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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進口新政

發布時間: 2022-07-13 20:33:42

1、跨境電商稅收改革新政將落地 對行業有何影響

跨境進口新政的消息在跨境電商媒體中激起了千層浪,之所以有這么大勢能,最主要是新稅制影響了整個跨境電商行業。對於新稅制,這里有幾個要點來解讀,深圳雲郵跨境電商重點分析這幾點對未來跨境電商的影響?

1、交易額

跨境電子商務進口零售單筆交易限值為2000人民幣,個人年度交易額限值為20000元。

影響分析:和原來適用的行郵稅限額相比,單筆交易額從1000元提升到2000元,單筆交易額放寬了一倍,但卻實行了封頂模式,年度交易額限值為20000萬。從一般消費者角度來分析,這樣的額度已經足夠,再資深的剁手族用上全家的身份證消費額度已經滿足了,這要看後續出台的細則如何了?

個人年度交易額審核許可權應該不會下放到電商平台,而是由海關來進行數據統計,這就涉及到以何種方式來進行累加統計,目前跨境電商或者清關公司以三單模式(訂單、運單和清單)來進行申報,如果加上個人年度交易額度限值,海關清關系統將會調整,可能會以清單(內有身份證信息)為依據進行管理,不會以賬戶或者其他方式,會以身份證及關聯賬戶的消費額度累加。

從電商平台來分析:單筆交易額從1000元提升到2000元,和行郵稅的免費做法一樣,通過拆單的方式規避,影響不大。如果是同一包裹的商品,合並起來,只要總金額不超高2000元的,可一票走單;對於低價高頻的商品來說,不啻以是一則福音,省去了個人物品50元以下免稅的分拆的繁瑣,即節省了時間和資源,也減少了包裝的不必要的浪費,非常的綠色環保,雖然收取了一定的稅金,但可以從其他方面得以彌補。

無論是個人消費者或者電商平台,問題在於單件商品超過2000元以及超過年度限額20000元的該如何應對呢?

按照規定,如果單件商品超過2000元,自動轉為一般貿易清關;那麼如何監管某個購買者年購買總額是否超過了2萬元,減少電商平台和海關不必要的麻煩呢?

這需要三道關進行攔截:

第一關就是個人要注意自己在一整年所累加消費的額度情況如何,如果已經達到,不要再海淘了,或者換其他人的身份證進行購物;

第二關就是電商平台也要以技術的手段自動監管消費者的消費額度記錄情況,給予個體消費者提醒;

第三道關就是海關了。因為個人無法作為一般貿易的報關主體,這就需要雲郵跨境電商或者清關公司、海關的上下配合完成。

但無論怎樣,年度交易額限值為高客單價的優質消費者帶來不少的麻煩,為了維護這類優質客戶,我想不少電商平台肯定想不少應對之策。

據深圳雲郵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分析,新版跨境電商稅收政策的調整,主要針對的是保稅進口模式,也就是商家從海外采購商品後,存放在保稅區,然後再按國內訂單從保稅區直接發貨的模式。對海外直郵模式,仍將按照原有的行郵稅模式操作。這一消息主要基於保稅進口模式在物流方面的巨大便利性,並且是跨境電商進口主力,而直郵模式的成交量佔比較小,是真是假,等到後續出台細則後可見分曉。

2、稅率

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超過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征稅。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價值超過2000元限額的,按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全額征稅。取消了50元免徵額度,按增值稅和消費稅70%徵收,實際上限值內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稅率為11.9%。

影響分析:在新的稅率玩法下,無論是個體消費者還是電商平台都要認真算算成本和售價了。跨境電商在2014年大規模興起後,在國家海關稅率政策不明朗的情況下,利用灰色地帶,攫取了不少利潤。相對於一般對外貿易,跨境電商這一新事物,國家一直按照行郵稅進行清關,50元以下免稅的政策,讓不少電商平台鑽了空子。隨著跨境電商進口的快速發展,較低的行郵稅稅率,不僅會造成試點城市與非試點城市間的不公平,還會造成跨境電商和一般貿易之間的稅負不公平。行郵稅模式導致國家稅收流失的說法也一直存在,這都讓跨境電商稅改勢在必行。

