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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視角下兩大法系

發布時間: 2023-05-01 19:43:29

1、西方有哪兩大法系?他們的特點是什麼?並評價二者的優劣

《外國法制史》—兩大法系

法系是按照法歷史傳統和法的外部特徵對法進行的分類。法系這一術語,是19世紀以來隨著比較法學的興起而提出來的。後來在西方法學中被廣泛採用。西方學者對劃分法系的標准說法不一。在眾多的劃分標准當中,比較有影響的是法國著名比較學家勒內·達維關於法系的解釋和所做的分類。他把當代各國法律劃分為三大法系,即大陸法系、英國法系和社會主義法系。在《外國法制史》課程中會學到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陸法系又稱羅馬日耳曼法系,它的主要歷史淵源是羅馬法和日耳曼法,此外還有教會法、商法和城市法。西歐大多數國家歷來通行以日耳曼法為基礎形成的習慣法,通稱「普通法」。羅馬法在這里是指經過義大利的前後期注釋學派整理,為適應西歐各國新的需要而復興的羅馬法。

這些是羅馬日耳曼法系法律的主要歷史淵源,也是西歐封建國家法律的主要因素。隨著這些國家資本主義商品經濟、貿易交往的發展,政治統一的趨勢,彼此間的法律便發生許多聯系,同時,還產生某些共同的形式和特徵。在資產階級革命勝利,西歐許多國家如法、德、意等國資本主義制度確立並鞏固以後,適應資本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以及這些國家彼此的交往,它們的法律制度相互間的聯系和共同特徵獲得進一步的發展,於是產生了羅馬日耳曼法系。首先在法國建立了羅馬日耳曼法系的第一個基地,隨後,在德國建立了第二個基地,這兩個西歐大國先後制定了一系列法典,形成了完整的法律體系,兩國的法典和法律體系相互間聯系密切,具有許多共同特徵。伴隨?8、19世紀資本主義全球性的發展,不僅在歐洲各國,而且在亞、美、非洲許多國家和地區,立法和法典化運動應運而生,並持續發達。它們或者模仿法國法,或者徑直改造、移植它們的法典和法律體系,或者接受它們的影響,於是羅馬日耳曼法系成為世界最大的法系。

大陸法系的特徵有:

1、大陸法系系統地、直接地接受羅馬法的影響。法國、德國等國系統、直接接受羅馬法的影響,它們將羅馬法演變為基本法性質的民法體系,並且作為整個法律制度的基礎。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的結構、內容、原則、形式都深受羅馬法的影響。這兩部著名的民法典是羅馬日耳曼法系的核心和標志,羅馬日耳曼法系有兩個分支,一個以法國民法典為代表的拉丁分支,一個以德國民法典為代表的日耳曼分支,各具特色。

2、大陸法系一般不存在判例法,成文法是它的法律形式,重視法典的編纂,由各部門法構成完整的成文法體系。指定法律注重層次和體系,講究相互和諧與配合。法學教授、專家對法律的制定和發展有較重要的影響。通常說,英美法系是法官造法,而大陸法系是教授立法。

3、大陸法系要求法官遵從法律明文辦理案件,法官在法庭審判中起著主導作用。法官往往通過解釋擴大適用法律條款。成文法無法包羅千變萬化的社會現象引起的法律問題和案件,容許法官適用類推,類推成為成文法的補充形式。

英國法系以1066年諾曼人征服英國作為開端。由於美國是英國的前殖民地,獨立以後仍保持著英國法的傳統,同時她又是較早脫離英國而獨立的一個經濟發達的資本主義大國,不僅在英國法系中佔有重要地位,而且具有不同於英國法的某些重要特點,故又稱英國法系為英美法系。

英國法最初僅適用於英格蘭和威爾斯,影響並不大。從17 世紀起,英國開始掠奪殖民地和爭奪海上霸權,在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又加緊了這一活動,相繼佔領了大量殖民地領土。隨著英國殖民主義擴張和殖民地的擴大,英國法也被帶到這些地區,作為英國殖民統治的手段,強行推行和適用。殖民地獨立後,仍然在不同程度上保持著英國法的傳統和影響,繼續採用英國法的某些原則和制度,作為這些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礎。但他們相互之間也有差別。英國殖民地有兩類:一類是「白人領地」,一類是「有色人領地」。「白人領地」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和南非等,其中除美國獨立較早,其法律制度有較多自己的特點外,其他幾個國家現仍為英聯邦的成員國。其法律制度就更接近於英國。而「 有色人領地」,如印度、巴基斯坦、馬來西亞、斯里蘭卡及非洲和中南美洲等一些前英國殖民地,由於在殖民地時期尚保有某些本地的習慣法,獨立後又受到羅馬日耳曼法系傳統的某些影響,故其採用英國法的程度就比前一類國家低,而保有自己更多的特點?

