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抵稅額是個什麼概念?為什麼在算城建稅的時候要加上
免抵稅額是個什麼概念?為什麼在算城建稅的時候要加上 免抵稅額,是免抵退稅額與應退稅額的差額,是不能留抵下期的,也是不能退稅的,是企業沒有充分享受到的出口退稅。免抵稅額是出口退稅部分抵了內銷部分的增值稅,是因為一個是應退、一個是應交,所以抵掉了,但是退稅部分對應的城建稅不予退還,那麼內銷部分的增值稅應交的城建稅就無法抵掉了,所以免抵部分稅額需要繳納城建稅。
由此可見,當期免抵稅額是指當期免抵退稅額減去當期應退稅額之後的余額,其反映的是「免抵退稅」企業當期從內銷應納增值稅稅額中抵減的那部分出口免抵退稅額,不是企業期末留抵稅額,更不是企業次月的期初留抵稅額。
是指企業的期末留抵稅額小於應退稅額所產生的余額,也就是說企業的留抵稅額不夠退。
免抵稅額是有內銷的情況下才會出現的。指的是出口抵減內銷產品的應納稅額。如果出現免抵稅額,則城建稅在原來的基礎上再加上這個免抵稅額20W乘以當地的城建稅率,就是要交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同理這樣算。
為什麼免抵稅額要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怎樣理解會計上的 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會計上的 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就是稅法上的免抵稅額。
免抵稅額是出口應退的增值稅和內銷應交的增值稅互相抵銷的金額,如出口應退100萬元,內銷應交20萬元,那麼國家直接退給納稅人80萬元就完事了,剩下的20萬元不再退稅,也不再征稅,這20萬元就是免抵稅額。
可以簡單的這樣理解,免抵稅額的含義是出口應退的增值稅抵銷了多少內銷應交的增值稅,也就是說,這部分稅款,本來是應該向稅務機關繳納的,但是被出口退稅抵銷了,不再退稅,也不再交稅,但是增值稅抵銷了,附征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無稅可抵的,所以仍然要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後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5〕25號 檔案規定:
一、經國家稅務局正式稽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沒迅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因此,增值稅免抵退稅中,如果當期免抵稅額大於0,應當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退稅沒有免抵一般說就是免抵退稅一般來說。
「免、抵、退」是各有含義的:
①、「免」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免徵生產銷售環節的增值稅
②、「抵」是指以本企業本期出口產品應退稅額抵頂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③、「退」是指按照上述過程確定的實際應退稅額符合一定標准時,即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稅。
免抵稅額就是出口應退稅額抵頂內銷稅額的部分,這部分是不退稅的。從另一個角度考慮,假如這部分退稅,那麼內銷那部分就要交稅。
這樣此部分不退,內銷相應的部分也不交,就兩相抵了。由此可見,當期免抵稅額是指當期免抵退稅額減去當期應退稅額之後的余額,其反映的是「免抵退稅」企業當期從內銷應納增值稅稅額中抵減的那部分出口免抵退稅額,不是企業期末留抵稅額,更不是企業次月的期初留抵稅額。
通俗地講,是指企業的期末留抵稅額小於應退稅額所產生的余額,也就是說企業的留抵稅額不夠退。當期免抵稅額應作為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基數。
用身份證抵稅扣稅是個什麼概念 沒有這個概念。身份證和扣稅抵稅不存在必要的關聯。
如果是個人的話,開票納稅倒是需要身份證的,但也不是這個抵稅扣稅的概念。
簡單的介紹,這是規定;深層的探討:
增值稅是屬於國家的,城建稅等是屬於地方的。國家為了鼓勵出口,免的是增值稅,而激皮地方稅務徵收城建稅等,依據的是應交增值稅。如果應繳枯鉛此增值稅為0時,城建稅等不得不為0,是吧?
