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計算
軟體收入稅負超過3%部分享受即征即退。軟體部分沒有進項的話,就是退17%-3%=14%,如果有進項,就是退 實際稅負-3%的部分。
例題:軟體部分稅負=7700/53000=14.53%
53000*3%=1590,
7700-1590=6110為即征即退可申請退稅額。
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體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後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體產品可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體產品進行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單純對進口軟體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
(三)納稅人受託開發軟體產品,著作權屬於受託方的徵收增值稅,著作權屬於委託方或屬於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徵收增值稅;對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納稅人在銷售時一並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不徵收增值稅。
(1)軟體退稅補貼是如何計算的擴展資料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的計算公式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與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額合計-當期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額
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額按照下列順序確定:
①按納稅人最近同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
②按其他納稅人最近同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
③按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確定。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組成計稅價格= 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成本×(1+10%)。
2、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軟體產品的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如何計算?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第四條規定,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
(一)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方法: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售額×3%
當期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體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售額×17%(自2019年4月1日起調整為13%。)
第五條規定,按照上述辦法計算,即征即退稅額大於零時,稅務機關應按規定,及時辦理退稅手續。
第六條規定,增值檔拍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體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於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行讓羨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於軟體產品開發生產設備滑沖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納稅人應將選定的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
專用於軟體產品開發生產的設備及工具,包括但不限於用於軟體設計的計算機設備、讀寫列印器具設備、工具軟體、軟體平台和測試設備。
3、軟體企業退稅怎麼計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稅收政策的通知》:
一、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含單晶矽片),按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於擴大再生產和研究開發集成電路產品。
二、對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含)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從2002年開始,自獲利年度起實行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政策,即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按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已經享受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政策的外資企業,不再重復執行本條規定。
按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可以享受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外商投資企業,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實際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政策期滿的,不再重復執行「兩免」政策,從2002年起執行企業所得稅「三減半」的政策。
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實際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政策未滿兩年的,繼續執行剩餘的免稅期限及「三減半」的政策。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1號〕的規定,執行自投產年度起兩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內資企業,改按執行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政策。
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已經獲利並自獲利年度起實際享受了企業所得稅「兩免」政策期滿的,不再重復執行「兩免」政策,從2002年起執行企業所得稅「三減半」的政策。
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已經獲利並自獲利年度起實際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政策未滿兩年的,繼續執行剩餘的免稅期限及「三減半」的政策。
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繼續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執行。
(3)軟體退稅補貼是如何計算的擴展資料: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稅收政策的通知》:
三、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取得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直接投資於本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
按40%的比例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該項投資的,追繳已退的企業所得稅稅款。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國內外經濟組織作為投資者,以其在境內取得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
作為資本投資於西部地區開辦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或軟體產品生產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按80%的比例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該項投資的,追繳已退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西部地區的范圍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西部開發辦關於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73號)執行,即西部地區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
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內蒙古自治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比照西部地區執行上述政策。
4、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嵌入式軟體產品的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如何計算?
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計算方法老生常談,但還是得強調,多提並沒什麼壞處。019年8月份新出的稅務總局48號令對軟體產品的備案管理有些許變化:按照稅務總局48號令,軟體產品、動漫軟體檢測證明材料,納稅人辦理該類增值稅即征即退手續時,原來需提供省級軟體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體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現在不必再提交。
可用工具軟體增值稅政策的解讀與即征即退工具、模板分享
1.即征即退稅額=當期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售額×3%
當期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體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售額×13%
2.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方法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3%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13%
5、軟體企業即征即退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軟體企業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主體:
(1)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將進口軟體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後對外銷售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軟體產品界定及分類:
財稅〔2011〕100號文所稱軟體產品,是指信息處理程序及相關文檔和數據。
