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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為什麼有的人退稅補稅

發布時間: 2023-05-20 02:16:38

1、個稅匯算清繳要補稅怎麼回事

個人所得稅要補稅是因為納稅人在上一年度中有的稅沒有交清,所以在年終進行個人年度匯算清繳時就需要把缺少部分的稅費補繳。
個稅年度匯算指的就是納稅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把所有的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做一個全面的清算,在已經繳納的個稅基礎之上,進行匯總收支、查漏補缺、按年算賬、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清算。
拓展資料:
從每年的3月1號開始,就可以開始進行退稅的操作了。如果想要在3月1-15號就辦理退稅的話,那麼就要在2月16號開始進行退稅操作的預約,只有預約之後才可以在這個時間段內申請退稅。
那麼如果錯過了這個預約時間,又符合退稅資格的人怎麼辦呢?這個大家並不需要擔心。如果沒有進行退稅預約的話,只需要在3月16號之後申請退稅操作,同樣也可以完成退稅的。也就是說屬於自己的退稅的錢一分也不會少,國家該退給大家的錢仍然會原封不動地退回給大家。
雖然大家都知道了如今的稅收起征點是5000元的月收入開始的,也就是說如果月收入達到或者超過了5000元的話,就符合退稅的資格。只要是收入超過5000的月份,同樣也是完成了稅收操作的。所以自己可以去申請對應月份的退稅,也是可以獲得退稅的錢的。
不過有一點大家要清楚的就是,畢竟5000元也就是年收入超過6萬雖然是稅收起征點。但是如果是剛好達標或者超過一點點的群體,退稅的話其實實際上能夠拿到退稅的錢並不多。
因為自己額外徵收的部分並不高,所以自然退的也不會很多,可能只有幾十塊或者幾百塊。當然這部分金錢是屬於自己的合法權益來的,所以無論金額的大小,都應該也可以去申請退稅拿回來。
對比起一些高收入群體來說,退稅才是他們比較關注和重要的一個事情,由於收入高所以他們的稅收自然也是比其他人高很多的。所以在退稅的時候,能夠返還的金額也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如果沒有去操作或者忘記了的話,對於他們而言是一筆不小的損失。所以清楚了解退稅的相關政策和情況的話,可以更好地讓他們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個人利益。
另外有沒有可能讓自己的退稅額度更高一些呢?其實是有的,那就是專項附加費。專項附加費包含的類目也比較多,如:房貸房租、父母贍養費、子女的教育醫療等都能夠歸納在內。

2、為什麼別人是退稅我是補繳

為什麼有的人能退稅,有的卻需要補繳?對此情況,稅務部門人士表示,報稅選項的不同,對繳稅有一定影響。年終獎選擇「單獨計稅」還是「合並計稅」,稅前扣除項目有多少,會導致稅額差別。


稅務部門表示,一般情況下,工資加年終獎超過9.6萬元建州賀議「單獨計稅」,否則建議「合並計稅」。當然,每個人的收入結構不同,差距也很大。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可以選擇不同的選項,然後查看個稅APP評估出來的稅額,再選擇具體的申報方式。




此外,「個人養老金」也是去年新增的稅前扣除項,福州納稅人每年最多可以稅前扣除12000元。年綜合所得越高,節稅越多,年收入10萬至20萬元,當年可節稅1200元;年收入20萬至36萬元,當年可節稅2400元;年最高節稅5400元。當然,節稅前提是納稅人在2022年往個人養老金賬戶轉入了資金,進入個稅APP 「辦稅」頻道下的「個人養老金扣除信息管理」,掃描個人養老金繳費憑證二維碼,導入個人養老金扣除信息,就可以進行稅前扣除。個人養老金繳費憑證可在人社部「掌上12333」APP或賬戶開戶行手機APP獲取。




這兩類人可能要補稅




除了申報方式和選項的不同,記者了解到,有兩類人要補繳的可能性比較大。




第一是收入渠道不止一個的人群。比如有的人在兩家公司領取工資,每家公司的月薪都是8000元。月度預繳時,兩份收入分開計稅,該人的稅點為3%,每份收入繳稅額為(8000-5000)×3%=90元,兩份收入應繳稅額共計180元。年度匯算時,該人的兩份收入合並計稅,一個月實際收入16000元,一年收入共計19.2萬元。按照這一收入的計稅標准,其稅點為10%,該人應補繳稅10500元。




第二是有副業的人群。有的人除了領工資,還接了其他的私活兒,因此會獲得一些勞務報酬、稿酬或者特許權使用費等。這些收入平時單獨計稅,小筆收入的稅率低,等到年度匯算的時候,加總起來發現年收入很高,適用更高的個人所得稅率,於是平時征少了,最後也得補回去。




這幾類人可獲退稅




可以退稅的人,也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是年度匯算時總收入不歲跡缺超過6萬元的。比如,有人第一個月收入8000元,其他月份收入4000元,第一個月應繳稅為90元。年度匯算時,其一年的總收入只有52000元,不到6萬元的起征點,無需納稅,於是可以退稅90元。




