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報價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工程報價的依據主要有下列諸項:(1)設計圖紙;(2)工程量表;(3)合同條件,尤其是有關工期、支付條件、外匯比例的規定;(4)有關法規;(5)擬採用的施工方案、迸度計劃;(6)施工規范和施工說明書;(7)工程材料、設備的價格及運費;(8)勞務工資標准;(9)當地生活物資價格水平;此外,還應考慮備種有關間接費用。
相關說明
在招標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遞交投標書的時間和地點,投標人不能將投標文件送交招標文件規定地點以外地方,如果投標人因為遞交投標書的地點發生錯誤,而延誤投標時間的,將被視為無效標而被拒收。
如果以郵寄方式送達的,投標人必須留出郵寄時間,保證投標文件能夠在截止日期之前送達招標人指定的地點。而不是以「郵戳為准」。在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即已經過了招標有效期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應當原封退回,不得進入開標階段。
招標文件的簽收保存。招標人收到標書以後應當簽收,不得開啟。為了保護投標人的合法權益,招標人(招標代理)必須履行完備的簽收、登記和備案手續。簽收人要記錄投標文件遞交的日期和地點以及密封狀況,簽收人簽名後應將所有遞交的投標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開啟投標文件。
2、請問,在公開招投標中,投標人報價以最低價為基準價和以平均價的差異是什麼?具體的計算方式有什麼不同?
以投標報價最低價為基準價的話,基準價為滿分,越靠近這個基準價得分越高,這樣就變成了大家為了中標,只能把價格往低點報,結果可能形成惡性競爭,進而影響工程質量。有點類似最低價中標那種方式。
以投標人報價的平均價為基準價的話,一般都是基準價為滿分,高於或低於基準價的,按照招標文件的方式扣分。這樣相對上面那種合理一點,因為,不一定報最低價就能滿分。這種類型,類似於平均值法。但是實際上,這種做法都是高於基準價扣一定倍數的分,而低於基準價扣一倍的分,因此最終還是會促使投標人,報價往低點報。但是相對上面好很多。
(2)投標報價以什麼價格為准擴展資料
低於成本報價,具體依據是在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章節關於低於成本報價的約定(標准施工招標文件對其約定如下: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修正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於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
某投標人的報價(總價)明顯低於其他投標報價的量化評審方法:
(1)對低於該項目(標段)最高限價85%並且低於所有(該項目或標段)投標人評標價算術平均值 %(不超過95%)的投標報價作為可能低於其個別成本的評審對象。
(2)評標委員會對該投標人報價的單價等進行分析,對明顯偏低的單項(不包括沒有報價的單項)應當向其發出澄清函,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認為該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認定該投標人以低於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持有異議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可以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拒絕簽字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
3、投標的基準價是怎麼定的
法律分析: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示計算: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價格權值×100。
法律依據:《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 項目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之二 綜合評分法中的價格分統一採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價格權值×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