英國法系的基本特點是:

1、判例法是法律的主要淵源。英國法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它沒有成文法典。法律主要由判例法構成。作為英國法律主要構成部分的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由王室法院和大法官法院的司法判例長期積累而成,因而判例法就成為英國法律的主要淵源。如果國會撤消其全部制定法,英國法律體系仍然存在,若取消判例法,英國法就成了一些不連貫的零星條文了。

2、遵循先例原則和判例匯編具有重要意義。遵循先例原則的基本含義就是包含在以前判決中的法律原則對以後同類案件有約束力。這一原則是在長期的審判實踐中形成的。

3、法官和法學家對法律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在英國法中,法官和法學家起了重要的作用。英國法是以判例法為基礎的,判例法是英國法的基本構成部分和主幹,而判例法則是由法官在長期審判活動中所做出的判決積累而成的,因此法官的判決起著立法的作用。

4、受羅馬法的影響不同於大陸法。

2、現在世界上兩大法律體系是哪兩大法律體系?

是以英國為代表的英美法系,和以羅馬法為起源的大陸法系。

一、大陸法系

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是指歐洲大陸上源於羅馬法、以1804 年《法國民法典》為代表的各國法律,所以大陸法系也稱羅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國以《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制定了《德國民法典》,該法典以後為一些國家所仿效。

故大陸法系又稱為羅馬一德意志法系。屬於這個法系的除法國、德國兩國外,還有奧地利、比利時、荷蘭、義大利、瑞士、納灶西班牙、明治維新後的日本以及亞、非、拉部分法語國家或地區的法律。

二、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亦稱「普通法系」、「英國法系」、「判例法系」、「海洋法系」。以英國普通法為基礎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指英國從11世紀起主要以源於日耳曼習慣法的普通法為基礎,逐漸形成的一種獨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國的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

產生於英國,後擴大到曾經是英國殖民地、附屬國的許多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馬來西亞、新加坡、澳大利亞、紐西蘭以及非洲的個別國家和地區。

西方國家中與大陸法系並列的歷史悠久和影響較大的法系,注重法典的延續性,以傳統、判例和習慣為判案依據。

(2)全球化視角下兩大法系擴展資料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以憲法和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確立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森岩思想的指導地位,確立了工人洞春扮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

確立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確立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確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確立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從中國國情出發,鄭重表明我們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夯實了立國興邦、長治久安的法律根基。

從制度上、法律上確保中國共產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確保國家一切權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確保民族獨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確保國家統一、社會安定和各民族大團結,確保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發展道路,確保國家永遠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正確方向奮勇前進。

