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法,跨境電商企業一旦違反稅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非刑事責任兩個方面。非刑事責任第一要補稅,第二要罰款,第三要交滯納金,滯納金是年化百分之十八點二五,罰款是零點五倍-五倍。另外是刑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最高可以判無期徒刑。按境內的稅法去繳納,其實合規很簡單。但是我們的進項發票沒有,尤其是中小賣家,稅收就很難合規,大陸這邊以票定稅,有收入就要納稅。如果說你有資金支出,但是沒有發票就不能抵稅,針對這一類稅收就會非常高。合規最主要的一個就是稅,國內電商法針對我們做純出口貿易電商,因為收入都是在境外,而不是在境內。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二十六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二十五條 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有關電子商務數據信息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提供。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護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數據信息的安全,並對其中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七十五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從事經營活動,或者銷售、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服務,或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信息提供義務,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採取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或者進行標准化合約交易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2、做跨境電商有什麼要求?
1.建立本地化運營物流
其實現在建立本地化運營物流並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早在去年和今年年初開始,ebay、大龍網已經開始設立當地海外倉物流,目的是降低更多的配送成本。國內跨境電商企業很多都是初成立,可能在資金方面還不足夠去建立一個本地市場的配送中心。但是,要增加利潤和促成更多交易,就必須在市場成熟之後去建立海外倉,這樣一來,可以讓本地化消費者體驗購物,對於市場的優化和推廣,非常有利。蘭亭集勢目前也在建立當地的配送中心,目標就是節省更多的物流成本,這樣對於供應鏈的管理和物流配送管理都提升了要求。
2.獨立網站的建立和推廣
既然是在線購物,就避免不了去瀏覽店鋪頁面。首先,說說網站建立。直觀性,一個購物網站給消費者第一印象的直觀性一定要強,當去打開一個網站的時候,第一眼都無法去找到產品類目,這對於消費者網購體驗大有不利;快速性,這個指的是閱覽網站的跳躍度,很多網站的頁面建立並不靈活,打開的速度太慢,消費者不一定有耐心去等候。接著就是網站的推廣,網站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流量,沒有流量,就不會有轉化率,很多跨境電商剛開始建立網站的時候,並沒有注重優化產品內容等,甚至沒有考慮到推廣。在推廣上,國外網站可能無非是google上的關鍵詞等問題,但實質上在國外社交網路也是引薦流量的一種很好的方式,因為這樣可以穩定粉絲,達成轉化率和提升產品的曝光力度。
3.突破語言障礙
這里跟網站,也是息息相關,可以是延伸的一點。之所有講到小語種,是因為跨境在線零售網站,會有不同國家的訪客,很多跨境電商建立網站都是英文較多,這可能是面向的市場相關。但如果想要更多的訂單促成,就要突破語言障礙,訂單出現看得見,摸不懂的情況,對於用戶來說,是非常麻煩的。小語種網站建設翻譯成本較高,個人建議是建立多語言服務,這樣會節省很多運營人員成本、推廣、優化成本。當然,要看自己面向的市場是哪些,比如俄羅斯、西班牙、阿拉伯語等等。
4.跨境支付結算
有獨立的網站,跨境電商必然會考慮到收款通道。因為當不批訂單交易完成的時候,如何安全收款是跨境電商會重點考慮的問題。去年始,跨境人民幣結算是許多跨境電商會考慮使用的收款通道。分析下幾個優勢。第一,結匯成本降低。因為跨境人民幣結算是走正常的通道,節省了時間成本。第二,對接流程方便,基本能在網站後台看清楚每一筆交易。第三,結算時間可靈活性調節。第四,風險控制系統完善。
3、跨境電商政策
法律分析:1.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610,全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電子商務」。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商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實現交易,並採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
2.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保稅電商」。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商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台實現跨境交易,並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
3.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適用於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境內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台與境外企業達成交易後,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送達境外企業。
4.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8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適用於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境內企業將出口貨物通過跨境物流送達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台實現交易後從海外倉送達購買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八條 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必須通過設立海關的地點進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況下,需要經過未設立海關的地點臨時進境或者出境的,必須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批准,並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海關手續。
4、跨境電商需要辦理進出口經營權嗎
法律分析:跨境電商,相當於擁有進出口權的貿易公司,都是對外國某些地區合作交易,然後對外銷售出貨,是需要辦理進出口經營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進出口葯品的質量檢驗、計量器具的量值檢定、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監督檢驗、船舶(包括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設備及材料)和集裝箱的規范檢驗、飛機(包括飛機發動機、機載設備)的適航檢驗以及核承壓設備的安全檢驗等項目,由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機構實施檢驗。
5、個人跨境電商免稅政策
法律分析:完稅價格超過5000元單次交易限值但低於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但年度交易總額超過年度交易限值的,應按一般貿易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6、跨境電商國家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政策:國家採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政策新的監管模式。經國務院批准,現階段將保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總體穩定,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第一條 (一)確定電子商務出口經營主體(以下簡稱經營主體)。經營主體分為三類:一是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二是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三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經營主體要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注冊、備案登記手續。在政策未實施地區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可在政策實施地區被確認為經營主體。(二)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海關對經營主體的出口商品進行集中監管,並採取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辦理通關手續,降低報關費用。經營主體可在網上提交相關電子文件,並在貨物實際出境後,按照外匯和稅務部門要求,向海關申請簽發報關單證明聯。將電子商務出口納入海關統計。(三)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對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及其產品進行檢驗檢疫備案或准入管理,利用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的合格評定。實行全申報制度,以檢疫監管為主,一般工業製成品不再實行法檢。實施集中申報、集中辦理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的便利措施。(四)支持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正常收結匯。允許經營主體申請設立外匯賬戶,憑海關報關信息辦理貨物出口收結匯業務。加強對銀行和經營主體通過跨境電子商務收結匯的監管。(五)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支付機構辦理電子商務外匯資金或人民幣資金跨境支付業務,應分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申請並按照支付機構有關管理政策執行。完善跨境電子支付、清算、結算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對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跨境支付業務的監管力度。(六)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政策,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商有關部門另行制訂。(七)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嚴肅查處商業欺詐,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行為,不斷完善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