目前,13個試點城市對跨境電商進口,實行的按行郵稅征稅的政策。按商品種類分,行郵稅有四檔稅率——分別是10%、20%、30%、50%。一般來說,由於行郵稅打包了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關稅,整體稅率水平,較一般貿易要低。更為關鍵的是,行郵稅還有一項免徵優惠:繳稅額50元以下的商品,還可以免徵行郵稅。此次跨境進口稅改,不論是保稅模式還是直郵模式,取消了50元免徵額,即按照增值稅、消費稅的七折徵收,絕大部分商品都是按照11.9%(增值稅17%的七折)的稅率徵收(只有部分產品繳納消費稅,如奢侈品,兩千元內的消費稅也按70%徵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新政之下,對於原行郵稅率較高的品類,其實成本反而有所下降。我們可以拿中高檔個護化妝品為例來對比一下稅率的差異:中高檔個護化妝品行郵稅稅率為50%;新稅率在增值稅17%和消費稅30%基礎上按7折徵收,即32.9%(17%*70%+30%*70%);一般貿易關稅2%-10%,增值稅17%,消費稅30%,綜合起來50%-60%。所以跨境電商新稅率之下,中高檔化妝品和高檔手錶等類似產品走跨境電商模式優勢更為凸顯。

當前,我國有三種不同的報關方式:個人物品、跨境電商和一般貿易。不同的報關方式,稅率、流程、費用均有很大的差異,不能一概而論哪種清關方式最好。所以跨境電商就要根據自身平台在商品、時效、成本等方面綜合考慮,或者選擇單一報關方式,或者兼而有之。這對強調標准化的電商平台來說,僅僅在報關方面將是一個巨大的挑戰,更不要說物流、支付方式等變動。

新稅制下不同價格及品類選擇的不同清關方式的優劣比較

跨境電商平台需要綜合考慮,充分利用不同的清關模式來整體解決產品的進口渠道。在新稅制下,以保稅倉模式的跨境電商平台需要在新稅制實施前進行清貨,如果不清貨,至少要其11.9%的利潤,所以現在存貨在保稅區的電商應該趕快行動起來。

政策調整後,在保稅模式下,大量小微平台將無法持續,擁有更多資源大中型電商平台更為主動,成本上升利潤攤薄後,一部分小微平台會倒閉。另外一般貿易的商家會更積極轉換身份參與到競爭,所以2016年的跨境電商市場將會發生新一輪的洗牌。

新稅制實施後,跨境電商、物流供應商等需要一段較長時間的適應過程。

3、明確消費者作為納稅人

實際交易價格(包裹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企業或物流企業可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

影響分析:這次新稅制下,規定實際交易價格中包含了運費和銷售價格,並把這一價格作為完稅價格,而以前的運費和銷售價格拆分來申報,在新稅制下實行不通了。用外貿術語來講,以前的離岸價(FOB)納稅改成到岸價(CIF)納稅,而運費和保險費納入完稅中,電商平台會把這一成本轉移到物流服務商,未來這一納稅成本將最終轉移到消費者頭上。

4、適用的商品品類

適用此政策的商要求是與海關三單連接對比的平台和商品,以及沒有和海關聯網但是快遞企業和郵政企業能提供三單、並承諾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商品。其他類型按照現有政策執行。新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將由財政部另行公布。

影響分析:這次稅改,將會在全國各地海關口岸統一標准推行,新的跨境電商管理辦法出台後,各個口岸統一執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必將明確公布可以採用跨境電商模式報關的商品品類。這樣就可以明確、規范的知道哪些商品可以采購上線,也避免了目前同一種商品在某些口岸不可以入境,在另一個口岸又可以入境的混亂局面。

另外,此次稅改再次明確各大電商需要和海關平台對接,提供三單信息。

而海關、國檢的通關新政也還需要一段時間的磨合穩定期。因此,電商平台或物流供應商就必須在這一時間窗口期具備應變轉換能力。新的管理辦法將以廣州作為試行模板,因此廣州口岸對新政的解讀與執行細節就變得尤為重要。跨境電商從業者要持續關注廣州海關的執行,最好在廣州口岸嘗試業務通關,以此適應和順應新政的執行。

新稅制自2016年4月8日起執行,留給跨境電商行業的時間並不充裕,所以跨境電商行業上下游的企業應該在這一段時間內做好相應地准備。

2、跨境電子商務,國家出台了哪些政策

根據《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

(一)確定電子商務出口經營主體(以下簡稱經營主體)。經營主體分為三類:

一是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

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三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經營主體要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注冊、備案登記手續。在政策未實施地區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在政策實施地區被確認為經營主體。

(二)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海關對經營主體的出口商品進行集中監管,並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辦理通關手續,降低報關費用。

經營主體可在網上提交相關電子文件,並在貨物實際出境後,按照外匯和稅務部門要求,向海關申請簽發報關單證明聯。將電子商務出口納入海關統計。

(三)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對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疫備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

實行全申報制度,以檢疫監管為主,一般工業製成品不再實行法檢。實施集中申報、集中辦理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的便利措施。

(四)支持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正常收結匯。允許經營主體申請設立外匯賬戶,憑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加強對銀行和經營主體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收結匯的監管。

(五)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支付機構辦理電子商務外匯資金或人民幣資金跨境支付業務。

