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稅比例怎麼算
法律分析:退稅額的計算方式:退稅額等於(增值稅發票金額)除以(1+增值稅率)乘以出口退稅率。出口退稅就是指國家應用稅收桿杠鼓勵出口的一種對策。通常,分成兩種情況,退回進口關稅和退回已交的稅金。退稅就是指因種種原因或特殊情況,稅務局工作人員對已繳的稅款,按照相關的規定退還給原納稅人的一項稅收業務。以下這些情況都是可以申報退稅的:年綜合收益還沒有達到基礎金額六萬元的,但在預繳稅款時,已繳納過個人所得稅的;享有專項附加扣減的,但在預繳稅款時沒有扣減的;預繳稅款時沒有享受或是沒有全額享受綜合性稅收特惠的;慈善捐贈費用達到一定標準的,但納稅人在進行預繳稅款時,沒有扣除。但納稅人需要注意的是,年度需要補交個人所得稅,但年收入不夠十二萬的、年度補交個人稅額不超過四百元的,以及預繳稅款和年度應交個人所得稅額一致的,可以不申請辦理年度退稅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2、退稅率是怎麼計算的?
出口退稅的計算方法按企業的不同而有分類:
(一)、內資生產企業(含新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免、抵、退"稅的計算:
(1)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 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2)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當期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 匯人民幣牌價×(增值稅稅率-退稅率)。
當生產企業本季度出口銷售額占本企業同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及以上,且 季度末應納稅額出現負數時,按下列公式計算應退稅額:
(1)當應納稅額為負數且絕對值≥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 ×退稅率時:
當期應退稅額=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
(2)當應納稅額為負數且絕對值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 退稅率時:應退稅額=應納稅額的絕對值
(二)生產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計算"免、抵、退"稅:
(1)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當期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 ×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稅率-退稅率)-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稅率-退稅率)
公式所列的"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原則上以核銷時海 關計算免徵增值稅的價格掌握。
(2)其餘"免、抵、退"稅公式按前述公式執行。查看原帖 參與討論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 "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無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的計算
(1)當期出口貨物不予退稅部分=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 ×(征稅稅率-退稅稅率)
(2)當期累計外銷貨物的進項稅額=當期累計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累計外 銷貨物銷售額÷當期累計全部貨物銷售額)
當期累計外銷貨物的應退稅額=當期累計外銷貨物的進項稅額-當期出 口貨物不予退稅部分)
(四)對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稅計算(外貿企業)
應退稅額=修理修配金額×退稅率。
(五)出口企業委託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後報關出口的貨物退稅計算:
應退稅額=(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等發票進項金額+工繳費發票金額)×退稅率
(六)出口企業出口貨物應退消費稅的計算
應退消費稅稅款=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出口數量)×稅率(單位稅額)
(七)凡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特准退稅的出口貨物的進項稅,應按下列 公式計算:
進項 普通發票所列(含增值稅的)銷售金額 = ----------------×退稅率稅額 (1+徵收率)
尚有不明白之處 請提問本人!
3、FOB價格 =含稅價格/{【退稅率/(1+增值稅率) +1】*匯率}, 這個公式請問誰能解釋下?
先把右邊的拆分, 如下:
含稅價格/{【退稅率/(1+增值稅率) +1】*匯率}=【含稅價格/(1+增值稅率)*退稅率+含稅價格/1】/匯率
含稅價格/(1+增值稅率)*退稅率 的意思就是:增值稅票的總金額扣除要繳的稅然後乘以退稅率, 得到的是退稅金額
含稅價格/(1+增值稅率)*退稅率+含稅價格/1的意思是:總收入是退稅加含稅價
退稅加含稅價=總收入, 總收入/匯率=FOB價格
以上等式只是書本問題, 不一定能應用到實際,因為這里沒有考慮到報關商檢進倉倉儲等費用
就以上等式,舉出具體數值說明:例如 含稅價格是113元人民幣,退稅率是13% , 增值稅率為13% , 匯率為7, 等式如下:
113/{【13%/(1+13%)+1】*7=【113/(1.13)*13%+113】/7 其中113/1.13*13%部分是獲得的退稅金額,加上開票總金額就是你實際獲得的總收入, 再以這個總收入除以匯率7, 就是FOB價格了
為什麼含稅價格要除以1.13呢?這里牽涉到增值稅票和退稅的問題,比如13點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構成是金額+稅額=總金額,退稅部分是按照金額這部分*13% 退稅的, 所以退稅部分=含稅價/1.13
公式看著復雜,其實簡單
FOB價格 =含稅價格/{【退稅率/(1+增值稅率) +1】*匯率} , 實際是就是:FOB價=(含稅價+退稅)/匯率
4、什麼是退稅率
退稅率就是退稅的比例。是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核定的。
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徵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於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商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產品出口後,稅務部門應按照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為企業辦理退稅,由於稅收減免等原因,商品的進項稅額往往不等於實際負擔的稅額,如果按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退稅,就會產生少征多退的問題,於是就有了計算出口商品應退稅款的比率—————出口退稅率。
5、退稅率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退稅率指出口產品應退稅額與計算退稅的價格比例,它反映出口產品在國內已納的稅收負擔。我國現行出口產品的退稅中,由於出口產品所屬的稅種和實際稅負不同,分別運用以下六種不同的退稅率計算退稅:一是產品稅的稅率;二是核定的產品稅的綜合退稅率;三是增值稅的稅率;四是核定的增值稅退稅率; 五是核定的營業稅的綜合退稅率;六是特別消費稅的單位退稅額。退稅率是計算出口產品退稅額的關鍵,如出口企業將適用不同退稅率的出口產品放在一起申報退稅,一律按從低退稅率計算退稅。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 1.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准。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國家機關進行申報,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