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政策:國家採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政策新的監管模式。經國務院批准,現階段將保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總體穩定,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第一條 (一)確定電子商務出口經營主體(以下簡稱經營主體)。經營主體分為三類:一是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三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經營主體要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注冊、備案登記手續。在政策未實施地區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在政策實施地區被確認為經營主體。(二)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海關對經營主體的出口商品進行集中監管,並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辦理通關手續,降低報關費用。經營主體可在網上提交相關電子文件,並在貨物實際出境後,按照外匯和稅務部門要求,向海關申請簽發報關單證明聯。將電子商務出口納入海關統計。(三)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對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疫備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實行全申報制度,以檢疫監管為主,一般工業製成品不再實行法檢。實施集中申報、集中辦理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的便利措施。(四)支持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正常收結匯。允許經營主體申請設立外匯賬戶,憑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加強對銀行和經營主體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收結匯的監管。(五)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支付機構辦理電子商務外匯資金或人民幣資金跨境支付業務,應分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申請並按照支付機構有關管理政策執行。完善跨境電子支付、清算、結算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跨境支付業務的監管力度。(六)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政策,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商有關部門另行制訂。(七)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嚴肅查處商業欺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行為,不斷完善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建設。
2、跨境電商稅收改革新政將落地 對行業有何影響
跨境進口新政的消息在跨境電商媒體中激起了千層浪,之所以有這么大勢能,最主要是新稅制影響了整個跨境電商行業。對於新稅制,這里有幾個要點來解讀,深圳雲郵跨境電商重點分析這幾點對未來跨境電商的影響?
1、交易額
跨境電子商務進口零售單筆交易限值為2000人民幣,個人年度交易額限值為20000元。
影響分析:和原來適用的行郵稅限額相比,單筆交易額從1000元提升到2000元,單筆交易額放寬了一倍,但卻實行了封頂模式,年度交易額限值為20000萬。從一般消費者角度來分析,這樣的額度已經足夠,再資深的剁手族用上全家的身份證消費額度已經滿足了,這要看後續出台的細則如何了?
個人年度交易額審核許可權應該不會下放到電商平台,而是由海關來進行數據統計,這就涉及到以何種方式來進行累加統計,目前跨境電商或者清關公司以三單模式(訂單、運單和清單)來進行申報,如果加上個人年度交易額度限值,海關清關系統將會調整,可能會以清單(內有身份證信息)為依據進行管理,不會以賬戶或者其他方式,會以身份證及關聯賬戶的消費額度累加。
從電商平台來分析:單筆交易額從1000元提升到2000元,和行郵稅的免費做法一樣,通過拆單的方式規避,影響不大。如果是同一包裹的商品,合並起來,只要總金額不超高2000元的,可一票走單;對於低價高頻的商品來說,不啻以是一則福音,省去了個人物品50元以下免稅的分拆的繁瑣,即節省了時間和資源,也減少了包裝的不必要的浪費,非常的綠色環保,雖然收取了一定的稅金,但可以從其他方面得以彌補。
無論是個人消費者或者電商平台,問題在於單件商品超過2000元以及超過年度限額20000元的該如何應對呢?
按照規定,如果單件商品超過2000元,自動轉為一般貿易清關;那麼如何監管某個購買者年購買總額是否超過了2萬元,減少電商平台和海關不必要的麻煩呢?
