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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b2c跨境電商主要有以下種模式

發布時間: 2022-06-20 19:34:33

1、什麼是B2C跨境電子商務的應用模式

B2C跨境電子商務是跨境電子商務中一種非常重要的商業模式,是指一國企業通過互聯網和電子信息技術向國外消費者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商事活動。這是一種新型的國際貿易形式,同傳統國際貿易交易過程相似,包括交易前的准備、交易談判和簽訂合同、合同的履行和後期服務等整個過程。B2C跨境電子商務,又稱外貿B2C、小額外貿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零售。

根據B2C電子商務的分類方式,B2C跨境電子商務的應用模式可以分為百貨商店式、綜合商場式和垂直商店式三種類型。

(1)百貨商店式
百貨商店式:即企業擁有自己的跨境電子商務網站和倉庫,自己進行商品的釆購,庫存系列產品,甚至擁有自己的品牌,來滿足客戶的日常需求,實現更快的物流配送和更好的客戶服務。例如「蘭亭集勢」、「米蘭網」等,就像國內的「卓越亞馬遜」、「當當」。

(2)綜合商場式
綜合商場式:也可以稱為平台式。這種模式擁有較為穩定的網站平台、龐大的消費群體、完善的支付體系和良好的誠信體系,不僅引來眾多賣家進駐商城,而且吸引很多消費者來購物。例如「全球速賣通」、「敦煌網」等,正如國內的「天貓」,僅僅是提供完備的銷售系統平台,任買賣雙方自由的選擇交易,而不負責采購、庫存和配送。

(3)垂直商店式
垂直商店式:滿足某種特定的需要或某些特定的群體,提供這一方面的更全面的產品和更專業的服務。像國內的「樂蜂網」 「麥考林」等都屬於這種模式。在跨境貿易中,這樣專業的外貿平台都是面向企業而不是終端消費者,因此在B2C跨境電子商務中還沒有這樣的典型的專業平台。

2、跨境進出口電子商務模式分別有哪些類型?並分析之

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主要分為企業對企業(即B2B)和企業對消費者(即B2C)的貿易模式。B2B模式下,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以廣告和信息發布為主,成交和通關流程基本在線下完成,本質上仍屬傳統貿易,已納入海關一般貿易統計。B2C模式下,我國企業直接面對國外消費者,以銷售個人消費品為主,物流方面主要採用航空小包、郵寄、快遞等方式,其報關主體是郵政或快遞公司,目前大多未納入海關登記。
跨境電商分為出口跨境電子商務和進口跨境電子商務
跨境電子商務從進出口方向分為:出口跨境電子商務和進口跨境電子商務。從交易模式分為B2B跨境電子商務和B2C跨境電子商務。2013年E貿易的提出。跨境電子商務分為:一般跨境電子商務和E貿易跨境電子商務

3、跨境電商現有模式有哪些

根據不同的業務形態將進口零售類電商現有的主要運營模式分為如下五大類:

1、海外代購模式

2、直發/直運平台模式

3、自營B2C模式

4、導購/返利平台模式

5、海外商品閃購模式

4、當前跨境電子商務有哪些商業模式

跨境電商按照不同的類型可以分為不同的模式
1. 按照交易類型可以將跨境電商模式分為:B2B、B2C、C2C
B2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是企業對企業的商業模式。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專用網路或Internet,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遞,開展交易活動的商業模式。
B2C是Business-to-Customer的縮寫,是企業對個人的商業模式。也就是通常說的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
C2C即 Customer(Consume) to Customer(Consumer),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商業模式。比如一個消費者有一台電腦,通過網路進行交易,把它出售給另外一個消費者,此種交易類型就稱為C2C電子商務。
2. 按照經營主體可以將跨境電商模式分為:平台型、自營型、混合型(平台+自營)
平台型模式,即邀請國內外商家入駐的模式來進行運營的。
平台型跨境電商知名的主要包括:阿里巴巴國際站、敦煌網、速賣通、eBay、Amazon、天貓國際等。
自營型跨境電商平台主要包括:蘭亭集勢、DX、米蘭網、網易考拉、京東全球購、聚美優品、小紅書等等。
想知道更多跨境電商行業小知識,可以留言關注我。

5、跨境電商,物流模式有哪幾種?

