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起干買賣如果對方不和你商量就決定怎麼辦?
在一起干買賣,如果對方不和你商量就決定,我覺得這樣的合作夥伴沒有辦法繼核答續下去。
因為獨斷專行自作主張橋納,是對另一方的不尊重,也不符合做生意的規矩,還有就是人品問題。所以時間久了自然就會有矛盾和爭吵,也很容易導致合作關系解敏氏沒除。
2、合作夥伴鬧矛盾怎麼辦?
合夥人之間產生矛盾怎麼辦?
答:合夥人之間產生的矛盾,就應該積極採取措施化解矛盾。這才是對當事各方都有利的結果。 合夥人,也就是因為某個共同的目標走到一起,彼此合作的兩個人或者多個人……這些人之間,不但目標相同,而且彼此利益也相同……都是為了一個共同目標,追求共同...
2021-07-31 回答者: zlzcyhu 12個回答 2
合夥出現矛盾怎麼辦?
問:去年6月和朋友合夥做生意,由於我對那種設備不是很了解,所以我還在公司...
答: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燃租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退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衫世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
2021-10-15 回答者: 王知道純 5個回答
和合夥人鬧的不開皮塌兆心怎麼處理?
答:自古以來有句老話說:生意好做,伙計難和,好多生意都是在創業初期,合作夥伴都會同甘共苦最不容易出現矛盾,而到了生意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合作夥伴是最容易出現矛盾的時候,我身邊就有幾個這樣活生生的例子,依我個人對這些事件的觀察,
合夥做生意發生糾紛怎麼辦
問:只有口頭協議沒有合同,而生意方面一直都是處於虧損,但是現在對方提出...
答:民事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法院起訴。 《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老公跟他生意夥伴有外遇我該怎麼辦
要怎麼解決?1,離婚。財產一人一半。如果還得將就著過那就七大姑八大姨算找來,別怕丟人。
4、和朋友合夥做生意發生糾紛怎麼辦?
民事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法院起訴。
《合同法》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十一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夥協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但具備合夥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合夥協議的,法院才可以認定為合夥關系。因此,法院認定合夥關系的主要依據是書面協議。
(4)跨境生意夥伴發生意外怎麼辦擴展資料案例:
法院:書面協議是認定合夥關系的主要依據
記者 包斌斌 通訊員 楊甜甜 王搜銷群華
如今老百姓家裡但凡有點閑錢都想拿來投資,拉上幾個朋友,湊上幾個親戚,大家一起做點小買賣的也很常見。可誰知這小生意里也有大學問,搭夥搭不好還會搭出糾紛,鬧上公堂。
近日,三門縣人民法院審理了兩起合夥協議糾紛案,原、被告席上坐的不是親戚就是曾經的生意好夥伴。
案例一
被告承認合夥關系 法院調解解決問題
原告高某與孫某原系夫妻關系。2012年6月份,被告王某也就是孫某的姐夫,與高某和孫某商量,要他們籌錢去福建承包土地種植蠶豆。見有賺錢機會,高某讓父母將房產抵押向銀行貸款,並將20萬元投資款通過銀行轉至王某的賬戶,同年10月,高某和孫某兩人先後到了福建幫忙干雜活。
但不久後,孫某與高某發生矛盾,鬧起了離婚。為了照顧小姨子的情緒,王某稱無法繼續與高某合夥,並提出承包的土地全部由其經營,高某投入的錢及銀行貸款的利息等蠶豆腔漏肢收成後將一起結清(高某同意扣除其中的1萬元)。
今年4月,合夥承包種植的蠶豆大獲豐收。王某卻不肯把高某投入的資金歸還。高某多次催討無果,只得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判令由被告王某歸還給原告高某投資款本金19萬元及利息。
雙方合夥時並沒有簽訂書面的合夥協議,原告高某手裡的證據只有一張銀行轉賬匯款的憑證。所幸的是被告王某在庭審時承認合夥事實,但是要求原告高某與孫某應當先歸還以前欠被告的錢,賬算清楚才願意歸還投資款。
經過法院調解,高某同意歸還欠王某欠款,王某也歸還了高某的投資款。
原被告之間的合夥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案例二
被告不承認合夥關系 原告訴訟請求被駁回
但並不是所有的合夥糾紛都得以圓滿解決。
在三門法院之前審理的一起合夥協議糾紛。原告齊某、黃某訴稱,2011年,原告與被告張某合夥聯繫到三門某小區建築工程施工業務,雙方達成口頭協議,一致同意把該業務介紹給他人施工,所得業務介紹費三人均分。後原、被告一起把該業務介紹給鄭某施工。
