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質量不合格被退回廠家的汽車,購車人可以申請退稅嗎?如何申請?
咨詢熱線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最近購買了一輛商務型麵包車,但因質量不合格被退回廠家了。請問,我們可以申請退稅嗎?如何申請?
專業解答
我國《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已繳納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納稅人申請退稅:(一)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二)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三)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的情形。
由此可見,您公司最近購買的商務型麵包車,因質量不合格被退回廠家了,是可以申請退稅的。
根據該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納稅人申請退稅時,應如實填寫《車輛購置稅退稅申請表》(以下簡稱退稅申請表),由本人、單位授權人員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手續,按下列情況分別提供資料:(1)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提供生產企業或經銷商開具的退車證明和退車發票。
未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提供原完稅憑證、完稅證明正本和副本;已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提供原完稅憑證、完稅證明正本、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
(2)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未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提供原完稅憑證、完稅證明正本和副本;已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提供原完稅憑證、完稅證明正本。
(3)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的情形,未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提供原完稅憑證、完稅證明正本和副本;已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提供原完稅憑證、完稅證明正本、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或者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此外,該法第十七條還規定,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納稅人申請退稅時,主管稅務機關自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按已繳納稅款每滿1年扣減10%計算退稅額;未滿1年的,按已繳納稅款全額退稅。其他退稅情形,納稅人申請退稅時,主管稅務機關依據有關規定計算退稅額。
2、退稅情況說明書怎麼寫
退稅申請書需由退稅申請人自行填寫,一般為一式三份,並在退稅申請原因欄填寫表格日期上加蓋公司印章。在寫退稅說明書時,金額及其申請退稅的原因是必不可少的。退稅原因包括退稅原因、原納稅情況和稅金、申請退稅金額的計算、填寫表格日期等。
填寫退稅說明書的要求:
1、經營者
填寫退稅申請人全稱;
2、稅務登記號
填寫退稅申請碼;
3、經濟特徵
稅務登記中注冊的公司經濟特徵;
4、銀行開戶銀行
稅務登記中注冊的銀行開戶銀行名稱;
5、賬戶
銀行開戶的儲蓄賬戶;
6、稅收
退稅稅名;
7、納稅時間
納稅期限或記稅期;
8、納稅時間
銀行原納稅時間;
9、金額;
退稅申請書:
退稅申請書是指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包括海關)書寫的要求退還多繳稅款的文書。退稅申請文書是依法享受國家稅務政策,保護企業合法利益的基本工具,是商務活動常用的文書之一。退稅申請書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採用國家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表格。隨著互聯網技術和會計電算化的普及,退稅申請表的電子表格形式逐漸成為主要的文書形式。
退稅流程:
1、有關證件的送驗及登記表的領取 企業在取得有關部門批准其經營出口產品業務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登記證明後,應於30日內辦理出口企業退稅登記。
2、退稅登記的申報和受理企業領到「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後,即按登記表及有關要求填寫,加蓋企業公章和有關人員印章後,連同出口產品經營權批准文件、工商登記證明等證明資料一起報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經審核無誤後,即受理登記。
3、填發出口退稅登記證,稅務機關接到企業的正式申請,經審核無誤並按規定的程序批准後,核發給企業「出口退稅登記」。
4、出口退稅登記的變更或注銷當企業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某些退稅政策發生變動時,應根據實際需要變更或注銷退稅登記。
出口貨物的退稅申請:
出口貨物在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做銷售處理以及經過退稅機關的退稅鑒定的基礎上,出口企業按退稅期限自行計算填制《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實行計算機管理的出口企業,可按照「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要求生成《出口貨物退稅進貨憑證申報表》、《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並填寫《出口貨物退稅匯總申報表》,連同有關退稅憑證及申報數據,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退稅。
法律依據:
《稅收征管辦法》
第三條規定,稅收征管的起止、減免稅退稅、補征等,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作出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徵收、暫停稅收、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3、退稅申請怎麼寫
退稅申請書的書寫辦法:第一步,居中書寫「減免稅款申請書」。第二步,在主體框架中,就申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如名稱、地址、從事行業,生產銷售經營情況、減免事項基本情況,以及相關理由,相關政策、法律規定等內容予以敘述。第三步,寫明此致單位,並由申請人簽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條
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減稅、免稅。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4、退稅申請理由怎麼寫
1、因為工作上出現差錯導致出現多征等情況,故申請退稅;
2、因為現有相關政策變動而導致的政策性退稅等情況需要解決,故申請退稅;
3、因為其他個人或者公司等方面出現需進行退稅的狀況,故申請退稅。其中,該狀況需作具體說明;
4、因為徵收時出現匯算清繳和調整稅率等退稅情況,故申請退稅。
以上四點可作為退稅的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5、退稅申請書怎麼寫
法律分析: 現行使用的《退稅申請書》一式四聯,無碳復寫的A4紙型,要求一次性填寫,字跡要清楚,工整,大小寫金額要一致,並且不許塗改! 具體指標填寫說明如下: 1、「申請單位(人)」——是納稅人的單位名稱的全稱。 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電子轉帳專用完稅證》中的「納稅人全稱」欄填寫。 2、「納稅人識別號」——是納稅人稅務登記號的15位或18位號碼。 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電子轉帳專用完稅證》中的「納稅人代碼」欄填寫。 3、「納稅人編碼」——是納稅人12位電腦編碼。 若沒有該號碼,則可以不填寫。 4、「開戶銀行名稱」——是納稅人繳納稅款的銀行名稱。 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電子轉帳專用完稅證》中的「收款銀行」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6、退稅的書面申請怎麼寫
法律分析:《退稅申請書》的書寫應當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1、納稅人:填寫退稅申請人的全名,不得簡寫。
2、稅務登記證號碼:填寫退稅申請人七位計算機代碼。
3、經濟性質:填寫退稅申請人稅務登記證中登記的企業經濟性質。
4、開戶銀行:填寫退稅申請人稅務登記證中登記的開戶銀行的名稱。
5、帳號:填寫繳款單位(人)在開戶銀行的存款帳號。
6、稅種:填寫申請退稅的稅種名稱。
7、稅款所屬時間:填寫申請辦理退稅的稅款的納稅期限或計稅期。
8、稅款繳納時間:填寫申請辦理退稅的稅款原繳納銀行的時間。
9、金額:填寫申請辦理退稅的稅款金額。
10、申請退稅理由:填寫內容包括:退稅原因、依據,原繳納稅款的情況及稅款,申請退稅數額的計算,填表日期等。
法律依據:《稅收徵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