再說應交增值稅的問題:通常情況下,如果沒有出口優惠政策,免抵稅額實際就是應繳稅額,為什麼這樣說呢?你看,出口貨物收入按(退)稅率計算的稅額-留抵稅額(進項稅)的差,大於0,不就是應交稅額嗎!可是現在國家做出免稅規定,只保留免抵稅額,沒有了應繳稅額,如果這時企業還按照字面上的「應繳增值稅」提取城建稅,哪有啊!免增值稅是國家的事,與地方無關,你國家不能說免了增值稅就連同地方稅也一起免啊!
因此,地方稅務局就要求按免抵稅額計算繳納城建稅等。
就在出現情況當月申報城建稅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當期免抵稅額的概念與作用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1、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率-退稅率) 2、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3、當期應納稅額=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上期末留抵稅額 4、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材料出口貨物退稅率 5、出口貨物免抵退額=出口收入×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6、按規定,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 7、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8、期末留抵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稅額為:當期應納稅額-當期應退稅額以「日」為繳納期限: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進口貨物繳納增值稅的期限:自海關填發稅款交納證的次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當期免抵稅額是倒擠出來的數,並無任何實際意義,只是用來調庫。當期應退稅額才是應該退給企業的。
某自營出口的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6年3月的有關經營業務如下:
(1)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價款200萬元,外購貨物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34萬元通過認證。
(2)內銷貨物不含稅銷售額100萬元,收款117萬元存入銀行。
(3)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摺合人民幣200萬元。
已知2月末留抵稅額3萬元;出口貨物的征稅率為17%,退稅率為13%。計算該企業3月份應「免、抵、退」稅額是多少?
答:
(1)3月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200*(17%-13%)=8萬
(2)3月應納稅額=100*17%-(34-8)-3=17-26-3=-12萬
(3)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200*13%=26萬
(4)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3月應退稅額=12萬
(5)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26-12=14萬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就是可以留待下期抵扣的進項稅額,也就是本期沒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應納稅額
「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徵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
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退」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於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其實,國家稅務總局把出口退稅的「免」、「抵」、「退」搞得比較復雜,不完全是你講的「在免和抵中外銷免徵的銷項稅額和計算當期應納稅額時進項的抵免的總和」。出口「免、抵、退」稅的計算方法,計算分兩種情況:
1、出口企業全部原材料均從國內購進,「免、抵、退」辦法基本步驟為五步:
第一步剔稅:計算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退稅率)
第二步抵稅:計算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內銷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第一步計算的數額)-上期留抵稅額
第三步算尺度:計算免抵退稅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第四步比較:確定應退稅額(第二步與第三步相比,誰小按誰退):
注意:第二步大於第三步的情況下,當期應納稅額與確定的應退稅額的差額為下期留抵稅額。
第五步確定免抵稅額:第三步算尺度的免抵退稅額與第四步比較確定的應退稅額的差額為當期的免抵稅額。
2、如果出口企業有免稅購進原材料的情況,計算過程依然為五步,不同的是第一步和第三步需要做一個修正,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修正的剔稅額: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的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的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退稅率)
第二步抵稅:計算公式同上。
第三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免稅購進原材料的價格)×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第四步比較:同上。
第五步確定免抵稅額:同上。
2、生產型出口企業實行免抵退政策,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如何繳納?是否考慮免抵部分?回答各種都有,真理是?
