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企業的財務人員經常會碰到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問題,出口退稅屬於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措施之一。那麼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該怎麼做呢?來跟隨深空網一同了解下吧!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
(1)購進出口貨物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庫存出口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貸:賣仿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貨物出口後,計算征退稅額差額和應收出口退稅額的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征退稅差額)
應收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3)收到出口退稅款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
(4)貨物出口後計算應退稅款,會計分錄如羨灶下:
借: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貸:主營業務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費稅款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計算及賬務處理案例說明
案例:A外貿企業外購服裝10000件,並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所註明的金額是700000元,進項稅額119000元。這批服裝出口兄配扮後,企業收齊單證申報出口退稅,適用13%的出口退稅率。那麼涉及哪些賬務處理?
1、計算申報的應退增值稅時,賬務處理如下:
應退增值稅額=700000x13%=91000(元)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91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91000
2、這批出口服裝發生退關涉及的賬務處理具體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91000
貸:銀行存款 91000
同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項稅額轉出) 28000
貸:主營業務成本 28000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的銷售時間如何確定?
答:對於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的銷售實現時間,無論哪種運輸方式,其出口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都是以取得運單並向銀行辦理交單後來進行確定。
不退稅的商品包括哪些情況?
不退稅的商品包括了免稅和視同內銷征增值稅的情況。
知識拓展:出口退稅知識點詳解
2、出口退稅做賬怎麼做
企業出口貨物應確認收入,同時結轉成本: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1、出口退稅時,未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按規定退稅的,按規定計算的應收出口退稅額,做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收到出口退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
當退稅額低於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的差額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實行「免、抵、退」辦法的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在貨物出口銷售後結轉產品銷售成本時,按規定計算的退稅額低於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的差額,做如下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按規定計算的當期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在規定期限內,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不足以抵減出口貨物的進項稅額,不足部分按有關稅法規定給予退稅的,應在實際收到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為核算納稅人出口貨物應收取的出口退稅款,設置「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該科目借方反映銷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應退回的增值稅、消費稅等,貸方反映實際收到的出口貨物應退回的增值稅、消費稅等,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收到的應退稅額。
3、外貿出口退稅賬務處理怎樣進行
根據相關規定,外貿企業實行的是「先征後退」計算方法。收購出口貨物先行徵收,出口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作為申報退稅的依據,辦理退稅,其計算的征、退稅之間產生的差額計入成本。在我國,依法向稅務機關進行繳稅納稅是十分常見的。但是,也存在著國家退稅的現象,相信很多人對於外貿出口退稅這樣的概念是一籌莫展。其實,這是為了我國對於稅收進行平衡,促進外貿的競爭力而採取的措施。我將針對外貿出口退稅賬務隱睜談處理的方法給大家進行詳細介紹。
一、外貿出口退稅賬務處理怎樣進行?
1、購入貨物及接受應稅勞務時,按增值稅扣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原材料/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2、出口貨物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灶碰計算當期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當期應退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當期免抵稅額)
主營業務成本(當期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當期免抵退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當期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4、收到出口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
二、出口退稅與當月報稅有關聯嗎?
按照「財稅〔2012〕39號」文件規定,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范圍見附件4)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產企業(具體范圍見附件5)出口非自產貨物,免徵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
三、核銷地稅系統需要什麼資料?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早兄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准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我們可以得知,在對於外貿出口退稅賬務處理的過程中,一定要遵循法律的相關規定,以事實為依據,進行合理合法的報賬,切勿弄虛作假。在這里我提醒大家,在出口退稅的過程中,企業一定要及時去稅務機關進行相應手續的辦理。
4、出口退稅怎麼做賬務處理
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如下:
「免、抵、退」稅政策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免徵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增值稅應納增值稅額。
「免、抵、退」即出口環節免稅,采購環節已經繳納的增值稅稅額(進項稅額)給予退稅,實際退稅前,先抵減內銷環節的應納稅額,所以對於執行免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需要有的稅額抵扣,出口環節免稅了,那麼能夠抵扣的就是內銷環節的應納稅額,所以生產型企業才會適用「免抵退」稅政策,而僅出口的外貿型企業執行「免退」稅辦法。
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流程,理解整個出口退稅分錄:
企業采購原材料等:
借: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貨物出口並確認收入結轉成本: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計算「免抵退稅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免抵退稅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實際離岸價價×外匯人民幣摺合率-免稅原材料成本)×(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原材料成本包括出口貨物所含的國內購進的免稅原材料以及出口貨物耗用的保稅進口料件,由於免稅,對應的進項稅額為0,需要扣除這部分。
出口退稅納稅人根據企業類型分為執行「免、抵、退」稅辦法的納稅人和執行「免、退」稅辦法的納稅人,兩種出口退稅政策,適用的主體,具體退稅金額計算,以及賬務處理存在一定的差異。
5、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出口退稅是指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對我國報關出口的貨物退還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具體的賬務處理怎麼做?
出口退稅的賬務處理
1、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出口銷售額FOB*征退稅-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應退稅額:
借: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應退稅額)
貸:應交稅費——出口退稅(應退稅額)
3、免抵稅額:
借:應交稅費——出口雀虧孫抵減內銷應納稅額(免抵額)
貸:應交稅費——出口退稅(免抵額)
4、收到退稅款
借:銀行存空櫻款
貸:應收補貼款——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的條件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十一類列舉徵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託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於退稅范圍的主要標准之一。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為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為出口銷售處理後,才能辦理退稅;
4、必須是已收匯並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稅的出口貨物,頃鏈必須是已收外匯並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6、出口退稅怎麼做賬務處理
出口退稅財務處理流程,具體如下:
1、購入貨物及接受應稅勞務時,按增值稅扣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
2、出口貨物;
3、計算當期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
4、收到出口退稅款。
特定地區、特定企業或者有特定用途的進出口貨物減征或者免徵關稅,以及臨時減征或者免徵關稅,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第五十二條
海關發現多征稅款的,應當立即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
納稅義務人發現多繳稅款的,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以書面形式要求海關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
納稅義務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有關退稅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