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電商,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怎麼定啊?
電子商務公司經營范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
電子商務公司經營范圍如下:
一、商貿(貿易、電子商務)類
1、百貨(日用百貨、服裝服飾、鞋帽、皮革製品、玩具、洗滌用品、化妝品、護膚用品、攝影器材、音響設備及器材、體育用品、成人用品等);
2、文化辦公用品(紙製品、紙張、辦公設備、辦公耗材)等;
3、包裝材料等;
4、工藝品(工藝禮品、金銀首飾、白銀、銀製品、珠寶)等;
5、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品)、化學試劑、化工百貨等;
6、五金交電(家用電器、自行車、電動車、汽車用品、汽車飾品、汽配、汽摩配件、鋼絲繩、閥門、管道配件、軸承等);
7、電子產品、通信設備、通訊器材(除衛星天線)、電訊器材、電訊電材、儀器儀表、電線電纜等;
8、機電設備及配件(電動工具、製冷設備、壓縮機及配件、工量刀具)、機械設備及配件等;
9、電腦、計算機軟體及配件、印刷製品等;
10、預包裝食品等;
11、塑料製品(橡膠製品、塑料製品)、金屬製品、玻璃儀器等;
12、建築材料(金屬材料、鋼材、石材、黃沙、木材)、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等;
13、裝潢材料(水暖器材、衛生潔具、陶瓷製品)、建築五金等;
14、傢具(辦公傢具、傢具用品等);
15、紡織品(紡織原料、紡織裝飾面料、針紡織品等);
16、酒店設備、酒店用品等;
17、化肥等;
18、初級農產品銷售等;
19、戶外用品等;
20、運動器材、健身器材等;
21、醫療器械(1類、2類、3類)。
二、電子科技(計算機科技、科技)類
1、計算機軟體硬體的開發及銷售;
2、計算機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3、互聯網工程施工、調試及維護;
4、互聯網運營和推廣,代理發布廣告;
5、電子產品及配件的批發兼銷售;
6、安防監控產品的銷售、施工及技術服務;
7、機電產品的銷售安裝及服務;
8、辦公機具及辦公耗材的批發兼銷售;
9、從事貨物和技術進出口業務。
(1)電子商務公司選什麼經營范圍擴展資料:
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
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中的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依照規定處罰:
(一)未在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的;
(二)未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終止電子商務的有關信息的;
(三)未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或者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的。
國家鼓勵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建立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商品、服務質量擔保機制。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與平台內經營者協議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雙方應當就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提取數額、管理、使用和退還辦法等作出明確約定。
消費者要求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以及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賠償後向平台內經營者的追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電子商務當事人使用自動信息系統訂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為對使用該系統的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電子商務中推定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或者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2、做電商,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怎麼定啊?
電子商務公司經營范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
電子商務公司經營范圍如下:
一、商貿(貿易、電子商務)類
1、百貨(日用百貨、服裝服飾、鞋帽、皮革製品、玩具、洗滌用品、化妝品、護膚用品、攝影器材、音響設備及器材、體育用品、成人用品等);
2、文化辦公用品(紙製品、紙張、辦公設備、辦公耗材)等;
3、包裝材料等;
4、工藝品(工藝禮品、金銀首飾、白銀、銀製品、珠寶)等;
5、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品)、化學試劑、化工百貨等;
6、五金交電(家用電器、自行車、電動車、汽車用品、汽車飾品、汽配、汽摩配件、鋼絲繩、閥門、管道配件、軸承等);
7、電子產品、通信設備、通訊器材(除衛星天線)、電訊器材、電訊電材、儀器儀表、電線電纜等;
8、機電設備及配件(電動工具、製冷設備、壓縮機及配件、工量刀具)、機械設備及配件等;
9、電腦、計算機軟體及配件、印刷製品等;
10、預包裝食品等;
11、塑料製品(橡膠製品、塑料製品)、金屬製品、玻璃儀器等;
12、建築材料(金屬材料、鋼材、石材、黃沙、木材)、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等;
13、裝潢材料(水暖器材、衛生潔具、陶瓷製品)、建築五金等;
14、傢具(辦公傢具、傢具用品等);
15、紡織品(紡織原料、紡織裝飾面料、針紡織品等);
16、酒店設備、酒店用品等;
17、化肥等;
18、初級農產品銷售等;
19、戶外用品等;
20、運動器材、健身器材等;
21、醫療器械(1類、2類、3類)。
二、電子科技(計算機科技、科技)類
1、計算機軟體硬體的開發及銷售;
2、計算機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3、互聯網工程施工、調試及維護;
4、互聯網運營和推廣,代理發布廣告;
5、電子產品及配件的批發兼銷售;
6、安防監控產品的銷售、施工及技術服務;
7、機電產品的銷售安裝及服務;
8、辦公機具及辦公耗材的批發兼銷售;
9、從事貨物和技術進出口業務。
3、電子商務公司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經營電子商務、日用百貨、文體用品、五金機電、電子類商品、商務信息咨詢、游戲軟體開發等
4、做電商,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怎麼定啊?
