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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稅申請提供什麼資料

發布時間: 2023-04-14 20:49:08

1、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如何申請

1、點擊登錄
      打開所在省份電子稅局網站頁面,點擊登錄。
      2、錄入賬戶信息
      根據提示,錄入賬戶信息,點擊登錄。
      3、點擊增值稅退稅申請
      依次點擊我要辦稅畝穗、一般退(抵)稅管理、退抵稅費申請,選擇退抵稅費申請(增值稅制度性留抵退稅)。
      4、填寫退稅申請表
      根據提示,填寫退稅申請表迅稿卜所列信息,填寫完畢後,點擊下方的保存。
      5、點擊提交
      申請資料保存後,即可點擊提交,完成增值稅留抵退敬叢稅申請操作。
.

2、納稅人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的資料和流程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規定,三、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於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以下稱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退(抵)稅申請表》(見附件)。

七、稅務機關按照「窗口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的原則辦理留抵退稅。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是否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等進行審核確認,並將審核結果告知納稅人。
八、納稅人符合留抵退稅條件且不存在本公告第十二條所列情形的,稅務機關應自受理留抵退稅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向納稅人出具准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項通知書》。
納稅人發生本公告第九條第二項所列情形的,上述10個工作日,自免抵退稅應退稅額核准之日起計算。

十一、納稅人不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不予留抵退稅。稅務機關應自受理留抵退稅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向納稅人出具不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項通知書》。

十七、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3、存量留抵退稅怎麼申請

一、正面回答
納稅人申請留抵退稅時,只需要提交一張退抵稅申請表,這張申請表可以通過辦稅服務廳當面提交,也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提交。結合新政策內容,退抵稅申請表的填報內容做了相應調整,增加了部分欄次,調整了部分欄次表述,同時,為便利納稅人申請退稅,各地電子稅務局已實現退抵稅申請表中大部分數據的預填功能,納稅人也可以結合實際經營情況對預填內容進行修改,最後進行確認,即可提交退稅申請。
二、分析詳情
2019年建立留抵退稅制度時,稅務總局對留抵退稅申請、受理、審核、退庫等全環節流程相關征管事項進行了明確規定。此次出台的留抵退稅政策,並未對現行退稅辦理流程作實質性調整。
三、存量留抵退稅環節怎麼核准:
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的留抵退稅申請後,將按規定進行退稅審核,並根據不同情況出具審核結果。
1、納稅人符合全部退稅條件,且未發現任何風險疑點及未處理事項,准予留抵退稅;
2、納稅人不符合留抵退稅的一項或多項條件的,不予留抵退稅;
3、雖然納稅人符合留抵退稅條件,但存在風險疑點或相關未處理事項的,將暫停辦理留抵退稅,並對相關風險疑點進行排查,對未處理事項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後,再按規定繼續辦理留抵退稅。

4、怎麼申請退稅2022

新京報訊 7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官微發布2022年退稅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幫助中小微企業了解最新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全文如下:


退稅減稅降費政策操作指南


—扮余—2022年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


一適用對象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以及「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稱「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及「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下稱「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二政策內容


(一)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二)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三)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4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四)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中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5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大型企業,可以自2022年6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指畝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五)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六)符合條件的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可以自2022年7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納稅人申請留抵退稅,應提交《退(抵)稅申請表》。


(二)辦理渠道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


(三)申報要求


1.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完成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申請留抵退稅。2022年4月至7月的留抵退稅申請時間,延長至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


2.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可以在同一申報期內,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3.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當按期申報免抵退稅。當期可申報免抵退稅的出口銷售額為零的,應辦理免抵退稅零申報。


4.納稅人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稅務機關應先辦理免抵退稅。辦理免抵退稅後,納稅人仍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再辦理留抵退稅。


5.納稅人在辦理留抵退稅期間,因納稅申報、稽查查補和評估調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稅額發生變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6.納稅人在同一申報期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或者在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時存在尚未經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的,應待稅務機關核准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後,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扣減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後的余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稅務機關核準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是指稅務機關當期已核准,但納稅人尚未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第15欄「免、抵、退應退稅額」中填報的免抵退稅應退稅額。


7.納稅人既有增值稅欠稅,又有期末留抵稅額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抵減增值稅欠稅後的余額確定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


8.在納稅人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和免抵退稅申報後、稅務機關核准其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前,核准其前期留抵退稅的,以最近一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期末留抵稅額,扣減稅務機關核準的留抵退稅額後的余額,計算當期免抵退稅應退稅額和免抵稅額。稅務機關核準的留抵退稅額,是指稅務機關當期已核准,但納稅人尚未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填報的留抵退稅額。


