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稅專項有哪些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退稅專項扣除: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6、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2、退稅還要上門核實嗎
通常情況下,退稅需要進行核實以確保退稅的真實性。具體是否需要上門核實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在盯笑某些情況下,稅務部門可凱穗含能需要上門核實申請人的信息、證明文件以及購物憑證等。這主要是為了避免退稅欺詐行為的發生,保障稅收的公正和合法性。但是,在其他情況下,稅務部門可能會根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證明文件來審核並批准退稅申請,而族碰不需要上門核實。總之,退稅是否需要上門核實主要取決於稅務部門的審核規定和具體情況。
3、專項退稅是什麼意思
法律主觀:可以退稅的情況:徵收過程中形成的匯算清繳退稅、結算退稅、減免退稅及調整政策和調整稅率退稅;由襲悔於工作疏忽,發生技術拍李正性差錯而造成多繳或誤繳稅款;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代扣、代收稅款已按期繳納入庫擾和後,稅務機關按照規定應給付扣繳義務人的代扣、代收手續費;其他。
法律客觀:《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4、稅務稽查的重點
2017年稅務稽查的重點
2017年稅務稽查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稅務總局黨組總體要求和工作部署,圍繞稅收中心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稅收違法行為,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持續深化稽查改革,推行和健全稽查運行機制,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設,強化稽查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增強稽查案件查處支撐保障能力,實現稽查工作質效的新跨越。努力將稅務稽查打造成有效震懾涉稅違法行為的鐵拳,切實促進經濟和稅收秩序的進一步好轉。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稅務稽查的重點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稅收違法行為
各地稅務機關統籌落實各項專項行動,提高行政辦案能力,加大行政定性和結案力度。稅務總局稽查局以績效考評為抓手,實行項目制管理,壓實下派案源的查處效果,要求每案必復。
(一)嚴厲打擊騙取出口退稅違法行為
弊旅繼續在七部委部際聯席會議機制統一領導下,依託公安、海關、人民銀行和稅務總局四部委協作機制,開展打騙專項行動。
1.稅務總局稽查局選取並組織查處30起上游虛開和下游騙稅重點「串案」。其中10起跨區域、案值較大、團伙性較強的「串案」,由稅務總局稽查局直接組織查辦;其餘20起「串案」由主要案發地省級國稅局稽查局牽頭,相關涉案地區協同查處。
2.稅務總局稽查局針對紡織、服裝、傢具、手機、黃金等行業,統一選取500戶騙稅案源,下發各地組織檢查。
3.稅務總局稽查局在五個口岸地區選取5戶外貿綜合服務體企業,開展摸底式檢查,提出征管建議,規范行業發展,防範騙稅風險。
(二)嚴厲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違法行為
4.稅務總局稽查局根據組織查處30起騙稅「串案培返」涉及上游虛開企業情況的需要,及時動態選取、延伸下發相關虛開案源。
5.稅務總局稽查局針對黃金票、海關完稅憑證、農產品發票、成品油發票等情況,統一選取1000戶虛開案源,下發各地組織檢查。
(三)創新開展綜合整治發票違法犯罪工作
6.充分發揮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協調小組多部門協調作用,將綜合整治發票違法犯罪工作與打騙打虛專項行動、行業和區域稅收專項整治有機結合。協調小組辦公室研究修訂考評細則,切實發揮綜治考評的引導作用,爭取地方黨委和政府對各項打擊專項行動的重視和支持。
(四)開展行業和區域性稅收專項整治