2012年1月12日,鄭某承諾給原、被告業務介紹費43萬元,並出具了承諾書。後被告張某分三次擅自從鄭某處領取了43萬元介紹費,並據為己有。兩原告得知情況後,多次要求被告按照口頭達成的協議對業務介紹費進行分成,但遭到被告拒絕,無奈之下只好訴至法院。
庭審時,被告張某辯稱本案並不存在合夥事實,原、被告之間也沒有達成書面或口頭的合夥協議,原告提供的鄭某出具的承諾書中沒有兩原告的名字,43萬元業務介紹費是被告一人所有。
根據法律規定,雙方合夥一般必須有書面協議,且原告也沒有提供雙方存在口頭合夥協議的證據,合夥的具體比例和分成也都不確定。故此三門法院駁回了兩原告的訴訟請求。
釋法
書面協議是法院認定合夥關系的主要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三十一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伙、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夥協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但具備合夥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合夥協議的,法院才可以認定為合夥關系。
因此,法院認定合夥關系的主要依據是書面協議。
但在沒有書面協議的情況下,如果另一方對伍世合夥事實認可也無妨,正如高某合夥中蠶豆一案,雙方之間只要算好賬目糾紛便容易化解。
如果另一方對合夥事實不認可,就如前文所述齊某、黃某一案,兩原告不能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雙方之間的合夥關系,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法院也無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俗語說「親兄弟,明算賬」,親朋好友一起投資做做生意本是好事,誰曾想這小買賣會變成大麻煩,在此法官提醒市民,投資有風險,合夥須謹慎,合夥前最好白紙黑字立下字據,以防日後出現紛爭有口說不清。
5、旅遊途中發生遊客人身意外傷害事故怎麼辦?
如果客人自己受傷,有買保險就容易解決.馬上聯系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公司指示解決.當然要先送醫院,及時處簡含理.
若是由於旅遊車彎咐寬司機疲勞駕駛等與旅遊操作者
或操作行為有關而造成的,旅行社應賠償吧.最好咨詢律師,與客人協商賠償事宜.
要避免,先要簽合同,買保險,嚴格按照合同上旅遊計劃走行程.當然埋亮,還需要負責的導游.
以上為個人想法.
6、遇到意外怎麼辦?
意外隨時會發生,所以我們在平時生活中就要去鍛煉自己的應急能力,這樣當意外發生的時候,我們才能夠有能力去解決,才不會驚慌失措。當你實力足夠的時候,對於別人來說是意外,對於你來說卻是小菜一碟。
其實,有些時候意外是可以預防的。比如說,你組織去春遊,那麼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發生什麼狀況你是需要提前想好的,並且要提醒別人要注意哪些事情,這樣能夠避免意外的發生,也要准備要應急措施,這樣當意外真的發生的時候,你也能夠更快的解決,讓損失降到最低。
所以,當你考慮周全的時候,就能夠最大程度的避免意外,然後讓這件事情可以順利的進行下去。
當然,當意外發生的時候,我們一定不能夠驚慌,要鎮定下來,這樣你才能夠思考怎樣才能最好的解決這件事情。當你心急的時候,你的大腦是一片空白的,什麼都想不出來。
7、三人合夥做木材生意!一個人發生意外!醫療費用應當誰出
如果是做生意時出的意外,應當三人一起出。
可參照下面工傷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蠢譽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滲高從事與工作帶喊段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8、合夥人在一起做事,一方在做事的時候發生意外,另一方要一起承擔嗎
1.合夥人如果是在從事合夥事務的時候發生意外,則由合夥組織承擔賠償責任,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2. 如果合夥人不是在從事合夥事務的時候發生意外,則由肇事者獨自承擔責任,合夥組織和其它合夥人不承擔責任。
拓展資料
一,合夥人是指投資組成合夥企業,參與合夥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夥企業的主體。
1,合夥企業中首先具備的是合夥人。合夥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夥人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在實際立法中,各國對於合夥人向合夥企業投資、合夥經營方面的要求,是大體相同的,而對於合夥人的自然身份、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形式,以及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定,則由於法系的不同和習慣上的差異而有所區別。在對合夥人的身份方面,多數國家規定合夥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允許法人參與合夥;少數國家或地區則禁止法人參與腔指合夥。在對合夥人的行為能力方面,所有國家都禁止無行為能力人參與合夥,但對限制行為能力人參與合夥的問題,則有的國家予以允許,有的予以限制或禁止。