跨境電商物流最常見的三種模式:
跨境電商的傳統通道是「國際郵政」和「國際快遞」
——但「郵政」是物品通道,不是貿易通道,現在被濫用,極有可能被各國政府嚴管,甚至對電商關閉。「快遞」是貨物通道,是貿易通道,但是成本高,報關也稍顯不靈活和不方便,但這是合法的商業通道,網路全,速度快。
第三種跨境電商物流模式是「海外倉」
海外倉是隨著跨境電商的興起,而發展出來的一種嶄新的物流模式。海外倉模式有三個部分:頭程運輸(比較典型的是FBA頭程)、倉儲管理和本地派送。頭程運輸——是從中國商家發到海外倉庫(通過空運、海運等);海外倉儲管理——包括倉儲、分揀、包裝、貼標簽等一系列服務;本地配送——是在海外客戶下單後,直接從海外倉發貨,通過目的國本地物流或快遞發到最終客戶手中。海外倉的最大優勢是時效性強(相當於國內快遞),客戶體驗好。但是也存在由於銷售預測不準、市場變化導致庫存積壓或缺貨,庫存風險不容小覷。

6、跨境電商獨立站都有哪些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B2b或B2W(wholesale)的模式。主要的模式是依託國內的生產商資源,面向海外的中小企業客戶或者零售商客戶,批量的銷售產品。和阿里巴巴,環球資源這種線上只做信息撮合,不做線上交易不同的是,這種模式會設定一個最低的起訂量或者最低的訂單金額,通過在線的支付完成下單,通過跨境物流完成產品的交付。

第二種模式屬於階段性的產物,出現時間也是在2004年前後,一直延續到2010年左右。簡單的說,可以叫做獨立站的「鋪貨模式B2C」。

簡單的說就是在這一時候中國製造的成本紅利和互聯網的流量成本都非常巨大。這一時期,基本是什麼品類都可以嘗試,只要能夠成功放在網上,能用SEO,論壇,谷歌adwords等等渠道引來大量低成本的流量,都能賣得不錯。

第三種模式可以叫做「垂直精品B2C」。出現的時間差不多在2010年前後,起源在於一批以婚紗禮服為代表的賣家在婚紗禮服這個劇烈的競爭,以及行業面臨著巨大的版權問題之後,逐漸開始轉型。這一時期的典型代表是做行業的垂直深耕。

第四種模式是移動電商,也可以講是新興市場的移動電商平台。這一模式主要成熟於移動互聯網的流量紅利和移動支付的逐漸成熟的2012年之後。

第五種模式是貨到付款,行業里簡稱叫COD(Cash on Delivery),首次出現的時間是2016年下半年。這一創新的模式的創造者,是以跨境電商獨立站創新能力著稱的福建賣家。通過快速的建設類似淘寶詳情頁面的單獨產品頁,以facebook推廣,面向的是港台,東南亞地區等不方便淘寶購物的客戶群。通過貨到付款的模式,極大的提升用戶下單的轉化率。銷售的產品,則是在淘寶上相對比較常見的一些產品,包括皮具,茶具,飾品以及一些生活中的日用產品。通過精心的詳情頁設計和產品包裝,能夠實現幾倍的利潤空間。

第六種模式是「一件代發模式」,在海外有另外一個名字叫Dropshipping。簡單的說,就是主要做流量,不存貨,產品在客戶下單後交由供應商從工廠或倉庫一件代發。最典型的做法是以Shopify建站+Obelro選品+Facebook推廣。

