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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外銷退稅實際能拿到多少點

發布時間: 2023-05-20 03:06:01

1、退稅給工廠返多少

我遇到的一般開票的話,工廠要求返6%-8%左右

2、關於工廠自營出口退稅計算

退稅前提:單證收齊,無應交稅金。進項稅率17%;

進項稅額轉出:150000*(17%-9%)=12000;

進項稅額:140000/1.17*0.17=20341.88;

留抵稅額(A):20341.88-12000=8341.88;

出口收入乘以退稅率(B):150000*9%=13500;

將A、B進行比較,退稅額選最小值,即可退稅8341.88。

(2)工廠外銷退稅實際能拿到多少點擴展資料:

一、出口退稅的特點:

我國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是參考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在多年實踐基礎上形成的、自成體系的專項稅收制度。這項新的稅收制度與其他稅收制度比較,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

1、收入退付行為

稅收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參與國民收入中剩餘產品分配的一種形式。出口貨物退(免)稅作為一項具體的稅收制度,其目的與其他稅收制度不同。

它是在貨物出口後,國家將出口貨物已在國內徵收的流轉稅退還給企業的一種收入退付或減免稅收的行為,這與其他稅收制度籌集財政資金的目的顯然是不同的。

2、調節職能的單一性

我國對出口貨物實行退(免)稅,意在使企業的出口貨物以不含稅的價格參與國際市場競爭。這是提高企業產品競爭力的一項政策性措施。

與其他稅收制度鼓勵與限制並存、收入與減免並存的雙向調節職能比較,出口貨物退(免)稅具有調節職能單一性的特點。

3、間接稅范疇內的一種國際慣例

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實行間接稅制度,雖然其具體的間接稅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間接稅制度中對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而言,各國都是一致的。

為奉行出口貨物間接稅的「零稅率」原則,有的國家實行免稅制度,有的國家實行退稅制度,有的國家則退、免稅制度同時並行,其目的都是對出口貨物退還或免徵間接稅,以使企業的出口產品能以不含間接的價格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

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與各國的征稅制度是密切相關的,脫離了征稅制度,出口貨物退(免)稅便將失去具體的依據。

二、出口退稅的條件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徵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之所以必須具備這一條件,是因為出口貨物退(免)稅只能對已經徵收過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退還或免徵其已納稅額和應納稅額。未徵收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包括國家規定免稅的貨物)不能退稅,以充分體現"未征不退"的原則。

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託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於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准之一。

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對在境內銷售收取外匯的貨物,如賓館、飯店等收取外匯的貨物等等,因其不符合離境出口條件,均不能給予退(免)稅。

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後,才能辦理退(免)稅。

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於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並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樣品、展品、郵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退(免)稅。

4、必須是已收匯並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並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國家規定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要同時具備以上4個條件。生產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增加一個條件,即申請退(免)稅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才能辦理退(免)稅。

3、出口退稅怎麼計算出來的

出口退稅金額計算方法如下:

1、公司在進行海關備案時,分為貿易型的外貿公司和生產型的工廠。外貿公司從國內供應商采購商品再進行出口,生產型企業直接出口自產商品,二者的退稅形式是不同的;

2、外貿公司出口的退稅計算公式為:國內供應商的開票金額/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以開票金額10000元, 退稅率10%為例,外貿公司的退稅為10000/1.13*10%=884.956元;

3、擁有出口權的生產商直接出口,退稅率計算公式為:報關金額/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同樣,開票金額10000元,退稅率10%,其退稅金額為884.956元;

4、在結算形式上,外貿企業的退稅以現金形式返還,生產型企業以稅金抵扣的形式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三十三條 企業從事加工貿易,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和加工貿易合同向海關備案,加工貿易製成品單位耗料量由海關按照有關規定核定。

加工貿易製成品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復出口。其中使用的進口料件,屬於國家規定準予保稅的,應當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屬於先徵收稅款的,依法向海關辦理退稅手續。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製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准予內銷的批准文件,對保稅的進口料件依法征稅;屬於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第三十五條 進口貨物應當由收貨人在貨物的進境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出口貨物應當由發貨人在貨物的出境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

經收發貨人申請,海關同意,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指運地、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啟運地辦理海關手續。上述貨物的轉關運輸,應當符合海關監管要求;必要時,海關可以派員押運。

經電纜、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輸送進出境的貨物,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向指定的海關申報和辦理海關手續。

4、真實的退稅收入怎麼算 ?

可以說是對的。實如橡際的公式應該是:退稅收入=工廠增值稅發票金額*退稅率高大/(1+17%),你那個公式考慮到了工廠真實開票點數渣念旁。

5、現在服裝出口退稅是多少?實際到廠家的有多少?