這需要三道關進行攔截:
第一關就是個人要注意自己在一整年所累加消費的額度情況如何,如果已經達到,不要再海淘了,或者換其他人的身份證進行購物;
第二關就是電商平台也要以技術的手段自動監管消費者的消費額度記錄情況,給予個體消費者提醒;
第三道關就是海關了。因為個人無法作為一般貿易的報關主體,這就需要雲郵跨境電商或者清關公司、海關的上下配合完成。
但無論怎樣,年度交易額限值為高客單價的優質消費者帶來不少的麻煩,為了維護這類優質客戶,我想不少電商平台肯定想不少應對之策。
據深圳雲郵跨境電子商務公司分析,新版跨境電商稅收政策的調整,主要針對的是保稅進口模式,也就是商家從海外采購商品後,存放在保稅區,然後再按國內訂單從保稅區直接發貨的模式。對海外直郵模式,仍將按照原有的行郵稅模式操作。這一消息主要基於保稅進口模式在物流方面的巨大便利性,並且是跨境電商進口主力,而直郵模式的成交量佔比較小,是真是假,等到後續出台細則後可見分曉。
2、稅率
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超過限制的部分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征稅。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價值超過2000元限額的,按一般貿易進口貨物全額征稅。取消了50元免徵額度,按增值稅和消費稅70%徵收,實際上限值內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稅率為11.9%。
影響分析:在新的稅率玩法下,無論是個體消費者還是電商平台都要認真算算成本和售價了。跨境電商在2014年大規模興起後,在國家海關稅率政策不明朗的情況下,利用灰色地帶,攫取了不少利潤。相對於一般對外貿易,跨境電商這一新事物,國家一直按照行郵稅進行清關,50元以下免稅的政策,讓不少電商平台鑽了空子。隨著跨境電商進口的快速發展,較低的行郵稅稅率,不僅會造成試點城市與非試點城市間的不公平,還會造成跨境電商和一般貿易之間的稅負不公平。行郵稅模式導致國家稅收流失的說法也一直存在,這都讓跨境電商稅改勢在必行。
目前,13個試點城市對跨境電商進口,實行的按行郵稅征稅的政策。按商品種類分,行郵稅有四檔稅率——分別是10%、20%、30%、50%。一般來說,由於行郵稅打包了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關稅,整體稅率水平,較一般貿易要低。更為關鍵的是,行郵稅還有一項免徵優惠:繳稅額50元以下的商品,還可以免徵行郵稅。此次跨境進口稅改,不論是保稅模式還是直郵模式,取消了50元免徵額,即按照增值稅、消費稅的七折徵收,絕大部分商品都是按照11.9%(增值稅17%的七折)的稅率徵收(只有部分產品繳納消費稅,如奢侈品,兩千元內的消費稅也按70%徵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新政之下,對於原行郵稅率較高的品類,其實成本反而有所下降。我們可以拿中高檔個護化妝品為例來對比一下稅率的差異:中高檔個護化妝品行郵稅稅率為50%;新稅率在增值稅17%和消費稅30%基礎上按7折徵收,即32.9%(17%*70%+30%*70%);一般貿易關稅2%-10%,增值稅17%,消費稅30%,綜合起來50%-60%。所以跨境電商新稅率之下,中高檔化妝品和高檔手錶等類似產品走跨境電商模式優勢更為凸顯。
當前,我國有三種不同的報關方式:個人物品、跨境電商和一般貿易。不同的報關方式,稅率、流程、費用均有很大的差異,不能一概而論哪種清關方式最好。所以跨境電商就要根據自身平台在商品、時效、成本等方面綜合考慮,或者選擇單一報關方式,或者兼而有之。這對強調標准化的電商平台來說,僅僅在報關方面將是一個巨大的挑戰,更不要說物流、支付方式等變動。
新稅制下不同價格及品類選擇的不同清關方式的優劣比較
跨境電商平台需要綜合考慮,充分利用不同的清關模式來整體解決產品的進口渠道。在新稅制下,以保稅倉模式的跨境電商平台需要在新稅制實施前進行清貨,如果不清貨,至少要其11.9%的利潤,所以現在存貨在保稅區的電商應該趕快行動起來。
政策調整後,在保稅模式下,大量小微平台將無法持續,擁有更多資源大中型電商平台更為主動,成本上升利潤攤薄後,一部分小微平台會倒閉。另外一般貿易的商家會更積極轉換身份參與到競爭,所以2016年的跨境電商市場將會發生新一輪的洗牌。
新稅制實施後,跨境電商、物流供應商等需要一段較長時間的適應過程。
3、明確消費者作為納稅人
實際交易價格(包裹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企業或物流企業可作為代扣代繳義務人
影響分析:這次新稅制下,規定實際交易價格中包含了運費和銷售價格,並把這一價格作為完稅價格,而以前的運費和銷售價格拆分來申報,在新稅制下實行不通了。用外貿術語來講,以前的離岸價(FOB)納稅改成到岸價(CIF)納稅,而運費和保險費納入完稅中,電商平台會把這一成本轉移到物流服務商,未來這一納稅成本將最終轉移到消費者頭上。
4、適用的商品品類
適用此政策的商要求是與海關三單連接對比的平台和商品,以及沒有和海關聯網但是快遞企業和郵政企業能提供三單、並承諾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商品。其他類型按照現有政策執行。新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將由財政部另行公布。
影響分析:這次稅改,將會在全國各地海關口岸統一標准推行,新的跨境電商管理辦法出台後,各個口岸統一執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必將明確公布可以採用跨境電商模式報關的商品品類。這樣就可以明確、規范的知道哪些商品可以采購上線,也避免了目前同一種商品在某些口岸不可以入境,在另一個口岸又可以入境的混亂局面。
另外,此次稅改再次明確各大電商需要和海關平台對接,提供三單信息。
