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跨境退稅 » 教師怎麼退稅個人所得稅
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專業男女比例 2020-08-26 05:18:03
寧波外貿網站製作 2020-09-01 16:26:57
德驛全球購 2020-08-26 04:14:27

教師怎麼退稅個人所得稅

發布時間: 2023-05-31 11:15:30

1、在編教師可以退稅嗎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退稅時應按規定攜帶和提交如下材料:

(一)完稅憑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審核無誤後,原件退還納稅人);

(二)誤征誤交稅款所屬期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復印件一份;

(三)退(抵)稅款申請表(《企業誤交稅款退稅申請表》)一式四份;

(四)退稅申請,須註明申請退稅原因及申請退稅金額;

(五)發放工資簽收單或銀行發放單復印件一份;

(六)員工聘用合同復印件一份;

(七)因事務所、網站等原因誤交稅款的,需附上述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

(八)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納稅人應承諾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所有復印件加蓋公章並統一使用A4紙樣,表格用黑色水筆填寫,外文資料須附翻譯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2、教師可以退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可以。教師資格證屬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換句話說也就是屬於繼續教育范疇,所以可以申請退稅。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3、教師資格證退稅申報方式是什麼

法律分析:教師資格證退稅申報方式:

1.下載個人所得稅

下載個人所得稅,實名本人信息注冊並登陸,准備申報。

2.進入年度匯算

可從以下入口進入年度匯算:

1、首頁【常用業務】—【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2、首頁【辦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3.選擇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此處需要點擊扣除年度,然後點擊「繼續教育」

4.填寫相關信息

進入下一步添加銀行卡信息,確認退稅金額

5.完成申報,等待退稅

選擇已添加的銀行卡作為收款賬戶,完成退稅申報等待審核即可。

退稅說明:

1.提前准備好教師資格證書編號,並下載個人所得稅,之後按照圖示信息填報。

2.所退稅額因個人不同可退300-600不等。

3.有任何問題請聯系個人所得稅客服。

4.若之前已申報,先取消原先提交數據,按照步驟進行補充操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4、教師退稅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第一步:准備申報:安裝個人所得稅軟體,打開軟體後,先進行注冊登錄,進入年度匯算:首頁【常用業務】—【綜合所得年度匯算】;1)進入申報界面後,填報方式有【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和【自行填寫】兩種選擇。2)為了方便申報,推薦大家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稅務機關已按一定規則預填了部分申報數據,大家只需確認即可。3)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開始申報】後,系統提示【標准申報須知(使用已申報數據)】,點擊「我已閱讀並知曉」,開始年度匯算申報。第二步:確認信息:需要對個人基礎信息、匯繳地、已繳稅額進行確認第三步:填報數據:確認預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無誤,可直接點擊【下一步】。第四步:計算稅款:數據系統將自動計算您本年度綜合所得應補(退)稅額第五步:提交申報:確認結果後,點擊【提交申報】即可。第六步:退(補)稅:如存在多預繳稅款,可選擇【申請退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申報納稅。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申報納稅。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5、教師資格證退稅申報方式

一、正面回答
教師資格證退稅申報流程:
1、下載個人所得稅,實名注冊本人信息注冊並登錄,准備申報;
2、填寫專項附加扣除,點擊常用業務、專項附加扣除填報;
3、選擇繼續教育,繼續教育此處需要點擊扣除年度,然後點擊繼續教育;
4、扣除年度,繼續教育類型選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發證日期、發證編號等按照實際證書信息填報;
5、提交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會提示進行申報退稅時進行扣除。
二、分析詳情
退稅即是匯算清繳,就是指一個居民個人在一個自然年內,把他的所有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做一次清算,然後多退少補。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三、什麼是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6、教師能退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教師可以退個人所得稅。首先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有三個可以扣除的項:定額扣除、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定額扣除是6萬元,專項扣除為:社保、公積金和職業年金等個人繳費部分,專項附加扣除為贍養父母,撫養子女和房貸利息等支出。專項扣除中,公務員教師的個人繳費:養老保險繳費為工資薪金的8%,醫療保險繳費為工資薪金的2%,失業保險繳費為工資薪金的1%,公積金繳費為工資薪金的12%,職業年金繳費為工資薪金的4%,合計為工資薪金的27%。教師證也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另外還有注冊消防工程師、法律職業資格、注冊會計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也就是說擁有以上證書,也可以進行個稅退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7、老師可以退稅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教師資格證退稅操作流程步驟:一、下載個人所得稅的APP,實名本人信息注冊並登陸,准備申報。二、進入年度匯算。三、選擇繼續教育。四、填寫相關信息。五、完成申報,等待退稅。申請退稅需要滿足以下任一條件:1、上年度綜合所得全年收入額不足6萬,但平時預繳個人所得稅的;2、上年度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導致前後稅收優惠政策不一致;4、沒有任何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匯算清繳辦理各項稅前扣除;5、年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綜合所得適用稅率的;6、預繳稅款時,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稅收優惠的;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等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