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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報價低於成本惡意投標

發布時間: 2023-06-09 21:31:04

1、低於成本價投標認定

法律分析: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否則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一般來說,投標企業的投標報價應在企業成本價的基礎上加上適當的利潤。但是由於市場競爭激烈,施工企業為了增加中標幾率、搶占建築市場、前期評估不科學,有時會選擇低於成本價報價。然而,逐利始終是企業追求的目標,因此為了彌補投標報價過低的虧損,在施工過程中,中標人往往會想方設法增加簽證或者中途停建,或者不得不減少技術力量、設備設施、人工材料的投入,這將嚴重影響工程質量,為安全生產帶來極大的隱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三條 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2、如何判定「低於成本價競標」國家法律法規文件匯編

關於「低於成本價競標」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2、第三十三條  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

3、第三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

4、第四十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設有標底的,應當參考標底。

5、第四十一條  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

(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

6、第六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違反本法規定,中標無效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中標條件從其餘投標人中重新確定中標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進行招標。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1、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五)投標報價低於成本;

2、第五十五條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1、第二十五條  政府采購當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應商參與競爭。

2、第三十六條  在招標采購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廢標:

(二)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第三十八條  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後,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後報價,采購人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根據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並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4、第七十七條  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

(二)採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供應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成交無效。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七條 財政部門在履行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職責中違反政府采購法和本條例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1、第二條 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是指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2、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為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部門監督檢查的,依照其規定。

3、第四條 國家鼓勵、支持和保護一切組織和個人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支持、包庇不正當競爭行為。

4、第十一條 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5、第十五條 投標者不得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者和招標者不得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

6、第二十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被侵害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第二十七條 投標者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投標者和招標者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的,其中標無效。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1、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價格行為,適用本法。本法所稱價格包括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

2、第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二)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六)採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

(七)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1、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

4、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5、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

6、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7、第九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抱國務院備案。

2、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3、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九、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1、第一條 為維護勞動者通過勞動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規范用人單位的 工資支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2、第十二條 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3、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1、第三十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作出實質性響應。投標文件由商務部分、技術部分、價格部分和其他部分組成。

2、第五十四條 評標應當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標文件初審。初審分為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

2、符合性檢查。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從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

(二)澄清有關問題。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應當由評標委員會專家簽字)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糾正。投標人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其授權的代表簽字。

(三) 比較與評價。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方法和標准,對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合格的投標文件進行商務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

(四)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名單。中標候選供應商數量應當根據采購需要確定,但必須按順序排列中標候選供應商。

 1、採用最低評標價法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評標委員會認為,排在前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最低投標價或者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於成本,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解釋說明,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評標委員會可以取消該投標人的中標候選資格,按順序由排在後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遞補,以此類推。

3、第五十六條  投標文件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資格性、符合性檢查時按照無效投標處理:

(四)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4、第七十四條  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政府采購項目中標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並予以公告,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

(二)採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投標人的;

標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無效。

第八十條  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實施政府采購監督檢查中違反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財政部 監察部關於印發《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 

1、第十六條 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承擔以下義務:

(三)發現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有不正當競爭或惡意串通等違規行為,應及時向政府采購評審工作的組織者或財政部門報告並加以制止;

2、第二十五條 評審專家應以科學、公正的態度參加政府采購的評審工作,在評審過程中不受任何干擾,獨立、負責地提出評審意見,並對自己的評審意見承擔責任。

3、第二十九條 評審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財政部門將取消其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格。

(七)評審意見嚴重違反政府采購有關政策規定的。

4、第三十二條 由於評審專家個人的違規行為給有關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相關評審專家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二、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四、妥善處理評審中的特殊情形。評審委員會發現采購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審工作無法進行,或者采購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要停止評審工作並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書面說明情況,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修改采購文件後重新組織采購活動;發現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串通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及時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報告。

3、如何認定低於成本價投標

一、如何認定低於成本價投標
1、認定低於成本價投標的方法如下:
(1)將標底價格分為,不可競爭費用如規費、稅金等以及有限競爭費用;
(2)將不可競爭費用直接計入成本;將完全競爭費用從標底價格中扣除;
(3)將不可競爭費用與調整後的有限競爭費用相加得到投標人的企業個別成本,如果投標人的報價低於認定的企業成本,將按廢標處理;否則為合理低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幹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在我國投標的條件是什麼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3、沒有處於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4、判斷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的方法研究?

