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貿術語:price term,EXW分別是指什麼,感謝達人
外貿術語price term,EXW分別是指:價格術語和出廠價。
1、price term:價格術語,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和交貨條件,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等問題的專門用語。
常用的價格術語有:
FOB: 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一切風險,並及時通知買方。
C&F: 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的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將貨物裝上船並及時通知買家。
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成本加保險費、運費」。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按通常條件租船訂艙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負責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
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該術語,賣方應自費訂立運輸契約並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在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後,在約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地點將貨物交由承運人處理,並及時通知買方。
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縮寫,其中文含義為「工廠交貨(指定的地點)」。使用該術語,賣方負責在其所在處所(工廠、工場、倉庫等)將貨物置於買方處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貨義務。
2、EXW:(Ex Works),是指當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如工場、工廠或倉庫)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賣方不辦理出口清關手續或將貨物裝上任何運輸工具。 該術語是賣方承擔責任最小的術語。
買方必須承擔在賣方所在地受領貨物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但是,若雙方希望在起運時賣方負責裝載貨物並承擔裝載貨物的全部費用和風險時,則須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
(1)買方報價給賣方的叫什麼日語擴展資料:
使用EXW應注意的問題
(1)在EXW術語後面要盡可能清楚地寫明指定交貨地點內的交付點。如果在指定交貨地點沒有約定特定的交付點,且有不止一個交付點可供使用時,賣方可以選擇對其來說最方便的交付點。
(2)賣方不需要將貨物裝上任何前來接收貨物的運輸工具,如果賣方更方便裝貨,應使用FCA。
(3)需要清關時,賣方無需辦理出口清關手續。賣方只有在買方提出要求並承擔風險和費用時才有義務協助買方辦理出口手續。因此,在買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辦理出口手續時,不應使用這一術語,而應使用FCA。
(4)當買方提出要求並承擔風險和費用時,賣方有義務及時向買方提供或協助買方取得貨物進出口相關單證和信息,包括安全信息。而買方僅有限度地承擔向賣方提供貨物出口相關信息的責任。
2、FOB報價是什麼意思?
FOB報價是:離岸價格報價的意思。
離岸價格,外文名FOB(Free on Board)。
離岸價格亦稱船上交貨價格。是賣方在合同規定的港口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運載工具上,負擔貨物裝上運載工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的價格。按照國際貿易慣例,一般買賣雙方責任的劃分如下:
賣方責任:負責在合同規定的港口和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運載工具,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負擔貨物裝上運載工具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負責辦理出口手續,交納出口稅,提供出口國政府或有關方面的簽證,負責提供有關的貨運單據。
買方責任:負責租船訂艙,支付運費,並將船名、船期及時通知賣方,負擔貨物裝上運載工具後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負責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貨運單據,支付貨款;負責在目的港收貨,辦理進口手續,交納進口稅。
FOB優勢:
總體來講,在出口業務中採用CIF或CFR術語成交要比採用FOB有利。因為,在CIF條件下,國際貨物買賣中涉及的三個合同(買賣合同、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都由賣方作為其當事人,他可根據情況統籌安排備貨、裝運、投保等事項,保證作業流程上的相互銜接。
另外,有利於發展本國的航運業和保險業,增加服務貿易收入。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應根據交易的商品的具體情況首先考慮自身安排運輸有無困難,而且經濟上是否合算等因素。
FOB的風險還在於,如果指定貨代不能直接訂艙,而通過其他專業航線貨代訂艙,那麼對於運輸中物權並沒有真正的控制權,導致了如果運輸出現問題,無法及時解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離岸價格
3、FOB報價是什麼意思?
FOB報價,也稱「離岸價」,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
FOB(Free On Board的首字母縮寫),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被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目前大部分國內的工廠報價所採用得較多的一個報價,因為相對來說拖車和報關費都比較固定,而海運費是一個浮動的價格,生產到出貨有一定的時間,由買方承擔運費工廠可以規避因海運費浮動還有海運途中有可能發生意外的風險。
簡單說就是從國外買設備,賣家只管把設備送到他們國家的港口,剩下的從國外運到中國的運費、保險費用都是自己出。
國際貿易術語(Trade Terms of International trade),又稱價格術語。
在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會影響到商品的價格。 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把某些和價格密切相關的貿易條件與價格直接聯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種報價的模式。
FOB中的國內費用:
1、加工整理費用;
2、包裝費用;
3、保管費用(倉儲/租,火險等);
4、國內運輸費用(倉至碼頭);
5、證件費用(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地證費、許可證費、保管費等);
6、裝船費(裝船、起吊費和駁船費等);
7、銀行費用(貼現利息、手續費等);
8、預計損耗(耗損、短損、漏損、破損、變質等);
9、郵電費(電報、電話、電件、傳真、電子郵件等費用)。
FOB價格術語:
國際貿易習慣以港口碼頭作為交貨的地點,因此就有了三種最主要的價格術語:
1、在中國的碼頭交貨:稱FOB
比如約定在上海港口交貨,就叫做FOB SHANGHAI在這種方式下,除了貨物本身的價值以外,還要加上你把貨物運到上海碼頭的運費,和報關出口手續費以及上海碼頭上產生的雜費,才是總的成本價格。FOB價格是最基本的價格。
簡便公式: FOB =貨價+國內運雜費
2、在外國碼頭交貨: 稱CNF
比如約定在美國紐約港口交貨,就叫做CNF NEWYORK在這種方式下,除了FOB價格之外,還要加上貨物運到美國紐約的運雜費。
簡便公式:CNF = FOB+遠洋運費
3、在外國碼頭交貨,同時給貨物買上個保險以免途中損壞: 稱CIF
約定在紐約港口交貨就叫CIF NEW YORK這種方式就是在CNF價格的基礎上,加上一點保險費。保險費的費用是多少,由保險公司來定,根據貨物類別和交貨地點而略有不同。
簡便公式:CIF = FOB+遠洋運費 +保險費
每一模式都規定了買賣雙方在某些貿易條件中所承擔的義務。用來說明這種義務的術語,稱之為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所表示的貿易條件,主要分兩個方面:
1、說明商品的價格構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從屬費用,即運費和保險;
2、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方面彼此所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
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中表示價格的必不可少的內容。
開報價中使用貿易術語,明確了雙方在貨物交接方面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說明了商品的價格構成。從而簡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續,縮短了成交時間。
由於規定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對買賣雙方應該承擔的義務,作了完整而確切的解釋,因而避免了由於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約中可能產生的某些爭議。
(3)買方報價給賣方的叫什麼日語擴展資料:一些國家鼓勵出口使用CIF術語,進口使用FOB術語,由本國保險公司和承運人保險或承運。
根據《2000年通則》的解釋,FOB術語只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FOB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根據INCOTERMS 2010,即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風險。FOB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
該術語僅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如當事各方無意越過船上交貨,則應使用FCA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