第七種模式是品牌獨立站模式。這一模式並不是新類型,但隨著最近兩三年跨境電商同質化競爭的加劇,以及以Anker等為代表的一批優秀品牌賣家的脫穎而出,讓跨境電商自有品牌這個呼聲逐漸高漲。而且隨著越來越多有產品的研發,設計能力的一些創客團隊,以及一些很有實力的代工廠加入跨境電商;以及在網站運營,營銷等方面的人才和理念日趨成熟,品牌獨立站的夢想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接近現實。品牌獨立站,簡單的說,就是品牌商建設的具有銷售功能的官方網站。這種模式從網站本身來說,並沒有特別高的門檻。而且在網站的一些功能方面,比一般的以賣大量SKU的銷售類網站要求甚至還略低一些。其核心的門檻在於產品的設計開發,產品是核心競爭力,配合品牌營銷推廣的能力,以及用戶的溝通運營能力。在品牌營銷推廣方面,核心在於廣告的內容和創意,需要有比較豐富的素材,圖片,視頻。在文案方面,需要本地化的文案。在推廣渠道方面,除了facebook,Google這樣一些付費媒體之外,可以充分的利用包括紅人測評,媒體報道等更加多樣化的營銷渠道。

第八種模式是一種比較新的模式,這就是海外微商的模式。簡單的說,就是把國內成熟的微商模式,嫁接到跨境電商領域。特別是在文化和中國比較相近的東南亞地區。通過把各種方式,把用戶在微信的海外版,whatapp,line,facebook Group上實現沉澱。再通過比較系統的話術,通過一對一的溝通,實現線上交易的一種模式。作為一個相對比較新的模式,目前還處在探索中,期待能夠及早看到這方面的成功企業出現。

7、b2c電子商務主要包括哪些具體模式

有以下五種模式:
1、綜合型B2C
發揮自身的品牌影響力,積極尋找新的利潤點,培養核心業務。如卓越亞馬遜,可在現有品牌信用的基礎上,藉助母公司亞馬遜國際化的背景,探索國際品牌代購業務或者采購國際品牌產品銷售等新業務。網站建設要在商品陳列展示、信息系統智能化等方面進一步細化。對於新老客戶的關系管理,需要精細客戶體驗的內容,提供更加人性化、直觀的服務。選擇較好的物流合作夥伴,增強物流實際控制權,提高物流配送服務質量。
2、垂直型B2C
核心領域內繼續挖掘新亮點。積極與知名品牌生產商溝通與合作,化解與線下渠道商的利益沖突,擴大產品線與產品系列,完善售前、售後服務,提供多樣化的支付手段。鑒於個別垂直型B2C運營商開始涉足不同行業,筆者認為需要規避多元化的風險,避免資金分散。與其投入其他行業,不如將資金放在物流配送建設上。可以嘗試探索「物流聯盟」或「協作物流」模式,若資金允許也可逐步實現自營物流,保證物流配送質量,增強用戶的粘性,將網站的「三流」完善後再尋找其他行業的商業機會。
3、傳統生產企業網路直銷型B2C
首先要從戰略管理層面明確這種模式未來的定位、發展與目標。協調企業原有的線下渠道與網路平台的利益,實行差異化的銷售,如網上銷售所有產品系列,而傳統渠道銷售的產品則體現地區特色;實行差異化的價格,線下與線上的商品定價根據時間段不同設置高低。線上產品也可通過線下渠道完善售後服務。在產品設計方面,要著重考慮消費者的需求感覺。大力吸收和挖掘網路營銷精英,培養電子商務運作團隊,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平台。
4、第三方交易平台型B2C網站
B2C受到的制約因素較多,但中小企業在人力、物力、財力有限的情況下,這不失為一種拓寬網上銷售渠道的好方法。關鍵是中小企業要選擇具有較高知名度、點擊率和流量的第三方平台;其次要聘請懂得網路營銷、熟悉網路應用、了解實體店運作的網店管理人員;再次是要以長遠發展的眼光看待網路渠道,增加產品的類別,充分利用實體店的資源、既有的倉儲系統、供應鏈體系以及物流配送體系發展網店。
5、傳統零售商網路銷售型B2C
傳統零售商自建網站銷售,將豐富的零售經驗與電子商務有機地結合起來,有效地整合傳統零售業務的供應鏈及物流體系,通過業務外包解決經營電子商務網站所需的技術問題,典型代表就是國美。
6、純網商
純網商指只通過網上銷售產品的商家。純網商的銷售模式主要有自產自銷和購銷兩種。純網商是沒有線下實體店的