下面是中達咨詢給大家帶來關於判斷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的方法研究,以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公布並實施以來,該法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報價競標。」引起了眾多關注的目光。對於判斷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目前國內主要有以下三種方法:
1專家評估法
專家評估法是目前國內採用的主要方法,即由評標專家根據自己的知識和經驗,結合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來判斷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依照法律規定,評標專家應當在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評標委員會必須由5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評標專家一般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家名單中隨機抽取。專家評估法的優點是:①能緊密結合特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評標,使評標具有較強的針對性;②採用本領域的專家進行評標,且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具備一定的科學性;③隨機抽取評標專家,而且評標專家不能與投標人私下接觸,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公平性原則;④評標程序相對固定,可操作性強,容易推廣使用。(參考《建築中文網》)
但是,這種方法的缺陷也是非常明顯的,主要表現在:①主要依靠評標專家的知識和經驗進行判斷,評標的主觀性有餘,客觀性不足;②評標的定性方法與定量方法結合不夠。在實際工作中,同類型的工程甚至是同一工程,不同的專家可能會評出截然不同的結果。特別在判斷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的問題上,專家之間分歧很大。在主管部門受理的有關招投標的投訴中,有關是否低於成本的投訴佔50%以上。
2財務指標法
財務指標法主要借鑒會計學、統計學等有關學科的原理和方法,採用投標人財務指標作為判斷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是否低於其成本的依據。具體的說,就是以經過有關機構審計確認的投標人上一年度的財務會計報表(損益表)所反映的財務成本指標作為依據,來確定投標人的成本。其中,投標人財務報表中的銷售利潤率指標對於確定投標人的成本水平具有重要意義。銷售利潤率對於施工企業而言,是其實現的利潤與工程結算收入的比值。由於利潤是工程結算收入減去成本、期間費用(管理費、財務費用等)和營業稅後的余額,營業稅根據工程結算收入的一定比例計取,理論上期間費用也屬於成本的組成部分,因此利潤和工程結算收入一經確定,企業的成本水平也就隨之確定。從招投標的角度來講,施工企業的工程結算收入近似地等於標底價,利潤近似地反映了投標人的降價和讓利額度。因此,銷售利潤率實際上就是投標人可以承受的降價和讓利水平,只要投標人的降價幅度高於銷售利潤率水平,就意味著該投標人以低於其成本的價格競爭。
財務指標法的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的判定公式:C≥C0,則投標報價不低於成本;C<C0,則投標報價低於成本。其中,50≤C0≤70。
(2)投標報價評價值(C)的計算公式:
C=P×Q1+A×Q2
其中,C—投標報價的評價值;P—計劃成本水平得分,即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降低成本措施的滿意度評分;A—實際成本水平得分,即投標人投標報價下浮率與其上一年度報表(損益表)反映的銷售利潤率的相對偏差值;Q1—計劃成本水平得分的權重,0≤Q1<0.5;Q2—實際成本水平得分的權重,0.5≤Q2≤1。
(3)計劃成本水平得分(P)的計算公式
P=(P1+P2+……Pn)/n
其中,P1,P2,……,Pn—各評標專家對投標人降低成本措施的滿意度評分;n—評標專家人數。
(4)評標專家對投標人降低成本措施的滿意度評分計算公式
Pi=〔認為合理的降低成本額/(標底價-投標報價)〕×100
(5)實際成本水平A的計算公式
A=〔1-(X-L)/L〕×100
其中,X—投標報價與標底價(依據現行預算定額、取費標准和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價格信息編制)相比的下浮率,X=〔(標底價-投標報價)/標底價〕×100%;L—投標人上一年度損益表反映的企業銷售利潤率,L=(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100%,為便於計算,一般取L>0。財務指標法適用於採用低價中標原則進行評標的工程項目,公式中的C0、Q1、Q2由招標人根據取值范圍,並在招標文件中加以規定。財務指標法實質上是專家評估法的一種延伸,在專家評估的定性方法中加入了投標人財務指標來判斷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因此,這種方法具有專家評估法的上述四個優點,而且,該方法比專家評估法更具客觀性,能結合投標人的具體情況進行評標,針對性更強,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得以結合。