應分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申請並按照支付機構有關管理政策執行。完善跨境電子支付、清算、結算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跨境支付業務的監管力度。

(六)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政策,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商有關部門另行制訂。

(七)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嚴肅查處商業欺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行為,不斷完善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建設。

(2)跨境進口新政擴展資料:

《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5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有利於用「互聯網+外貿」實現優進優出,發揮我國製造業大國優勢,擴大海外營銷渠道;有利於增加就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有利於加快實施共建「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升級。針對制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問題。

有必要加快建立適應其特點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營造更加便利的發展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意見》體現了「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的總體原則,明確了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發展目標,既普遍支持國內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開展對外貿易,又突出重點。

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做大做強。特別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自建平台,並鼓勵國內企業與境外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

《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支持措施:

一是優化海關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管理模式,優化跨境電子商務海關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

二是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政策措施,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實施集中申報、查驗和放行,對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及商品實施備案管理制度。

三是明確規范進出口稅收政策,繼續落實現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按照有利於拉動國內消費、公平競爭、促進發展和加強進口稅收管理的原則,制訂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

四是完善電子商務支付結算管理,穩妥推進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鼓勵境內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跨境電子支付業務。

五是提供財政金融支持,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重點項目給予必要資金支持,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適合的信用保險服務。向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提供有效的融資、保險支持。

3、中國海關對居民的跨境進口有什麼政策規定

目前,根據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稅收政策規定,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專易限屬值為人民幣5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6000元,超出年度交易限值的部分需按照一般貿易進口來繳稅。此外,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優惠政策,經濟帶網是不錯的選擇,不妨去認識一下

4、國家對跨境電商有什麼政策支持?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政策:我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採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政策新的監管模式。經國務院批准,現階段將保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總體穩定,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貿易的監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確了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這也意味著從檢驗檢疫這塊已經為進口電商打開了一道「口子」。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監管模式和措施還將繼續完善,對質量的監管和把控也會加強。

網路空間相對於物理空間來說是一個新空間,是一個由網址和密碼組成的虛擬但客觀存在的世界。網路空間獨特的價值標准和行為模式深刻地影響著跨境電子商務,使其不同於傳統的交易方式而呈現出自己的特點。

(4)跨境進口新政擴展資料: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主要用以解決目前零售出口無法辦理海關監管統計的問題;

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無法辦理檢驗檢疫的問題。

三是支持企業正常收結匯,主要用以解決企業目前辦理出口收匯存在困難的問題;

四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主要用以解決支付服務配套環節比較薄弱的問題。

此外還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最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主要用以解決信用體系和市場秩序有待改善的問題。

5、最近對跨境電商有什麼利好政策?

9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此前一個階段的跨境電商發展給予了積極評價。會議指出,以跨境電商發展為突破口,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業態創新,對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增強綜合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會議要求新建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將跨境電商監管過渡期政策延長一年。

三年跨了3個萬億門檻

從狹義上講,跨境電商基本等同於跨境零售。分屬於不同關境的市場主體,藉助互聯網實現商品的交易,並採取快件、小包等方式,通過跨境物流將商品送達消費者手中,即B2C模式。

從廣義上講,跨境電商還等同於外貿電商。分屬於不同關境的市場主體,通過電子商務的手段將傳統進出口貿易中的展示、洽談和成交環節電子化,並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這個過程可能是B2B,也可能是B2C。

無論是B2B、B2C,還是更早之前的C2C模式,中國人海淘的經歷,都有著相當長一段時間的探索。

在跨境電商平台出現前,空姐、留學生海外代購大行其道,但由於受到宣傳推廣渠道、代購合法性等原因的限制,海淘規模始終較小。

2010年到2013年,跨境電商平台開始起步發展。以C2C代購模式為主的洋碼頭,跨境電商購物經驗分享社區小紅書相繼成立。

從2014年到2015年初的政策紅利期,大量電商平台成立,天貓、亞馬遜、網易等大型互聯網企業紛紛進入跨境電商行業。

在大量跨境電商平台不斷涌現,與國內消費市場日趨火爆的雙重影響下,跨境電商的發展迎來了一輪井噴。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的中國跨境電商總體交易規模分別為3.9萬億元、5.1萬億元和6.3萬億元,增速分別達到了34.5%、30.8%與23.5%,遠超同期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

綜合示範區,有經驗也要能推廣

近年來,在中國外貿增速持續放緩的大背景下,跨境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的國際貿易發展方式,正逐漸成為新常態下穩外貿增長、促經濟發展的新動力。在市場主體熱情澎湃之際,有關部門也敏銳地意識到跨境電商對於我國消費市場的重要意義,並主動採取措施推動跨境電商的發展。

