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嵌入式軟體即征即退怎麼算的,及會計分錄
1、嵌入式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方法:
立即退稅=本期嵌入式軟體產品應繳的增值稅-本期嵌入式軟體產品的銷售額×3%。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應支付的增值稅=當前嵌入式軟體產品營業稅額-當前嵌入式軟體產品可從進項稅額中扣除。
嵌入式軟體產品的當期銷售稅值=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的銷售×13%。
2、增值稅退稅的會計方法如下:
借款:銀行存款
貸款:超額收入-軟體退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 100號)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軟體公司銷售自己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比率為17%。在此之後,增值稅實際稅負中超過3%的部分將受立即提款政策的約束。
(1)嵌入式軟體退稅硬體成本如何確定擴展資料:
當期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當前嵌入式軟體產品銷售=當前嵌入式軟體產品和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總額-當前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銷售
計算機硬體和機器設備的銷售按以下順序確定:
1、根據同期納稅人同類商品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
2、根據同期其他納稅人同類商品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
3、根據計算機硬體,機器和設備組成的含稅價格計算得出。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和應稅價格=計算機硬體,機器設備成本×(1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