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並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
模式: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主要分為企業對企業(即B2B)和企業對消費者(即B2C)的貿易模式。B2B模式下,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以廣告和信息發布為主,成交和通關流程基本在線下完成,本質上仍屬傳統貿易,已納入海關一般貿易統計。B2C模式下,我國企業直接面對國外消費者,以銷售個人消費品為主,物流方面主要採用航空小包、郵寄、快遞等方式,其報關主體是郵政或快遞公司,大多未納入海關登記。目前比較火的是保稅模式,國內下單以行郵物品清關。
保稅區:也稱保稅倉庫區,級別低於綜合保稅區。這是一國海關設置的或經海關批准注冊、受海關監督和管理的可以較長時間存儲商品的區域。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
保稅倉庫是保稅制度中應用最廣泛的一種形式,是指經海關批准設立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的倉庫。現在的第三方跨境電商平台都是先把產品倉儲在保稅倉,國內下單後再清關進口,數量多,運費少,效率高,是現在普遍採用的海淘方式。
2、跨境電商現在還有哪些合法的物流方式?
一、BC直郵
物流與支付就好比電商發展的左膀右臂。如果一家跨境電商平台在中國建立了保稅倉。在這種情況下,當消費者下單之後,這家平台便可採用BC直郵模式進行貨品運送。BC直郵又稱保稅直郵,是國家主推的一種方式。它相對較快也較穩定,並且合法合規。但每一單都必須繳稅,並且需要進行備案,並受到正面清單的限制。相應的,BC直郵在各個口岸都有一些專業的公司提供相關的對接服務,如菜鳥、京東等。他們的系統已經與海關進行了對接,可以讓平台上的賣家或者中小型的平台直接使用BC直郵。這也幫助國家徵收到更多的進口稅,有利於行業的發展。在支付方面,則可以直接使用支付寶、微信支付等中國消費者普遍使用的電子支付方式。
那麼從消費者下單到收貨要經歷哪些環節呢?
在保稅區模式中,外國貨品先入境,保稅報關後存儲在中國保稅區,當中國消費者下單,直接從保稅區採用國內物流體系進行配送。
跨境電商業務觸及十分繁瑣的保稅倉對接和注冊工作。不但要在銷售前完成「商家備案和商品備案」。產生訂單後,還要將相關「買賣信息、支付信息、物流信息」統一上報海關系統備案(即所謂三單合一),經海關核實無誤後,才會放行發貨。
因此跨境電商平台,從消費者下單到收貨,一般經歷以下八個步驟:
1、商家提前向海關備案,完成銷售對接准備;
2、買家在商家平台下單購買海外商品;
3、訂單流轉到商家的ERP或商家自有系統上;
4、ERP通過「海關上報系統支付單上報介面」上傳該用戶認證信息,訂單號,用戶證件號,海關編號等信息;
5、商城上報信息到支付寶或者微信支付生成支付單號,支付信息上報海關;
6、同時,訂單號上報到海關;
7、同時,商家在後台或ERP系統上上傳指定物流公司單號,上報到海關;
8、此時,三單已經全部上報到海關,海關審核通過後快遞公司發貨到客戶。
二、海外直郵
在海外直郵模式中,先是中國消費者下單,外國貨品到達中國海關倉儲,清關後進行國內物流配送。
與保稅區模式相比,海外直郵是以個人包裹形式入境,被稅時需繳納5%-10%的稅款,可以保證商品品類的豐富,但中間涉及到海外倉儲、收件打包、跨國運輸、海關清關、國內配送等多個環節,沒有極強的把控力難以在時間和運費上有優勢。個人物品快件清關適合於所有有海外操作團隊的商家比如:跨境電商,轉運公司,貿易商等都是非常適合的。
1、走個人物品快件清關所需要的資料有:
(1)身份證的正反復印件
(2)真實的購物小票,無需進行企業備案和三單信息對碰操作等,流程簡單易入手。
2、稅改後稅率只分為三檔15% 30% 60%並且保留了50元稅金的免稅額度,稅金計算簡單,可控度高,商品稅率分明,無具體商品限制(除違禁品外)進口商品基本能滿足消費者購買需求。
3、政策對於個人物品快件的支持力度遠高於任何正規清關方式,一直以來個人物品的通關時效穩定,操作流程因受到海關認可一直未作大幅度更改,所以穩定性相對其他正規渠道也高很多。
3、跨境電商支付方式有哪些?
