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商務法的基本原則
電子商務法的基本原則包括:
1、中立原則
電子商務法的基本目標,歸結起來就是要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規則。而要達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實現公平的目標,就有必要做到如下幾點:
(1)技術中立。電子商務法對傳統的口令法、以及非對稱性公開密鑰法,以及生物鑒別法等認證方法,都不可厚此薄彼,產生任何歧視性要求。
(2)媒介中立。媒介中立與技術中立緊密聯系,二者都具有較強的客觀性,並且一定的傳輸技術,與相應的媒介之間是互為前提的。
(3)實施中立。是指在電子商務法與其他相關法律的實施上,不可偏廢;在本國電子商務活動與跨國際性電子商務活動的法律待遇上,應一視同仁。
(4)同等保護。此點是實施中立原則在電子商務交易主體上的延伸。電子商務法對商家與消費者,國內當事人與國外當事人等,都應盡量做到同等保護。
2、自治原則
允許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訂立其間的交易規則,是交易法的基本屬性。因而,在電子商務法的立法與司法過程中,都要以自治原則為指導,為當事人全面表達與實現自己的意願,預留充分的空間,並提供確實的保障。
3、安全原則
保障電子商務的安全進行,既是電子商務法的重要任務,又是其基本原則之一。電子商務以其高效、快捷的特性,在各種商事交易形式中脫穎而出,具有強大的生命力。而這種高效、快捷的交易工具。必須以安全為其前提,它不僅需要技術上的安全措施,同時,也離不開法律上的安全規范。
2、簡述我國電子商務立法的基本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立法的基本原則有以下幾點:
1、協調性原則,電子商務立法應充分借鑒國外先進的立法經驗,與國際立法相互協調,使立法最人限度地與國際接軌,避免因過分強調國家立法權和國情而阻礙電子商務的發展;
2、超前性原則,電子商務的進行離不開有關技術的支持;
3、兼容性原則,兼容性原則指電子商務立法要與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可能出現的技術手段、技術標准相兼容;
4、安全原則,是指電子商務立法應充分考慮電子商務對交易安全的需要;
5、鼓勵促進原則,2l世紀是網路與電子商務的時代,電子商務將在經濟發展中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三條
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
3、電子商務法的三大基礎原則,是什麼?
1、中立原則,電子商務法的基本目標,歸結起來就是要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規則。這是商法的交易安全原則在電子商務法上的必然反映。
2、自治原則,允許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訂立其間的交易規則,是交易法的基本屬性。
3、安全原則,保障電子商務的安全進行,既是電子商務法的重要任務。
4、電子商務交易主體認定的基本原則
電子商務主體遵循三個原則:主體真實原則、主體資格法定原則和主體公示原則。第一,主體真實原則。參與電子商務法律關系的各方主體必須真實存在的,而不應當是虛擬的或者是不存在的,法律不承認也不保護虛擬主體,第二,主體資格法定原則。具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的,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主體由法律明確規定。電子商務作為一種商事活動,其參與主體資格必須是嚴格依法取得並維持悔櫻孫,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不能取得商頌納事主體資格。第三,主體公示原則。要求電子商務企業必碧鏈須在網上明確顯示其真實身份,其意義在於規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資格,以保證電子商務交易安全和便捷。
5、"電子商務系統設計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了解用戶
在創建之前,您必須清楚自己的網站或應用的目標用戶是誰,如何做出最好的設計將依賴於此。一旦你對網站或應用的受眾有了清晰的了解,你隨之就能找到他們的需求,並設計出滿足用戶需求的觸動人心的完美設計。競品能為完成這些提供一些想法,留意競品的顏色、布局、風格、特點。當你使用用戶早已適應的風格和設計時,他們瀏覽你的網站就輕松得多。然後你就可以根據他們的需求,用你的想法來區分自己。當你已確定了自己的受眾用戶,請記住將他們的反饋納入設計。 考慮最終用戶的可操作反饋非常有價值。
用戶體驗質量
6、4電子商務人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則包括哪些
電子商務人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則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規章
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稅收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規章。
二,遵守互聯網技術規范和安全規范
必須遵守國家制定的互聯網技術規范和安全規范。
三,嚴格禁止法律法規和政策條例規定禁止的銷售形式
嚴格禁止法律法規和政策條例規定禁止的銷售形式。
四,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為非法經營者和非法交易提供服務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為非法經營者和非法交易提供服務。電子商務平台不得為無資質的商戶開展有害有毒物品、葯品、危險化學品等特殊商品的銷售提供服務,未經審批不得經營葯品、醫療器械等特殊商品。電子商務經營者應建立可疑商品銷售監控機制。成立專門監控力量開展商品銷售信息監控工作,重點監控銷售違禁品、超低價商品等內容。發現可疑情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五,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對所有的交易建立記錄和儲存系統
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保留用戶注冊信息,必須對所有的交易建立記錄和儲存系統,登錄和交易日誌等交易數據記錄至少保存十年,並保護交易雙方的隱私權,必須建立安全制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六,知識產權保護
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遵循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七, 真實交易
交易完成後必須發生貨物所有權和全額貨款的轉移,在此之前不得將貨物所有權作為買賣標的合約再次轉讓。
八,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建立網路欺詐舉報機制
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建立網路欺詐舉報機制。建立網路欺詐舉報平台,收集網民對電子商務違法犯罪的舉報線索,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