二,關於合夥人的責任形式。
合夥人的責任形式,指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方式,是合夥企業區別於法人類企業的本特徵。對於合夥人的責任形式,不同國家的法律有不同的規定,有的要求所有合夥人都承擔無限責任,有的規定合夥人可承擔有限責任,有的允許部分合夥人在有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基礎上承擔有限責任,有的還要求承擔無限責任合夥人對企業債務負連帶責任。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人應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關於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作為合夥企業的投資人,合夥人在企業享有權利,也負有義務。一般而言,合夥人的權利為經營合夥企業,參與合夥事務的執行,享受企業的收益分配;義務為遵守合夥協議,承擔企業經營虧損,根據需要增加對企業的投入等。由於合夥企業是人合性企業,合夥人纖圓枯的權利義務主要由合夥協議予以約定,對於一些特定的權利義務也可以在事後由全體合夥人共同確定。但對有些合夥人的特定權利義務,法律也進行了一些必毀洞要的規范。
9、合夥人在一起做事,一方在做事的時候發生意外,另一方要一起承擔嗎
主要看做的是什麼事。如果是因純屬私人的事而受傷,另一方不用承擔責任。但如果是因為合夥做的事而受傷,則相當於工傷 ,其中的醫療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可以向另一方詢求補償,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由法院來判決。
合夥人是指投資組成合夥企業,參與合夥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夥企業的主體。
合夥企業中首先具備的是合夥人。合夥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局咐兄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夥人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拓展資料:
合夥人做生意的注意事項:
1、選擇合夥人「理念」要統一
在選擇合夥人的時候,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的理念統一的,大家合力為的是能力,資源互補,堅決不能與一開始就想著可能會失敗,私心重重,各懷鬼胎,尤其不要用經典的理論只能苦,不能共甘,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過河拆橋等等思維,給大夥腦中產出這些類潛意識。
2、合夥做生意要有一套正規的合夥規則合同
合夥人要建立一套正規的合夥規則合同。一切按合作的規則辦桐襲事,不能只憑感情處理問題。商量好的日後誰管人事,誰管客戶,那日後就一定要一直這么下去,就算其中有一人占股份多,那也不能幹涉。
3、要選擇能很好「溝通」的合簡此伙人
溝通就是所有合夥人一起交流,遇到詩經,合夥人商議,最終下結論。不管是會議模式還是沙發模式,還是聊天模式都可以,只要堅持不斷的溝通,把所有遇到的問題都拿到桌面上說,如何解決,共同商討,辦法永遠比問題多,肯定會有很好的方法處理。
4、財務一定要透明化
做生意都是為了賺錢,即使是合夥人做生意也是為了賺錢,所以在財務方面一定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有能力一定要一個人請會計,一個人請出納,過一段時間大家在交換。如果財務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誰貪污了誰,那麼肯定是失敗的。
10、三個人合夥做生意一個人出了意外怎麼辦?
合夥人是平等的關系,不能視為僱傭關系。由於是為合夥共同利益而發生意外,應當做適當補償。適當補償即可,要求賠償70萬根本不合理。先協商,找基層組織調解,實在不行,法院見。法院也不會支持他們這種無理要求。之前有發生過類似案件,最高院有批復,不負賠償責任,應當適當補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為維護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損害,因沒有侵敗塵源權人察態、不能確定侵權人或者侵權人沒有兄族賠償能力,賠償權利人請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