3、世界兩大法系是如何形成的

大陸法系是指「以羅馬法為歷史淵源,以《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為主要標志或與其有繼受關系並因之具有某些相似性,不變性的各國家和各地區法律的總稱。」由此可知,大陸法系是以古羅馬為根基而演變的,在經過中世紀羅馬法的復興、近代法典化運動和歐洲大陸國家的殖民擴張,到19世紀正式確立和擴展,隨後又經歷了20世紀的變遷。之所以得以如此迅猛的發展,是由於12世紀以前的西歐,以日耳曼法為基礎並受羅馬法很大影響的地方習慣法佔主導地位,後經12世紀羅馬法的復興和教會改革,促進了教會法學和世俗法學派的權威。同時,在羅馬法和教會法相融合的基礎上形成了歐洲普通法,並被一些國家以不同形式予以接受。經過12-17世紀羅馬法的復興,在羅馬法、教會法、習慣法和商法的相互影響下,西歐大陸許多國家的法律具有共同的傳統和特徵,存在著某種內在的統一性,標志著大陸法系已經開始形成。到17-18世紀,特別是在法國革命和古典自然法的理性主義思潮的影響下,大陸法系又進一步發展。進入19世紀,隨著西歐各國進行系統的法典編纂活動,從而集成以《法國民法典》為代表的拉丁體系與以《德國民法典》為代表的日耳曼體系,以此釀成了大陸法的完美典型,隨後波及歐洲大陸、美洲、非洲乃至整個世界。
而普通法系則是指「以英國中世紀以來的普通法為基礎、判例法為主要標志並與其存在繼受關系因之具有某些相似性、不變性的各國家和各地區的法律的總稱。」追根溯源,「普通法是在諾曼人征服後的幾個世紀里,英格蘭政府逐步走向中央集權和特殊化的進程中,行政權力全面勝利的一種副產品。」該作者進而論及衡平法的誕生始末,即「14世紀不存在英格蘭法,當時沒有任何規則體系完善到了具有確定的適用范圍和明顯缺陷的程度;如果說有,它也不是普通法法院或其他法院的產物」。因此「當由於某種特殊原因,一般訴訟制度明顯不能主持公道時,你就向他提出了請求。許多14和15世紀的請求書中告訴的問題,一般是已經利用過普通法救濟程序的」 ;而當「原告確信他的案件是普通制度所無法解決的,所以,他要尋求另外的途徑。但是,他並不明白自己是在求助於一種不同的規則體系,或甚至是在求助於一整套已經確立的規則,以形成具有絕對權威的更高級的制度。他想到只是普通的公平。」於是乎,衡平法就在人們訴諸公平、正義的良知訴求中誕生了。綜上,普通法系大約從12世紀開始發展到20世紀,經歷了近900年的歷史過程。這一過程大體上包括普通法的形成、衡平法的產生、近代法律革命與改革、殖民擴張和20世紀的變遷等階段。可見,普通法系是發端於中世紀,以中世紀為其根源,分立而出的。以中世紀為其表面的邏輯起點,而由此推衍。只要我們透過中世紀便知,兩大法系是在同一源流而出,只是在歷史進程中發生了分野,從而走向了「殊途」!
因此,在兩大法系並駕齊驅之下,大致有以下的差異:大陸法系由於繼受羅馬法而來,而向著法典化的抽象規范演進,故其主要是大學教授完成的,因而稱「法學家法」,而普通法系則是法院對形形色色的案件所作的一系列判決中不間斷地抽出,故稱為「法官法」;在各自科學的出發點上,大陸法系是「學究式」的,而普通法系則是「法院式」的;在法律解釋方面,大陸法系在法律規范制定後隨即匯集法律解釋,在將其適用於新情況時,則是超越立法者最初的意志而探究立法者在現代應如何處理,而普通法系國家,問題在於探究法官在這種案件中根據先例大概會怎樣判斷;在大陸法系,就制度進行抽象思維,而在普通法系,則根據具體情況作所謂情境思維;大陸法系具有體型完美無缺的觀念,而普通法系則進行從判決到判決的摸索;大陸法系偏愛於體系,而普通法系則對體系和一般性概括心懷疑慮;而且前者以概念推理,而後者則以形象化觀察為特徵等等。
「以上兩大法系的對峙狀態為世所公認,但它們卻存在於一個一元化的文化傳統之中。這就意味著某種有影響力的力量在決定著某個民族法律的形成,那就是在不同社會、歷史、文化、政治傳統的影響下而選擇了不同的法制與法治走向。

4、簡述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兩大法系的區別和相同點?

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是當今世界的兩大主要法系,涵蓋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國家。大陸法系的代表有德國、法國、中國等;而英美法系則當然以英國和美國為其代表。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之間的不同點的比較,一直都是比較法學家們所熱衷的話題。兩大法系在許多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下面我僅從訴訟程序方面對它們加以比較。
他們的區別主要是:
(1)法律淵源不同。在法律淵源上,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有所不同,這種不同主要在於判例是否是正式意義的法律淵源。在大陸法系中,一般情況下,制定法是正式的法律淵源,而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淵源。先前的判斷不能作為司法判決的直接根據,法官與無權通過判例創造法律規范。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淵源。但是,在法官和律師的法律觀念中,判例仍是第一位的,制定法只有在被應用到判決中才被視為法的淵源。一般來說,法官在適用法律時,首先考慮適用的是普通法,而後是衡平法,最後才是制定法。
(2)法典編纂的不同。大陸法律的一些基本法律往往採用較系統的法典形式,在它的主要發展階段上,幾乎都有代表性的法典。而在英美法系國家,盡管制定法也在不斷的增多,但其制定法一般採用單行法形式,不採取包羅萬象的法典形式。
(3)法律分類的不同。大陸法系的國家一般都將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作為法律分類的基礎,而英美法系則是以普通法與衡平法為法的基本分類。
(4)訴訟程序的不同。由於歷史的原因,大陸法系的訴訟程序以法官為中心,法官既要幫助雙方當事人理清爭議的焦點,積極指導取證活動,還要在法庭上主動詢問雙方,積極影響案件審理的過程。這種訴訟程序突出法官的職能,具有糾問式訴訟的特徵。英美法系的訴訟程序則以原告、被告及其辯護人和代理人為中心,法官只是雙方爭論的「仲裁人」而不能參與爭論。因此,英美法系的訴訟程序又被稱為對抗制訴訟程序。

二者相同點:
1、兩者都重視法治。
2、兩者的法律淵源都含有制定法。
3、兩者在二戰後有趨同趨勢比如都進行法典編纂。
4、都是資本主義性質的法,本質上都是維護資產階級利益。
5、判例法其實裡面也有制定法。

5、法律體系都有哪兩大類,分別以那幾個國家為代表?

