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報價得分計算
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價格權值×100。
投標報價是指承包商採取投標方式承攬工程項目時,計算和確定承包該工程的投標總價格。
對投標報價進行平均時,應捨去非正常的投標報價,減少其對報價平均值的影響,使報價平均值作為評標基準價更具有代表性。常用方法有:
1、採用最高或最低報價高於或低於次高或次低報價一定百分比時不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2、規定報價平均值上下一定的百分率,超出此限的報價捨去,不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1)報價得分接近標底價如何描述擴展資料
報價技巧
1、不平衡報價法
不平衡報價指的是一個項目的投標報價,在總價基本確定後,如何調整項目內部各個部分的報價,以期望在不提高總價的條件下,既不影響中標,又能在結算時得到更理想的經濟效益。
2、多方案報價法
對一些招標文件,如果發現工程范圍不很明確,條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術規范要求過於苛刻時,要在充分估計投標風險的基礎上,按多方案報價法處理。
3、增加建議方案
有時招標文件中規定,可以提出建議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設計方案,提出投標者的方案。
4、突然降價法
報價是一件保密性很強的工作,但是對手往往通過各種渠道、手段來刺探情況。因此,在報價時可以採取迷惑對方的手法。即按一般情況報價或表現出自己對該項目興趣不大,到快投標截止時,再突然降價。
5、先虧後盈法
有的投標方為了打進某一地區,依靠某國家、某財團和自身的雄厚資本實力,採取一種不惜代價,只求中標的低價報價方案。
2、請問,「招標文件中不得規定投標報價最接近標底的投標人為中標人」是在哪個文件里規定的?
1-《招標投標法》裡面沒發現這樣的規定。
2-問題一,一般較為科學合理的評標方法是考慮綜合得分的,所以單純以投標報價來考量是否中標是不科學的,他有一些綜合因素需要參考;但實際操作中很多都是主要參考投標報價的。
3-問題二,你說的那個廢標規定,也是不科學的,標底本身就是保密的資料,各投標人報出的投標報價很有可能出現較大的差距,專家和招標人需要認真分析其報價是否真實合理,如果沒有低於成本的惡意報價以及其他的廢標情況,是不應該認定為廢標的。當然如果招標人只關注符合他們要求的報價的話,自然不可能讓這些高價投標人中的一個中標的,即使他的得分最高。但是如果其中有一個符合招標人的報價范圍,而因為其他單位的廢標而導致投標人少於三家的話,就會流標了。
4-你提供的兩句話,都是以否定的形式來說明不得怎麼做,同時側面反映了應該怎麼做(也是和我們通常的做法相符的)。總之是為了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
5-你也找了些文件看,沒有看到有這個規定,但在招標師考試的教材上就是這樣說的,而且說的很明確(2009版《招標采購專業實務》138頁)。那就和教材編制人聯系一下唄,他一定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案的。
6-招標代理機構新人的理解,僅供探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