8、跨境電商的主要模式

跨境電商按照不同的類型可以分為不同的模式

1. 按照交易類型可以將跨境電商模式分為:B2B、B2C、C2C

B2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是企業對企業的商業模式。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專用網路或Internet,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遞,開展交易活動的商業模式。它將企業內部網和企業的產品及服務,通過 B2B 網站或移動客戶端與客戶緊密結合起來,通過網路的快速反應,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促進企業的業務發展。

B2C是Business-to-Customer的縮寫,是企業對個人的商業模式。也就是通常說的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

C2C即 Customer(Consume) to Customer(Consumer),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商業模式。比如一個消費者有一台電腦,通過網路進行交易,把它出售給另外一個消費者,此種交易類型就稱為C2C電子商務。

2. 按照經營主體可以將跨境電商模式分為:平台型、自營型、混合型(平台+自營)

平台型模式,即邀請國內外商家入駐的模式來進行運營的。

平台型跨境電商知名的主要包括:阿里巴巴國際站、敦煌網、速賣通、eBay、Amazon、天貓國際等。

自營型跨境電商平台主要包括:蘭亭集勢、DX、米蘭網、網易考拉、京東全球購、聚美優品、小紅書等等。

要想更好進入跨境電商行業,則需了解清楚跨境電商模式的各種運營規則。

9、跨境電商模式有哪些?

跨境電商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海外代購模式
簡稱「海代」的海外代購模式是繼「海淘」之後第二個被消費者熟知的跨國網購概念。簡單的說,就是身在海外的人/商戶為有需求的中國消費者在當地采購所需商品並通過跨國物流將商品送達消費者手中的模式。
直發/直運平台模式
直發/直運平台模式又被稱為dropshipping模式。在這一模式下,電商平台將接收到的消費者訂單信息發給批發商或廠商,後者則按照訂單信息以零售的形式對消費者發送貨物。
由於供貨商是品牌商、批發商或廠商,因此直發/直運是一種典型的B2C模式。我們可以將其理解為第三方B2C模式(參照國內的天貓商城)。
自營B2C模式
在自營B2C模式下,大多數商品都需要平台自己備貨,因此這是應該是所有模式里最重的一類。
海外商品閃購模式
除了以上進口零售電商模式之外,海外商品閃購是一種相對獨特的玩法,我們將其單獨列出。
由於跨境閃購所面臨的供應鏈環境比起境內更為復雜,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涉足跨境閃購的玩家都處於小規模試水階段。

10、跨境電商平台有幾種交易模式??想了解一下......

跨國電子商務具有如下特徵(基於網路空間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 Forum)

網路是一個沒有邊界的媒介體,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徵。依附於網路發生的跨境電子商務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電子商務與傳統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個重要特點在於電子商務是一種無邊界交易,喪失了傳統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互聯網用戶不需要考慮跨越國界就可以把產品尤其是高附加值產品和服務提交到市場。網路的全球性特徵帶來的積極影響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極影響是用戶必須面臨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產生的風險。任何人只要具備了一定的技術手段,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可以讓信息進入網路,相互聯系進行交易。美國財政部在其財政報告中指出,對基於全球化的網路建立起來的電子商務活動進行課稅是困難重重的,因為:電子商務是基於虛擬的電腦空間展開的,喪失了傳統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電子商務中的製造商容易隱匿其住所而消費者對製造商的住所是漠不關心的。比如,一家很小的愛爾蘭在線公司,通過一個可供世界各地的消費者點擊觀看的網頁,就可以通過互聯網銷售其產品和服務,只要消費者接入了互聯網。很難界定這一交易究竟是在哪個國家內發生的。

