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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的思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3-05-30 13:07:46

1、退稅啥意思

退稅意思:指因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將已征稅款按規定程序,退給原納稅人。

知識擴展:

一、出口退稅

出口產品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產品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產品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殲世局口產品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創匯。

二、溢征退稅

納稅人繳納關稅後,海關或納稅人發現應征稅額少於實征稅額,即構成溢征。海關將實征稅額大於應征稅額的部分追還給納稅人的行政行為,即稱為溢征退稅。

三、復出口退稅

對已納進口關稅的進境貨物,在境內經加工、製造或修理後復出境時,海返渣關退還全部氏讓或部分原已納關稅稅額,稱為復出口退稅。

復出口退稅應由原納稅人向原征稅海關辦理有關貨物的復出口手續後,由海關根據實際出口貨物所消耗的料件數量核定應退還關稅稅額,並填發收入退還書,交原納稅人憑以向指定銀行辦理退稅手續。

復出口退稅制對於不具備有效的保稅條件,又不易管理的分散加工的進口料件,可以保證嚴密監管,是國際上很早就普遍採用的一種海關管理制度。該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借進口料件加工名義偷逃關稅供境內消費。



2、退稅是什麼意思?

退稅就是指國家退還多征的稅款,在以前也是指國家獎勵出口貿易的一種措施。

前段時間大家都在忙著弄「個稅退稅」,不少人還曬出了自己的退稅額來表示喜提一筆「巨款」,但退稅是什麼意思?又為什麼會退稅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01
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對已經徵收入庫的稅款,按制度規定和一定程序退還給原納稅人或有關單位。
02
主要包括:
①誤收退稅,由於計征工作差錯而發生的多征需要辦理的退稅;
03
②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動所涉及原已征稅款需要辦理的退稅;
04
③其他退稅,由於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辦理的退稅,例如國家為鼓勵納稅人從事或擴大某種經濟活動而給予的稅款退還。
05
在世界各國的稅收實務中,由於征管工作中多征、誤征或國家政策需要等原因,退稅事項常有發生;中國有出口產品退稅、銷貨退回退稅、多征誤征退稅、特案核准退稅等。
06
由於退稅可能影響國家財政收入,需要採取相應措施加強監督管,因此納稅人申請退稅,須按照國家有關退稅管理制度的規定,向所在地稅務機關呈送申請退稅報告,由稅務機關辦理退稅登記。

3、退稅是什麼意思

退稅就是指國家退還多征的稅款,在以前也是指國家獎勵出口貿易的一種措施。

前段時間大家都在忙著弄「個稅退稅」,不少人還曬出了自己的退稅額來表示喜提一筆「巨款」,但退稅是什麼意思?又為什麼會退稅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詳細內容 01

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對已經徵收入庫的稅款,按制度規定和一定程序退還給原納稅人或有關單位。

02

主要包括:
①誤收退稅,由於計征工作差錯而發生的多征需要辦理的退稅;

03

②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動所涉及原已征稅款需要辦理的退稅;

04

③其他退者拿帶稅,由於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辦理的退稅,例如國家為鼓勵納稅人從事或擴大敏培某種經濟活動而給予的稅款退還。

05

在世界各國的稅收實務中,由於征管工作中多征、誤征或國家政策需要等原因,退稅事項常有發生;中國有出口產品退稅、銷貨退回退稅、多征誤征退稅、特案核准退稅等。

06

由於退稅可能影響國家財政收入,需要首蘆採取相應措施加強監督管,因此納稅人申請退稅,須按照國家有關退稅管理制度的規定,向所在地稅務機關呈送申請退稅報告,由稅務機關辦理退稅登記。

4、退稅什麼意思

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或特殊情況,稅務機關將已征稅款按規定的程序和手續退還給原納稅人的一項稅收業務。主要包括:(1)誤收退稅。由於計征工作差錯而發生的多征需要辦理的退稅。(2)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動所涉及原已征稅款需要辦理的退稅。(3)其他退稅。由於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辦理的退稅。辦理退稅的基本程序和規定為: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稅務機關審批後,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辦理。務院正式頒發了《關於批轉財政部〈關於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4月1日起實行對出口產品退稅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隨著國家稅制的改革,中國改革了已有退還產品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稅、消費稅制度為基礎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

5、退稅是什麼意思

退稅是指國家按規定對納稅人已納稅款的退還,優惠退稅是稅收支出的一種形式,具體程序如下:
1、通過金庫辦理退稅。對於稅法規定范圍內允許辦理的退稅,應由納稅人向原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原徵收機關審核並報請上級(縣、市)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後,由納稅人持「收入退還書」向代理金庫的銀行辦理退稅手續;
2、基層稅務所辦理的退稅,可以經原徵收稅務所所氏審查批准後,在自收稅款中退還;
3、對於票證審核過程種發現的多征稅款,納稅人可憑審核通知**退稅,而不另作申請,納稅人申請祥伏侍退稅的期限;一般從繳納之日起一個月內為限,逾期申請退稅者,稅務機關可以不予受理,已經批準的退稅,自批准通知書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逾期不再辦理退稅手續。
什麼時候可以退稅
可以退稅的條件:
1、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5、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謹吵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個稅怎麼減稅
合理規避個人所得稅的方式具體如下:
1、積極利用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發票進行避稅我國稅法規定:凡是以現金形式發放通訊補貼、交通費補貼、誤餐補貼的,視為工資薪金所得,計入計稅基礎,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利用年終獎金實現避稅,將年終雙薪計入年終獎計征個稅可節稅;
3、巧用公積金避個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工薪階層個人每月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從稅前扣除的,也就是說按標准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不用納稅的。同時,職工又是可以繳納補充公積金的。所以,一般職工提高公積金繳存還是有一定空間的,工薪納稅人巧用公積金避稅是合理可行的;
4、職工離職有個稅法優惠,員工領取的離職補償金在當地員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所稅;
5、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報銷形式可以不計稅,隨工資發要交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廳游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第五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6、退稅是什麼意思

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或特殊情況,稅務機關將已征稅款按規定的程序和手續退還給原納稅人的一項稅收業務。主要包括:(1)誤收退稅。由於計征工作差錯而發生的多征需要辦理的退稅。(2)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動所涉及原已征稅款需要辦理的退稅。(3)其他退稅。由於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辦理的退稅。辦理退稅的基本程序和規定為: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稅務機關審批後,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辦理。

務院正式頒發了《關於批轉財政部〈關於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4月1日起實行對出口產品退稅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隨著國家稅制的改革,中國改革了已有退還產品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稅、消費稅制度為基礎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

7、退稅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退稅是指因某種原因或特殊情況,稅務機關將已征稅款按規定的程序和手續退還給原納稅人的一項稅收業務。主要包括: (1) 誤收退稅。由於計征工作差錯而發生的多征需要辦理的退稅。(2) 政策性退稅。因稅收政策變動所涉及原已征稅款需要辦理的退稅。(3) 其他退稅。由於其他某些特殊原因需要辦理的退稅。辦理退稅的基本程序和規定為: 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稅務機關審批後,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