7.稅務總局稽查局針對建築安裝業、房地產業、生活服務業及交通運輸業等行業,統一選取720戶營改增行業虛開案源,下發各地組織檢查。
8.繼續在部分省市開展地煉企業檢查工作,在消費稅抵扣政策調整前,繼續加大對石油石化商貿企業變票行為的查處力度。
9.稅務總局稽查局組織開展以下區域專項整治:一是以西藏、安徽等地為重點地區開展醫葯醫療行業專項整治;二是繼續在西南地區開展農產品區域整治;三是以查處黃金票為重點,在廣西、貴州等地開展專項整治;四是針對北京等地新辦商貿企業走逃嚴重的狀況,選擇部分區域開展虛開專項整治。
(五)統籌地稅機關開展重點檢查工作
10.稅務總局稽查局統一選取360戶案源,每省10戶下發地配卜飢方稅務局,開展企業所得稅為主的檢查。
11.稅務總局稽查局以股權轉讓、投資公司、基金、證券、演藝公司等行業和領域為切入點,統一選取30名企業高管、演藝明星,下發地方稅務局,開展個人所得稅及相關聯的企業所得稅檢查。
(六)嚴厲查處涉稅違法重大案件
12.對高風險納稅人開展定向稽查,落實重大案件報告制度、重大案件督辦管理辦法,各級稅務機關集中力量查辦一批有影響力、威懾力的涉稅違法重大案件。
(七)發揮稽查職能作用服務經濟大局
13.認真落實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全國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協調小組、打擊經濟型犯罪協調會商機制、糾正醫葯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等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積極開展和配合相關工作,發揮稽查部門打擊涉稅違法職能作用,增強稽查影響力,服務經濟大局。
二、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14.抓重點。各地稅務機關按照統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好重點稅源企業隨機抽查任務。按時完成第二批重點稅源企業隨機抽查工作,稅務總局稽查局壓茬部署第三批重點稅源企業隨機抽查任務。
15.全覆蓋。各地稅務機關科學安排本地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妥善協調征管部門和大企業管理部門安排好案源,避免多頭重復檢查。除線索明顯涉嫌偷逃騙抗稅和虛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直接立案查處外,所有待查對象均須以隨機抽查方式開展稽查,確保隨機抽查工作全覆蓋、出實效。綜合運用「黑名單」和聯合懲戒措施,提升稽查威懾力。
16.建好庫。各級稅務機關全面完成包括本級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含異常對象名錄)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的「雙名錄庫」建設,並向社會發布。
17.推平台。推廣應用金稅三期稽查「雙隨機工作平台」,安排部署實現從總局到縣局四級稅務機關隨機抽查業務的貫通,實現數據流自動推送、過程即時監控、成果自動統計。
三、深化和落實稽查改革任務
18.抓好機制制度落實工作。各地稅務機關採取有效措施,抓好稽查運行機制的落實。稅務總局稽查局開展文件解讀宣傳,輔導培訓,加強跟蹤問效,發現解決問題,及時完善制度辦法,持續優化改革舉措,提高稽查工作質效。
19.落實體制改革工作。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要求,稅務總局稽查局配合有關部門完成稽查體制改革任務,明確稽查工作職責定位,提升稅務稽查管理層級,合理劃分各級稽查機構工作職責。落實建立跨區域稽查機構任務,積極推進市、縣兩級稽查機構改革,科學合理設置機構,集約力量,提升執法層級,優化稽查資源配置,提高稽查工作質效。
20.全面推進聯合稽查工作。各地稅務機關以稅務總局部署和各地自選的重點稽查對象隨機抽查和上級交辦、督辦重大案件檢查為抓手,共享涉案信息,實現國地稅共同管轄案源聯合稽查全覆蓋。加強組織領導,統籌計劃安排,共同進戶檢查,協同審理案件,統一處理處罰標准,建立定期報告制度,統計分析聯合稽查成果。
21.坐實公安派駐聯絡機制。健全省級公安派駐稅務聯絡機制,加快推進地市級聯絡機制建設。各級聯絡辦以案件查辦實戰要求為導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聯絡機制各項制度。稅務總局稽查局針對稅務行政執法與公安刑事執法銜接中的突出問題,會同公安部經偵局開展聯合調研,強化稅警協作。
四、提升「黑名單」和聯合懲戒質量