這種遠程交易的發展,給稅收當局製造了許多困難。稅收權力只能嚴格的在一國范圍內實施,網路的這種特性為稅務機關對超越一國的在線交易行使稅收管轄權帶來了困難。而且互聯網有時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在傳統交易模式下往往需要一個有形的銷售網點的存在,例如,通過書店將書賣給讀者,而在線書店可以代替書店這個銷售網點直接完成整個交易。而問題是,稅務當局往往要依靠這些銷售網點獲取稅收所需要的基本信息,代扣代繳所得稅等。沒有這些銷售網點的存在稅收權力的行使也會發生困難。

(二)無形性(Intangible)

網路的發展使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的傳輸盛行。而數字化傳輸是通過不同類型的媒介,例如數據、聲音和圖像在全球化網路環境中集中而進行的,這些媒介在網路中是以計算機數據代碼的形式出現的,因而是無形的。以一個e-mail 信息的傳輸為例,這一信息首先要被伺服器分解為數以百萬計的數據包,然後按照TCP/IP 協議通過不同的網路路徑傳輸到一個目的地伺服器並重新組織轉發給接收人,整個過程都是在網路中瞬間完成的。電子商務是數字化傳輸活動的一種特殊形式,其無形性的特性使得稅務機關很難控制和檢查銷售商的交易活動,稅務機關面對的交易記錄都是體現為數據代碼的形式,使得稅務核查員無法准確地計算銷售所得和利潤所得,從而給稅收帶來困難。

數字化產品和服務基於數字傳輸活動的特性也必然具有無形性,傳統交易以實物交易為主,而在電子商務中,無形產品卻可以替代實物成為交易的對象。以書籍為例,傳統的紙質書籍,其排版、印刷、銷售和購買被看作是產品的生產、銷售。然而在電子商務交易中,消費者只要購買網上的數據權便可以使用書中的知識和信息。而如何界定該交易的性質、如何監督、如何征稅等一系列的問題卻給稅務和法律部門帶來了新的課題。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於跨境電子商務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難識別電子商務用戶的身份和其所處的地理位置。在線交易的消費者往往不顯示自己的真實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這絲毫不影響交易的進行,網路的匿名性也允許消費者這樣做。在虛擬社會里,隱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導致自由與責任的不對稱。人們在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卻只承擔最小的責任,甚至乾脆逃避責任。這顯然給稅務機關製造了麻煩,稅務機關無法查明應當納稅的在線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無法獲知納稅人的交易情況和應納稅額,更不要說去審計核實。該部分交易和納稅人在稅務機關的視野中隱身了,這對稅務機關是致命的。以eBay為例,eBay是美國的一家網上拍賣公司,允許個人和商家拍賣任何物品,到目前為止eBay 已經擁有1.5 億用戶,每天拍賣數以萬計的物品,總計營業額超過800 億美元。

電子商務交易的匿名性導致了逃避稅現象的惡化,網路的發展,降低了避稅成本,使電子商務避稅更輕松易行。電子商務交易的匿名性使得應納稅人利用避稅地聯機金融機構規避稅收監管成為可能。電子貨幣的廣泛使用,以及國際互聯網所提供的某些避稅地聯機銀行對客戶的「完全稅收保護」,使納稅人可將其源於世界各國的投資所得直接匯入避稅地聯機銀行,規避了應納所得稅。美國國內收入服務處(IRS)在其規模最大的一次審計調查中發現大量的居民納稅人通過離岸避稅地的金融機構隱藏了大量的應稅收入。而美國政府估計大約三萬億美元的資金因受避稅地聯機銀行的「完全稅收保護」而被藏匿在避稅地。

