泰銖/每人才可以在離境時申辦退稅。
2.結帳時店家會提供黃色「退稅單」
給到皮基乎護照原件,店員一般都會幫填寫姓名、國籍、護照號和蓋章,只需簽名就可以
機場如何辦理退稅
1.在機場找海關退稅處蓋章
將退稅表格、單據、所購物品隨身攜帶到機場,在托運行李之前找到海關退稅處蓋海關章,才可以進入下一步
每家店買滿2000泰都要填寫一張退稅單,手上的所有退稅單都要給海關蓋章
價值在1w泰銖以上的物品都需要攜帶在身上,給工作人員檢查燃悉
2過安檢後去退稅櫃台
辦好退稅就可以放心check-in,安檢後找到VAT REFUNDFOR TOURISTS的退稅櫃台。出示蓋了章的黃色鋒胡退稅單和所有原始購物單據以及護照,就可領取退稅了。
選擇領取退稅金方式:現金、銀行匯票、信用卡:支付寶也可
機場退稅點
素萬那普國際機場(BKK):出境大廳4樓10號門旁邊
廊曼國際機場(DMK):出境大廳3樓、1號與2號出口中間、出境大廳管制區
清邁、普吉島機場較小,都有中文標識很好找到!
注意:在機場或海關的退稅櫃台辦理退稅手續。在辦理退稅手續之前需要出示護照、退稅單和購物發票,所以需要提前准備好!最好去辦理的時間預留長一點!很可能人多就需要排隊!
3、如何辦理出口退稅求解
一般而言,出口退稅程序基本如下:出口退稅登記進口退稅申請出口退稅審核稅款退付與退稅清算。出口退稅登記是辦理出口退稅的第一步。出口企業在征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登記之後,應到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登記手續。
辦理出口退稅流程
辦理出口退稅必須在出口貨物實際離境後,因此,存入出口監管倉庫的出口貨物要待貨物提取出倉庫並裝載運輸工具離境後,海關才能簽發出口貨物退稅裝用報關單。
通過轉關運輸方式存入出口監管倉庫的貨物,企業應在貨物裝載運輸工具離境後,向處境地海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稅專用報關單。
免、抵、退稅計算公式
生產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貨物,計算免、抵、退稅的基本公式為:
1、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稅額 =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退稅率)- 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率 -退稅率)
2、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稅額)-上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出口退稅公式
1、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一致時
應退稅額=購進貨物的進項金額*出口退稅率=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
2、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時
應退稅額=購進貨物的進項金額*出口退稅率=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出口貨物不與退稅的稅額。出口貨物不與退稅的稅額=購進貨物的進項金額*(征稅率-退稅率)
4、報關退稅流程及步驟
法律分析:一般出口報關程序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申報: 1.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在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備齊出口貨物後,即應當向運輸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 准備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託專業(代理)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 2..需要委託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辦理委託報關手續。 接受委託的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要向委託單位收取正式的報關委託書,報關委託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准。 3.准備好報關用的單證是保證出口貨物順利通關的基礎。 一般情況下,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 托運單(即下貨紙)、發票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申報應注意的問題 報關時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後,法律規定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 出口貨物的報關時限限為裝貨的24小時以前。 不需要征稅費、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辦結通關手續。 2.查驗: 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並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通過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管方式。 1.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 2.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後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 海關查驗貨物後,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 驗貨記錄一般包括查驗時間、地點、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名稱、申報的貨物情況,查驗貨物的運輸包裝情況(如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尺碼和封號)、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等。 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3.征稅: 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徵收關稅。 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徵收。 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並於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4.放行: 1.對於一般出口貨物,在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如實向海關申報,並如數繳納應繳稅款和有關規費後,海關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 2.出口貨物的退關:申請退關貨物發貨人應當在退關之日起三天內向海關申報退關,經海關核准後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 3.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 海關放行後,在淺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和已向稅務機關備案的海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人的簽章,退還報關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