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對於出口企業的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助力外貿企業緩解困難、促進進出口平穩發展,更好發揮出口退稅這一普惠公平、符合國際規則政策的效用,並從多方面優化外貿營商環境,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一)強化出口信用保險與出口退稅政策銜接。企業申報退稅的出口業務,因無法收匯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險賠款的,將出口信用保險賠款視為收匯,予以辦理出口退稅。(商務部、稅務總局、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知派凳負責)
(二)完善加工貿易出口退稅政策。為支持加工貿易企業發展,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對出口產品征退稅率一致後,因征退稅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轉出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企業轉入進項稅額予以抵扣。(財政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挖掘離境退稅政策潛力。進一步擴大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羨核策覆蓋地域范圍。優化退稅商店布局,推動更多優質商戶成為退稅商店,形成更大規模集聚效應。積極推行離境退稅便捷支付、「即買即退」等便利措施,促進境外旅客在華旅遊購物消費,推動離境退稅規范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文化和旅遊部、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提升退稅辦理便利程度
(四)大力推廣出口業務「非接觸」辦理。優化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電子稅務局等信息系統,積極支持引導出口企業採用「非接觸」方式辦理口岸和跨境貿易領域相關業務。原則上出口企業通過網上渠道提交申報電子數據後,即可申請辦理出口退稅申報等事項,無需提交紙質資料。稅務等部門審核電子數據無問題的,即可辦結業務,並通過網上反饋辦理結果。(稅務總局、海關總署、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精簡出口退稅環節報送資料。強化海關、稅務等部門間數據共享與銜接管理,進一步精搭旅簡委託出口貨物退稅申報、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申報、來料加工免稅核銷申報環節的報送資料。(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積極推行出口退稅備案單證電子化。支持出口企業根據自身實際,靈活選擇電子化或者紙質化的方式留存保管出口貨物提單等出口退稅備案單證,提高單證收集整理效率。進一步優化完善稅務信息系統功能,為電子化方式核查備案單證積極創造條件。(稅務總局、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大幅提升出口退稅智能申報水平。進一步提升出口退稅申報便利水平,實現企業通過稅務信息系統申報出口退稅時自動調用本企業出口報關單信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出口退稅時自動調用本企業購進的出口貨物的發票信息。持續擴大出口退稅申報「免填報」范圍,為企業高效申報退稅創造便利條件,進一步提升申報效率。(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不斷提高出口退稅辦理質效。在2021年正常出口退稅平均7個工作日辦結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2022年進一步壓縮至6個工作日內。全面實現退庫無紙化,進一步提高稅款退付效率。(稅務總局牽頭,商務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進一步提高出口貨物退運通關效率。深化海關、稅務部門合作,積極推動《出口貨物已補稅/未退稅證明》信息共享,在辦理出口貨物退運通關時,凡可查驗信息的,不再要求企業報送紙質證明,改為查驗共享信息,幫助企業加速辦理退運通關。(稅務總局牽頭,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優化簡化出口退稅事項辦理流程。對於風險可控的出口退稅申報,採用「容缺」方式先行辦理退稅,事後再補辦實地核查手續。進一步精簡出口退稅證明開具申請環節需要報送的資料,積極推動實現出口退稅證明全流程無紙化。企業出口貨物申報出口退稅,受自然災害、疫情等因素影響無法按期收匯的,取消事前報送舉證資料,企業留存備查相關資料即可,同時按照包容審慎、風險可控原則適當放寬舉證資料范圍。(稅務總局牽頭,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優化出口企業營商環境
(十一)幫助企業提高出口業務辦理效率。豐富宣傳渠道及精準提醒內容,讓出口企業及時獲知報關、結關、退稅等事項辦理進度,引導企業提高內部管理效率,進一步壓縮出口單證收集、流轉時間,加速申報出口退稅。(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支持跨境電商健康持續創新發展。便利跨境電商進出口退換貨管理。鼓勵並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積極適用出口退稅政策。加快推動各地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建設。規范跨境電商零售出口稅收管理,引導出口企業在線上綜合服務平台登記出口商品信息並進行免稅申報,促進跨境電商出口貿易健康發展。(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引導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健康成長。深化落實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退稅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集中代辦退稅備案及實地核查效率。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採用無紙化方式申報出口退稅、電子化方式管理出口退稅備案單證。加大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信用培育力度,指導企業優化內部風險管理,提升集中代辦退稅風險管控水平。(商務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信息共享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強化海關、稅務、外匯等部門信用評級信息共享,積極引入市場化信用評級機構,提供高質量的評級服務,提升出口退稅企業管理類別動態調整及時性,依法依規深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引導出口企業及時、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提高誠信意識、規范健康發展。(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積極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強化稅務、公安、海關、人民銀行、外匯等部門協作,推動實現對虛開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從事後打擊向事前事中精準防範轉變。