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企業賣貨給商貿企業再出口,生產企業可以申請退稅嗎?
生產企業賣貨給商貿企業再出口,生產企業可以申請退稅。根據查詢相念掘關資料信息,國家稅務局有文件規定,凡在規定睜高唯之內的外購商品就可以悉培退稅,在規定之外的,則不能退稅,必須與外貿公司合作。
2、生產型企業和貿易公司出口退稅
簡單給你說一下,應該明白,不明白可以再聯系我。
1、確定是不是內資企業,是依據出資方。如果全部是你們公司出資,而且,你們公司不是外國企業,那麼你們就是內資企業,不過,對出口企業來說,內外資企業現在沒多大差距。
2、外貿企業出口,退稅的政策是:出口環節不征,出口收匯以後退稅。就是,出口的時候,出口商品增值稅稅率為0%,再按照你出口商品所繳納的增值稅退增值稅,這里的關鍵是你必須在購進出口的貨物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沒有發票按沒有繳納增值稅,不給退稅。
3、外貿企業是出口退稅,上面已經說了,生產企業是免、抵、退,具體辦法比較復雜,先不說了。兩者一致的地方是出口環節都不征稅,不一樣的環節是,外貿企業必須取得進項發票,也就是,銷給外貿公司的貨物,必須 先繳了稅開具發票,才能退稅。生產企業是免、抵、退,就是出口免稅,然後計算應退稅,內銷部分先征稅,應征的稅款,先由退稅抵頂,抵不完的再繳,抵完以後餘下的再退稅。如果你生產企業的產品,通過外貿出口,必須先給你的外貿公司開票,先繳納相應的稅款,我覺得不合適,你臫侢 衡量一下。
3、生產企業以貿易形式(即買入賣出)出口的商品能否退稅?
生產企業退稅雖說是虧局碼只能退自產商品的稅額,但是生產企業有進料加工這種方法進行退稅,說白了,也就是把別人的東西拿來當自己的用,只需在商品上加上自己的LOGO。。
這樣就可以退稅了,況且你公司出臘銀口的商口與自產銷哪的商品相類似。。
呵呵。。。你應該知道怎麼做了吧。。
4、外貿進出口退稅具體怎麼操作?
出口退稅申報是指出口企業向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要求退還出口產品已納稅款的一種法定手續,也是稅務機關據以審核批准應退稅額的重要環節。
出口退稅申報業務操作程序
一.單證收集整理
(一)配齊「兩單兩票」
即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出口貨物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出口貨物收購增值稅發票(出口退稅專用聯)、出口銷售發票。
(二)整理單證
按核銷單、報關單、發票的順序放在一起,組成一個退稅關聯;並將當月收齊的退稅單證以發票所在的當月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的順序整理,在外銷發票右下角寫上關聯號,關聯號為三位數,例如001、002等。
二.檢查單證
(一)檢查內容
(1)核銷單、報關單的有關印章是否齊全。核銷單上有四個章,即國家外匯管理局監制章、出口企業公章(騎縫章)、簽發出口貨物報關單的海關驗訖章(騎縫章)、當地外匯管理單位的收匯核銷章;報關單上應有出口貨物簽發單位的驗訖章。如缺少上述印章,應馬上退回有關單位補蓋公章;如核銷單上有關單位公章蓋偏,請及早復印核銷單存根附在核銷單退稅聯後面。
(2)檢查「兩單兩票」之間的內容是否符合退稅要求。
①核銷單上的欄目是否填全;
②核銷單、報關單、發票上的出口貨物名稱、數量、成交價格是否一致;
③核銷單上的報關單號是否和報關單編號一致,報關單上的批准文號是否和核銷單上的編號一致;④發票上企業外銷法人章、銷售收入章是否已加蓋,銷售收入、離岸價、入賬憑證號碼是否已填全。
(二)檢查收匯
根據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檢查每筆收齊單證的退稅業務是否足額收匯。收匯金額可以外匯管理部門確認的核銷金額加上在核銷單上註明的其他費用,如果收匯金額少於該筆業務離岸價的95%,那麼則應按實際收匯金額計算申報出口退稅,如果收匯金額少於離岸價但大於該筆業務離岸價的95%,則可以離岸價全額申報出口退稅。
三.出口退稅預申報
(一)申報要求
出口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收齊出口貨物退稅所需的有關單證,使用國家稅務總局認可的出口貨物退稅電子申報系統生成電子申報數據,如實填寫出口貨物退稅申報表,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H貨物退稅手續。逾期申報的,除另有規定外,稅務機關不再受理該筆出H貨物的退稅申報,該補稅的應按有關規定補征稅款。
(二)預審
出口單位申報出口貨物退稅時,稅務機關及時予以接受並進行初審。經初步審核,出口商報送的申報資料、電子申報數據及紙質憑證齊全的,將繳款書信息(輸人資料庫)與報關單信息(出H)分別輸入退稅申報專用程序後,製成出口退稅預審軟盤,報送稅務機關進行預審。預審通不過的,稅務機關不予受理該筆出口貨物的退稅申報,並要當即向出口單位提出改正、補充資料、憑證的要求。企業應撤銷該退稅單證,並調整申報數據。
(三)退稅申報軟盤的申報
軟盤上應註明:①企業海關代碼;②企業名稱;③當年度第××次申報;④申報年月;⑤申報退稅額。
稅務機關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貨物退稅申報後,應為出口商出具回執,並對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情況進行登記。
四.出口退稅正式申報退稅憑證的裝訂
