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麼申請退稅2022
新京報訊 7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官微發布2022年退稅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幫助中小微企業了解最新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全文如下:
退稅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
—扮余—2022年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
一適用對象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以及「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稱「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及「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下稱「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二政策內容
(一)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二)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三)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四)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6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指畝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五)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六)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納稅人申請留抵退稅,應提交《退(抵)稅申請表》。
(二)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三)申報要求
1.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申請留抵退稅。2022年4月至7月的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
2.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可以在同一申報期內,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3.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當按期申報免抵退稅。當期可申報免抵退稅的出口銷售額為零的,應辦理免抵退稅零申報。
4.納稅人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稅務機關應先辦理免抵退稅。辦理免抵退稅後,納稅人仍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再辦理留抵退稅。
5.納稅人在辦理留抵退稅期間,因納稅申報、稽查查補和評估調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稅額發生變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6.納稅人在同一申報期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或者在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時存在尚未經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的,應待稅務機關核准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後,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扣減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後的余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是指稅務機關當期已核准,但納稅人尚未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第15欄「免、抵、退應退稅額」中填報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
7.納稅人既有增值稅欠稅,又有期末留抵稅額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後的余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8.在納稅人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和免抵退稅申報後、稅務機關核准其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稅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扣減稅務機關核準的留抵退稅額後的余額,計算當期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稅務機關核準的留抵退稅額,是指稅務機關當期已核准,但納稅人尚未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填報的留抵退稅額。
9.納稅人應在收到稅務機關准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唯缺森項通知書》當期,以稅務機關核準的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沖減期末留抵稅額,並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相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
10.納稅人按照規定,需要申請繳回已退還的全部留抵退稅款的,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繳回留抵退稅申請表》。納稅人在繳回已退還的全部留抵退稅款後,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將繳回的全部退稅款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填寫負數,並可繼續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四)相關規定
1.申請留抵退稅需同時符合的條件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稅額
增量留抵稅額,區分以下情形確定: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3.存量留抵稅額
存量留抵稅額,區分以下情形確定: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於或等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4.劃型標准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銀發〔2015〕309號)中的營業收入指標、資產總額指標確定。
資產總額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年末值確定。營業收入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增值稅銷售額確定;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增值稅銷售額(年)=上一會計年度企業實際存續期間增值稅銷售額/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
對於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銀發〔2015〕309號文件所列行業以外的納稅人,以及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所列行業但未採用營業收入指標或資產總額指標劃型確定的納稅人,微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小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中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
除上述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外的其他企業,屬於大型企業。
按照2022年第14號公告第六條規定適用《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銀發〔2015〕309號)時,納稅人的行業歸屬,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關於以主要經濟活動確定行業歸屬的原則,以上一會計年度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對應業務增值稅銷售額佔全部增值稅銷售額比重最高的行業確定。
5.行業標准
製造業、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是指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業務相應發生的增值稅銷售額佔全部增值稅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上述銷售額比重根據納稅人申請退稅前連續12個月的銷售額計算確定;申請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滿3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計算確定。
6.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
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確定: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在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的進項構成比例時,納稅人在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無需從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中扣減。
7.出口退稅與留抵退稅的銜接
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先辦理免抵退稅。免抵退稅辦理完畢後,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於退還留抵稅額。
8.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與留抵退稅的銜接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納稅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9.納稅信用評價
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個體工商戶,可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4號)發布之日起,自願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參照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參加評價,並在以後的存續期內適用國家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對於已按照省稅務機關公布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參迦納稅信用評價的,也可選擇沿用原納稅信用級別,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10.其他規定
納稅人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納稅人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同時申請增量留抵退稅和存量留抵退稅。
同時符合小微企業和製造業等行業相關留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可任意選擇申請適用其中一項留抵退稅政策。
2、增值稅預繳稅款退稅申請怎麼寫
1、增值稅退稅申請如下:填表說明: 一、申請人名稱:填寫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姓名。
2、二、申請人身份:選擇「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
3、三、聯系人名稱:填寫聯系人姓名。
4、 四、聯系人電話:填寫聯系人固定電話號碼或手機號碼。
5、五、納稅人名稱:填寫稅務登記證所載納稅人的全稱 六、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統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
6、 七、原完稅情況:分稅種、品目名稱、稅款所屬時期、稅票號碼、實繳金額等項目,填寫申請辦理退稅的已入庫信息。
7、上述信息應與完稅費(繳款)憑證復印件、完稅費(繳款)憑證原件或完稅電子信息一致。
8、 八肆行、申請退稅金額:填寫申請退(抵)稅的金額,應小於等於原完稅情況實型棗繳金額合計。
9、九、退稅政策依據:填寫卜雹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依據,即政策文件名稱、文號、適用政策條款等內容。
10、另外如果納稅人本次退稅賬戶與原繳稅賬戶不一致,申請人需在此註明,並須另行提交資料,經稅務機關登記確認。
11、 十、受理情況:填寫核對接收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資料的情況。
12、 十一、核實情況:分稅種、品目名稱、稅款所屬時期、稅票號碼、減免性質名稱及代碼,分別填寫應退(抵)稅金額。
13、一個稅種、品目、稅款所屬時期、稅票號碼可以對應多個減免性質名稱及代碼。
14、減免性質代碼及名稱為稅務機關統一發布,用於減免稅核算與日常管理的標准代碼及名稱。
15、核實確認的每張稅票合計的應退(抵)稅金額應小於等於原完稅情況中對應稅票實繳金額合計,應退(抵)稅金額合計應小於等於原完稅情況實繳金額合計。
16、 十二、退還方式:退還方式可以單選或多選。
17、對於有欠稅的納稅人,一般情況應選擇「抵扣欠稅」。
18、對於選擇「抵扣欠稅」的情況,稅務機關可以取消該選擇,將全部申請退稅的金額,以「退庫」方式辦理。
3、企業增值稅退稅流程
一、正面回答
1、在稅務局網站下載增值稅申報單;
2、填好增值稅申報單,經勁人員簽字,加蓋公司章;
3、下載增值稅退稅表;
4、填好增值稅退稅表基本信息和退稅原因後加蓋公司章;
5、在稅局網址上預定隸屬稅局、網上辦稅時間、綜合服務等;
6、下載增值稅補稅憑證;
7、准備好申辦退稅需要的原材料;
8、稅局申請辦理更改申請,再申請辦理退稅;
9、辦理退稅成功會出現一段時間的審批,退稅成功後查看銀行流水即退稅成功。
二、分析
企業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是以商品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三、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流程?
1、 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2、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
3、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4、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5、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6、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4、增值稅多繳退稅流程
1、在稅務局網站下載增值稅申報單;
2、填好增值稅申報單(一式兩份):填好相應的數據信息,經辦人員簽衫渣唯字,加蓋公司章;
3、下載增值稅退稅表;
或培 4、填好增值稅退稅表(一式三份):填寫退稅表基本信息和退稅原因後梁鍵加蓋公司章;
5、在稅局網址上預定隸屬稅局、網上辦稅時間、綜合服務等;
6、下載增值稅補稅憑證;
7、准備好申辦退稅需要的原材料:變更後的增值稅申報單(一式兩份)、增值稅退稅表(一式三份)、所得稅繳稅憑據(一式兩份)、企業公司公章、企業營業執照、經辦人員身份證原件等原料;
8、稅局申請辦理:先辦理更改申請,再申請辦理退稅;
9、辦理退稅成功:在稅局遞交材料後,會出現一段時間的審批,退稅取得成功後查看銀行流水即退稅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