英美法系(海洋法系)、大陸法系(羅馬法系)。

英美法系國家: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等地,均採用這種法系;

大陸法系國家:法國、義大利、德國、荷蘭、葡萄牙等、日本。

一、英美法系

起源於中世紀的英格蘭,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約24億人)生活在英美法司法管轄區或混合民法系統中,他們當中大部分以英聯邦國家為主。

該法系與歐陸法系(又稱「大陸法」)並稱為當今世界最主要的兩大法系。從法律淵源來看,英美法系的特點尺念就是判例法,即反復參考判決先例(precedent),最終產生類似道德觀念一般的普遍的、約定俗成的法律(customary rules)。

二、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

以1804 年《法國民法典》為代表的各國法律,所以大陸法系也稱羅馬法系或民法法系。1896 年,德國以《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制定了《德國民法典》,該法典以後為一些國家所仿效,故大陸法系又稱為羅馬一德意志法系。

(5)全球化視角下兩大法系擴展資料

主要特徵

第一,法律體系是一個國家全部現缺橋行法律構成的整體。

第二,法律體系是一個由法律部門分類組合伏困猛而形成的呈體系化的有機整體。

第三,法律體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門類齊全、結構嚴密、內在協調。

第四,法律體系是客觀法則和主觀屬性的有機統一。

另有法律體系的特徵

1、法律體系是一國國內法構成的體系,包括被本國承認的國際法。

2、它是現行法構成的體系

3、構成法律體系的單位是法律部門,法律部門是由若干相關的法律規范構成的,因此法律規范是法律體系構成的最基本單位。

4、法律體系不同於立法體系,立法體系構成單位是規范性文件。

6、現在世界兩大法律體系各自特點?

法系是比較法學家按照歷史傳統和形式特點對世界各國法律所作出的分類。在大國際法即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以及國際商法的形成和演進中,大陸法和英美法發揮了巨大的影響和推動作用,大國際法中的很多原則、規則、內容和體系就直接來源於其中。直到今天,資本主義國家的兩大法律體系仍然是當今國際社會中的強勢法律體系,仍然對國際政治秩序和經濟秩序的演變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資本主義國家的兩大法律體系是指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陸法系是以羅馬法為基礎,以法國法和德國法為代表,融合相關法律因素逐步形成的世界性法律體系,由於大陸法國家的法律以成文法的形式出現,因此,大陸法系又稱為法德法系、成文法系等。
英美法系是以中世紀英國法為基礎,以英國法和美國法為代表,融合相關法律因素逐步形成的世界性法律體系,由於早期英國的法律主要以判例法的形式出現,且在全國范圍內普遍適用,因此,英美法系又稱為判例法系和普通法系。在這兩大法系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羅馬法又發揮了直接和間渣神接的影響作用。
大陸法的特點
(1)全面繼承羅馬法:吸收了許多羅馬私法的原則、制度,如賦予某些人的集合體以特定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所有權的絕對性,取得財產的各種方法,某人享有他人所有物的某些權利;侵權行為與契約制度;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相結合制度等。還接受雹歲了羅馬法學家的整套技術方法,如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人法、物法、訴訟法的私法體系,物權與債權的分類,所有與佔有、使用收益權地役權以及思維、推理的方式。
(2)實行法典化,法律規范的抽象化概括化。
(3)明確立法與司法的分工,強調制定法的權威,一般不承認法官的造法功能。
(4)法學在如肆虧推動法律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法學創立了法典編篡和立法的理論基礎,如自然法理論、分權學說、民族國家理論等,使法律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任務由法學家。
英美法系特點:(1)以英國為中心,英國普通法為基礎;(2)以判例法為主要表現形式,遵循先例;(3)變革相對緩慢,具有保守性,「向後看」的思維習慣;(4)在法律發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5)體系龐雜,缺乏系統性;(6)注重程序的「訴訟中心主義」

7、簡述:兩大法系的區別和相同點?

