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貿易協調體系內容有哪些
國際貿易協調機制的運行目標是為了消除貿易不平衡和貿易摩擦,減少貿易障礙,以推動各國及世界經濟的增長。在這一領域活動的經濟協調組織組成了一個國際貿易協調機制體系。在該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的是關貿總協定。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關貿總協定進行的國際協調具有全局性。目前關貿總協定的締約方已達100多個,由這些國家進行的進出口商品貿易佔世界貿易的85%以上。也就是說,世界上絕大部分的貿易活動都是在關貿總協定協調下進行的。而且,關貿總協定的協調十分廣泛,協調對象幾乎包括了所有商品,並在烏拉圭回合中把它進一步擴展到農產品貿易和服務貿易領域。二是關貿總協定對其他貿易協調活動具有規定和制約作用。關貿總協定締約方實行的貿易政策和同其他國家進行的貿易協調活動具有規定和制約作用。關貿總協定締約方實行的貿易政策和同其他國家進行的貿易協調必須服從關貿總協定的基本原則。為了增加各國貿易政策和措施的透明度,促使所有締約方更好地遵守關貿總協定規則和履行承諾,保證多邊貿易體制更有效地發揮作用。關貿總協定1989年建立了貿易政策審議機制,通過定期召開理事會特別會議來審議締約方的貿易政策和措施對多邊貿易體制的影響。關貿總協定的原則規定著其他貿易協調的方向,使後者表現為關貿總協定規則的延伸。聯合國貿發會議的協調活動雖然具有與關貿總協定類似的廣泛性,但其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論壇的性質,在採取實際國際措施方面還比較薄弱,在全局性貿易協調中只是對關貿總協定體制的一種補充。
在關貿總協定的總體框架之下,國際間還廣泛進行局部協調。局部協調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針對特定商品的協調,主要通過國際商品協定或各種雙邊貿易協定進行;另一種是在一定區域內的協調,主要採取建立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等區域經濟集團和貿易協定、國際會議等方式進行。局部協調對關貿總協定的全面協調起補充和促進作用,並與後者共同組成系統的國際協調機制。
國際貿易協調機制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協調各國貿易政策和管理措施的。
(一)關稅政策協調
它通過在國際協商的基礎上確定和修改有關國家相互間進口關稅水平,達到調整相互貿易關系和貿易狀態的目的。關稅協調使各國關稅的形成方式發生變化,協定關稅日愈取代自主關稅而占據主導地位。關稅協調主要是通過改變各國關稅結構和關稅水平實現的。其變化首先是使關稅從單一稅率結構向多樣化稅率發展,目前各國已普遍以復式稅則取代了單一稅則。在復式稅則中,其最惠國稅率、普惠制稅率、特惠稅以及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內部的關稅免除等,都是通過各務關稅政策協調之後,才最終確定的。關稅協調的另一影響是使各國稅率水平降低。這是由於各國關稅中協定稅率比重較大,而且關貿總協定通過不斷組織關稅減讓談判,使各國關稅水平進一步下降。
(二)非關稅政策及管理措施的協調
非關稅協調的根本目標是消除國際間的非關稅貿易壁壘。這方面貿易障礙主要是本世紀30年代以來建立的,並對世界貿易發展造成了巨大損害。基於這一教訓,戰後建立的關貿總協定強調取消進口數量限制,以關稅作為唯一保護手段原則,試圖通過推動各國外貿調控手段以非關稅措施向關稅措施轉化。再通過多邊貿易談判降低關稅,對立全球范圍的自由貿易體制。關稅總協定自肯尼迪回合開始,推動締約方限制非關稅措施舉行談判,達成了若干有關協議。但是由於各國利益難於協調,關貿總協定不得不放鬆對締約方執行上述規則的要求,允許締約方在例外情況下,利用保障條款保護國內市場。另外,關貿總協定把涉及貨幣儲備、國際收支和外匯安排的非關稅政策協調交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處理,要求全體締約方參加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並與之合作。
在區域范圍進行的具有重要意義的非關稅協調是建立經濟一體化組織。它能夠比較徹底地排除成員國間的非關稅壁壘,並通過吸收新成員擴大協調范圍。在不能立即取消外匯管制的情況下,一些國家利用簽訂清算及支付協定擺脫它對貿易的限制。各國還經常採取協商建立某種出口數量控制機制的做法,避免和取代非協調的單方面進口限制,如多種纖維協定等協調進出口雙方行為的國家政府間商品協定,以及自動出口限制協議、有秩序銷售協議等。
(三)交易活動管理措施的協調
