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商稅收政策
電商稅收政策:
1、個人開淘寶店,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45%;
2、個體戶開淘寶店,需繳納個體經營所得,稅率為5%-35%;
3、用公司執照開淘寶店,則情況會復雜些,具體分析如下: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分紅個稅等。
電商平台的好處如下:
1、電子商務將傳統的商務流程電子化、數字化,一方面以電子流代替了實物流,可以大量減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動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從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2、電子商務所具有的開放性和全球性的特點,為企業創造了更多的貿易機會;
3、電子商務使企業可以以相近的成本進入全球電子化市場,使得中小企業有可能擁有和大企業一樣的信息資源,提高了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
4、電子商務重新定義了傳統的流通模式,減少了中間環節,使得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直接交易成為可能,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方式;
5、電子商務一方面破除了時空的壁壘,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豐富的信息資源,為各種社會經濟要素的重新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這將影響到社會的經濟布局和結構;
6、互動性:通過互聯網,商家之間可以直接交流,談判,簽合同,消費者也可以把自己的反饋建議反映到企業或商家的網站,而企業或者商家則要根據消費者的反饋及時調查產品種類及服務品質,做到良性互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2、電商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一、稅收獎勵政策
企業在園區中成立一般納稅人有限公司,享受稅收獎勵政策,獎勵企業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中30%—80%的財政獎勵,獎勵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中30%—80%的財政獎勵。當然,企業還可申請五免五減半政策,所得稅按照15%徵收。
二、核定徵收政策
電商企業需要成本,就可以選擇在園區中成立小規模個人獨資,享受核定徵收,核定企業的所得稅稅率在0.95%—2.19%之間。這樣就能解決企業在沒有成本進項上的稅收壓力,並且,個人獨資也能解決主播在稅收方面的壓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徵、多征、少征、提前徵收、延緩徵收或者攤派稅款。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3、與跨境電商相關的稅收政策
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跨境電商的規模也越來越大,之前國家對跨境電商出口稅收政策還處在空白期,為了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健康發展,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9號)的要求,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以下稱電子商務出口)稅收政策通知如下:(1)
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下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
3.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
[(3)電子商務稅種涉及哪些優惠政策擴展資料]
4.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
二、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
3.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
三、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退(免)稅、免稅申報。
四、適用本通知退(免)稅、免稅政策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五、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不適用本通知規定的退(免)稅、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引用資料
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海淘稅收新政規定交易限額。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0元。在限值以內,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如果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
沒有在跨境電商平台上售賣的商品,以及沒有和海關聯網的網站仍按現有政策執行,也就是徵收行郵稅,並保留50元免徵額度。不過,按最新行郵稅政策,原先四檔稅率變為三檔,稅率提升幅度較大。
4、電商稅收新政策2021
企業在園區中成立一般納稅人有限公司,享受稅收獎勵政策,獎勵企業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中30%—80%的財政獎勵,獎勵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中30%—80%的財政獎勵。當然,企業還可申請五免五減半政策,所得稅按照15%徵收。
電商企業需要成本,就可以選擇在園區中成立小規模個人獨資,享受核定徵收,核定企業的所得稅稅率在0.95%—2.19%之間。這樣就能解決企業在沒有成本進項上的稅收壓力,並且,個人獨資也能解決主播在稅收方面的壓力。
電商行業企業以及主播們就可以運用這兩種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在增值稅、所得稅、分紅稅、主播個稅等稅收壓力,這兩種政策,企業無需實體入駐即可享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5、電商稅收新政策2021
一、稅收獎勵政策
企業在園區中成立一般納稅人有限公司,享受稅收獎勵政策,獎勵企業增值稅地方留存部分中30%—80%的財政獎勵,獎勵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部分中30%—80%的財政獎勵。當然,企業還可申請五免五減半政策,所得稅按照15%徵收。
二、核定徵收政策
電商企業需要成本,就可以選擇在園區中成立小規模個人獨資,享受核定徵收,核定企業的所得稅稅率在0.95%—2.19%之間。這樣就能解決企業在沒有成本進項上的稅收壓力,並且,個人獨資也能解決主播在稅收方面的壓力。
(5)電子商務稅種涉及哪些優惠政策擴展資料:
電商行業企業以及主播們就可以運用這兩種稅收優惠政策,減輕企業在增值稅、所得稅、分紅稅、主播個稅等稅收壓力,這兩種政策,企業無需實體入駐即可享受。
且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解答企業的疑難問題。企業的發展是不斷進步的,現在,提前為自身做好籌劃才能為企業解決一部分的壓力。
6、2022年電商稅收政策
電子商務稅收新政策是高稅收扶持加核定徵收。企業極低綜合稅負0.24%,綜合節稅80%以上。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並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為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辦理登記提供便利。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和與納稅有關的信息,並按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電子商務優點:
