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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率需要注意什麼

發布時間: 2023-04-02 21:06:47

1、企業在出口退稅籌劃時應當考慮哪些因素

企業出口退稅的稅務籌劃
      巧用貿易公司,可以降低無法抵扣的增值稅稅基。
      我國的出口貿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兩種,對不同的企業來說,有不同的出口退稅方法,生產型企業與外貿型企業的退稅大不相同,這與我國的出口退稅制度相關,出口退稅是由出口商品和對應出口退稅率算出來的。不同類型州差敗企業出口退稅的計算方法不同。對於生產型企業,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的離岸價-免稅購進的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而對於外貿企業,不予退稅額=購進金額×(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可以看出,生產型企業在出口退稅成本中的變數,受離岸價格的影響很大,實際上很多出口商,尤其在目前的經濟形勢下,很難把這部分成本轉嫁出去。
      對於貿易企業來講,影響比較大的是采購價格,采購價格越高,成本越高,所以在籌劃出發點和考量的時候,應該重點考慮公式當中變數的因素。對於生產型企業來說,企業可以自己出口也可以委託第三方貿易公司進行出口。
      生產方式帶來稅負差異
      魔鬼藏在細節里,加工模式的不同,帶來的節稅效果也不一樣。
      加工貿易,分為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兩種。在來料加工中,我方與外商只是委託加工關系,進口料件及加工後成品均為外商所有,出口不享受退稅。在進料加工中,海關暫緩徵收料件進口全部稅款,加工成成品出口後,可以退還成品所對應料件的進口環節稅。
      一般來說,影響出口稅收產生差異的因素主要有3個,即征稅率與退稅率的大小、耗用國產料件的多少和企業利潤水平的高低。
      舉例來說,某個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為國外加工一批貨物,進口保稅料件價格為2000萬元(以下單位均為人民幣),加工後出口的價格為3500萬元,為加工產品所耗用的國內原材料等費用的進項稅額為70萬元,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出口退稅慶清率為13%。(假設沒有內銷,貨物全部出口)
      先看第一個影響因素,如果企業採用來料加工貿易方式,企業不用繳納增值稅稅款;若採用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套用前面的公式,當期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為60萬元,當期應納稅額為60-70=-10(萬元),企業能得到10萬元的增值稅退稅。但是,如果將出口退稅率改為11%,那麼,當期不予免徵和抵扣的稅額為90萬元,當期應納稅額為90-70=20(萬元),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只因退稅率的變化,企業就要交納20萬元的增值稅。
      耗用國產料件的多少,對稅收也有較大的影響。來料加工方式下,國產料件的進項稅額可以進行抵減,這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能否退稅,從而左右加工貿易方式的選擇。
      仍採用前面的例子,如果將國內原材料等費用的進項稅改為50萬元,則當期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為60萬元,當期應納稅額=60-50=10(萬元)。當國內采購料件少,也就是進項稅額低時,若採用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可抵減的進項根本不足以抵銷項稅額。相反,如果進項稅額大,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抵減額可以辦理出口退稅,其業務成本就會等於或者小於來料加工貿冊顫易方式的成本。在來料加工貿易方式下,進項稅額越大,由於不能辦理退稅,就會存在出口成本隨著國產料件的增加而增大的現象。
      利潤水平也需考量
      利潤與稅金,似乎總是魚和熊掌。
      最後一個影響因素是企業利潤水平的高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利潤越大,當期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就會更大,那麼,當期應退稅額就會變少。如果利潤少的話,當期不予免徵和抵扣稅額也會小,退的稅就多一點。
      在實際操作環節中,企業應根據實際業務的需要,綜合考慮上面的3種因素,找出一個最佳的經營方式,使稅收負擔降到最低。

2、出口退稅需要注意什麼?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徵收范圍內的貨物。增值稅、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徵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之所以必須具備這一條件,是因為出口貨物退(免)稅只能對已經徵收過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退還或免徵其已納稅額和應納稅額。未徵收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包括國家規定免稅的貨物)不能退稅,以充分體現「未征不退」的原則。
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託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於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准之一。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對在境內銷售收取外匯的貨物,如賓館、飯店等收取外匯的貨物等等,因其不符合離境出口條件,均不能給予退(免)稅。
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銷售行迅處理後,才能辦理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於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並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樣品、展品、郵寄品等等,因其衫帶鄭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退(免)稅。
4.必須是已收匯並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並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一般情況下,出口企業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免)稅的貨物,必須同時具備以上4個條件。但是,生產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增中一個條件,即申請退(免)稅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外商投或頌資企業經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批准收購出口的貨物除外.

