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盟是什麼意思
商業聯盟
商業聯盟是指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商家,或者同行業、不同層次的商家,通過網站聯盟或組織機構聯盟的方式,為了實現共同的利益,形成的商家聯盟。
2、利購商盟被查
shi
de
源於一家商家的違規操作
現在已經查明了
公司也正常運作了
就此,呼籲所有會員:
1:
正確使用全球兌換劵2:
杜絕套現行為
3:
給與好商家好評,讓好商家能夠快速提升級別
4:
大家遵守規則,共同維護
3、利購商盟全球兌王總被警察帶走
公司對商家實行了信譽等級制度考核和升級,
並對一些不良商家進行了查處
(主要是有套現行為的或者幫助某些人套現的商家,尤其是蘋果手機銷售商),
暫時沒有給這些商家結款,並且進一步調查。
感謝王總為公司的突出貢獻
也希望所有會員:
1: 正確使用全球兌換劵
2: 杜絕套現行為
3: 給與好商家好評,
讓好商家能夠快速提升級別
4: 大家遵守規則,共同維護
4、金螞蟻互助理財是什麼
不知道這個
可能護國寺一個新的小平台吧
EGD網路黃金 全球共贏經濟加密數字資產現在也正式獲得了政府機關的批准,並准備開始了嶄新的事業。裴蕾鄭重承諾:利購商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及全球兌消費型兌換劵以及大EGD我們不會放棄,讓大眾消費、讓世界免費、這是我們初衷,我們肯定不會放棄,請會員們放心。
5、黃金網路,為什麼還要拉人頭,拉一個返1000元
想拉就拉,不想啦不拉,隨個人心願,辣與不辣都zhuan
網路黃金EGD全球兌模式啟動大會於2015年12月23日於香港亞洲國際博覽館舉行,盛況空前! 網路黃金全球兌啟動會議來自世界各地的約6000多人參加, 網路黃金全球兌啟動會議場地所限不得不分會場。主要資訊如下:
1.網路黃金EGD,裴總描繪未來世界美好藍圖。未來世界是未來消費者的樂土。必將讓世界走向共贏!
2. 網路黃金全球兌啟動會議在香港已完成與八達通卡合作,涉及交通、旅遊、娛樂、餐飲等方方面面!惠及內地和香港居民。
3. 網路黃金全球兌僅僅一個月,目前簽約區縣代理115個,鉑金代理340人,黃金代理128人。利購對接商家850家,上線商家661家。截止2015年12月21日兌換15.82億元。
4. 網路黃金全球兌啟動,按照當前公司發展數據分析,2016年年底將完成全國近2/3的區縣代理設置。建立覆蓋全國的利購兌換商盟。預計將實現幾千億張兌換券兌換!使1800萬塊EGD實現使用流轉,EGDsuper價格將超出想像。廣大會員、代理商、加盟商將因此獲得可觀收益!
5. 網路黃金全球兌廣州無界商盟繼成功對接攜程、京東、沃爾瑪、聯通、移動、電信、中糧集團等大型企業集團之後,將繼續致力於大型客戶的合作,以聯合發行免費購物卡等方式讓消費者更便利的去免費消費。
6.未來世界正式簽約某大型慈善機構,開啟助學助殘活動。讓世界財富更廣泛惠及廣大民眾!
7.EGD現場正在簽約VISA,讓消費者手持一卡,免費走天下!8.EGD全球法律顧問介紹區塊鏈技術及當前應用,分析其法律適用性。指出EGD定位為商業積分是人類偉大創舉,全球兌商業模式為偉大設計!必將為人類帶來福音!
9.自2016年3月起,公司將正式為會員開啟快樂之旅,公司將會在世界各地舉辦會議、旅遊等,讓消費者真真感受生活之快樂!乘萬噸豪華游輪暢游世界即將啟航。接下來行程精彩不斷!
6、3m互相理財怎麼樣會不會崩盤
什麼不懂得可以問我,一起掙點零花錢,我們一起努力不過事先說明一點,不能
投資太多,因為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況且這個還是個資金盤,一旦崩盤將會血本無歸
的,可以在自己能力允許的情況下適當的投一點,一旦形勢不好我會告訴大家的
MMM游戲規則:會員之間匯款,一對一甚至多對一,資金量為60-60000元人民幣,15-30天周期限制
流程:開始排隊,14天內會配對成功,獲得信息進行轉賬,第15天開始可以提取「本息」(也就是成為其他玩家配對的對象),最多至30天將強制結束並提取「本息」。利息從排隊日算起每日1%。
獎勵機制:
1、推薦獎:被推薦人進行一次操作,推薦人將得到10%獎勵。
2、管理獎(六代管理獎):
第一代 5%
第一代 3%
第一代 1%
第一代 0.5%
第一代 0.3%
第一代 0.1%
資金流動:
假設一:資金A,游戲時間為做短周期15天,進入游戲環節
則:進入的一瞬間,資金A將產生推薦獎、管理獎,即:(10%+5%+3%+1%+0.5%+0.3%+0.1%)A=19.9%A
同時,排隊日起每日1%,15天將產生15*1%A=15%A。
由此可得:資金進入的那一刻即產生19.9%A的費用,同時經過15天後提款時候產生利息(之後同等費用,後面解釋)15%A,共計:19.9%A+15%A=34.9%A
即:15天為周期的時間內,資金A所產生的費用為34.9%A。
已知:此游戲為會員之間匯款,資金無增值可能,資金A產生的費用全部由其他資金進行
填補
由此可推出15天周期資金A的衰減率:34.9%A/15≈2.3267%A
假設二:資金A,游戲時間為做短周期30天,進入游戲環節
則:進入的一瞬間,資金A將產生推薦獎、管理獎,即:(10%+5%+3%+1%+0.5%+0.3%+0.1%)A=19.9%A
同時,排隊日起每日1%,30天將產生30*1%A=30%A。
由此可得:資金進入的那一刻即產生19.9%A的費用,同時經過30天後提款時候產生利息(之後統稱為費用,後面解釋)30%A,共計:19.9%A+30%A=49.9%A
即:30天為周期的時間內,資金A所產生的費用為49.9%A。
已知:此游戲為會員之間匯款,資金無增值可能,資金A產生的費用全部由其他資金進行填補
由此可推出30天周期資金A的衰減率:49.9%A/15≈1.6633%A
已知:資金利息為自然日結算
則:自然日為離散型變數,變數范圍在15-30天周期內
由此可得:資金A的衰減率為離散型數據(附資金A的15-30天周期衰減率表)
問:為什麼時間越長資金衰減率越小呢?
