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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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跨境電商收款流程是怎樣的?
現有的跨境電商結算支付方式有兩大類,分別是網上支付(如電子帳戶支付和國際信用卡支付),銀行匯款模式(適合大金額的跨境交易)。他們各有優劣。
例如,信用卡收款,以亞馬遜電商為例,可通過與Visa、MasterCard等國際信用卡組織合作,開通接收海外信用卡支付的埠,進行收款業務,這樣因為是歐美等地區流行的支付方式,對客戶而言非常方便,但問題也很多,因為接入的方式很麻煩,而且要需預存保證金、收費高昂、付款額度偏小等。
還可以使用Paypal,它和支付寶較類似,是很多國家客戶的常用付款方式。它允許在使用電子郵件來標識身份的用戶之間轉移資金。優點是風控好,但缺點也很多,因為要過度保護買家利潤,所以,電匯費用很高,帳戶也容易凍結,容易造成商家的損失。
而這些支付方式的流程是比較復雜的。比如亞馬遜,eBay,阿里巴巴和速賣通等平台。使用跨店APP的收款賬戶,也是知名的第三方收款公司收取。所以入駐跨店,不用擔心資金安全。
3、商業銀行如何進行人民幣跨境清算?有哪些清算渠道可供選擇?
商業銀行可以通過以下三個渠道進行跨境人民幣資金的清算和結算:一是清算行模式。經人民銀行和香港、澳門金融管理局認可,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是中銀香港和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分別在人民銀行深圳中支和珠海市中支開立人民幣清算賬戶後,直接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支付系統與境內銀行傳遞清算信息,並通過其開立的人民幣結算賬戶與境內銀行進行跨境人民幣資金的清算與結算。境外參加銀行經由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完成人民幣業務的最終清算。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可以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人民幣平盤交易,也可以通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拆入和拆出資金,拆入和拆出資金的余額均不得超過該清算銀行所吸收人民幣存款上年末余額的8%,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二是代理行模式。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在境內代理銀行開立清算賬戶(即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當跨境資金通過代理行模式清算時,境外參加銀行首先通過SWIFT系統將資金收付信息傳遞至境內代理銀行,境內代理銀行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支付系統或行內清算系統代理境外參加銀行辦理資金匯劃,境內代理銀行借貸記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完成與境外參加銀行之間的資金結算。境內代理行對境外參加銀行開立的賬戶設定鋪底資金要求,並為境外參加銀行提供鋪底資金兌換服務。在人民銀行確定的限額內向境外參加銀行購售人民幣,人民銀行對購售業務實行年度人民幣購售日終累計凈額雙向規模管理。境內代理銀行可為在其開有人民幣同業往來賬戶的境外參加銀行提供人民幣賬戶融資,用於滿足賬戶頭寸臨時性需求,境內代理銀行對境外參加銀行的賬戶融資總余額不得超過其人民幣各項存款上年末余額的1%,融資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三是非居民賬戶(NRA)模式。經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核准,境外企業可申請在境內銀行開立非居民銀行結算賬戶,直接通過境內銀行行內清算系統和人民銀行跨行支付系統進行人民幣資金的跨境清算和結算。非居民賬戶為活期存款賬戶,該賬戶不得用於辦理現金業務,確有需要的,需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也不得將賬戶內的資金轉換為外幣使用,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4、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企業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手續流程是什麼?