9.納稅人應在收到稅務機關准予留抵退稅的《稅務事唯缺森項通知書》當期,以稅務機關核準的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沖減期末留抵稅額,並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相應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


10.納稅人按照規定,需要申請繳回已退還的全部留抵退稅款的,可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繳回留抵退稅申請表》。納稅人在繳回已退還的全部留抵退稅款後,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將繳回的全部退稅款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第22欄「上期留抵稅額退稅」填寫負數,並可繼續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四)相關規定


1.申請留抵退稅需同時符合的條件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2.增量留抵稅額


增量留抵稅額,區分以下情形確定: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3.存量留抵稅額


存量留抵稅額,區分以下情形確定: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於或等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於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後,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4.劃型標准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銀發〔2015〕309號)中的營業收入指標、資產總額指標確定。


資產總額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年末值確定。營業收入指標按照納稅人上一會計年度增值稅銷售額確定;不滿一個會計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增值稅銷售額(年)=上一會計年度企業實際存續期間增值稅銷售額/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


對於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銀發〔2015〕309號文件所列行業以外的納稅人,以及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所列行業但未採用營業收入指標或資產總額指標劃型確定的納稅人,微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小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2000萬元以下(不含2000萬元);中型企業標准為增值稅銷售額(年)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


除上述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外的其他企業,屬於大型企業。


按照2022年第14號公告第六條規定適用《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銀發〔2015〕309號)時,納稅人的行業歸屬,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關於以主要經濟活動確定行業歸屬的原則,以上一會計年度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對應業務增值稅銷售額佔全部增值稅銷售額比重最高的行業確定。


5.行業標准


製造業、批發零售業等行業企業,是指從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業務相應發生的增值稅銷售額佔全部增值稅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上述銷售額比重根據納稅人申請退稅前連續12個月的銷售額計算確定;申請退稅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但滿3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計算確定。


6.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


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確定: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允許退還的存量留抵稅額=存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10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在計算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的進項構成比例時,納稅人在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無需從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中扣減。


7.出口退稅與留抵退稅的銜接


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先辦理免抵退稅。免抵退稅辦理完畢後,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退還留抵稅額;適用免退稅辦法的,相關進項稅額不得用於退還留抵稅額。


8.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與留抵退稅的銜接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納稅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


納稅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將已退還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後返(退)稅款全部繳回後,按規定申請退還留抵稅額。


9.納稅信用評價


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個體工商戶,可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22年第4號)發布之日起,自願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參照企業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參加評價,並在以後的存續期內適用國家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對於已按照省稅務機關公布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參迦納稅信用評價的,也可選擇沿用原納稅信用級別,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辦理留抵退稅。


10.其他規定


納稅人可以選擇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留抵退稅,也可以選擇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納稅人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同時申請增量留抵退稅和存量留抵退稅。


同時符合小微企業和製造業等行業相關留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可任意選擇申請適用其中一項留抵退稅政策。

5、留抵退稅怎麼申請

留抵退稅指的是在現在不可以抵扣的稅,可以留著在將來進行抵扣的進項增值稅,予以提前全部退還。簡單來說就是當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的時候,就會出現所謂的留抵稅額。而本期扣除額指的是符合優惠減免政策的銷售額,就是本期實際可以抵扣的一個金額。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於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退(抵)稅申請表》。申請辦理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應當按期申報免抵退稅。當期可申報免抵退稅的出口銷售額為零的,應辦理免抵退稅零申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6、增值稅留抵退稅辦理流程

1、登錄電子稅務局:
      企業登錄電子稅務局,在我要辦稅模塊中選擇一般退抵稅管理。
      2、選擇退抵稅費申請:
      打開一般退抵稅管理頁面,選擇退抵稅費申請(增值稅制度性留抵退稅)。
      3、填寫基本信息:
      打開增值稅留抵退稅的明兄知申請頁面,首先填寫企業的基本信息,其中的申請退稅類型選擇留抵退稅。
      4、填寫經營情況:
      正確填寫企業的營業收入額和資產總額,其他項目由系統自動帶出。
      5、核實留抵退稅信息和進項構成比例相關:
      系統自動帶出留抵退稅信息和進項構成比激消例相關,企業進行核實。
      6、選擇自報情況: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勾選納稅人自報情況,點擊下一步。
      7、提交留抵退稅申請:
      系統自動計算出本期申請退還的留抵稅額,企業核實無誤後點擊提交,等塵孝待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即可。

