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軟體企業退稅有哪些條件?
需要的資料如下:
1、《軟體產品增值稅退稅申請表》(列印)(附件一)一份(公章);
2、 《退稅申請書》(辦稅服務廳領取)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3、 應退稅款完稅證明復印件;兩份(公章),其中一份裁減為與《退稅申請書》
大小一致(此完稅證明必須是稅票,若是銀行的收款回單,請到辦稅廳換成稅票
並到扣款銀行加蓋「銀行收訖」章後再復印);
4、 退稅月份應交稅金明細賬、申報表(受理申報專章)復印件。(申報表由企
業加蓋公章+主管稅務官員簽字+加蓋辦稅服務廳「受理申報專章」,受理人員請注
意審核申報表上有無即征即退信息);
5、 另請列印《軟體企業增值稅退稅審批表》一式三份、《稅務文書送達回證》
各兩份,《國家稅務局涉稅事項審核審批單》一份。
(1)軟體企業怎麼退稅擴展資料:
國家稅務總局連江縣稅務局繼續深化落實《出口退免稅規范2.0版》,實行企業分類管理,推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壓縮出口退稅審核審批時限,一類出口企業5個工作日以內、二類以下出口企業6個工作日以內完成退稅。
國家稅務總局連江縣稅務局在走訪出口退稅企業時,企業紛紛表示希望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以提升企業出口競爭力。為此,該局通過研究,進一步壓縮出口退稅審核審批時限,目前,基本實現一類出口企業實現1個工作日以內、二類以下出口企業2個工作日以內完成退稅。
2、軟體退稅最新政策2022
稅收與企業的經營發展息息相關!在企業的日常經營中,減稅,申報稅收減免是節約企業經營成本的有效方法。軟體行業企業退稅的政策都有哪些?
2022年軟體企業退稅政策匯總:
1、增值稅
前提:一般納稅人,軟體產品經過檢測和缺或認定
1)、即征即退:符合條件一般納稅人,銷售自主開發的軟體產品,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增值稅部分即征即退。這個優惠以前是軟體企業獨享的,現在只要是一般納稅人就可以享受。
2、企業所得稅
1)、軟體企業符合條件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按照175%進行加計扣除。
2)、兩免三減半:經認定的軟體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也就是從獲利年度開始兩年免徵,三年減半徵收。此優惠的有效期本應在2017年12月底到期,2018年匯繳結束前延長了一年,目前2020年對2019年匯算清繳是否會繼續延續還不得而知。
3)、對於銷售自產軟體產品獲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稅,如果專項用於軟體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並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4)、符合條件軟體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單獨核算的前提下,可以不限額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扣除。
5)、軟體企業外購的軟體,折舊年限符合條件的可以縮短至2年,按通行規則激陸一般是10年;
6)、符合條件的軟體企業可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優惠稅率。
7)、符合條件的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企業,如果當年伏鉛伍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申報即征即退、兩免三減半,一般都需要提交第三軟體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作為輔助申報資料。
3、軟體企業增值稅退稅政策
法律分析: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現已降為13%)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體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後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體產品可享受本條第1款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對進口軟體產品進行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單純對進口軟體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
3、納稅人受託開發軟體產品,著作權屬於受託方的徵收增值稅,著作權屬於委託方或屬於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徵收增值稅;對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納稅人在銷售時一並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不徵收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規定的,應當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在規定的出口退(免)稅申報期內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退(免)稅;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適用退(免)稅規定的,應當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免)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出口貨物辦理退稅後發生退貨或者退關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補繳已退的稅款。
4、如何辦理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
(1)登錄電子稅務局,點擊「【我要辦稅】」-「【一般退(抵)稅管理】」,進入退稅模塊;(2)點擊進入左側「入庫減免退抵稅」,填寫「退(抵)稅申請審批表」;(3)「提退稅金類型」選擇「先征後退」「退抵稅費原因類型」選擇「軟體集成電路即征即退」;「退抵稅(費)依據文書字型大小」選擇即征即退資格備案文書號;「申請退抵稅(費)方式」選擇「退稅」(4)填寫完成後,點擊「稅票信息查詢」,選擇稅款所屬期,查詢後勾選即征即退對應稅票,點擊確定;(5)在審批表「本次退抵稅額」中錄入本次申請退稅金額,數據核對無誤後,點擊右上角「保存」,後續可繼續對審批表數據進行修改(6)如需提交,點擊右上角「下一步」進行提交;提交受理成功後,會收到《涉稅事項受理系統回執單》;(7)點擊右側「事項進度管理—查詢」,可在右側「查看」中列印審批表。
5、軟體退稅最新政策2021
一、正文回答
軟體退稅最新政策: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雙軟企業認定;
3、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項目鑒定;
4、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
軟體類企業在其經營發展過程中,關於產品的研發及開發涉及到很多關於退稅或減稅的申請,是企業節約成本重要方式。
二、分析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執行15%的優惠稅率,稅率降低10個點,稅額減少40%,我國境內開發生產軟體產品,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150%攤銷。
三、軟體退稅要符合哪些條件?