(四)即時性(Instantaneously)

對於網路而言,傳輸的速度和地理距離無關。傳統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電報、傳真等,在信息的發送與接收間,存在著長短不同的時間差。而電子商務中的信息交流,無論實際時空距離遠近,一方發送信息與另一方接收信息幾乎是同時的,就如同生活中面對面交談。某些數字化產品(如音像製品、軟體等)的交易,還可以即時清結,訂貨、付款、交貨都可以在瞬間完成。

電子商務交易的即時性提高了人們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傳統交易中的中介環節,但也隱藏了法律危機。在稅收領域表現為:電子商務交易的即時性往往會導致交易活動的隨意性,電子商務主體的交易活動可能隨時開始、隨時終止、隨時變動,這就使得稅務機關難以掌握交易雙方的具體交易情況,不僅使得稅收的源泉扣繳的控管手段失靈,而且客觀上促成了納稅人不遵從稅法的隨意性,加之稅收領域現代化征管技術的嚴重滯後作用,都使依法治稅變得蒼白無力。

(五)無紙化(Paperless)

電子商務主要採取無紙化操作的方式,這是以電子商務形式進行交易的主要特徵。在電子商務中,電子計算機通訊記錄取代了一系列的紙面交易文件。用戶發送或接收電子信息。由於電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傳送,整個信息發送和接收過程實現了無紙化。無紙化帶來的積極影響是使信息傳遞擺脫了紙張的限制,但由於傳統法律的許多規范是以規范「有紙交易」為出發點的,因此,無紙化帶來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亂。

電子商務以數字合同、數字時間截取了傳統貿易中的書面合同、結算票據,削弱了稅務當局獲取跨國納稅人經營狀況和財務信息的能力,且電子商務所採用的其他保密措施也將增加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財務信息的難度。在某些交易無據可查的情形下,跨國納稅人的申報額將會大大降低,應納稅所得額和所征稅款都將少於實際所達到的數量,從而引起征稅國國際稅收流失。例如,世界各國普遍開征的傳統稅種之一的印花稅,其課稅對象是交易各方提供的書面憑證,課稅環節為各種法律合同、憑證的書立或做成,而在網路交易無紙化的情況下,物質形態的合同、憑證形式已不復存在,因而印花稅的合同、憑證貼花(即完成印花稅的繳納行為)便無從下手。

(六)快速演進(Rapidly Evolving)

互聯網是一個新生事物,現階段它尚處在幼年時期網路設施和相應的軟體協議的未來發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但稅法制定者必須考慮的問題是網路,象其他的新生兒一樣,必將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無法預知的方式不斷演進。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活動也處在瞬息萬變的過程中,短短的幾十年中電子交易經歷了從EDI到電子商務零售業的興起的過程,而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更是花樣出新,不斷的改變著人類的生活。

而一般情況下,各國為維護社會的穩定,都會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續性與穩定性,稅收法律也不例外。這就會引起網路的超速發展與稅收法律規范相對滯後的矛盾。如何將分秒都處在發展與變化中的網路交易納入稅法的規范,是稅收領域的一個難題。網路的發展不斷給稅務機關帶來新的挑戰,稅務政策的制定者和稅法立法機關應當密切注意網路的發展,在制定稅務政策和稅法規范時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跨國電子商務具有不同於傳統貿易方式的諸多特點,而傳統的稅法制度卻是在傳統的貿易方式下產生的,必然會在電子商務貿易中漏洞百出。網路深刻的影響著人類社會,也給稅收法律規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與挑戰 [1]  。

發展意義

編輯

跨境電子商務作為推動經濟一體化、貿易全球化的技術基礎,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跨境電子商務不僅沖破了國家間的障礙,使國際貿易走向無國界貿易,同時它也正在引起世界經濟貿易的巨大變革。對企業來說,跨境電子商務構建的開放、多維、立體的多邊經貿合作模式,極大地拓寬了進入國際市場的路徑,大大促進了多邊資源的優化配置與企業間的互利共贏;對於消費者來說,跨境電子商務使他們非常容易地獲取其他國家的信息並買到物美價廉 [2]  的商品 [2]  。