第二是有可以稅前扣除的開支,但是平時沒申報扣除的。比如,平時沒有申報人子女教育專項扣除的,在年度匯算時申報了這項費用,可以退稅。




第三是一年中就業中斷導致扣除數不充分的。比如,有人在某公司工作8個月後辭職,在職時每月工資1萬元。月度預繳時,以10%的稅點計稅。年度匯算時,因其年總收入只有8萬元,僅需按3%稅點計稅,故可獲退稅。




第四是自由職業人群。他們以自由職業的身份交了職工養老金和職工醫保。繳交的養老金和醫保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但由於沒有單位為其交「五險一金」,在月度預繳時,只能按照月收入扣稅。年度匯算時,需要把交的養老金和醫保扣除,於是月度預繳的稅就比年度匯算時多,因此產生退稅。




第五是有些人勞務報酬、稿酬太高,月度預繳稅率過高。有的人收入的主要構成部分是勞務報酬,單筆勞務報酬高,但是數量不多。這種情況在年度匯算時可以退稅。




第六是本來享受個稅優惠,但是在月度預扣時沒有申報享受乎辯的。比如,殘疾人享有稅收優惠,但是平時沒有申報享受,於是可以享受退稅。




第七是平時有為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可以稅前扣除,但平時預扣預繳時沒有申報的。

3、個人所得稅退稅為啥還要補交

一、正面回答
匯算清繳制度下的個人所得稅退稅制度如果有少交個稅的話當然要補交稅款,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申請退稅的。個人所得稅應退或應補稅額,有法定計算公式,如果計算出來的是負數,就說明自己得補交稅款,是正數的,計算出來的數額就是應退稅款。
二、分析
個人所得稅退稅是多退少補的,是否需要補交稅款要根據本人的情況分析。上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上年已預繳稅額。上年度匯算僅計算並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後年度,也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並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三、辦理個人所得稅退稅有哪些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1、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2、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客戶端。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並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
3、委託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受託人辦理,受託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4、個人所得稅為什麼退稅?

退稅是因為:

我們每個月要按照月收入申報個稅,會由公司代扣,然後稅務局再從公司賬上扣錢。

之前月度應納稅所得額在3000以上的就會有個稅,2018年出台了新的個稅法,應納稅所得額5000以上的才會產生個稅。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免徵額)-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為什麼會有清算和退款
新個稅法實施之後,每月繳納的個稅只是預繳,年度結束後,會行進「個稅年度匯算」,即把一個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所有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做一次清算,在已經預繳了的稅款的基礎上,多退少補。

因為有的人有的月份工資高,交了稅,但有的月份工資低,都達不到繳稅標準的,整體年度下來,就會多交錢。

但還是看你的綜合收入,一般情況,你的個稅都是由發工資的單位在申報,如果你在其他地方還有收入的,理應共同計入,不同費用對應的稅率不同,該怎麼計算就怎麼計算。

個稅稅率
月度個稅工資薪金兆渣所得稅率

新個稅法是從19年開始實施的,這次退稅也是針對2019年度的個稅。以前桐虧沒有新政策,沒有涉及像這次的情況。以後稅法不改的情況下,每年都會進行一次這樣的年度匯算。

另外和疫情沒有關系,本來就有規定,每年的3-6月對上一年度進行清算,多退少補,只是疫情發生,耽誤了進度,近期才開始開展。

進入4月份,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各地陸續開始了,為了配合首次個稅年度匯算,族輪悄很多地區個稅app開通了匯算清繳功能,簡捷高效 很多人操作幾分鍾就提交了退稅申請。

很多人不明白,怎麼個人所得稅退稅呢?是不是只要扣繳了個稅都退稅?以前的年度繳的個稅退嗎?

為什麼退稅?

⑴退稅不是因為繳了就退,2019起個人綜合所得按年繳稅,在發工資或者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等綜合所得時扣繳的個稅是暫扣,也就是預扣,因此預扣預繳是在納稅期限未到期的情形下,按照稅法規定予以計算並提前預征的稅款 ,在年度結束綜合所得需要按年度收入和最終適用稅率計算全年應繳,和平時預扣的稅款比對,如果預扣大於應繳 就會產生退稅,因此退稅不是所有人都退的,是匯算清繳多退少補,預扣多了的退稅,這個不是疫情防控的優惠政策,也不是題主說的因為今年各種災難,而是因為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和之前不同。

⑵2019年之前個稅,在取得時分類代扣代價,代扣代繳就是實際應繳 ,因此不存在多繳也不存在匯算清繳,除計算錯誤多繳退稅外,沒有匯算清繳退稅的。

2019年1月1日施行修訂後的《跟個人所得稅法》。

2019年以前是按月申報,扣除的基數也單一固定金額(3500元),2019年個稅法修訂後增加了6大類專屬附加扣除,子女教育,養老,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等。而且,重要的改革是,現在修訂後的個稅法征管方式重大變化,即按月申報,年度匯算清繳。通俗解釋,以前是當月扣除社保,固定金額的免稅額後計算一個納稅額,該納稅額是最終承擔的稅額,修訂後是當月申報,但次年將12個月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起來,扣除全年免稅額60000元,再扣除6項附加扣除等,計算出全年應納稅額。如全年應納稅額大於按月繳納的稅額,自然要退給納稅人,反之,納稅人要補交稅額。