我國跨境電子支付結算的方式主要有跨境支付購匯方式(含第三方購匯支付、境外電商接受人民幣支付、通過國內銀行購匯匯出等)、跨境收入結匯方式(含第三方收結匯、通過國內銀行匯款,以結匯或個人名義拆分結匯流入、通過地下錢庄實現資金跨境收結匯等)。
跨境電子支付業務發生的外匯資金流動,必然涉及資金結售匯與收付匯。
(3)南京綜保區跨境電商支付擴展資料
支付機構對參與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的客戶採取實名認證制,嚴格審核客戶身份信息的真實性。支付機構應通過有效方式核驗銀行支付賬戶開戶人信息與客戶身份信息的一致性者一致方完成支付。
支付機構僅對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跨境外匯支付服務,范圍包括貨物貿易交易和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同意的服務貿易交易交易背景的跨境,不得開展無外匯支付業務。客戶外匯備付金賬戶資金與支付機構自有外匯資金應嚴格區分管理,不得混用。自有外匯收支運用應遵循現行機構外匯管理規定。
支付機構可集中為客戶辦理收付匯和結售匯業務,但應實現交易信息的逐筆還原軋差收付匯和結售支付,不得匯。機構應在日內辦理結售匯業務據與戶約定或實際交易情況,及時向客戶支付,不得故意延遲支付。
支付機構在提供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服務時,可接受客戶人民幣或自有外匯支付客戶向。支付機構劃轉外匯時,銀行應要求其提供包含有交易金額、支付機構名稱等信息的網上交易真實性證明材料,經核對金額和支付機構賬戶名稱後辦理,並在交易附言中標注「跨境外匯互聯網支付劃轉」字樣。
4、跨境電商一般用哪個第三方支付平台?
跨境支付
易觀預計,未來兩年,中國出口總值將穩步回升,預計18年出口零售電商的交易規模將是06年的三倍以上。電子商務在逐步改造傳統外貿行業的同時,也會給外貿行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對於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和個人來說,如果是開展國內電商業務,通過支付寶,財付通兩大巨頭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可以基本滿足交易需要了,並且不用擔心手續費,安全性等問題。但是,如果從事的是跨境電商,交易流程就復雜得多了。支付只是跨境電商交易流程的一部分,跨境電商交易還涉及收付款,物流倉儲,報關等流程,而且不同於支付平台的收付款方式、適用范圍等差別也非常大。以目前應用比較廣泛的貝寶(Paypal)為例,對於小額交易而言,使用Paypal是非常劃算的,而且Paypal的國際知名度也非常高,深受歐美地區用戶的信任。但是,Paypal自身存在的問題也不少。其一,Paypal提供的只是跨境支付,而報關,物流倉儲等環節還是需要商戶自行解決。其二,很多使用Paypal的朋友都曾有這樣的遭遇:賬戶容易被凍結,消費者利益凌駕於商家利益之上,導致商家利益的損失。
就目前而言,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跨境支付業務服務的前提需是獲得跨境人民幣支付結算業務許可,或得到外管局跨境外匯結算業務試點資格。智付支付,又名「Dinpay」,是國內少數幾家獲批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針對目前跨境支付的痛點,智付推出了跨境外匯和人民幣支付與結算,跨境物流倉儲、海關國檢備案、報關報檢、國際信用卡支付等跨境出款和收款業務的整體解決方案。。智付通過與國內外知名跨境物流倉儲運輸企業合作,並與海關、保稅倉、海外倉等渠道實現備案和對接,搭建起集倉儲,物流,報關,支付於一體的跨境閉環系統,解決了目前困擾商戶的跨境服務問題。
5、保稅區跨境電商境內公司需要開設美金賬戶嗎
不需要。
隨著跨境電商行業發展越來越大, 新興起來的專為跨境賣家量身打造的第三方跨境支付機構,其特點是注冊方式簡單,使用起來也很方便,沒有銀行賬戶那麼麻煩,費用也較之銀行賬戶要低
6、跨境電商監管方式9610到底是個啥
「9610」全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電子商務」,俗稱「集貨模式」。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實現交易,並採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
商家將多個已售出商品統一打包,通過國際物流運送至國內的保稅倉庫(暫存區),電商企業拆大包按小包(單個訂單包裹)逐個申報,為每件商品辦理海關通關手續,經海關查驗放行後,再由國內快遞派送至消費者手中。每個訂單附有海關單據。
(6)南京綜保區跨境電商支付擴展資料:
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為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業務發展,方便企業通關,規范海關管理,實施海關統計,決定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保稅電商」。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台實現跨境交易,並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內區外(場所外)之間通過電子商務平台交易的零售進出口商品不適用該監管方式)。「1210」監管方式用於進口時僅限經批准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關監管方式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業務的電子商務企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內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經營企業、支付企業和物流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海關備案,並通過電子商務平台實時傳送交易、支付、倉儲和物流等數據。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電子口岸-海關監管方式961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7、擁有保稅倉的跨境電商有哪些?
