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怎麼留抵退稅
退稅減費政策操作指南
3354 2023年增值稅期末退稅政策
1.適用對象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培野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簡稱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批發零售業。修理及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業,以及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下簡稱批發和零售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二。政策內容
(一)自2023年4月起,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稅額。
(2)自2023年4月起,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補貼;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可從2023年5月的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股票津貼。
(三)自2023年4月起,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免稅額。
(4)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自2023年5月申報納稅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津貼;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從2023年6月申報納稅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補貼。
(五)自2023年7月起,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企業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免稅額。
(六)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企業,自2023年7月起,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貨免稅額。
三個操作過程
(一)享受方式
納稅人申請退稅應提交《退(抵)稅申請表》。
(二)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和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站可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辦稅服務」欄目查詢。
(3)申報要求
1.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申請退稅。2023年4月至7月,停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
2.納稅人出口貨物和勞務以及發生跨境應稅行為屬於免稅、退稅范圍的,可以在同一申宴中困報期內申請免稅、退稅以及留抵退稅。
3.申請退(留)稅的納稅人,出口貨物和服務及跨境應稅活動申請退(免)稅的納稅人,應當按期申報退(免)稅。當期可申報免退稅的出口銷售額為零的,實行免退稅零申報。
4.納稅人申報免稅、退稅並申請退稅的,稅務機關應當先辦理免稅、退稅。免稅、退稅後,納稅人仍符合減稅、退稅條件的,再申請減稅、退稅。
5.退稅期間,因納稅申報、檢查、評估、調整等原因導致最終免稅額發生變化的,按照最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最終免稅額確定允許退稅的最終免稅額。
6.納稅人在同一申報期內申請免抵退稅和申請留抵退稅的,或者在納稅人申請留抵退稅時存在未被稅務機關核定的免抵退稅金額的,在稅務機關核定免抵退稅金額後,通過扣除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的免抵退稅金額,確定允許的增抵稅額。
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可抵扣應退稅額,是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可抵扣應退稅額」第15欄中,納稅人當期已核定但尚未申報的可抵扣應退稅額。
7.納稅人既有增值稅欠費又有期末抵稅額的,按照最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抵稅額扣除增值稅欠費後的余額確定允許的增量抵稅額。
8.納稅人在辦晌念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和免抵退稅申報後,在稅務機關批准免抵退稅前,批准上期退稅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扣除稅務機關批准免抵退稅後的余額計算本期免抵退稅。經稅務機關核定的退稅額,是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上期退稅」第22欄中納稅人本期已核定但尚未申報的退稅額。
9.納稅人在收到稅務機關批准退稅的本期《稅務事項通知書》後,用稅務機關批準的抵扣進項稅額抵減最終抵扣稅額,並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填寫「上期抵扣稅額退稅」。
10.納稅人如需申請退還全部已退稅款,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繳回留抵退稅申請表》。納稅人已全部退還已退稅款後,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納稅人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上期退稅」第22欄填寫負數,可繼續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四)相關規定
1.申請退稅時必須同時滿足的條件。
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申請退稅前36個月沒有騙取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沒有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以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退(退款)政策。
2.增量稅免稅額
遞增稅免稅額,區分
以下情形確定: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3.存量留抵稅額
存量留抵稅額,區分以下情形確定: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於或等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4.劃型標准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銀發〔2015〕309號)中的營業收入指標、資產總額指標確定。
資產總額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年末值確定。營業收入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增值稅銷售額確定;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增值稅銷售額(年)=上一會計年度企業實際存續期間增值稅銷售額/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
對於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銀發〔2015〕309號文件所列行業以外的納稅人,以及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所列行業但未採用營業收入指標或資產總額指標劃型確定的納稅人,微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小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中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
除上述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外的其他企業,屬於大型企業。
按照2023年第14號公告第六條規定適用《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銀發〔2015〕309號)時,納稅人的行業歸屬,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關於以主要經濟活動確定行業歸屬的原則,以上一會計年度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對應業務增值稅銷售額佔全部增值稅銷售額比重最高的行業確定。
5.行業標准
製造業、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是指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業務相應發生的增值稅銷售額佔全部增值稅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上述銷售額比重根據納稅人申請退稅前連續12個月的銷售額計算確定;申請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滿3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計算確定。
6.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
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確定: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在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的進項構成比例時,納稅人在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無需從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中扣減。
7.出口退稅與留抵退稅的銜接
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先辦理免抵退稅。免抵退稅辦理完畢後,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於退還留抵稅額。
8.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與留抵退稅的銜接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納稅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9.納稅信用評價
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個體工商戶,可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4號)發布之日起,自願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參照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參加評價,並在以後的存續期內適用國家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對於已按照省稅務機關公布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參迦納稅信用評價的,也可選擇沿用原納稅信用級別,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10.其他規定
納稅人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納稅人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同時申請增量留抵退稅和存量留抵退稅。
同時符合小微企業和製造業等行業相關留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可任意選擇申請適用其中一項留抵退稅政策。
四相關文件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2023年第14號)
(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2023年第17號)
(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持續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2023年第19號)
(四)《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的公告》(2023年第21號)
(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20號)
(六)《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4號)
(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11號)
(八)《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2023年7月份增值稅留抵退稅申請時間的公告》(2023年第15號)
相關問答:退稅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需要滿足條件有:1、必須你年度內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如果你沒有預扣預繳過個人所得稅,也就不存在退稅問題。退稅是因為通過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匯算清繳計算的應納稅額小於預扣預繳稅額 也就是說平時預扣預繳申報多繳了稅款。2、申報的數據必須真實。就是你在匯算清繳時要按規定將自己的信息補充完整。比如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以及其他扣除項目、免稅收入數據必須真實,不能為了退稅隨意填報。因為稅務機關通過後台計算機審核和人工審核發現疑點會核查清楚,發現問題也就不會審核同意退稅。3、必須在個人所得稅APP系統提出退稅申請。完成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後,如果有退稅應在系統提交退稅申請。4、以前年度不能有欠稅情況。如果以前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有欠稅 必須按規定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後,才可能提交退稅申請。
法律依據:《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因此,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2、小規模納稅人退增值稅電子稅務局怎麼操作?