22.提高「黑名單」公布質效。各地稅務機關落實《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做好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公布工作,確保所有符合公布標準的案件全部按規定進行公布,確保公布案件信息的真實准確,確保依照規定程序開展已公布案件撤出工作。
23.擴大聯合懲戒范圍。落實《關於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2016年版)》,爭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的'支持,推進聯合懲戒措施和部門的「雙擴圍」。積極協調34個聯合懲戒部門,促進28項懲戒措施落實到位,進一步提高對失信納稅人的懲戒力度,促進納稅遵從。
24.提高聯合懲戒的社會效應。加強「黑名單」與聯合懲戒工作的宣傳力度,擴展宣傳途徑、豐富宣傳內容,提高傳播力和影響力,營造「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社會氛圍。對虛開發票、騙稅、造假賬惡意偷逃稅的涉稅違法犯罪團伙,一律列入「黑名單」,與多部門聯合懲戒,重拳打擊,絕不留情。
五、推進稽查信息化應用管理和大數據應用
25.規范指導稽查信息化應用管理。稅務總局稽查局研究下發進一步加強稅務稽查信息化應用管理的指導意見,制定稽查應用軟體技術和業務標准,指導各級稅務稽查部門規范、有序開展稽查信息化應用管理工作。
26.優化金稅三期工程稽查模塊功能。以《全國稅務稽查規范(1.0版)》為依據,全面優化金稅三期工程稽查模塊業務需求,完善稽查業務域現有內部流程,拓展隨機抽查、聯合稽查、聯合懲戒、舉報管理等新增業務流程,為規范執法流程、支撐稽查改革、轉變工作方式提供信息化支撐。
27.加強稽查大數據應用。進一步強化稽查大數據挖掘應用,重點推進稽查選案大數據分析機制和全國稽查工作總體統計監控分析平台,探索建立重大稅收違法案件涉案企業和涉案人員信息庫。各地稅務機關切實提高稽查精準度,提升稽查案件管理和稽查成果統計分析水平,實現精準制導、定向打擊。
28.有序研發應用稽查應用軟體。以滿足稽查工作實際需要為出發點,按照稅務總局統一的技術標准和業務標准,積極研發推廣應用選案分析、電子查帳、電子取證、移動辦公、辦案指揮協調等稽查外掛軟體,確保與金稅三期系統相關稽查業務模塊規范對接,不斷提高稽查信息化應用水平,不斷提交稽查工作質效。
29.改造升級協查系統。稅務總局稽查局對協查系統實施改造升級,擴大增值稅抵扣憑證協查范圍,增加協查要素,修改回復結果代碼。規范協查發函,普遍推行要素協查,增強發函的必要性。優化系統操作,增加業務操作個性化定製功能。引入電子簽章,確保回函的真實性、權威性,使協查系統更適合稽查工作需要。
六、完善稽查制度,增強對案件查處支撐保障能力
30.落實稽查規范化建設。抓好《全國稅務稽查規范(1.0版)》的落實,組織開展全員培訓,推動規范落地執行。稅務總局稽查局跟蹤落實情況,及時總結評估,適時優化完善。
31.推動稽查執法法律保障工作。稅務總局稽查局繼續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修訂工作,在明確虛開和騙稅的定性要素、細化金融機構稅收協助義務、明確稅務強制檢查權等方面,積極爭取立法機關的理解和支持。配合修改完善涉稅刑事司法解釋,力促其有效解決涉稅犯罪定性處理難題。修訂《稅務稽查工作規程》,進一步完善稽查制度體系。
32.落實完善行政查處工作制度。稅務總局稽查局研究制定文件,進一步做好稅收違法案件查處相關工作,改進和規范稅收違法案件協查工作,充分發揮稅務機關在打擊涉稅違法犯罪活動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大對虛開和騙稅犯罪團伙的查處力度,確立不立案不委託協查的原則。各地稅務機關切實加大稅收行政執法力度,充分運用行政手段積極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堅持用行政方法和手段查處稅收違法案件的導向,認真做好行政定性、行政處理工作,並做好與司法程序的銜接。
33.推動資金查詢的法律保障工作。積極參與和探索反逃騙稅、反洗錢行政執法合作方式,尋求法律途徑上的有力支持,在資金流查詢上力求突破,從而獲得案件查辦直接依據。
34.完善案件協查制度。各地稅務機關做好稅收違法案件要素協查工作,改進協查方式。明確案件協查發起條件,規范委託協查行為,實施分級分類協查,優化協查資源。加強協查結果回復質量監控力度,提高協查回函質量。繼續實施協查工作月度通報,進一步開展協查系統數據分析,逐步規范失控發票協查工作,充分發揮協查服務案件、服務稽查作用。