對虛假出口、騙取出口退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聯合打擊力度,為出口企業營造更優的營商環境。(公安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凝聚共識,加強政策統籌協調,切實落實工作責任,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稅務總局會同相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協商解決政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2、落實保障體系下一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要求,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進一步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持續提升為市場主體服務水平、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稅收營商環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政策直達快享
(一)優化政策落實工作機制。融合運用網路、熱線、政務服務場所等線上線下渠道,綜合採取「雲講堂」、在線答疑、現場培訓、編發指引、定點推送等方式,及時發布稅費優惠政策,不斷加大輔導解讀力度,確保政策廣為周知、易懂能會。著力打造「網上有專欄、線上有專席、場點有專窗、事項有專辦、全程有專督」的政策落實保障體系,確保各項減稅降費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充分發揮大數據作用確保政策應享盡享。深化大數據分析和應用,主動甄別符合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精準推送稅費政策信息,幫助納稅人繳費人充分適用優惠政策。運用稅費大數據監測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情況,及時掃描分析應享未享和違規享受的疑點信息,讓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應享盡享,對違規享受的及時提示糾正和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壓縮優惠辦理手續確保流程簡明易行好操作。優化納稅人繳費人享受稅費優惠方式,加大部門協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辦理備案的事項外,推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進一步提升納稅人繳費人享受政策紅利和服務便利的獲得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高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落實效率。依託電子稅務局,拓展納稅人網上申請和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業務渠道,提高退稅效率。財政部門加強統籌,及時保障退庫資金到位。財政、稅務和國庫部門密切合作,暢通電子退稅渠道,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及時獲得退稅款。(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出口業務各環節事項辦理速度。優化「單一窗口」出口退稅申報功能。推行無紙化單證備案。進一步簡化結關、收匯手續。商務、人民銀行、海關、稅務等部門強化協作配合,擴大數據共享范圍,加大宣傳輔導力度,幫助出口企業加快全環節各事項辦理速度、壓縮單證收集整理時間,提升出口退稅整體效率。稅務部門辦理正常出口退稅業務的平均時間確保不超過8個工作日,並進一步壓縮A級納稅人辦理時限。(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不斷提升納稅繳費事項辦理便利度
(六)拓展稅費綜合申報范圍。在進一步落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合並申報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增值稅、消費稅同城市維護建設稅等附加稅費合並申報及財產行為稅一體化納稅申報,進一步簡並申報次數,減輕納稅繳費負擔。(稅務總局負責)
(七)壓減納稅繳費時間和納稅次數。對標國際先進水平,進一步優化納稅繳費流程、精簡申報資料,試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進一步減少證明材料。2020年年底前,納稅繳費時間壓減至120小時以內;2022年年底前,納稅繳費時間壓減至100小時以內,納稅次數進一步壓減,促進營商環境持續改善。(稅務總局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推進稅費事項網上辦掌上辦。進一步鞏固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2020年年底前,實現主要涉稅服務事項網上辦理;2021年年底前,除個別特殊、復雜事項外,基本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可網上辦理,個人辦稅繳費事項可掌上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創新試點。充分發揮稅收服務作用,在支持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國家發展重大戰略中,積極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創新試點,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完善稅費服務體系。(稅務總局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穩步推進發票電子化改革促進辦稅提速增效降負
(十)分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在實現增值稅普通發票電子化的基礎上,2020年選擇部分地區新辦納稅人開展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改革試點,年底前基本實現新辦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2021年年底前,力爭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台和稅務網路可信身份系統,建立與發票電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務模式,增進市場主體發票使用便利,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智慧稅務建設。(稅務總局牽頭,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密碼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電子發票應用的社會化協同。稅務部門公開電子發票數據規范和技術標准,加快推動國家標准制定。財政、檔案等部門積極推進會計憑證電子化入賬、報銷、歸檔工作,推動電子發票與財政支付、單位財務核算等系統銜接,引導市場主體和社會中介服務機構提升財務管理和會計檔案管理電子化水平。