軟體產品包括計算機軟體產品、信息系統和嵌入式軟體產品。嵌入式軟體產品是指嵌入在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中並隨其一並銷售,構成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組成部分的軟體產品。
優惠內容:
自2011年1月1起,對符合享受條件的一般納稅人按17%稅率(調整後的現行稅率13%)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條件:
(1)取得省級軟體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體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
(2)取得軟體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體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計算方法: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售額×3%
當期軟體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體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軟體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售額×1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6、退稅金額怎麼算出來的
退稅是指對於某些特定的消費者,政府部門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對其購買的某些商品或服務的稅款進行返還的一種制度。那麼退稅金額怎麼算出來的呢?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退稅金額的計算方法一般分為兩種,即按照商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進行計算和按照實際支付的稅款金額進行計算。
按照商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進行計算
按照商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進行計算是指根據政府相攜含斗關規定,針對辯磨某些特定的商品或服務,按照一定比例返還老棚銷售額中的稅款。例如,對於出口貿易企業,政府規定了一定比例的退稅率,企業銷售出口商品後可以按照這個比例返還部分銷售額中的稅款。
按照實際支付的稅款金額進行計算
按照實際支付的稅款金額進行計算是指根據購買者實際支付的稅款金額進行計算。例如,在一些特定的消費場景中,政府部門可以對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或服務中的稅款進行返還,返還金額為實際支付的稅款金額。
7、軟體產品退稅
什麼是軟體產品即征即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2019年第39號公告已經調整為13%)稅率申報繳納增值稅,稅款繳納入庫後,再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申請退稅。這是一種增值稅先征後退的政策。
舉個栗子:當月銷售100萬(不含稅)的自行開發的軟體產品,抵扣完進項後交了13萬的增值稅,增值稅稅負為13%,對超過3%的部分返還,即退還10萬,最終增值稅稅負為3%。
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第一條第一款: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該文件也是軟體產品即征即退的核心文件,後續出的財稅2018年38號文關於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第四條關於動漫軟體也是上述文件規定執行。
什麼軟體產品能夠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首先,軟體產品是必須自行開發的,納稅人將進口軟體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後對外銷售的也可以享受軟體產品即征即退的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體產品進行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單純對進口軟體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
其次,軟體產品是指信息處理程序及相關文檔和數據,包括計算機軟體產品、信息系統和嵌入式軟體產品。
嵌入式軟體產品是指嵌入在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中並隨其一並銷售,構成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組成部分的軟體產品。例如,智能語音機器人晶元中的語音軟體。
★審核條件:
1 取得省級軟體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體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
(上述圖片來源均為網上圖片,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作者)
2 取得軟體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體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上述圖片來源均為網上圖片,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作者)
如何計算即征即退稅額?
1)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售額×13%-當期軟體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當期軟體產品銷售額×3%
2)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13%-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3%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與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額合計-當期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額
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額按照下列順序確定:
1 納稅人最近同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
2 按其他納稅人最近同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
3 按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確定
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組成計稅價格= 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成本×(1+10%)
備注:此處的10%為成本利潤率
如何正確開具發票?
1 發票上應註明軟體產品名稱及版本號,且必須與《軟體產品登記證書》的相關內容一致
2 銷售嵌入式軟體產品時,應在發票備注欄分別註明軟體、硬體部分的銷售額
3 隨同機器設備等硬體產品一並銷售的軟體產品,應單獨開具軟體收入部分發票;若不能單獨開具,應在發票備注欄註明包括與登記證書一致的軟體產品
提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體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於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體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於軟體產品開發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納稅人應將選定的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
辦理流程?
一、軟體產品即征即退的資格備案
路徑:網上辦稅服務廳->優惠辦理->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辦理。
step1.填寫表單:
step2.上傳資料:
點擊「加號鍵」提交省級軟體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體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軟體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體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step3.提交之後,在首頁->事項進度查看辦理結果。
(小提示:事項進度須顯示「已辦結同意」~如果是「申請中」,記得重新提交哦!)
二、大廳申請退稅
符合享受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應在規定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如實申報並繳清稅款,當月銷售的軟體產品時間稅負超過3%的,於申報納稅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退稅材料:
1. 退(抵)稅申請審批表
2. 增值稅即征即退申請報告
3. 納稅人完稅憑證復印件
4. 多繳稅費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8、嵌入式軟體即征即退怎麼算的,及會計分錄
1、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方法:
立即退稅=本期嵌入式軟體產品應繳的增值稅-本期嵌入式軟體產品的銷售額×3%。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應支付的增值稅=當前嵌入式軟體產品營業稅額-當前嵌入式軟體產品可從進項稅額中扣除。
嵌入式軟體產品的當期銷售稅值=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的銷售×13%。
2、增值稅退稅的會計方法如下:
借款:銀行存款
貸款:超額收入-軟體退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 100號)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軟體公司銷售自己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比率為17%。在此之後,增值稅實際稅負中超過3%的部分將受立即提款政策的約束。
(8)軟體退稅補貼是如何計算的擴展資料: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當前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當前嵌入式軟體產品和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總額-當前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
計算機硬體和機器設備的銷售按以下順序確定:
1、根據同期納稅人同類商品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
2、根據同期其他納稅人同類商品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
3、根據計算機硬體,機器和設備組成的含稅價格計算得出。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和應稅價格=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成本×(1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