業務模式

編輯

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主要分為企業對企業(即B2B)和企業對消費者(即B2C)的貿易模式。B2B模式下,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以廣告和信息發布為主,成交和通關流程基本在線下完成,本質上仍屬傳統貿易,已納入海關一般貿易統計。B2C模式下,我國企業直接面對國外消費者,以銷售個人消費品為主,物流方面主要採用航空小包、郵寄、快遞等方式,其報關主體是郵政或快遞公司,目前大多未納入海關登記。

跨境電商分為出口跨境電子商務和進口跨境電子商務 [3]  。

跨境電商

發展概況

編輯

隨著2015年"互聯網+"時代的來臨,跨境電商已經站到了資本市場的風口上。跨境電商有望成為對沖出口增速下台階的利器。近年來,隨著國際貿易條件的惡化,以及歐洲、日本的需求持續疲弱,中國出口貿易增速出現了下台階式的減緩。而以跨境電商為代表的新型貿易近年來的發展腳步正在逐漸加快,並有望成為中國貿易乃至整個經濟的全新增長引擎。

2015年,中國跨境電商交易規模為5.4萬億元,同比增長28.6%。其中跨境出口交易規模達4.49萬億元,跨境進口交易規模達9072億元。中國跨境電商的進出口結構比例中出口電商佔比83.2%,進口電商佔比16.8%。

從結構上看,跨境出口電商的比例將長期高於跨境進口電商的比例,中國跨境電商的發展將始終以出口為主,進口為輔。國家近年來力促跨境電商的發展,更多旨在扶持傳統外貿企業藉助互聯網的渠道實現轉型升級。2015年,中國跨境電商的交易模式跨境電商B2B交易佔比達到88.5%,跨境電商B2B交易占據絕對優勢,跨境電商B2C交易佔比11.5%。 [4] 

未來幾年跨境電商將快速發展,2017年跨境電商交易額將占進出口貿易總額的20%左右。而其中主導仍是出口電商,佔比約保持在80%以上,預計未來幾年我國出口電商交易規模仍將保持20%-25%的增速,2017年將達到6.64萬億的規模。未來隨著跨境物流、支付等環節問題的進一步突破和跨境電商企業盈利能力的進一步提升,行業將迎來黃金發展期。

未來中國跨境電商重點將從B2C轉向B2B,電子商務的B2B具有更大的發展潛力。特別是通過推動製造型企業上線,促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現代物流企業轉型,從生產、銷售端共同發力,成為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策略。 [4] 

政策支持

編輯

1、《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

電子商務出口在交易方式、貨物運輸、支付結算等方面與傳統貿易方式差異較大。現行管理體制、政策、法規及現有環境條件已無法滿足其發展要求,主要問題集中在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和收付匯等方面。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主要用以解決目前零售出口無法辦理海關監管統計的問題;

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無法辦理檢驗檢疫的問題。

三是支持企業正常收結匯,主要用以解決企業目 前辦理出口收匯存在困難的問題;

四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主要用以解決支付服務配套環節比較薄弱的問題。

此外還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

最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主要用以解決信用體系和市場秩序有待改善的問題。

通知同時要求,自《意見》發布之日起,先在已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通關服務試點的上海、重慶、杭州、寧波、鄭州等5個城市試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國有條件的地區實施。

目前全國共批准設立16個保稅區:上海浦東新區的外高橋保稅區、天津港保稅區、深圳沙頭保稅區、深圳福田保稅區、大連保稅區、廣州保稅區、張家港保稅區、海口保稅區、廈門象嶼保稅區、福州保稅區、寧波保稅區、青島保稅區、汕頭保稅區、深圳鹽田港保稅區、珠海保稅區、深圳前海保稅區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