1、發票上所列或註明的軟體名稱和版本號必須與軟體產品注冊證完全相同,否則,增值稅不能立即退還;
2、所開具的嵌入式軟體發票可以分為軟體和硬體發票,也可以一起發行,但要註明每種軟體和硬體的比例;
3、先歸檔,然後申請。先交稅,然後退稅。
6、軟體行業即征即退政策2022
一、正文回答
軟體行業即征即退政策: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7%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2、納稅人受託開發軟體產品,著作權屬於受託方的徵收增值稅,著作權屬於委託方或屬於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徵收增值稅,對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納稅人在銷售時一並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不徵收增值稅。
二、分析
即征即退是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至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即征即退與出口退稅先征後退、投資退稅一並屬於退稅的范疇,其實質在於以特殊方式對納稅人實施免稅和減稅的行為,加強對稅務部門稅收優惠政策的管理,確保對稅收優惠政策規模控制的有序性。即征即退與先征後返相比具有稅款返還及時、操作程序簡單易行的優點,先征後返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徵收入庫後,再由稅務機關或財政部門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已納稅款的一種稅收優惠。
三、軟體企業即征即退政策范圍:
1、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2、持由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並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的軟體產品;
3、根據國家有關部委下達的研製開發項目、任務書或計劃,研製開發、生產,並具備部級以上有關部門鑒定證書,並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的軟體產品。
7、軟體出口退稅政策
軟體出口退稅政策:
1、如果軟體企業自行開發軟體並出口,屬於生產企業出口自產產品的情形,可以按照免抵退稅辦法申報出口退稅,但要注意,一種產品是否可以退稅還要看該產品的退稅率;
2、目前我國軟體產品的退稅率均是0,因此不能享受出口退稅,此外,依據《關於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補充通知》,計算機軟體出口海關出口商品碼9803實行免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雖然你這個文件較早,但依然有效。在實踐中,軟體產品的出口通常按免稅申報,即不計提銷項,對應的進項稅轉出。
出口退稅需要以下單據:
1、報關單。報關單是貨物進口或出口時進出口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以便海關憑此查驗和驗放而填具的單據;
2、出口銷售發票。這是出口企業根據與出口購貨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填開的單證, 是外商購貨的主要憑證,也是出口企業財會部門憑此記帳做出口產品銷售收入的依據;
3、進貨發票。提供進貨發票主要是為了確定出口產品的供貨單位、產品名稱、計量單位、數量,是否是生產企業的銷售價格,以便劃分和計算確定其進貨費用等;
4、結匯水單或收匯通知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8、軟體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一、正面回答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讓知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嫌者,按16%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體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後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體產品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3、納稅人受託開發軟體產品,著作權屬於受託方的徵收增值稅,著作權屬於雀孝委託方或屬於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徵收增值稅。
二、分析詳情
退稅政策適用必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增值稅非一般納稅人不享受退稅政策。必須是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軟體企業外購或委託開發的軟體產品不享受退稅政策。
三、軟體產品登記的申報流程
1、准備申報材料。根據要求進行填寫申請表和准備相關附件材料。
2、省軟體行業協會對企緩敗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頃者稿材料提出修改意見由企業進行修改。
3、企業將修改無誤的申報材料報送省軟體行業協會,同時將軟體產品登記申請表的電子文檔信息數據選定後選擇導出坦哪消數據保存到U盤里和申請材料一並提交。
4、協會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並將專家評審通過的申報材料簽署初審意見後報送至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批。
9、軟體企業退稅怎麼計算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稅收政策的通知》:
一、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含單晶矽片),按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稅款由企業用於擴大再生產和研究開發集成電路產品。
二、對生產線寬小於0.8微米(含)集成電路產品的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從2002年開始,自獲利年度起實行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政策,即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按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已經享受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政策的外資企業,不再重復執行本條規定。
按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可以享受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外商投資企業,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實際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政策期滿的,不再重復執行「兩免」政策,從2002年起執行企業所得稅「三減半」的政策。
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實際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政策未滿兩年的,繼續執行剩餘的免稅期限及「三減半」的政策。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1號〕的規定,執行自投產年度起兩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的內資企業,改按執行自獲利年度起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政策。
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已經獲利並自獲利年度起實際享受了企業所得稅「兩免」政策期滿的,不再重復執行「兩免」政策,從2002年起執行企業所得稅「三減半」的政策。
如果2002年(不含)之前已經獲利並自獲利年度起實際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政策未滿兩年的,繼續執行剩餘的免稅期限及「三減半」的政策。
投資額超過80億元人民幣或集成電路線寬小於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繼續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25號)執行。
(9)軟體企業怎麼退稅擴展資料: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稅收政策的通知》:
三、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取得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直接投資於本企業增加註冊資本,或作為資本投資開辦其他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
按40%的比例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該項投資的,追繳已退的企業所得稅稅款。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對國內外經濟組織作為投資者,以其在境內取得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
作為資本投資於西部地區開辦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封裝企業或軟體產品生產企業,經營期不少於5年的,按80%的比例退還其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再投資不滿5年撤出該項投資的,追繳已退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西部地區的范圍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西部開發辦關於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73號)執行,即西部地區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
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內蒙古自治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比照西部地區執行上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