電子商務公司經營范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
電子商務公司經營范圍如下:
一、商貿(貿易、電子商務)類
1、百貨(日用百貨、服裝服飾、鞋帽、皮革製品、玩具、洗滌用品、化妝品、護膚用品、攝影器材、音響設備及器材、體育用品、成人用品等);
2、文化辦公用品(紙製品、紙張、辦公設備、辦公耗材)等;
3、包裝材料等;
4、工藝品(工藝禮品、金銀首飾、白銀、銀製品、珠寶)等;
5、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品)、化學試劑、化工百貨等;
6、五金交電(家用電器、自行車、電動車、汽車用品、汽車飾品、汽配、汽摩配件、鋼絲繩、閥門、管道配件、軸承等);
7、電子產品、通信設備、通訊器材(除衛星天線)、電訊器材、電訊電材、儀器儀表、電線電纜等;
8、機電設備及配件(電動工具、製冷設備、壓縮機及配件、工量刀具)、機械設備及配件等;
9、電腦、計算機軟體及配件、印刷製品等;
10、預包裝食品等;
11、塑料製品(橡膠製品、塑料製品)、金屬製品、玻璃儀器等;
12、建築材料(金屬材料、鋼材、石材、黃沙、木材)、有色金屬、黑色金屬等;
13、裝潢材料(水暖器材、衛生潔具、陶瓷製品)、建築五金等;
14、傢具(辦公傢具、傢具用品等);
15、紡織品(紡織原料、紡織裝飾面料、針紡織品等);
16、酒店設備、酒店用品等;
17、化肥等;
18、初級農產品銷售等;
19、戶外用品等;
20、運動器材、健身器材等;
21、醫療器械(1類、2類、3類)。
二、電子科技(計算機科技、科技)類
1、計算機軟體硬體的開發及銷售;
2、計算機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3、互聯網工程施工、調試及維護;
4、互聯網運營和推廣,代理發布廣告;
5、電子產品及配件的批發兼銷售;
6、安防監控產品的銷售、施工及技術服務;
7、機電產品的銷售安裝及服務;
8、辦公機具及辦公耗材的批發兼銷售;
9、從事貨物和技術進出口業務。
(4)電子商務公司選什麼經營范圍擴展資料:
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
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中的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依照規定處罰:
(一)未在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的;
(二)未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終止電子商務的有關信息的;
(三)未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或者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的。
國家鼓勵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建立有利於電子商務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商品、服務質量擔保機制。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與平台內經營者協議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雙方應當就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提取數額、管理、使用和退還辦法等作出明確約定。
消費者要求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以及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賠償後向平台內經營者的追償,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電子商務當事人使用自動信息系統訂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為對使用該系統的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電子商務中推定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是,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或者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5、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范圍
法律主觀:根據相關法的規定,電子商務公司的經營范圍大致包括:從事網路技術、計算機、軟體技術領域內的技嘩瞎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計算機系統集成服務,軟體及輔助設備;網上銷售商品、平台建設;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企業管理咨詢嘩蘆爛;平面設計;網頁設計;電子產品、通訊設備及周邊產品的研發與銷售。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亂漏》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