這類國際協調主要存在於出口領域,指若干國家通過建立原料生產國與輸出國組織、簽訂商品協定等,統一規定和調整成員國某種商品的交易數量、價格或者交易商品的種類。發展中國家採取這種協調方式較多,主要用於對其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大宗敏感性初級產品的出口管理。發達國家一般對本國出口產品較少干預,但也存在出於政治、軍事目的或為了實行經濟制裁進行聯合出口管制的做法,如巴黎統籌委員會的出口管制、發達國家的聯合禁運和封鎖、凍結政府貸款以限制國內企業對象國家的出口等聯合行動。
2、緊急求助)國際貿易體系原因,宗旨,影響各是什麼?(參考高中歷史必修2)
國際貿易體系宗旨:締約方通過相互削減關稅和消除關稅壁壘,取消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以促進自由貿易。 由於有字數限制,其他的無法回答了。
3、從國際貿易法的主體來看,國際貿易關系通常包括
(1)ABCDE總貿易體系(General Trade)又稱一般貿易體系,是以貨物通過國境作為統計對外貿易的標准。
凡是進入本國國境的貨物一律記為進口,稱為「總進口」(General Import);凡是離開本國國境的貨物一律計為出口,稱為「總出口」(General Export),兩者之和為總貿易額。貿易 對外貿易 專門貿易體系 進口 出口 總貿易額。
專門貿易體系(Special Trade System) 又稱為特殊貿易體系,是指以關境作為劃分和統計進出口的標准。
凡是通過海關結關進入境內的貨物計入進口貿易。
凡是通過辦理海關手續出口的貨物計入出口貿易。
貿易舉例凡列入海關統計的進出口貨物,其貿易方式以海關的監管方式為基礎進行分組,分為以下幾種:
1、一般貿易
2. 國家間、國際組織無償援助和贈送的物資
3. 其他境外捐贈物資
4. 補償貿易
5. 來料加工裝配貿易
6. 進料加工貿易
7. 寄售、代銷貿易
8. 邊境小額貿易
9. 加工貿易進口設備
10. 對外承包工程出口貨
11. 租賃貿易
12. 外商投資企業作為投資進口的設備、物品
13. 出料加工貿易
14. 易貨貿易
15. 免稅外匯商品
16. 保稅倉庫進出境貨物
17.出口加工區
18. 保稅區倉儲轉口貨
19.出口加工區進口設備
20. 其他
(2)D出口補貼又稱出口津貼,是一國政府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價格,加強其在國外市場上的競爭...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達成的《補貼與反補貼協議》將補貼分為禁止使用補貼、可申訴的補貼和不可申訴補貼,並規定除農產品外任何出口產品的下列補貼,均屬於禁止。
4、國際貿易是什麼意思?
國際貿易的意思是指跨越國境的貨品和服務交易,一般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所組成,因此也可稱之為進出口貿易。
國際貿易是各國(或地區)在國際分工的基礎上相互聯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國(或地區)在經濟上的相互依賴關系,是由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構成的。從一個國家的角度看國際貿易就是對外貿易(Foreign Trade)。
按商品移動的方向國際貿易可劃分為
1、進口貿易(import Trade):將其他國家的商品或服務引進到該國市場銷售。
2、出口貿易(Export Trade):將該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出到其他國家市場銷售。
3、過境貿易(Transit Trade) :A國的商品經過C國境內運至B國市場銷售,對C國而言就是過境貿易。由於過境貿易對國際貿易的阻礙作用,WTO成員國之間互不從事過境貿易。
(4)國際貿易的體系是什麼意思擴展資料:國際貨物貿易屬商品交換范圍,與國內貿易在性質上並無不同,但由於它是在不同國家或地區間進行的,所以與國內貿易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國際貨物貿易要涉及不同國家或地區在政策措施、法律體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異和沖突,以及語言文化、社會習俗等方面帶來的差異,所涉及的問題遠比國內貿易復雜。
2.國際貨物貿易的交易數量和金額一般較大,運輸距離較遠,履行時間較長,因此交易雙方承擔的風險遠比國內貿易要大。
3.國際貨物貿易容易受到交易雙方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變動、雙邊關系及國際局勢變化等條件的影響。
4.國際貨物貿易除了交易雙方外,還需涉及到運輸、保險、銀行、商檢、海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過程較國內貿易要復雜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