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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進項稅轉出如何計算公式

發布時間: 2023-05-27 09:47:47

1、出口退稅怎麼計算

1.先計算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0(假設無內銷)-(5800/1.17*17%-6000*(17%-9%))-0(假設為零)=-(843-480)=-363

其中:

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6000*(17%-9%)=480

2.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6000*9%=540

3.當第1.項計算結果為正數時,不退稅;

當第1.項計算結果為負數時,要將第1.2.項計算結果的絕對值進行比較,小者為當期應退稅額. |-363|<540故。就單純該單而言,你的退稅為363.

你的利潤=收入-成本=(6000+363)-5800=563.

(1)出口退稅進項稅轉出如何計算公式擴展資料:

出口退稅主要實行兩種辦法:

1.對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稅和退稅的辦法,即對出口貨物銷售環節免徵增值稅,對出口貨物在前各個生產流通環節已繳納增值稅予以退稅;

2.對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對出口貨物本道環節免徵增值稅,對出口貨物所采購的原材料、包裝物等所含的增值稅允許抵減其內銷貨物的應繳稅款,對未抵減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稅。

出口退稅的稅款實行計劃管理。財政部每年在中央財政預算中安排出口退稅計劃,同國家稅務總局分配下達給各省(區、市)執行。不允許超計劃退稅,當年的計劃不得結轉下年使用。

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全部實行計算機電子化管理。通過計算機申報、審核、審批,從2003年起啟用了「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退稅子系統。對企業申報退稅的報關單、外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實現了與簽發單證的政府機關信息對審的辦法,確保了申報單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

條件: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徵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之所以必須具備這一條件,是因為出口貨物退(免)稅只能對已經徵收過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退還或免徵其已納稅額和應納稅額。未徵收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包括國家規定免稅的貨物)不能退稅,以充分體現"未征不退"的原則。

(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託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於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准之一。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

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2、出口退稅怎麼算: 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出口退稅作為國際貿易中的重要概念,也是外貿業務的利潤來源。因此關於出口退稅的核算問題成為eBay賣家關注的話題。出口退稅是指將出口貨物的國內生產和流通過程中已經繳納的間接稅與以退還的政府行為。出口退稅計算公式出口退稅的實質:免、抵、退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抵扣,抵扣不完的部分實行退稅。出口退稅實質,不過是把用戶的留抵進項變成現金退回給用戶.而在這個同時用戶的進項也被吃掉同樣的數額,不能再參與以後的抵扣。免、抵、退稅計算公式生產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貨物,計算免、抵、退稅的基本公式為: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稅額 =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退稅率)- 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率 -退稅率)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稅額)-上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增值稅的核算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用扣稅法,即將當期銷項稅客抵扣進項稅客後的余客為應納稅額,故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這就是說,增值稅的核算是一種負債核算,具有代收代繳性質,並且增值稅會計核算方法是由增值稅的特點、政策和計算方法決定的。核算企業需要預計應交稅金的各種稅金,在提取或預先收取稅金時,計入該科目的貸方,繳納時計入該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反映企業就交而末交的稅金,若期末余額在借方,則表示本期企業多交了稅金,或者,反映其他規定,如上期末抵扣完的進項項稅額等。核算和反映是會計的基本職能,所以要在稅務局進行免、抵、退。在海關辦理進出口業務。出口退稅公式1、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一致時應退稅額=購進貨物的進項金額*出口退稅率=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2、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時應退稅額=購進貨物的進項金額*出口退稅率=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出口貨物不與退稅的稅額。

3、出口退稅怎麼計算?

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1、計算當期應納稅額: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2、計算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牌價×(出口貨物徵收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3、計算免抵退稅額的計算: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4、確定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應納稅額為零或正數時,即:沒有留抵稅額,當期應退稅額為零;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免抵退稅額全部作為「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拓展資料

出口退稅可分為三種方式:一是「免、退」稅;二是「免」稅;三是「免、抵、退」稅。免稅就是不繳稅,實際操作中不需要計算,需要理解和計算的,只有退稅,這也是我們把出口貨物退(免)稅簡稱為出口退稅的原因。
(一)免、退稅
這種方式針對的是外貿企業,即進出口貿易的商業企業。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計稅基礎是購進價格。
例如,某外貿企業購進一批貨物全部出口,以不含稅價格100萬元購進,以200萬元價格出口,稅率17%,退稅率13%。
出口的時候,免銷項稅,不用單獨計算。退稅的時候,應退增值稅=100×13%=13(萬元)。
稅率差產生的4萬元,作進項稅額轉出,計入銷售成本。
(二)免稅
這種方式沒有退稅,沒有計算,不多做解釋。