但是,財務指標法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該方法是建立在工程結算收入近似地等於標底價的基礎上的,而在實際情況中,由於降價因素,標底價與工程結算收入有一定差距,這就會導致計算出的銷售利潤率並不能完全代表投標人可以承受的降價和讓利水平。其次,該方法採用投標人上一年度的財務報表來進行判斷,但投標人上一年度的成本並不能完全代表今年的成本水平,因為投標人可以通過技術改造等方式來降低其成本水平。最後,該方法中的P值(計劃成本水平得分)還是由評標專家來決定,因此仍會帶有部分主觀性。
3概率統計診斷模型法
現行各類判斷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的方法一般都把成本看作是某一確定值,而實際上由於構成成本的各指標具有不確定性,成本也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如成本中的人工費取決於人工預算單價和人工消耗量,而人工預算單價和人工消耗量都具有不確定性,因此,人工費具有不確定性,其他成本的組成部分也是如此。構成成本各指標的不確定性表現為一種隨機性,每一個指標即為一個隨機事件,具有一定的概率分布。而成本就是一個n維隨機向量,也具有一定的概率分布。因此,應該建立概率統計診斷模型來判斷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
採用概率統計診斷模型法時,首先要建立概率統計診斷模型。建模的基本步驟如下:
(1)建立合理、規范的指標體系。影響投標人投標報價的指標包括:人工消耗量、各種材料消耗量、各機械台班(時)消耗量、人工預算單價、各種材料預算價格、各機械台班(時)預算價格、管理費率等。
(2)建立各種指標的歷史資料庫,構建合理的資料庫結構,記錄並保存以前工程招投標的相關資料,作為以後類似工程評標時抽取樣本的資料庫。
(3)對每個指標,在相應的歷史資料庫中抽取樣本,隨機抽樣應不小於50次(n≥50),而且應在近期資料庫中取樣,對於時間過久的數據,應綜合考慮到物價水平、科技水平等,進行折算。設X代表某個指標,對統計量X的樣本作直方圖,所作出的直方圖的外廓曲線接近於正態分布的概率密度曲線(如圖1所示)。然後利用÷2檢驗法或頻度峰度檢驗法加以檢驗,確定各指標的概率分布函數。
(4)由各指標的概率分布函數,確定工程總造價(T)的概率分布函數(FT)。其中,假設t0為社會平均先進水平或社會平均水平時的報價,則FT(t0)=0.25或0.5。其次,要針對綜合評分法和合理最低投標價法分別建立判斷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的診斷標准。
對於綜合評分法,該模型只能提供投標報價的賦分診斷標准,對於資信、技術等方面仍然採用評判等級評定法加以賦分。設某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為t*,由工程總造價的概率分布函數可得到FT(t*)。根據t*、FT(t*)、社會平均先進水平或社會平均水平時的報價t0以及FT(t0)=25%或50%,對投標人報價進行賦分。投標人的報價越靠近最優報價t0,其得分越高,即報價的概率越接近25%或50%,得分越高,反之,則得分越低。具體賦分可採用直線賦分模型、折線賦分模型或梯形賦分模型。
對於合理最低投標價法,根據數理統計理論,在正常情況下,小概率(小於1%的概率為小概率)事件不應該發生,故當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概率FT(t*)出現小概率事件時,即FT(t*)<1%時,即認定投標人的報價為異常報價,此時可要求投標人對其報價做出合理解釋。若投標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釋,就認為其投標報價低於成本,可拒絕該標。判斷投標報價是否低於成本的根本目的是防止投標報價低於成本的投標人中標。投標人採用低價競標策略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中標,如果投標人的報價過低,中標的機會就很小,就會使報價過低的投標人處於一個非常不利的地位。概率統計診斷模型根據投標人投標報價低於成本的概率大小加以賦分,報價過低,報價部分的得分就很低,中標的可能性就越小。由此可見,該診斷模型充分體現了這一根本目的,這是該模型的最顯著優點。
此外,可將概率統計診斷模型應用計算機軟體來進行實際運算,這樣一來,其實用性可大大提高。同時,該模型可靠性強,依據投標人的報價的概率分布情況即可進行打分,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各種主觀因素對評標的影響,更加體現出評標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但此種診斷模型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主要體現在:
(1)在建模過程中,只有具備足夠的樣本之後,才能更加真實地擬合總體的分布,從而確定各指標和工程造價的概率分布函數,因此,需要建立樣本歷史資料庫,而建立歷史資料庫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涉及到數據的積累、資料庫結構的構建、實際的可操作程度、物價的指數換算等。
(2)對於綜合評分法中投標報價的賦分標準的擬定缺少有力的實踐支持,還須在實際應用過程中,根據反饋信息進行科學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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