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是當今世界的兩大主要法系,涵蓋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國家。大陸法系的代表有德國、法國、中國等;而英美法系則當然以英國和美國為其代表。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之間的不同點的比較,一直都是比較法學家們所熱衷的話題。兩大法系在許多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下面我僅從訴訟程序方面對它們加以比較。
他們的區別主要是:
(1)法律淵源不同。在法律淵源上,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有所不同,這種不同主要在於判例是否是正式意義的法律淵源。在大陸法系中,一般情況下,制定法是正式的法律淵源,而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淵源。先前的判斷不能作為司法判決的直接根據,法官與無權通過判例創造法律規范。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淵源。但是,在法官和律師的法律觀念中,判例仍是第一位的,制定法只有在被應用到判決中才被視為法的淵源。一般來說,法官在適用法律時,首先考慮適用的是普通法,而後是衡平法,最後才是制定法。
(2)法典編纂的不同。大陸法律的一些基本法律往往採用較系統的法典形式,在它的主要發展階段上,幾乎都有代表性的法典。而在英美法系國家,盡管制定法也在不斷的增多,但其制定法一般採用單行法形式,不採取包羅萬象的法典形式。
(3)法律分類的不同。大陸法系的國家一般都將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作為法律分類的基礎,而英美法系則是以普通法與衡平法為法的基本分類。
(4)訴訟程序的不同。由於歷史的原因,大陸法系的訴訟程序以法官為中心,法官既要幫助雙方當事人理清爭議的焦點,積極指導取證活動,還要在法庭上主動詢問雙方,積極影響案件審理的過程。這種訴訟程序突出法官的職能,具有糾問式訴訟的特徵。英美法系的訴訟程序則以原告、被告及其辯護人和代理人為中心,法官只是雙方爭論的「仲裁人」而不能參與爭論。因此,英美法系的訴訟程序又被稱為對抗制訴訟程序。

二者相同點:
1、兩者都重視法治。
2、兩者的法律淵源都含有制定法。
3、兩者在二戰後有趨同趨勢比如都進行法典編纂。
4、都是資本主義性質的法,本質上都是維護資產階級利益。
5、判例法其實裡面也有制定法。

8、西方社會兩大法系的區別

西方社會兩大法系在法的淵源、法的分類、法雀顫遲典編纂、訴訟程序和判頃李決程式區別:

1、法的淵源不同。

在大陸法系國家,正式的法的淵源只是指制定法,即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等,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沒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在英美法系國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淵源,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一個重要原則,承認法官有創製法的職能,判例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的分類不同。

大陸法系國家法的基本分類是公法和私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公法主要指憲法、行政法、刑法、訴訟程序法,進入20世紀後又出現了社會法、經濟法、勞動法等有公私法兩種成分的法。

英美法系國家無公法和私法之分,法的基本分類是是普通法和衡平法。普通法是在普通法院判決基礎上形成的全國適用的法律,衡平法是由大法官法院的申訴案件的判例形成的。

3、法典編纂的不同。

大陸法系國家承襲古代羅馬法的傳統,一般採用法典形式。

而英美法系國家通常不傾向採用法典形式,制定法往往是單行法律、法規。即使後來英美法系國家逐步採用法典形式,主要是判例法的規范化。

4、訴訟程序和判決程式不同。

大陸法系國家一般採用審理方式,奉行干涉主義,訴訟中法官居於主導地位;法官審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實外,首先考慮制定法如何規定,隨後按照有關規定來判決案件。

英美法系洞蠢國家採用對抗制,實行當事人主義,法官一般充當消極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法官首先要考慮以前類似案件的判例,從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適用於本案的法律規則。

9、世界法系有哪兩大法系?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是最主要的兩大法系,他們的區別主要是:1)法的淵源不同:大陸法系正式的法的淵源只是制定法;英美轎察法系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淵源。

(2)法典編纂的不同:大陸法系一般採用法典形式;英美法系往往是單行法律、法規。

(3)在適用法律的技術方面不同:在大陸法系,法官審理案件,首先考慮制定法如何規定,然後按照有關規定和案情作出判決;英美法系的法官則豎灶首先考慮以前類似的判例,將本案的事實與以前的案件事實比較後概括出可以適用於本案的法律規則。

(4)法的分類不同:大陸法系基本分類是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基本分類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5)訴訟程序和判決程式不同:大陸法系一般採用審理方式,以法官為中心,奉行干閉纖茄涉主義;英美法系採用對抗制,實行當事人主義,法官充當消極的、中立的角色。

(6)在法律術語、概念上也有許多差別。
1、英美法系:

10、現在世界兩大主要的法律體系是什麼他們的的特點?

英美法系,也稱海洋法系,以判例法為顯著特點,嫌梁即裁判時大量依據以往的判例;
大陸法系,以德國、日本等國家為代表的採用的法系,我國也是大陸法系,主要以成文法罩輪為裁判的依據。芹悶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