部分服裝的退稅高達17%,t恤、牛仔褲和毛衣的退稅為13.4%。金額是FOB總價乘以退稅率。如果你的工廠有進出口權,你可以把所有的錢退還給你的工廠。如果沒有,只能找進出口公司辦理退稅和收匯。他們會收取一定的積分作為服務費,廠家會得到大約2個積分的退稅。
關稅的分類有哪些
根據不同的標准,關稅有不同的分類方式。按照徵收對象的分類,關稅可分為進口稅、出口稅和過境稅
1.進口稅:指海關對進口貨物、物品所徵收的關稅。進口稅可分為稅和附加稅。正常稅是按法定稅率徵收的關稅;徵收附加稅。中國加入WTO後,於2002年1月1日再次調整了進口關稅稅目稅率,將關稅稅目總數增加到7316個,其中5332個稅目的稅率已不同程度地降低。進口關稅是關稅中最重要的一種,在許多已廢除出口和過境稅的國家中,進口關稅是唯一的關稅。
2.出口稅:是指對出口貨物、物品徵收的關稅。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不徵收出口稅。2002年,中國僅對部分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出口商品徵收出口稅。出口稅共有36個項目,其中23個項目適用臨時出口稅率,其餘項目不征稅。
3.過境稅:對一個國家的貨物通過其邊境進入另一個國家所徵收的稅。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不徵收過境稅,我國也不徵收過境稅。
二.關稅方面的國際現狀
1. 在17、18世紀,出口關稅是歐洲國家重要的財政來源。19世紀資本主義快速發展後,各國意識到徵收出口關稅對本國生產和經濟發展是有害的。因為出口關稅增加了出口商品的成本,它會提高該國產品在國外的價格,從而降低其與外國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影響該國產品的出口。結果,出口關稅在19世紀末被廢除。但是一些國家,主要是不發達國家,仍然徵收出口關稅。這些國家的國內稅收來源有限,對其資源豐富和大量出口商品徵收的出口關稅仍然是穩定和可靠的主要收入來源。
2. 過去,一些國家由於飢荒災害,使用出口關稅來限制商品出口。或者戰時利用出口關稅限制某些戰略物資的出口。目前,一些國家採取了出口關稅,其目的是限制國家大量出口商品的需求和供給,或防止國家某些有限自然資源損耗,或出口稅的使用控制和調整出口商品的流動,防止盲目出口,穩定國內外市場價格,保持國外市場的優惠價格。由於這些原因,中國只對少數商品徵收出口關稅。

6、出口退稅到底退多少?稅負多少?

出口退稅=進項稅-銷項稅-進項稅轉出(不予免抵退稅)
不予免抵退稅=出口銷售收入*匯率*(征稅率-退稅率)
借方余額表示應退稅額,貸方余額表示應交稅金
另外借方余額還要跟退稅申報中的應退稅額相對比,哪個金額小退那個。『
如果你沒有內銷,300萬全是出口銷售:
出口退稅=30000+340000-120000=250000
增值稅申報表第7 行填的是300萬
第13行行填的都是上期留抵額3萬
第15行應該填你上期的應退稅額,你上個月收到國稅的退稅款嗎?如果收到就填那個數字.如果沒有收到就不填.
第14行填的是12萬
20行填的是25萬
其他的應該會填 了吧

7、退稅13個點實際能退到幾個點

退稅13個點實際能退幾個點具體要依據情況去判斷。
目前有兩種不同的計算方法:
1、當期應退稅額計算方法為出口貨物離岸價格乘以外匯人民幣牌價乘以退稅稅率;
2、退稅收入計算方法為采購成本除以1+增值稅率再乘以出口退稅率。
兩種方法適用范圍不同,一種是是免、抵、退稅辦法;其次是是先征後退。
免、抵、退稅適用於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自產貨物的增值稅,計稅依據為出口貨物的離岸價,退稅率與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稅率相同。其特點是,出口貨物的應退稅款不是全額退稅,而是先免徵出口環節稅款,再抵減內銷貨物應納稅額,對內銷貨物應納稅額不足抵減應退稅額部分,根據企業出口銷售額占當期1個季度全部貨物銷售額的比例確定是否給予退稅。
先征後退稅辦法,適用於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託出口的自產貨物。其特點是,對出口貨物出口環節照常徵收增值稅、消費稅,手續齊全給予退稅。征稅由主管征稅的國稅機關負責,退稅由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下統稱應稅銷售行為),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規定的,應當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內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退(免)稅;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適用退(免)稅規定的,應當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免)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退貨或者退關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補繳已退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