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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解決的問題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3-05-07 02:01:17

1、電子商務主要解決什麼問題

我是電子商務的在讀生啊,借鑒前輩的,總結應該是:

電子商務系統作為信息流、物迴流、金流的實現手段,應答用極其廣泛,尤其適於以下場合:
1.國際旅遊和各國旅行服務行業,例如旅店、賓館、飯店、機場、車站的訂票、訂房間、信息發布等一系列服務;

2.傳統的出版社和電子書刊、音像出版部門;

3.網上商城:批發、零售商品,汽車、房地產、拍賣等的交易活動;

4.Web工作站和工作網點;

5.計算機、網路、數據通信軟體和硬體生產商;

6.無收入的慈善機構;

7.進行金融服務的銀行和金融機構,持有各種電子貨幣或電子現金者(例如電子信用卡、磁卡、智能卡、電子錢包等持有者)

8.政府機關部門的電子政務,如:電子稅收、電子商檢、電子海關、電子政府管理;

9.信息公司、咨詢服務公司、顧問公司;

10.進行小規模現金交易的金融組織和證券公司;

11.分布全世界的各種應用項目和服務項目等。

2、作為企業,主要利用電子商務解決什麼問題

電子商務解決方案是指用於特定類型的電子商務系統或針對電子商務版的某些環權節的全套解決方案,通常包括開展電子商務所需的全部軟體,硬體,系統集成方案及相關服務,主要解決的問題如下:

網路營銷:品牌推廣,市場推廣等;

咨詢服務:通過電子商務,企業為客服指定個性化的服務等。

3、電子商務主要要解決哪三個問題

電子商務主要要解決的3個問題:

空間平台問題:電商要發展壯大,需要空間和平台來支撐,且受物流等要素影響比較大;

專業人才問題:電子商務需要多層次、綜合型、實踐型的復合型人才;