7、電子稅務局如何申請留抵退稅

"增值稅留抵退稅申請操作指南(電子稅務局端)
1、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一般退(抵)稅管理」模塊。
2、在左邊菜單欄選擇「一般退(抵)稅管理」--「退抵稅費申請」--「退抵稅費申請(增值稅制度性留抵退稅)」,點擊進入。或者,在增值稅申報成功後,直接彈出該提示框,請點擊「符合條件,立即申請留抵退稅」。
3、點擊進入後,請單擊彈框中的「確認」按鈕。(若要選擇系統預填數據,請務必點擊「確認」按鈕,否則無法跳轉至下一步)
4、在是否選擇預填數據界面點擊第一項「我已知曉上述法律責任,選擇系統為我預填數據」進入退(抵)稅申請表填寫界面
5、選擇或填寫綠色背景的相關欄次。請著重校對圖片中紅框部分的基本信息(聯系人和銀行賬戶),確保後續退稅能正常到賬。
6、「退稅企業類型」欄次:請根據稅源管理分局(所)的輔導情況,正確選擇自身企業類型(小型/微型/特定行業)。
7、「申請退還項目」欄次:根據此次申請退還的稅款屬性選擇「存量留抵稅額」或「增量留抵稅額」(註:微型企業如果既有存量又有增量,則兩項全選;小型企業、六大行業的中型企業、六大行業的大型企業在4月僅能選擇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詳情請查詢《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8、「營業收入」欄次:請填寫上一會計年度全年累計增值稅銷售收入。「資產總額」欄次:請根據2021年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第四季度的期末資產總額填寫,注意填寫的單位是元。
9、「企業類型」欄次:請正確選擇企業類型,要與步驟6的「退稅企業類型」欄次中選擇的企業類型保持一致。
10、圖中標紅部分為系統自動帶出的預填數據,請校對是否和實際數據一致。1
1、「申請人」欄次:請在申請人欄次填寫企業名稱(全稱)。
2、在確保所有信息校對完成後,先單擊「保存」按鈕,然後點擊「資料採集」蔽做宴按鈕,進入資料採集界面,在該界面不需要進行勾選,直接點擊「返回至表單」返回申請表界面點擊「提交」按鈕即可。無退稅賬戶信息問題處理在步驟3進入申請表填寫界面後彈出提示框,提示「納稅人沒有退稅賬戶信息」。
解決辦法:
1、請在左側菜單欄或界面上方搜索框,找到「存款賬戶賬號報告」模塊,點擊進入,選擇「增加」或「修改」。
2、確保企業銀行賬號信息正確,且務必在需要接收退稅款的賬戶信息中「是否一般退稅賬戶」欄次選擇「是」
3、點擊下方保存按鈕,點擊「資料採集」,將賬戶、賬戶開立證明復印件上傳,直接點擊「返回至表單」返回申請表界面點擊「提交」按鈕即可。
4、隨後在相同模塊,點擊「歷史存款賬戶賬戶賬號」,確認接收退稅款的賬戶「是否一般存款賬戶」欄次為「是」,即可按正常申請步驟進行留抵退稅申請。
"留抵退稅審核程序:
1、登陸電子稅務局網站-點擊我要辦稅-一般退(抵)稅管理
2、選擇退抵稅費申請(增值稅制度性留抵退稅)
3、進去後一般選擇第一個預填數據點擊確定,填寫申請表
點擊退抵稅費原因類型:選擇【誤收多繳退抵稅(費)】點擊申請退抵稅(費)方式:選擇【退稅】,填寫本次退抵稅額,退稅申請理由(請按下列模板填寫):
1.只有增值稅和附加稅可以同時申請。其他稅種均不可以同時申請。
2.申請同宏銀一稅種同一屬期不同徵收品目稅款,請列明其明細:
3.申請同一稅種同一徵收品目不同屬期稅款,請列明其明細:
四、按要求上傳附送資料:其中「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記載應退稅款內容的資料」,請上傳加蓋公章的相應屬期修改前修改後申報表各一份保存,下一步。
五、回到一般退(抵)稅管理點擊事項進度管理,可查看受理結果及意見,無需前往CSD辦稅服務大廳提交紙質資料。
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辦理流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胡改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8、辦理退稅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主觀:

申請退稅需要資料:退稅申請表、報關單、出口銷售發票、進貨發票、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出口貨物運單和圓鉛出口保險單、產品征稅證明、出口收匯已核銷證明、其他材料。

法律客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橘改好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第三條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於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以下稱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後,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退(抵)稅申請表》(見殲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