第一節,企業首次辦理跨境人民幣業務,需要在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中激活企業信息。x0dx0ax0dx0a【操作流程】x0dx0a1.准備相關資料。主要包括:(1)企業信息情況表;(2)營業執照副本;(3)組織機構代碼證;(4)人民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x0dx0a2.提出業務申請。將上述資料提交銀行。x0dx0a3.完成信息激活。銀行復核通過後,留存企業信息表等資料,在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中激活企業信息。x0dx0a【注意事項】x0dx0a1.企業應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資料,並由銀行將企業信息完整錄入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x0dx0a2.企業辦理對外直接投資人民幣業務或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業務還需進行對外或對內直接投資合規性信息登記。x0dx0a第二節 ,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x0dx0a為進一步提高跨境人民幣結算效率,便利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企業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2013年7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流程和完善有關政策的通知》(銀發[2013]168號),進一步簡化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流程。x0dx0a【操作流程】x0dx0a1.准備相關資料。主要包括:業務憑證或《跨境人民幣結算收/付款說明》x0dx0a2.提出業務申請。將上述資料提交銀行。x0dx0a3.銀行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純畝銀行審核業務真實性後,為企業辦理相關業務手續。x0dx0a【注意事項】x0dx0a1.銀行可在「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三原則的基礎上,憑企業(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企業重點監管名單內的企業除外)提交的業務憑證或《跨境人民幣結算收/付款說明》,直接辦理跨境結算。x0dx0a2.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企業重點監管名單內的企業辦理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時,銀行要嚴格進行業務真實性審核。x0dx0a3.企業將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所獲得的人民幣資金留存境外的,應當向其境內結算銀行提供留存境外的人民幣資金金額、開戶銀行、用途和相應的出口報關等信息,由境內結算銀行將上述信息報送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重點監管企業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所獲得的人民幣資金不得存放境外。x0dx0a第三節 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x0dx0a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來華進行投資的業務屬於資本項下跨境人民幣業務。x0dx0a【流程說明】x0dx0a1.境外投資者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需經過商務主管部門的批准,並獲得《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經工商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再到企業注冊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辦理對內直接投資合規性信息登記。x0dx0a已登記外商投資企業發生名稱、經營期限、出資方式、合作夥伴及合資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變更,或發生增資、減資、股權轉讓或置換、合並或分立等重大變更的,應當將上述變更情況報送注冊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x0dx0a2.境外投讓胡資者向銀行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或備案文件等有關材料後,銀行應當進行認真審核,登入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查詢有關信息後,方可辦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x0dx0a3.外商投資企業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坦褲攔定,向銀行提交營業執照等材料,申請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境外投資者匯入的人民幣注冊資本或繳付人民幣出資應當按照專戶專用原則,開立人民幣資本金專用存款賬戶存放,該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x0dx0a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並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被並購境內企業的中方股東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申請開立人民幣並購專用存款賬戶,專門用於存放境外投資者匯入的人民幣並購資金,該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x0dx0a第四節, 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x0dx0a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是指境內機構經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准,使用人民幣資金通過設立、並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企業或項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境內機構在獲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證書後,到人民銀行辦理對外直接投資合規性信息登記,即可到銀行辦理相關業務。x0dx0a【流程說明】x0dx0a1.境內機構經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准,頒發《境外投資批准證書》。x0dx0a2.境內機構到人民銀行辦理對外直接投資合規性信息登記,。x0dx0a3.境內機構在外匯局辦理前期費用匯出或境外直接投資登記手續後,到銀行辦理人民幣資金匯出或前期費用人民幣資金匯出。x0dx0a4. 境內機構因境外投資企業增資、減資、轉股、清算等人民幣收支,可以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文件到銀行直接辦理人民幣資金匯出入手續。
5、跨境電商支付與結算方式
跨境電商支付與結算方式主要有跨境支付購匯方式(含第三方購匯支付、境外電商接受人民幣支付、通過國內銀行購匯匯出等)、跨境收入結匯方式(含第三方收結匯、通過國內銀行匯款,以結匯或個人名義拆分結匯流入、通過地下錢庄實現資金跨境收結匯等)。
拓展資料:
跨境電商
1、跨境電商與跨境物流高度正相關,二者存在長期穩定的均衡關系,且互為因果關系。從長期來看,跨境電商與跨境物流的關系主要表現為相互正向促進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相互抑制關系,且跨境電商對跨境物流的長期依賴性要強於跨境物流對跨境電商的依賴。
2、從短期來看,跨境電商主要受自身因素影響,而跨境物流則受跨境電商影響較大,跨境物流與跨境電商關系也主要表現為同向變動,且跨境物流的增長在短期內對跨境電商增長並沒有明顯的反向抑製作用。
3、總的來說,我國跨境電商與跨境物流在2008~2016年間初步呈現良好協同關系,但協同關系顯著性水平相對較低,二者協同發展的條件和關系仍有待進一步改善。影響跨境電商與跨境物流協同的因素有協同環境、協同機制、協同關系、協同能力、協同意願、個體特徵、協同預期等 。
4、跨境電商與跨境物流發展過程存在諸多不協同,主要表現在能力協同缺乏、利益互信協同機制缺乏、跨境物流網路系統協同缺乏、跨境電商與逆向物流協同缺乏以及跨境電商與傳統外貿協同缺乏等諸多方面。可從健全政府支撐服務體系、完善利益互信協同機制、優化跨境電商與逆向物流協同、推動跨境電商與傳統外貿協同以及促成各子系統、多方主體協同等多方面推動跨境電商與跨境物流協同。
6、人民幣境外結算如何操作??
希望有幫助!