擁有保稅倉的跨境電商有天貓國際、網易考拉、聚美優品、蜜芽。擁有保稅倉的跨境電商作用如下:
1、保稅倉是用來存儲在保稅區內未交付關稅的貨物的多功能倉儲庫房,就如境外倉庫一樣。
2、保稅倉庫是保稅制度中應用最廣泛的一種形式,是指經海關批准設立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的倉庫。保稅倉庫按照使用對象不同分為公用型保稅倉庫、自用型保稅倉庫。
3、擁有保稅倉的跨境電商首先需要強大的資金支持,保稅倉不比其他倉庫一樣,特殊在於用來存儲在保稅區內未交付關稅的貨物,而這些貨物的資金都是先由跨境電商公司先出資保管,而且,由於倉庫的特殊性,倉庫的租金也是一項非常大的費用,所以擁有保稅倉的電商公司規模都是非常大,有很雄厚的資金作為支柱。
8、跨境電商1239模式下通關單是哪個環節出
保稅進口海關監管碼1210和1239的區別2016年12月6日,海關公布 《海關總署公告2016第75號(關於增列海關監管當時代碼的公告)》,對比下1210和1239監管代碼的問題:
首先先把兩個通知原文對比一下。 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75號(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為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業務發展,方便企業通關,規范海關管理,實施海關統計,決定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39」,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A」,簡稱 「保稅電商A」。適用於境內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一線進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二、天津、上海、杭州、寧波、福州、平潭、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等10個城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暫不適用「1239」監管方式。上述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
(8)南京綜保區跨境電商支付擴展資料:
《關於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日前印發,國務院新聞辦公室7日舉行介紹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有關政策吹風會。
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在會上介紹,《通知》明確了過渡期後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有關監管安排,《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監管的總體原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不同於一般貿易,主要是滿足國內居民品質化多元化消費需求,必須是直接面對消費者且僅限於個人自用。
基於這一前提,明確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二、是統籌考慮促進行業發展和保護消費者權益要求,明確各參與主體責任。
例如,跨境電商企業承擔商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跨境電商平台須在境內辦理工商登記、履行先行賠付責任,境內服務商受託承擔如實申報責任,消費者承擔納稅義務,政府部門需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實施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等。
三、是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擴大政策適用范圍。《通知》在現行15個試點城市基礎上,將政策適用范圍擴大至北京等22個新批跨境電商綜試區城市,進一步完善區域布局,促進行業發展,也更好滿足居民消費需求。
關於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在稅收和商品清單方面的情況,財政部關稅司司長馮晉平表示,稅收政策調整主要包括3個方面:
一、是將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萬元調整至2.6萬元,今後隨著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機調增;同時,將單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調整至5000元。
二、是明確完稅價格超過單次交易限值但低於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通過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
三、是明確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商品清單調整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將部分近年來消費需求比較旺盛的商品納入到清單商品范圍,增加了葡萄汽酒、麥芽釀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個稅目商品。第二,根據稅則稅目調整情況,對前兩批清單進行了技術性調整和更新,調整以後的清單目前一共是1321個稅目。
海關總署口岸監管司司長王煒介紹,目前海關經過多年實踐已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完整的監管制度,尤其是這次新政出來以後,對電商企業、電商平台、物流企業、支付企業都有明確的規定,質量安全保障等制度是比較完善的,可以保證通過跨境零售進口商品的品質。
9、跨境電商1210模式對商品有限制嗎?
為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業務發展,方便企業通關,規范海關管理,實施海關統計,決定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保稅電商」。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台實現跨境交易,並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內區外(場所外)之間通過電子商務平台交易的零售進出口商品不適用該監管方式)。
「1210」監管方式用於進口時僅限經批准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
二、以「1210」海關監管方式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業務的電子商務企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內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經營企業、支付企業和物流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海關備案,並通過電子商務平台實時傳送交易、支付、倉儲和物流等數據。
上述規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實施。
為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業務發展,方便企業通關,規范海關管理,實施海關統計,決定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39」,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A」,簡稱 「保稅電商A」。適用於境內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一線進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二、天津、上海、杭州、寧波、福州、平潭、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等10個城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暫不適用「1239」監管方式。
上述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
1210-保稅備貨模式
1210俗稱備貨模式,之前獲批跨境電商進口試點的15個城市,加上後面22個跨境綜合試驗區,一共有37個城市可以做跨境進口試點,也就是可以開展跨境進口1210。
之前獲批跨境進口試點的城市共有15個,分別是:上海、杭州、寧波、鄭州、重慶、廣州、深圳、福州、平潭、天津、合肥、成都、蘇州、大連、青島。
2019年1月1日,新設的22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城市分別是:北京、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南昌、武漢、長沙、南寧、海口、貴陽、昆明、西安、蘭州、廈門、唐山、無錫、威海、珠海、東莞、義烏。
1210保稅備貨模式,即跨境電商網站可以將尚未銷售的貨物整批發至國內保稅物流中心,再進行網上的零售,賣一件,清關一件,沒賣掉的就不能出保稅中心,但也無需報關,賣不掉的還可直接退回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