1. 電子商務將傳統的商務流程電子化、數字化,一方面以電子流代替了實物流,可以大量減少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另一方面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動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進行,從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2. 電子商務所具有的開放性和全球性的特點,為企業創造了更多的貿易機會。
3. 電子商務使企業可以以相近的成本進入全球電子化市場,使得中小企業有可能擁有和大企業一樣的信息資源,提高了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
4. 電子商務重新定義了傳統的流通模式,減少了中間環節,使得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直接交易成為可能,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整個社會經濟運行的方式。
5. 電子商務一方面破除了時空的壁壘,另一方面又提供了豐富的信息資源,為各種社會經濟要素的重新組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這將影響到社會的經濟布局和結構。
6. 互動性:通過互聯網,商家之間可以直接交流,談判,簽合同,消費者也可以把自己的反饋建議反映到企業或商家的網站,而企業或者商家則要根據消費者的反饋及時調查產品種類及服務品質,做到良性互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十一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第二十八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法辦理登記,並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針對電子商務的特點,為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辦理登記提供便利。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報送平台內經營者的身份信息和與納稅有關的信息,並應當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7、2022年電商稅收政策
(一)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3%(優惠期間,1%,100萬只需要繳納1萬元)一般納稅人13%(113萬營業額,其中13萬是你幫國家收的增值稅,100萬是產品售價);無論是否虧損,都需要繳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一個季度免額度45萬)(二)企業所得稅:經營收入-所有的支出=企業利潤,按利潤徵收企業所得稅小微企業100萬以內利潤,按2.5%徵收企業所得稅,
100-300萬利潤,超出部分按10%徵收,如果有300萬利潤,統一按25%徵收如果你虧損了,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三)分紅稅費:如果是2個股東合夥開的企業,還有20%分紅稅費;如果要分紅50萬利潤,繳納10萬稅費剩下40萬是可以拿回家④如果是用公司執照開的天貓店,性質不同,稅費不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3%(優惠階段,1%),100萬以內利潤,企業所得稅是2.5%;一般納稅人:增值稅13%,100萬以內利潤,企業所得稅是2.5%;
8、電商稅收新政策2022年
2022年電商稅收有如下政策:
1、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2、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之前以個人名義(自然人)開的網店,不具備主體公司的資質,所有收入都屬於個人支付寶。所以一般來說,個人資質和相關支付寶信息在淘寶頁面找不到。如果稅務局想查詢,就要去阿里調出相應的信息(由於信息不透明和操作難度大,因此電商稅的執行一直坎坎坷坷)。
但對於企業店或天貓店(法人單位)來說,納稅問題其實是非常透明的。既然你以企業的名義開店,自然要有專業的稅務系統及人員監管和控制企業是否如實的納稅。
所有的電商公司的「電商稅」很有可能在未來全面實施。2021-2022年,幾位頭部主播開始補稅,行業補稅名單約有1000+,這正式吹響了電商、直播、娛樂圈嚴肅公平稅收的號角。
電子商務稅收政策對中小賣家(c店)的影響不大,根據現行電子商務法,月銷售額超過3萬才需要納稅。影響較大的還是(天貓、淘寶店、企業店),畢竟之前風靡一時的「快樂大刷單」。
如果你只是偶爾做一點小額交易,不用去工商那兒登記,但不管賣多賣少,產生合法收益之後,都得去稅務那兒登記並申報納稅。也就是說,對於電商從業者,不管經營規模大小,將實施無差別征稅。2019年電商收稅收與實體店一樣,稅收季營業收入在9萬元以下免交增值稅等稅收。專業增值稅發票的稅點是17%,普通增值稅發票的稅點是3%。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可以向國稅部門申請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國稅部門的通用機打發票或普通手工發票。普通的消費者購買商品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國稅部門的通用機打發票或普通手工發票,也就是通常意思上的普通發票。
綜上問題所述,電商發新規是有用的,實施以來電商行業很多規則都發生了變化,許多商家被迫放棄了電商這個行業。我建議電商要堅持下去,嚴格按照要求交稅。
2022年電商公司稅收優惠政策方案(有哪些/是什麼)
1、通過企業的性質進稅收優惠政策行籌劃
改變企業經營性質,增加企業科技色彩,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其中科技色彩可以以實用新型的專利作為補充,圍繞企業進行的線上售賣系統、直播中的虛擬ai自動化、供應鏈選品的精準系統等等。若高新拿到,則企業所得稅可按15%執行,這算是合規節稅的首選。
2、通過收入的性質進行稅收優惠政策籌劃
將部分商品(有形貨物)的售價降低,將為商品定製的後期服務(無形資產)價格提升,畢竟13%和6%哪個合適,誰都清楚。
3、跨區域轉讓定價進行稅收優惠政策籌劃
互聯網的一大特點就是跨區域聯動協作,因此將企業的管理中心和銷售中心分離是再正常不過的操作,若將銷售中心分離到具有電商稅收優惠政策集中的園區或開發區,則同樣的銷售額和進項成本,但利潤會有很大的不同。
2022年電商公司稅收政策中,幾個主體如何納稅
1. 個人開淘寶店,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45%;
2. 個體戶開淘寶店,需繳納個體經營所得,稅率為5%-35%;
3. 用公司執照開淘寶店,則情況會復雜些,具體分析如下:
(1)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3%(收入113萬,售價100萬,增值稅13萬)
(2)企業所得稅:營業收入(減去)全部費用(等於)按利潤徵收企業所得稅
(3)分紅個稅:要分紅50萬利潤(繳納)10萬稅費(餘下)40萬才是稅後收入
法律依據:
《電商法》
第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後,應當依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並如實申報納稅。
第十二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根據上述兩條,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如果你只是偶爾做一點小額交易,不用去工商那兒登記,但不管賣多賣少,產生合法收益之後,都得去稅務那兒登記並申報納稅。也就是說,對於電商從業者,不管經營規模大小,將實施無差別征稅。
第十四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