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退稅申報所屬期怎麼填,我現在手上有4月份的報關單和出口發票,所屬期是7月還是6月?還是5月?4月?
出口退稅申報所屬期怎麼填,我現在手上有4月份的報關單和出口發票,所屬期是7月還是6月?還是5月?4月?
出口退稅申報所屬期怎麼填,我現在手上有4月份的報關單和出口發票,所屬期是7月還是6月?還是5月?4月?外貿的話是7月生產的是6月
出口退稅所屬期填報關單所屬月份?出口退稅所屬期填報關單所屬月份。企業出口退稅的所屬期按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填寫。現在新的出口退稅政策規定,當年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最後的申報期限都是次年的4月30日之前。
出口貨物退(免,ExportRebates)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貨物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出口貨物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出口退稅主要是通過退還出口貨物的國內已納稅款來平衡國內產品的稅收負擔,使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從而增強競爭能力,擴大出口的創匯。
出口退稅申報所屬期如何規定的?1月出口,2月份做收入,3月申報,這樣違規嗎?所屬期是1月還是3月?如果你是兩月份申報收入,那收入的所屬期是一月,三月份申報退稅,那退稅申報的所屬期是二月,總是當月減一就是所屬期。至於你所說的違規是只出口退免稅申報超期嗎?只要在貨物出口之日起90天內的第一個申報期內申報退稅,都是不過期的,當然確認銷售最晚只能是和退稅申報同期。
出口退稅中是所屬期是什麼意思,我的報關單是6.25,7.5,7.15,8.28,我想在10月申請出口退稅,所屬期填幾所屬期填10月第一批。
15年1月做了一次出口退稅,出口報關單日期14年12月5日所屬期選擇12月份的出口退稅,現在還有一可以,所屬期還是填201412,14年出口退稅大概可以報到2015年4月15號。我說的是外貿企業,生產企業的我沒有做過
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中的當前所屬期是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嗎?如果是3月3日申報出口退稅,所屬期就是03,編號是201003xxxx。
出口退稅申報所屬期生產型出口企業憑出口發票、出口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憑證,正確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免抵退稅匯總表、免抵退稅明細申報表的相關項目、在規定期間(當月出口,次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進行申報,並且在規定期間內(出口報關離境之日起90天內,含90天後第一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遠期收匯除外)收齊報關單,在規定期間(出口報關離境之日起210天內,自首比出口之日起不超過2年的出口企業核銷單的收齊期限為90天,含90天後第一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收齊核銷單,即可形成免抵退計算。對於「出口貨物申報明細錄入」中的「所屬期標識」注意要以報關單上的出口年期為准。計算人民幣免抵退稅出口額採用出口當月首日的匯率。報關單和電子口岸上的出口額以美元計價。
據[2006]102號文件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新發生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實行免抵退稅管理,但是當期計算出來的應退稅額必須在12個月審核期後才能退還出口企業。
據財稅[2005]25號文件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報關單的出口退稅聯,出口日期是7月23日,10月15日前申報,可以不?出口日期90天以內必須申報,但是90天期限如果處於2個申報期中間的,以下一個申報期為准。例如2011-7-23的單,90天為2011-10-21日,因為本月申報期為2011-10-26,所以你在這之前申報並且收齊單證都不算過期
我公司在5月2日出口貨物一筆,在8月份進行出口退稅申報,請問超期嗎?所屬期是7月份。沒有超期,只要在8月16日前申報出口退稅就可以了(保險一點在8月13日星期五之前申報為宜)。
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後第一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即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的到期之日未超過當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申報期限為當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的到期之日超過當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申報期限為下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即5月2日出口的,只要在8月16日前申報出口退稅就可以了)。
請教一下如果我的報關單出口日期是2011年4月15日,我在所屬期為8月份的申報期申報算超期嗎規定的期限是90天內申報。一般不超過三個月,7.15前申報了最安全。下個月就不好說了,因為就算你算到這段期間具體的天數都超過90天了
2、出口退稅系統里的所屬期怎麼寫,就是當月申報的日期嗎?急。。謝謝
我可以負責的告訴你,就是你單月申報的日期,如果不信,你可以修改試試,會有提示告訴你該所屬期申報時間已過,所屬期不是很重要,關鍵是你要在出口報關起90天之內把這筆報關單的信息做到系統裡面去,比如你說的11月份出口,你在2月份做完全可以,所屬期就填201202就行,但是切記不能超過90天啊,比如2011年10月份出口,你在2月份做,就肯定做不了(除非你辦理了延期)。希望以上的指點對你有所幫助!
3、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系統里當前所屬期怎麼填
申報年月系統默認為當月,也就是上個月的申報期,如果下個月上旬申報期就是10月份。出口日期一律以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為准,不可填寫申報日期,那樣的話申報日期與出口日期相同是同一天。這樣也是沒有關系的,所以不用太糾結如何填寫具體日期。
拓展資料:
出口退稅是指在國際貿易業務中,對我國報關出口的貨物退還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即出口環節免稅且退還以前納稅環節的已納稅款。作為國際通行慣例,出口退稅可以使出口貨物的整體稅負歸零,有效避免國際雙重課稅。一般分為兩種:一是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製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的進口稅;二是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出口退稅,有利於增強本國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為世界各國所採用。
必須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後,才能辦理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於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並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樣品、展品、郵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退(免)稅。必須是已收匯並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並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國家規定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要同時具備以上4個條件。生產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增加一個條件,即申請退(免)稅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才能辦理退(免)稅。
4、出口退稅系統裡面的所屬期和申報年月分別怎麼填?
你是外貿企業吧,所屬期是201205申報年月是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