加快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加強電子發票推行應用的法律支撐。(稅務總局、財政部、檔案局、密碼局、司法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稅務執法方式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十二)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持依法依規征稅收費,堅決防止和制止收過頭稅費。全面深入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堅決防止粗放式、選擇性、一刀切的隨意執法。健全完善稅務機關權責清單,實施稅務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持續規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加快推進簡易處罰事項網上辦理,進一步推行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說明理由制度試點。強化稅務執法內部控制和監督,全面推進內控機制信息化建設,規范執法行為,減少執法風險。加強稅費政策法規庫建設,通過稅務網站集中統一對外公布並動態更新,增強稅務執法依據的確定性、穩定性和透明度,持續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稅收營商環境。(稅務總局負責)
(十三)強化分類精準管理。不斷完善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機制,健全稅務管理體系。積極構建動態「信用+風險」新型管理方式,實時分析識別納稅人行為和特徵,實現「無風險不打擾、低風險預提醒、中高風險嚴監控」。對逃避稅問題多發的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稅收風險防控。加強稅務、公安、人民銀行、海關等部門的密切協作,嚴格依法查處利用「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手段虛開騙稅行為,規范稅收秩序,促進公平競爭,努力做到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化、監管效能最大化。(稅務總局牽頭,公安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健全完善納稅信用管理制度。依法依規深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堅持依法依規和包容審慎監管原則,進一步落實好納稅信用評價級別修復相關規定,引導納稅人及時、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提高誠信納稅意識。加強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和當事人名單動態管理,為當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單的信用修復途徑,引導市場主體規范健康發展。(稅務總局負責)
五、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細
(十五)加強評價考核。堅持以納稅人繳費人感受為導向,評價和改進納稅繳費便利化各項工作。認真開展政務服務「好差評」,實現政務服務事項、評價對象、服務渠道全覆蓋,確保每項差評反映的問題能夠及時整改,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不斷增強市場主體的獲得感、滿意度。(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大監督力度。統籌運用多種監督方式和資源,加強對稅費優惠政策以及納稅繳費便利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充分發揮明察暗訪、「四不兩直」督查的作用,促進問題早發現早整改。加強政策措施運行情況的評估,健全政策出台、落實、評估、改進的閉環機制,完善全鏈條管理,為政策措施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疏堵消障、加力提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凝聚工作合力,抓緊研究落實本通知各項任務的具體方案,結合實際細化責任分工和步驟安排,確保各項措施及時落地見效。各級稅務機關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圍繞納稅人繳費人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務實管用的創新舉措,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持續提升服務市場主體水平,持續提高服務「六穩」、「六保」工作質效。
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商務部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醫保局
檔案局
密碼局
2020年9月28日
3、在稅收政策和服務方面如何支持外貿企業發展?之後哪些利好舉措?
2021年,稅務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服務外貿高質量發展、激發出口企業活力的部署要求,採取有效措施支持外貿企業發展,為我國外貿出口穩定增長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方面,持續優化出口退稅服務。
2021年6月30日起,我們在全國推行出口退稅新系統,充分運用稅收大數據創新推出「3個減少」「3個增加」的出口退稅服務新舉措,即:減少三分之一的出口退稅申報表單,減少五分之一的填報項目,減少並優化退稅流程;增加出口退稅申報「免填報」數據項佔比達70%,增加3種在線申報渠道,增加辦理退稅提醒等服務功能。通過上述舉措,出口退稅申報平均辦理效率提升30%,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7個工作日內,2021年累計辦理出口退稅1.67萬億元,有效緩解了企業資金壓力。
另一方面,促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
2021年,我局聯合商務部、財政部等部門,進一步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試點范圍,認真落實跨境電商「無票免稅」、出口海外倉、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退稅等支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政策措施,切實發揮稅收在服務外貿高質量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2022年,稅務部門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認真落實好減稅降費等支持穩外貿的各項政策措施。同時,還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推出進一步提高退稅便利度等支持舉措,繼續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繼續支持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為推進更高水平對外開放貢獻稅務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