裝訂順序為:①出口憑證封面;②出口退稅免抵退稅審批匯總表;③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④生產企業進料加工進口料件申報明細表;⑤出口貨物退稅申報匯總表;⑥退稅進貨憑證明細表;⑦退稅申報明細表;⑧核銷單、報關單、外銷發票。其中⑥、⑦另備一份不要裝訂,隨單證一起報送,以供稅務機關人員審核時用。裝訂退稅單證時,月份之間用白紙隔開,在白紙上註明月份、關聯號數、是否已全部申報。如果本月有發票號碼不須正式申報的,如:開錯發票已重開紅票沖轉、已辦理退運等,也應在紙匕註明。
五.出口退稅申報的審核審批
稅務機關受理出口單位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申報憑證、資料的合法性、准確性進行審查,並核實申報數據之間的邏輯對應關系。
(一)重點審核內容
(1)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報表種類、內容及印章是否齊全、准確;
(2)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提供的電子數據和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是否一致;
(3)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的憑證是否有效,與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明細內容是否一致等。
(二)重點審核的憑證
(1)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出口貨物報關單必須蓋有海關驗訖章,註明「出口退稅專用」字樣的原件(另有規定者除外),出口報關單的海關編號、出口商海關代碼、出口日期、商品編號、出口數量及離岸價等主要內容應與申報退(免)稅的報表一致。
(2)代理出口證明。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上的受託方企業名稱、出口商品代碼、出口數量、離岸價等應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內容相匹配並與申報退(免)稅的報表一致。
(3)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必須印章齊全,沒有塗改。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的開票日期、數量、金額、稅率等主要內容應與申報退(免)稅的報表匹配。
(4)出口收匯核銷單(或出口收匯核銷清單,下同)。出口收匯核銷單的編號、核銷金額、出口商名稱應當與對應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批准文號、離岸價、出口商名稱相匹配。
(5)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各欄目的填寫內容應與對應的發票一致;征稅機關、國庫(銀行)印章必須齊全並符合要求。
(三)電子信息核對
(1)出口報關單電子信息。出口報關單的海關編號、出口日期、商品代碼、出口數量及離岸價等項目是否與電子信息核對相符。
(2)代理出口證明電子信息。代理出口證明的編號、商品代碼、出口日期、出口離岸價等項目是否與電子信息核對相符。
(3)出口收匯核銷單電子信息。出口收匯核銷單號碼等項目是否與電子信息核對相符。
(4)出口退稅率文庫。出口商申報出口退稅的貨物是否屬於可退稅貨物,申報的退稅率與出口退稅率文庫中的退稅率是否一致。
(5)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信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票日期、金額、稅額、購貨方及銷售方的納稅人識別號、發票代碼、發票號碼是否與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信息核對相符。
在核對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協查信息。暫未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協查信息的,稅務機關可先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但必須及時用相關稽核、協查信息進行復核;對復核有誤的,要及時追回已退(免)稅款。
(6)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電子信息。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的號碼、購貨企業海關代碼、計稅金額、實繳稅額、稅率(額)等項目是否與電子信息核對相符。
六.辦理退稅
稅務機關將出口單位申報的手續齊備、內容真實的資料進行審核無誤後辦理退稅手續。
5、既是生產型企業又是外貿型企業出口退稅認定時應該怎樣認定企業?因為我單位既有生產又有國外產品代理
貴單位實質上是生產型企業。生產企業出口退稅政策可總結如下:
1、自營或者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一律實行「免抵退」稅政策;切記是「自產」貨物;
2、外購的非自產貨物必須符合一些條件才能視同自產貨物,這些條件總結下來是:與企業自產貨物品牌、名稱、注冊商標相同;自產貨物的配套或維修產品;國家列名的企業外購產品再出口。
貴公司的退免稅認定應按照生產企業來認定,自產貨物可以按「免抵退」稅辦法執行;但代理國外產品再出口則無法享受出口退稅政策,建議:貴公司可以成立獨立核算的外貿公司,代理國外的產品;
6、自產自銷製造企業和貿易出口公司的一般貿易下出口退稅如何核算和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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