35.完善舉報工作制度和管理機制。修訂《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落實與12366的對接和快捷通道制度,規范領導批辦、紀檢監察轉辦、實名舉報案件等案件內部運轉和反饋機制,完善金稅三期系統舉報相關信件息子系統升級工作。
七、打造高效廉潔專業稽查隊伍
36.加強稽查內控機制建設。稅務總局研究下發關於稅務系統稽查風險內部控制的相關制度和操作指引,在試點的基礎上全面實施。各地稅務機關全面落實和推進稽查工作內控有力、考評有據、高效運轉。
37.組建專業精英團隊。充分發揮領軍人才、人才庫人才和系統各類優秀人才的引領作用,組建專門團隊,直接組織查處一定數量的重大騙稅和虛開發票案件,安排稽查人才參與案源管理分析、重點稅源隨機抽查、隊伍建設等稽查重點工作。
38.強化作風紀律建設。各地稅務機關要充分發揚稽查敢於擔當、迎難而上的優良傳統,確保系統上下令行禁止、步調一致。以落實《稅收違法案件一案雙查辦法》及補充規定為抓手,對檢查中發現的涉及稅務內部人員違法違紀線索及時報告,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39.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稅務總局稽查局舉辦稽查處級幹部落實深化稽查體制機制改革培訓班、稽查人才庫培訓班、雙隨機和聯合懲戒培訓班、打虛打騙培訓班、領軍人才稽查業務培訓班,注重不斷增強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會同教育中心研究制定五年培訓規劃,以提高稽查業務技能為主,建立分級分類培訓機制,促進稽查人員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40.加強稽查辦案專項經費管理。稅務總局稽查局配合財務司研究下發關於稅務稽查辦案專項經費管理使用的補充規定,統一專項經費使用的政策口徑。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嚴格稽查辦案經費日常使用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合規列支;督促經費預算執行進度,保障稽查辦案執法,促進稽查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41.進一步健全稽查質效考核體系。稅務總局稽查局研究制定稽查質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質效考核評價體系,與績效考評有機結合,進一步改進和細化績效考評指標,確保各項稽查重點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5、出口退稅首次實地核查主要查什麼,會查賬么
親,出口退稅首次核查主要查經營場地、公司往來貨款,也就是所謂的查賬,這個是重要核查部分。
6、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稅是每個人都要查還是抽查的
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稅每個人都要查。個人所得稅退稅是根據個人此絕所得余扒並稅納稅申報表中的信息進行核查的。如果信息正確,您就可以獲豎跡得退稅。如果信息不正確,會被要求進行進一步的核查。因此,退稅是每個人都要查的,而不是抽查的。
7、騙取退稅案件,警察偵查階段怎麼查
騙取退稅案件,警察偵查階段查的方法是收集證據、監控取證、詢問調查、協作調查。
1、收集證據:警方會通過調查取證、搜查等方式,收集目標嫌疑人的銀行賬戶、企業注冊信息、購銷合同、發票等相關證據,以確定是否存在騙取退稅的行為。
2、監控取證:警方還可以通過監控目標嫌疑人的通頃弊訊、網路等渠道,獲取目標嫌疑人的相關信息,以便更好地展開調查。
3、詢吵乎含問調查:警方升笑也會通過對目標嫌疑人及其相關人員進行詢問調查,了解其行為、心態和背景等情況,以確定其是否存在騙取退稅的嫌疑。
4、協作調查:警方還可以與稅務部門、海關、銀行等相關部門協作,共同開展調查工作,以確定嫌疑人是否存在騙取退稅的行為。
8、首次辦理出口退稅,稅務機關要上門核查,都要查什麼??
一、主春型螞要核查的內容包括1.企業的基本情況與其出口退(免)稅備案的相關內容是否相符;
2.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人員等經營情況是否與其申報出口退(免)稅業務相匹配;
3.採用免抵退稅辦法申報退租橘(免)稅的企業,是否具有出口貨物的生產能力;
4.企業的財務制度健全和扒埋會計核算是否符合要求;
5.出口貨物是否按照規定實行單證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