而海關、國檢的通關新政也還需要一段時間的磨合穩定期。因此,電商平台或物流供應商就必須在這一時間窗口期具備應變轉換能力。新的管理辦法將以廣州作為試行模板,因此廣州口岸對新政的解讀與執行細節就變得尤為重要。跨境電商從業者要持續關注廣州海關的執行,最好在廣州口岸嘗試業務通關,以此適應和順應新政的執行。
新稅制自2016年4月8日起執行,留給跨境電商行業的時間並不充裕,所以跨境電商行業上下游的企業應該在這一段時間內做好相應地准備。
3、跨境電商的稅收政策是怎樣的?
跨境進口電商通常採用直郵和保稅自營、以及直郵+保稅三個模式。
4、哪個有關跨境電商的政策文件被稱為外貿國六條
2013年11月底,商務部發布《關於促進電子商務應用的實施意見》。
國務院常務會議制定了促外貿「國六條」,這六條措施為:
1、制定便利通關辦法,分步在全國口岸實行;
2、整頓進出口環節經營性收費,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
3、鼓勵金融機構對企業及項目加大支持力度;
4、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為中小民營企業出口提供融資、通關、退稅等服務;
5、積極擴大商品進口,增加進口貼息資金規模;
6、努力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4)邊境口岸跨境電商政策擴展資料:
「國六」到「國八」,跨境電商政策扶持:
1、2014年1月,財政部、國稅總局聯合發布《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2、2014年5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強進口,出台跨境電子商務貿易便利好措施等。
3、2014年7月,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出台,特別提出支持農村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以及移動電子商務等三大電商「新勢力」的發展。
4、2015年5月4日,《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發布,從八個方面推進電商發展,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被稱為電商「國八條」。其中第六條著重要求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
5、2015年5月11日,海關總署發布了《海關總署關於調整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監管海關作業時間和通關時限要求有關事宜的通知》海關將對跨境電商實行365天24小時保持服務在線,為跨境電商辦結海關手續,並在周六日仍照常審核發貨。
6、2015年5月14日,質檢總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發揮檢驗檢疫職能作用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
7、2015年5月15日,商務部研究制定了《「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將推動建設100個電子商務海外倉,促進跨境電商發展,加快電商海外營銷渠道建設。
5、國家對跨境電商有什麼政策支持?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政策:我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採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政策新的監管模式。經國務院批准,現階段將保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總體穩定,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貿易的監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確了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這也意味著從檢驗檢疫這塊已經為進口電商打開了一道「口子」。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監管模式和措施還將繼續完善,對質量的監管和把控也會加強。
網路空間相對於物理空間來說是一個新空間,是一個由網址和密碼組成的虛擬但客觀存在的世界。網路空間獨特的價值標准和行為模式深刻地影響著跨境電子商務,使其不同於傳統的交易方式而呈現出自己的特點。
(5)邊境口岸跨境電商政策擴展資料: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主要用以解決目前零售出口無法辦理海關監管統計的問題;
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無法辦理檢驗檢疫的問題。
三是支持企業正常收結匯,主要用以解決企業目前辦理出口收匯存在困難的問題;
四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主要用以解決支付服務配套環節比較薄弱的問題。
此外還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最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主要用以解決信用體系和市場秩序有待改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