(三)免、抵、退稅
這是出口退稅業務的難點,專用名稱多,不容易理解,其實,弄明白「抵」稅的原理,該項業務就迎刃而解了。
自產貨物在生產中涉及原材料、水電費和運費等眾多可抵扣項目,無法准確區分出口貨物和內銷貨物對應的進項稅。即使能夠准確核算各自的進項稅,由於生產企業的內銷部分繳納增值稅,而出口部分實行退稅,雙軌運行,必然會增加征納雙方的成本。由此引入「抵」稅概念。「抵」可以理解為一個計算退稅的過程,也就是全面計算生產企業實際應納稅額。如果進項稅抵完了,應納稅額是正數,企業需要繳納;如果該進項稅抵不完,應納稅額是負數,國家應該退還。
因此,「免、抵、退」中的「退」稅,實際上應該理解為出口部分對應的應退進項稅=免抵退中的「抵」+免抵退中的「退」。

4、出口退稅如何計算?

出口退稅金額計算方法如下:

1、公司在進行海關備案時,分為貿易型的外貿公司和生產型的工廠。外貿公司從國內供應商采購商品再進行出口,生產型企業直接出口自產商品,二者的退稅形式是不同的;

2、外貿公司出口的退稅計算公式為:國內供應商的開票金額/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以開票金額10000元, 退稅率10%為例,外貿公司的退稅為10000/1.13*10%=884.956元;

3、擁有出口權的生產商直接出口,退稅率計算公式為:報關金額/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同樣,開票金額10000元,退稅率10%,其退稅金額為884.956元;

4、在結算形式上,外貿企業的退稅以現金形式返還,生產型企業以稅金抵扣的形式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三十三條 企業從事加工貿易,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和加工貿易合同向海關備案,加工貿易製成品單位耗料量由海關按照有關規定核定。

加工貿易製成品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復出口。其中使用的進口料件,屬於國家規亮談定準予保稅的,應當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屬於先徵收稅款的,依法向海關辦理退稅手續。

加工貿漏鍵跡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製成品因故轉為內銷返並的,海關憑准予內銷的批准文件,對保稅的進口料件依法征稅;屬於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第三十五條 進口貨物應當由收貨人在貨物的進境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出口貨物應當由發貨人在貨物的出境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

經收發貨人申請,海關同意,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指運地、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啟運地辦理海關手續。上述貨物的轉關運輸,應當符合海關監管要求;必要時,海關可以派員押運。

經電纜、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輸送進出境的貨物,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向指定的海關申報和辦理海關手續。

5、出口退稅怎麼算

計算方式如下:
1.出口退稅額=(增值稅發票金額)/(1+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
2.如果你的企業只有出口業務,出口退稅就是出口商品的出口收入×出口商品的退稅率,如果你的企業既有出口業務又有內銷業務,你單證收齊的當月有應交增值稅,當月單證收齊的出口銷售收入×出口商品退稅率計算出的出口退稅就是出口遞減內銷。
3.稅務不用退稅,單證收齊的當月有留抵稅額,留抵稅額大於當月單證收齊的出口銷售收入×出口商品退稅率計算出的出口退稅額。
4.當月的退稅就是當月單證收齊的出口銷售收入×出口商品退稅率計算出的出口退稅額,如果留抵稅額小於當月單證收齊的出口銷售收入×出口商品退稅率計算出的出口退稅額,當月的退稅就是留抵稅額,余額是出口遞減內銷。

補充資料:
出口退稅是指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一種措施。一般分為兩種: 一是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製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的進口稅;一是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出口退稅,有利於增強本國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為世界各國所採用。
退稅條件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徵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託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於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准之一。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後,才能辦理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於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並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樣品、展品、郵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退(免)稅。
(4)必須是已收匯並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並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6、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1、一般貿易

(1)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

(2)以上出口退稅計算公式的有關說明:

①當期進項稅額包括當期全部國內購料、水電費、允許抵扣的運輸費、當期海關代征增值稅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②外匯人民幣牌價應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兩種辦法確定,即國家公布的當日牌價或月初、月末牌價的平均價。計算方法一旦確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

③企業實際銷售收入與出口貨物報送但、外匯核銷單上記載的金額不一致時,稅務機關按金額大的征稅,按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記載的金額退稅。

④應納稅額小於零的,結轉下期抵減應交稅額。

出口退稅計算的舉例說明:

例1、某鞋廠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價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8.2836元;(2)2000打以CIF價格成交,每打240美元,並每打支付運費20元、保險費10元、傭金2元,人民幣外匯牌價為1:8.2836元。當期實現內銷鞋19400打,銷售收入34920000元,銷項稅額為5936400元,當月可予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0800000元,鞋的退稅率為13%。用「先征後退」方法計算應交稅額和應退稅額。

計算出口自產貨物銷售收入:出口自產貨物銷售收入=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到岸價格-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外匯人民幣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稅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