政策措施問題:前期發展缺少扶持政策引導,大多數電子商務企業還處於小、散、亂、弱的狀態,多數處於「一根網線+一台電腦+幾個人」的初級業態。

4、電子商務法主要解決的七種問題

1、認證體系。建立認證體系(CA),對交易主體頒發電子證書,在交易行為發生時對電子證書、數字簽名進行驗證。
2、交付方式。建立現代支付方式,實施線上小額或大額安全支付,以及多銀行、多方式、多協議的網上支付、提高支付的安全性、縮短支付結算周期,提高訂單的成功率、加強支付服務(包括退款業務等)。
3、安全配置。在通過網路傳輸商業文檔或傳輸支付信息、商業機密時,實施有效的安全配置。
4、物流配送。建立物流配送體系。電子商務涉及到信息流、資金流與物流的協調、整合問題,其中建立物流配送體系,又涉及到建設本地區、全國與全球的物流運輸配送網、計算機管理中心、運輸配送與庫存設施,在此基礎上才能建立快速、准確、低成本與優質服務的配送體系。
5、法律環境。建設電子商務的法律環境。
6、互聯網路,改善計算機互聯網路資源的帶寬與運行品質,降低用戶上網資費。
7、基礎設施。加強電子商務基礎設施的建設。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包括商品目錄、宣傳樣本(Brochareware)、電子購物(BtoC)、網上交易(BtoB和CtoB)以及具有電子商務整合能力的信息化企業(Enterprise)等不同階段、不同模式、不同協議,由不同廠家的產品和操作系統構成的交易支付平台,以及公告板、虛擬談判間、個性化服務、比較銷售、特區銷售等;包括智能化搜索引擎、門戶站點與導航系統、目錄管理系統、鏡像伺服器等;還包括認證介面、驗證電子證書和數字簽名的安全應用軟體、商業文件網上傳輸的安全配置、協同工作系統、防病毒侵襲與抗黑客攻擊的保安監控系統、輔助設施與公用系統、電子郵件系統、拍賣系統、客戶呼叫或服務中心、價值鏈管理平台、網管系統等。
《電子商務法》實施帶來新變化
(一)電子商務服務更加規范
電子商務法明確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首次該法明確了電子商務不僅監管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的行為,還監管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提供服悔沖務的行為,因此網約車、外賣、旅遊、家政等各種網路平台提供服務,也都屬於電子商務法所管轄范圍。對於這些網路服務平台而言,不僅要接受相應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管理規章約束,還要接受電子商務法的監管,服務在雙重監管下會變得更加規范。另外,考慮到某些服務行業的特殊性,該法律同時明確了金融類產品和服務以及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屬於電子商務法管轄范圍。
(二)電子商務經營將更加公開透明
電子商務法從兩方面措施入手讓國家監管部門和消費者對電子商務經營者信息有了更加全面了解。一是電子商務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和履行納稅義務,使得監管部門對電子商務經營者信息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有效地支撐國家電子商務方面政策制定。二是電子商務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以及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當信息發生變更時要求經營者及時更新公示信息,該措施使得消費者對經營者的信息有了更加全面了解,經營者的合法性得到進一步認可。
(三察判)不誠信經營行為將會得到有效遏制
電子商務法從多個方面對電子商務經營者誠信經營提出了相應要求。一是電子商務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該條款使得傳統的刷單、誘導好評等較為普遍的不誠信經營行為都將會得到法律嚴格管制。二是電子商務法要求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該條款從法律層面保障了消費者的評價權,堵住了不誠信企業企圖通過平台刪除用戶真實評價的監管漏洞,用戶評論重要性被進一步提高。
(四)電商平台對數據利用更加規范
電子商務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收集、使用其用戶的個人信息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之外,還提出了額外特殊要求。一是電子商務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該條款規范了平台利用個人數據做精準廣告營銷行為,保障了消費者對商品自由選擇的權利。二是電子商務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該條款規范了平台對個人數據控制行為,保障了個人對個人信息的查詢、刪除和銷毀等權益,與歐盟對個人信息數碧沒殲據保護進一步接軌。
(五)壟斷競爭將會得到逐步遏制
電子商務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因其技術優勢、用戶數量、對相關行業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經營者對該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最近兩年發生的大型平台之間為了爭奪用戶採取「二選一」要求或者補貼等行為都涉嫌違犯電子商務法。隨著電子商務法的出台,發改、工商、商務等三部門反壟斷職能的有效整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成立,未來國家在互聯網領域反壟斷能力將會大大加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十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第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第十二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第十七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准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5、當前電子商務中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一般來來講是B2B和B2C模式。

如果源從網站架構上來講,最重要的是後台數據跟前台網站保持一致,Estore、BCC、CSC三者需要保持一致。Scheler、Fulfillment、cscFulfillment需要絕對精確。還有惡意訂單防護。

如果是從商品從出庫到收獲,無疑是物流第一。舉例,從京東買了一個東西,非京東物流,22號到北京就顯示在派件,今天已經28號還在派件。各種抓狂惱火。反正再也不信任京東的第三方物流了。

從用戶體驗來看,正品商品,包裝,售前售後服務,電子商務沒信譽就什麼別說了。全是差評的網店誰進誰二13。

如果是想創建電子商務網站,在政府備案什麼的比較重要。現在團購搶購什麼的也要在政府備案。挺慘的。但電子商務的前景還是很美好的。

6、電子商務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策略

電子商務中存在的問題以及解決策略:

一、 安全問題。用戶身份認證、安全及隱私保護這些敏感問題目前並沒有完全標准化、法律化,安全問題應當是最先考慮和始終保證的一個問題。移動設備特有的威脅就是容易丟失和被竊,而丟失意味著別人將會看到電話、數字證書等重要數據,拿到無線設備的人就可以進行移動支付、訪問內部網路和文件系統;無線通信網路作為一個開放性的信道,它給無線用戶帶來通信自由和靈活性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多不安全因素。

二、終端設計問題。目前在移動電商方面,我國的移動設備在內存、總存儲量和屏幕的尺寸以及電池(用於無線傳輸)方面都是有限的,而且要支持種類繁多的設備,加之,不太方便的數據輸入的方法仍然是約束移動網際網路在容易使用以及其功能方面的重要障礙。

  三、內容缺乏與費用問題。根據有關研究機構調查,多數移動商務用戶最不滿意的是內容服務,因為用戶往往花了錢卻找不到自己需要的真正有價值的信息。較高的費用也影響了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速度;有關研究機構調查,87%的用戶關心手機上網費用,69%的用戶關心網路內容豐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