答:費用的產生是由兩部分組成:一、推薦獎、管理獎,此為資金的百分比固定費用。二、每天1%A資金的費用。由此可以看出,第一部分是百分比固定費用,用時間進行均分,是反比關系,而第二部分會隨著時間推移而增長,同樣同時間進行均分是成正比關系。那麼問題就出在第一部分:推薦及管理獎上,導致的結果是時間越長,每天均攤的推薦及管理獎將減少。所以,時間周期越長,資金衰減率越小。
註:根據市場投資者心理分析,在無風險且穩定、可預期的高匯報等條件的誘導下,所有玩家將趨向於30天周期玩法,且30天周期玩法的資金衰減率比15天周期玩法衰減率要低39.8856%,更利於游戲的持續,所以我們套用周期30天進行計算,且30天資金衰減率為1.6633,3無限循環,為計算方便,遂舍棄取1.6633%,更有利游戲持續。
據說,全球會員量已達1.38億會員。
假設三:已有1.4億會員,且全部會員均參與游戲,且全部會員投入最大資金即6萬人民幣,且全部會員游戲周期為30天,且全部會員30天出局後第一時間再次參與游戲,且無新吸納會員。
則:
總資金量:1.4億*60000=84000億(由於數字巨大,為便於直觀體現,計算中均帶有單位,如需要可自行換算推導)
30天周期資金衰減率:1.6633%
由此可得:日資金衰減量:84000億*1.6633%=1394.172億
設:游戲維持天數為X
則:84000億-1394.172億*X=0
推出:1394.172億*X=84000億
推出:X=60.2508155378246
由於天數為離散型數據,可得出結論:在無新吸納會員,且滿足設定條件一的情況下,游戲至多持續60天。
假設四:已有1.4億會員,且全部會員均參與游戲,且全部會員投入最大資金即6萬人民幣,且全部會員游戲周期為30天,且全部會員30天出局後第一時間再次參與游戲,且吸納新會員,且游戲永久持續。
設:游戲維持一天所需要吸納新會員數為X
則:X-1394.172億≥0(已約分,具體可自行推導)
推出:X≥1394.172億
由於游戲規則限定每人至多6萬資金
則:每天需要吸納會員數:1394.172億/60000=2323620人,即每日約新進會員232萬人。
看到這里,某些人可能會說這里只是理論假設前提下得出的結論,某人也可能會說游戲人數太多資金量太大,某人可能會說什麼資金流動不是一般人能懂的,一口一個金融一口一個精算,一口一個運行四年,但你不可否認的是這個游戲的規則,本質上來講只要有人參與這個游戲,那麼必然會產生費用,也就是資金缺口,資金填補缺口的唯一方式就是新注入資金進行填補,這種方式即拆東想補西牆,在拆和補的過程中缺口會越來越大,這個游戲規則是無法否認的。
話說到這里,可能某些人就想說了,我才不管他能運行多久,只要錢拿到手裡就好了。對於此,我也只能說:呵呵。
有些人又說了,我做推薦人拿推薦管理獎就好了,那我問你,別人給你的信任,你將這份信任置於何地?
題外話:MMM之所以能參與到這個游戲中,他們掌握了第一手情報,一旦面臨崩盤,他們會提早結束游戲,座看最後一批掉進資金漏洞的深淵當中。而這只是個游戲,沒有任何的法律能約束,附上一張圖:
很有意思,人助人的團體,互助會員,幫助。
這幾個詞彙將MMM撇的一干二凈,你們自願打錢,名為相互幫助,而MMM,也只是為你們的「幫助」提供幫助而已。我再次呵了個呵。
止於此,衷心祝願我的朋友不是最後一個填補漏洞的人。
吐槽一下:。。。。。。想吐槽的太多,吐槽能量過剩,我爆體而亡了。
7、利購商盟 全球兌是傳銷嗎
1.單純一個品牌無法確定其是否屬於傳銷范疇,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2.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8、國家支持網路黃金全球兌利購商盟這個經營模式嗎
shi de
網路黃金積分不是貨幣; 因為其不行使定價和支付的職能,不會影響人們按照以往各國法定貨幣消費的支付習慣,也不會對各國原有貨幣和稅收體系造成沖擊。
網路黃金積分是全球統一商業積分 作為一種加密數字資產,網路黃金積分只用於消費者和商家以及消費者之間的贈送或者交易。其所有權和使用權在交易完成時即完成交割,不存在後續的法律糾葛。其本質屬於資產的民事買賣行為,建立在市場經濟的等價交換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