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全文)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1〕第1號
為配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便利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境內機構開展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現予公布實施。
中國人民銀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配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便利境內機構以人民幣開展境外直接投資,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境外直接投資是指境內機構經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准,使用人民幣資金通過設立、並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企業或項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控制權或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境內機構是指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地區內登記注冊的非金融企業。本辦法所稱前期費用是指境內機構在境外設立項目或企業前,需要向境外支付的與境外直接投資有關的費用。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本辦法對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實施管理。
第四條境內機構辦理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應當獲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在辦理有關境外直接投資核准時,境內機構應當明確擬用人民幣投資的金額。
第五條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匯出或未發生過前期費用匯出的境外直接投資,境內機構應當向所在地外匯局遞交以下材料,辦理前期費用匯出或境外直接投資登記手續。
(一)書面申請書;
(二)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文件及其復印件或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提交的境外直接投資申請文件復印件;
(三)境內機構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
境內機構所在地外匯局應當在收到相關申請材料之日起3天內完成相關信息登記手續。
發生過前期費用匯出的境外直接投資,境內機構應當在獲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30天內向所在地外匯局報送有關信息。
第六條境內機構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辦理前期費用匯出或境外直接投資登記手續後,可以到銀行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資金匯出或前期費用人民幣資金匯出。
銀行在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時,應當根據有關審慎監管規定,要求境內機構提交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證書或文件等相關材料,並認真審核。在審核過程中,銀行可登入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和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有關信息。
第七條審核境內機構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提交的申請文件和境內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後,銀行可以為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前期費用匯出。境內機構累計匯出的前期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其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申報的中方投資總額的15%。如確因境外並購等業務需要,前期費用超過15%的,應當向所在地外匯局說明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第八條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規定,通過境內機構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為其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資金的結算,並向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有關人民幣資金跨境收付信息。
第九條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相關業務需要同時使用外匯資金的,境內機構和銀行應當按照外匯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資金匯出入手續。在辦理外匯資金匯出入手續時,銀行應當登入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業務審核,確保相關業務的合規性。
第十條銀行為境內機構辦理的境外直接投資匯出的人民幣資金和外匯資金之和,不得超過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境外直接投資總額。
境內機構已經匯出境外的人民幣前期費用,應當列入其境外直接投資總額。銀行在為該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資金匯出時,應當扣減已匯出的人民幣前期費用金額。銀行應當向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人民幣前期費用跨境支付信息。
第十一條自匯出人民幣前期費用之日起6個月內仍未獲得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境內機構應當將剩餘資金調回原匯出資金的境內人民幣賬戶。銀行應當督促境內機構將剩餘資金調回原匯出資金的境內人民幣賬戶。對拒不調回的,銀行應當向所在地人民銀行備案。
第十二條境內機構可以將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資利潤以人民幣匯回境內。經審核境內機構提交的境外投資企業董事會利潤處置決議等材料,銀行可以為該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利潤入賬手續,並應當向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人民幣利潤匯回信息。
第十三條境內機構因境外投資企業增資、減資、轉股、清算等人民幣收支,可以憑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核准文件到銀行直接辦理人民幣資金匯出入手續。在辦理上述業務時,銀行應當向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有關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
第十四條已登記境外企業發生名稱、經營期限、合資合作夥伴及合資合作方式等基本信息變更,或發生增資、減資、股權轉讓或置換、合並或分立清算等情況,境內機構應當在發生之日起30天內將上述變更情況報送所在地外匯局。
第十五條銀行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向境內機構在境外投資的企業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通過本銀行的境外分行或境外代理銀行發放人民幣貸款的,銀行可以向其境外分行調撥人民幣資金或向境外代理銀行融出人民幣資金,並在15天內向所在地人民銀行備案。在辦理上述業務時,銀行應當向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有關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
第十六條在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時,銀行和境內機構應當按照《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申報。
第十七條銀行應當認真履行信息報送義務,及時、准確、完整地向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與境外直接投資相關的各類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
第十八條銀行在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義務,預防利用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進行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活動。銀行應當收集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目的地的反洗錢和反恐融資信息,評估境外直接投資目的地的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並採取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
第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大事後監督檢查力度,有效監管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業務活動。
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每日向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傳輸境外直接投資相關的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每日向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傳輸境外直接投資相關的外匯跨境收付信息。
第二十條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銀行、境內機構的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業務活動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督促銀行切實履行交易真實性審核、信息報送、反洗錢等職責,監督境內機構依法開展業務活動。
第二十一條銀行、境內機構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以依法進行通報批評或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禁止銀行、境內機構繼續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
第二十二條銀行在辦理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時違反有關審慎監管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違反有關反洗錢、反恐融資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進行處罰。
第二十三條境內金融機構的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相關監管部門對境內金融機構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頒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