以下舉例說明幾個可能要退稅的情形:

一、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可申請退稅。比如,某納稅人1月領取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預繳個稅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資4000元,無須預繳個稅。全年看,因納稅人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無須繳稅,因此預繳的90元稅款可以申請退還。

二、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的。比如,某納稅人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預繳環節未填報,使得計算個稅時未減除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稅1080元。其在年度匯算時填報了相關信息後可補充扣除24000元,扣除後全年應納個稅360元,按規定其可以申請退稅720元。

三、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 健康 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比如,某納稅人於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退休後領取基本養老金。假設沒有專項附加扣除,1-8月預繳個稅720元;後4個月基本養老金按規定免徵個稅。全年看,該納稅人僅扣除了4萬元減除費用(8 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年度匯算足額扣除後,該納稅人無需繳稅,因此可申請退稅720元。

四、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比如,某納稅人每月固定一處取得勞務報酬1萬元,適用20%預扣率後預繳個稅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賬,全年勞務報酬12萬元,減除6萬元費用(不考慮其他扣除)後,適用10%的綜合所得稅率,全年應納稅款3480元。因此,可申請15720元退稅。

最近,個人所得稅可以退稅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很多人很驚訝,為什麼國家會選擇這個時候給大家退稅呢?自己究竟有沒有個人所得稅可以退呢?

個人所得稅退稅是既定的計劃
2018年國家進行了個人所得稅改革,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年度綜合計稅制度,改變了過去按月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方式。而且國家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費收入、稿酬收入和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並作為居民綜合收入,以此為基礎全年綜合計算個人所得稅。

每一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個人所得稅開始辦理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業務。這是伴隨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而制定的新規定。

為了方便普通納稅人申報匯算清繳,國家的個人所得稅APP從4月1日開始可以接受手機申報,在此之前如果特別急的話,可以去稅務機關現場申報。

什麼情況可以不用申報?
不用申報匯算清繳的情況有三種,主要是:

1、納稅人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2、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3、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一般來說,年收入高於12萬元,需要申請退稅或者補交稅額超過400元,才需要進行申報。

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退稅的前提有兩個條件: 第一,繳納了個人所得稅;第二,符合退稅的條件 。
個人所得稅的預扣預繳制度
為了方便更多的勞動者,國家保持過去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模式不變,但是通過退稅來完善有關稅務政策。

勞動者的工資,每月仍然可以有用人單位進行申報,單位按照每月5000元的減除額度扣完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以後,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如果需要繳稅,那麼當月就可以繳納。不過,減除額度每月是累積的,1月份是5000元,到12月份是6萬元。

國家2019年還實行新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這一制度是因人而異的差異化政策,主要分為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繼續教育、房租支出、貸款利息支出和贍養老人支出等六大方面。一般人算上子女教育和贍養老人以後,個稅起征點往往能夠達到8000元以上。國家通過個人所得稅征繳辦法改革,至少有超過1億人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是,如果突然發放年終獎,工資加年終獎超過了累積應稅所得額或者使用更高稅率,那麼是需要繳稅的。如果年度平均以後,不需要繳稅或者稅率下降,那麼就需要退稅。

相對而言,真正退稅的大頭是勞務費、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過去的時候這三項起征點是800元,勞務費800元到4000元的稅率20。4000元到2萬元的減除20%的費用以後,按20%稅率繳稅。

現在新職業中有很多自媒體作者,他們的收入就是以勞務費為基礎申報的。因此,很多人不過每月收入幾千元卻需要繳納幾百元的個人所得稅。實際上按照綜合收入所得,很多人都是需要退稅的。有的人能退幾百年,有的人甚至能退上萬元。

總體來看,個人所得稅退稅制度既減輕了廣大工薪收入人員的負擔,又是國家征繳制度的一項完善,未來房地產稅徵收就有可能就採取這種制度呢。

最近個稅匯算清繳陸續開始進行了。於是很多退稅成功的人都開始曬這筆意外的收入,因為有些人未免覺得「退稅」這個詞太陌生,所以有點難以相信。

其實,用綜合所得來進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確實是首次,但這並不是因為疫情的原因,而是因為去年進行了個人所得稅的改革。

那麼又為什麼會產生「退稅」和「補稅」的差異呢?

主要是以為平時,對於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是採用的預扣預繳的方式來進行的計算,而到年末的時候,採用綜合所得的稅率統一進行匯算清繳,那麼如果預繳的稅款>應該繳納的稅款,那麼就會產生退稅,如果預繳的稅款

5、個人所得稅為什麼有人退錢有人補錢

法律分析:當全年的預繳稅額高於應納稅額,則需要申請退稅。當去年預繳稅額小於應納稅額,就需要補稅

退稅: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只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於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匯算退稅。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主要如下:1.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2.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補稅::依法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