電子稅務局退稅操作步驟:登陸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在退抵稅頁面操作點擊,即可按步驟辦理退抵稅款,填寫好退稅原因等就可以。總的來說,退抵扣增值稅的業務辦理大多是在網上完成的
3、2021年退稅怎麼退,退多少?
退稅計算公式為:2021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1年已預繳稅額。其中「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禪核態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的數值,2021年已預繳稅額均為零,且全年應交稅所得額在144000-300000元的,速算扣除數氏穗為16920,適用稅率為20%。將數值帶入公式即可得出,則退稅2000則年收入有1546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 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賀源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四)納稅人申請退稅。納稅人申請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銀行賬戶,並在匯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匯算清繳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4、小規模增值稅退稅流程是什麼
小規模納稅人申請增值稅退稅的流程是填寫退稅申請表,攜帶紅字發票、原發票等相關材料到稅務廳辦理退稅,大多數地區增值稅退稅都得本人到稅務機關大廳辦理,有些開通電子稅務局的,網上也能申請增值稅退稅。一、小規模增值稅退稅流程是什麼?
1、填寫退稅申請表,附上稅票、原發票、紅字發票、重開發票的復印件,交辦稅服務廳辦稅窗口。
2、出口企業和其他單位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經認證相帆漏符後,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退(免)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區別是什麼?
(1)稅率的不同: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主要有17%、13%、11%、6%等幾擋,而小規模納稅人現在一律適用3%的徵收率;
(2)發票使用不同: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貨物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的時候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賬務處理的不同:一般納稅人按價款部分計入成本,稅款部分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而小規模納稅人按全額進入成本答轎核;
(4)應交稅金計算方式不同:一般納稅人按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的差額進項納稅,而小規模納稅人按照銷售額乘以增值稅徵收率計算應交增值稅稅額。
三、小規模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清掘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增值稅退稅的操作流程其實特別的簡單,只要准備的材料足夠充分,稅務大廳的工作人員經過審查以後,就會依法把稅款退到當事人提供的賬戶中。特別是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各地區都有增值稅優惠政策。
5、2021個人所得稅申請退稅怎麼操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判圓吵總局近日發布公告
2021年3月1日起辦理。
2020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有網友表示「不退不補」
誰不能處理它?
誰來處理?
三類納稅人不得辦理年度決算。
根據相關規定,已依法預繳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年度匯算清繳需要納稅,但全年綜合收入不超過12萬元;
年度匯算清繳應納稅額不超過400元;
年度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辦理退稅。
兩類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決算。
根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預繳稅款大於全年應納稅額,申請退稅;
全年綜合所得超過12萬元,需繳納的稅額超過400元。
那麼,必須做的納稅人應該如何管理?
「個人所得稅」App,了解一下吧~
第二步:打開App,點擊「2020年綜合收益年度結算」
第三步:點擊「開始申報」,按照流程說明完成操作。
相關問答:個人所得稅app怎麼申報退稅操作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1、下載個人所得稅APP,注冊並登錄。2、在「常用業務」板塊下選擇「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即可進入匯算頁面。3、按照提示逐步操作,即可顯示本人是該退稅還是補稅,低於400元的,不用辦理匯算申報,也不需要補稅;超過400元的,申報、補稅;掘侍預繳稅額和應交稅額一致的,可申報可腔碧不申報。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等網路方式進行年度匯算申報,在完成申報時系統會自動詢問是否申請退稅,只要提供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即可直接申請退稅。 如果是由扣繳義務人、其他單位或個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可以由其在代為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後,一並申請退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6、2021年退稅如何操作
2021年的個人所得稅退稅步驟如下:
1、首先要在手機應用市場上下載個人所得稅 APP ;
2、下載好之後進入首頁,點擊「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選擇「 2021 」;
3、然後進入申報頁面,點擊「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然後閱讀申報須知再點擊下方的「我已閱讀並知曉」;
4、進入之後就會看到自己的信息,確認自己的基本信息之後再選擇自己的申報匯繳地,然後系統會生成申報表信息;
5、再詳細核實自己的收入信息,繳稅記錄等等,如果有不符合個人情況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無誤之後點擊申報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