3、出口退稅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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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口退稅需要滿足的三大條件是什麼?

出口退稅一般分為兩種, 一種是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製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的進口稅;還有一種是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

實行出口退稅主要是為了鼓勵出口,降低出口貨物的價格,提高本國貨物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那麼,哪些企業可以辦理出口退稅?辦理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接下來就跟譽商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首先,哪些企業可以辦理出口退稅?
一種是具有外貿出口經營權並承擔國家出口創匯任務的企業,經過經貿主管部門批准,享有獨立對外出口經營權的中央和地方外貿企業、工貿公司和部分工業生產企業可以進行出口退稅。而另一種則是委託出口的企業主要指具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出口,承擔出口盈虧的企業。
想要進行出口退稅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出口退稅的企業必須是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單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會計工作體系,獨立編制財務收支計劃和資金平衡表,且在銀行開設獨立帳戶,經營范圍有出口產品業務等。
2.出口退稅貨物需要在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內。要求貨物在增值稅和消費稅徵收范圍內,主要是為了充分體現「未征不退」的原則。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徵收范圍,一般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徵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3.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並且退稅率不為零的貨物。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託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於退稅或者免稅范圍的主要標准之一。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4.貨物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並且已收匯並經核銷的貨物。這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於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並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等,因其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進行退(免)稅。
需要注意的是,因為辦理出口退稅有可能會涉及到企業進出口事宜,因此需要辦理出口退稅的企業,一定不要忘記看一下自己是否需要辦理進出口經營權。

5、出口退稅企業注意事項有哪些? 

出口退稅企業注意事項:
1、生產型退稅企業要符合稅務局對生產型企業認定標准;
2、貿易型退稅企業進貨發票與報關單(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位)必須保持一致;外貿企業出口貨物與內銷貨物的進項發票分開開具;
3、必須與退稅企業名義報關出口;
4、收匯金額必須與報關金額幣種及金額總體保持一致;
5、備案單證齊全;
6、交易真實合法;
7、4月15日之前必須完成上年度出口數據的申報;
8、以報關單的出口日期確認收入;
9、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確認出口收入以報關單的FOB價及出口當月第一個工作日匯率折算為人民幣開具發票;
10、貿易企業出口當期對應的進項稅額在增值稅申報表填列待抵扣進項稅額中的按照稅法規定不允許抵扣;
11、貿易企業出口報關時貨源地要與供應商地址一致;涉及多票多地采購的填寫最高退稅率貨源地,另其他貨源地在備注欄註明;
12、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商品名稱、數量、重量與出口運輸單據保持一致;

6、出口退稅稅率按什麼算

出口退稅的退稅率是,根據出口貨物退稅計稅依據計算應退稅款的比例。包括增值稅退稅率、消費稅退稅率或單位產品退稅額。由於消費稅退稅率或單位產品退稅額與征稅完全相同,這里主要介紹增值稅退稅率。下面我來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994年稅制改革後,我國出口產品的增值稅退稅率與征稅稅率是一致的,但在執行中發現存在少征多退、退稅額增長速度遠遠大於征稅增長速度,退稅規模超出財政負擔能力等問題。為了既支持外貿事業發展,又兼顧財政緊張的實際情況,國務院先後兩次調低了出口貨物的退稅率。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報關離境的出口貨物按照下列稅率計退增值稅。
      (1)煤炭、農產品出口退稅率為3%;
      (2)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生產的工業品和除煤炭、農產品以外按13%稅率徵收增值稅的貨物(如小農具、農葯、化肥等),以及從小規模納稅人收購的符合退稅條件的貨物(農產品除外),出口退稅率為6%;
      (3)按17%稅率徵收增值稅的一般工業品,出口退稅率為9%;
      (4)外貿企業委託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後出口的貨物,其支付的工繳費部分的退稅率為14%。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出口退稅的"從低退稅"原則,考慮到征稅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對出口的農產品,如果專用發票註明的稅率是17%,也只按3%的退稅率計算退稅;對出口的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生產的工業品和一般工業品,如果專用發票註明的稅率是13%,則分別按3%和6%的退稅率計算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