2015年1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全國范圍開展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4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對國內消費者需求大的部分國外日用消費品,於2015年6月底前開展降低進口關稅試點,逐步擴大降稅商品范圍。

此外,為了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在先期開展全國跨境電商保稅進口試點城市建設的基礎上,2015年3月7日,國務院同意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2016年1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寧波、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青島、深圳、蘇州12個城市新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國務院批准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兩年多來,相關地區在技術標准、業務流程、監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試,形成了一系列好經驗、好做法,綜合試驗區進出口規模快速增長。

下一步,一要在全國復制推廣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和線下產業園區「兩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務、智能物流、風險防控等監管和服務「六體系」等成熟做法,積極探索新經驗,在制定跨境電商國際標准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要再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城市建設新的綜合試驗區,推動跨境電商在更大范圍發展。

三要圍繞推動「一帶一路」建設,著力打造互聯互通、智能化的新型外貿基礎設施,鼓勵建設覆蓋重要國別、重點市場的海外倉,加強物流網路等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監管不缺位,更不能越位

如果說跨境電商的迅猛發展,是受到消費市場日趨擴大影響的話,針對跨境電商的監管,則同時隨著這個領域的發展在不斷調整。其中,影響最大的莫過於2016年4月7日晚8時發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俗稱「48」新政。

當日,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等11個部門共同公布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清單共包括1142個8位稅號商品,生鮮、液態奶、成人奶粉出局,保健品和化妝品受到嚴格限制。

據統計,受通關單的限制,絕大多數食品、化妝品、保健品、母嬰用品短期內將無法進口,占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總量95%以上的商品受此影響。

考慮到「48」新政對跨境電商領域的影響,經國務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國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要求給予一年的過渡期。而在2016年11月15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為穩妥推進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過渡,過渡期限將延長至2017年底。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則決定,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再延長一年至2018年底,並加快完善相關制度。

會議要求,要按照包容審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監管創新,促進各綜合試驗區線上綜合服務平台對接,實現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推動建立針對跨境電商的交易風險防範和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大力打擊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據有關統計預測,2017年的中國跨境電商規模將達到7.5萬億元人民幣,2018年將達到8.8萬億元。在政策鼓勵與引導、消費升級與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等利好因素的影響下,跨境電商大概率保持較快增長。

6、2022國家扶持跨境電商政策

一、正文回答
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扶持政策免稅優惠政策綜試區內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免徵增值稅和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該項政策扶持可為相關企業及個人節省30%到40%稅賦成本。銷售額補貼政策相關跨境電商平台給予店鋪賣家10%銷售額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0元人民幣。
二、分析
為了促進跨境電商的發展,國家在政策層面不斷發力支持。自2014年起,政府工作報告每年都會提出促進跨境電商發展的內容,從擴大試點、設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到降低關稅、支持海外倉建設等。在此基礎上,政府支持跨境電商發展的各項具體政策不斷出台。進入2022年,國家在政策層面進一步加大了對跨境電商發展的支持。2022年年初,相關部門批准了新設27個跨境電商綜試區,這是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在七年時間里的第六次擴圍。截至目前,我國跨境電商綜試區已達到132家。
三、跨境電商是什麼?
跨境電商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並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電子商務平台和在線交易平台。跨境電商作為一種國際貿易新業態,是將傳統國際貿易加以網路化、電子化,以電子技術和物流為主要手段,以商務為核心,把傳統的銷售、購物渠道移到網上,打破國家與地區有形無形的壁壘,因其能減少中間環節,節約成本等優勢,在全世界范圍內迅猛發展。

7、跨境電商國家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政策:國家採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政策新的監管模式。經國務院批准,現階段將保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總體穩定,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第一條 (一)確定電子商務出口經營主體(以下簡稱經營主體)。經營主體分為三類:一是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三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經營主體要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注冊、備案登記手續。在政策未實施地區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在政策實施地區被確認為經營主體。(二)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海關對經營主體的出口商品進行集中監管,並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辦理通關手續,降低報關費用。經營主體可在網上提交相關電子文件,並在貨物實際出境後,按照外匯和稅務部門要求,向海關申請簽發報關單證明聯。將電子商務出口納入海關統計。(三)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對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疫備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實行全申報制度,以檢疫監管為主,一般工業製成品不再實行法檢。實施集中申報、集中辦理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的便利措施。(四)支持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正常收結匯。允許經營主體申請設立外匯賬戶,憑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加強對銀行和經營主體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收結匯的監管。(五)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支付機構辦理電子商務外匯資金或人民幣資金跨境支付業務,應分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申請並按照支付機構有關管理政策執行。完善跨境電子支付、清算、結算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跨境支付業務的監管力度。(六)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政策,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商有關部門另行制訂。(七)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嚴肅查處商業欺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行為,不斷完善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