一、如果免抵退系統中有需繳納增值稅的話匯總表正常的話就不會出現免抵稅額了。
二、按免抵稅額50W*0.07計提城建稅。
三、增值稅附征按照當期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為計稅依據繳納,另外生產企業免抵退的還應該按照免抵退匯總表的第二十五欄金額繳納附加稅。也就是說,如當期既有內銷也有免抵退的,應該繳納的附征稅就因該是上述兩項的合計。
1、直接用匯總表25欄的免抵額乘以城建稅稅率即可。退稅的那部分增值稅實際應該已經繳納了附加稅。
2、如果是政策性減免的先征後退(或即征即退)的增值稅的附加(城建稅、教育附加)與增值稅一起退。如果是出口退稅,根據增值稅完稅證只退增值稅,不退附加。
(2)免抵退稅額為什麼交附加稅擴展資料:
一、憑證條件
稅法規定的扣稅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免稅農產品的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或者部分實施「營改增」地區的運輸業增值稅發票)。
另外,根據財稅[2012]15號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以下稱二項費用)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因此,取得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稅控軟體維護費的地稅發票也可以抵扣。
二、時間條件
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其他需要認證抵扣的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進口貨物:一般納稅人取得海關完稅憑證,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後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收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實行「先比對後抵扣」。納稅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原規定執行。
3、21年出口免抵稅額要交附加稅
所有的免稅或減稅都不是針對所有稅目的,出口免稅免除的是增值稅或關稅,但附加稅不能減免,因此要用免稅金額乘以附加稅的稅率
根據《關於對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自產貨物免抵增值稅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問題的通知》(粵地稅發[2002]141號)的規定:「對有進出口經營權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自產貨物所免抵的增值稅應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有關免抵增值稅額的確定,按國稅分局審核確認《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中的第21欄『當期免抵稅額』進行確認並據以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生產企業出口免抵的增值稅額視同企業已繳納了增值稅。應按規定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4、免抵稅額是否交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免抵稅額需要交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後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25號)出台了,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的生產企業應重點關注該文件的最新規定,避免不必要的涉稅風險。
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計算公式: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4)免抵退稅額為什麼交附加稅擴展資料:
該企業應當根據國稅機關正常審核出具的《生產企業出口免抵退稅審批通知單》上註明的「免抵稅額」、《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建議調整通知》上註明的「免抵稅額」,按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故企業當期的免抵稅額是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所以需要補繳城建稅。
當企業發生免抵增值稅稅額時,應按規定向稅務部門報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以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大的支出,超過2000元記入固定資產,小於2000直接記入管理費用 .
只要是一般納稅人,收到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即可抵扣.
購貨時分錄:
借:固定資產(管理費用)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現金)
應交稅金=銷項稅-進項稅(可以抵扣的稅)
備註:如果銷項稅大於進項稅要繳稅,反之留底下月抵扣。
小的支出直接記入管理費用-辦公費就可以了
5、免抵稅額要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嗎
需要。免抵退稅額當然需要作為計稅依據,計算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當然,更加確定的說法是,免抵退稅額當中的免抵稅額部分需要作為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畢竟,免抵退稅額裡面除了免抵稅額,還有當期應退稅額。這里的免抵退稅額,主要產生在進出口環節。由於一些企業在進出口環節,可以享受增值稅退稅的優惠,所以才會出現免抵退稅額。免抵稅額需要交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計算公式為當期免抵稅額等於當期免抵退稅額減去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是指當期免抵退稅額減去當期應退稅額之後的余額,其反映的是「免抵退稅」企業當期從內銷應納增值稅稅額中抵減的那部分出口免抵退稅額,不是企業期末留抵稅額,更不是企業次月的期初留抵稅額。通俗地講,是指企業的期末留抵稅額小於應退稅額所產生的余額,也就是說企業的留抵稅額不夠退,當期免抵稅額應作為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基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6、免抵退稅額要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嗎
免抵退稅額要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應根據出口貨物離岸價、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出口貨物離岸價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准,若以其他價格條件成交的,應扣除按會計制度規定允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運費、保險費、傭金等。
城建稅一般指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點:
1、稅款專款專用,具有受益稅性質;
2、屬於一種附加稅;
3、根據城建規模設計稅率;
4、徵收范圍較廣。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征稅的其他地區。城市、縣城、建制鎮的范圍應根據行政區劃作為劃分標准,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各行政區域的管轄范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免徵規定:
1、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2、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3、對二稅實行先征後返、先征後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二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予退還。
教育費附加是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同級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同級財政部門監督管理,專門用於發展地方教育事業的預算外資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第五條 教育費附加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
教育費附迦納入預算管理,作為教育專項資金,根據先收後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則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使預算內教育事業費逐步增長,不得因教育費附迦納入預算專項資金管理而抵頂教育事業費撥款。
7、出口退稅需要繳納附加稅嗎
出口退稅不需要交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但是出口免抵要交附加稅費。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後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25號)第一條規定,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都是根據納稅人實際應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和適用稅率計算交納的一種附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