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9年5月25日為止跨境電商試點城市15個,跨境電商綜合保稅區35個。
跨境電商試點城市:
6+1試點,第一批,5家是寧波、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後續又上來廣州和深圳7家/天津、福州、平潭/合肥、成都、大連、青島和蘇州共15家獲批了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城市。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杭州第一個,青島等第二批,威海等分三批,1+12+22共35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遍布全國。
杭州、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漢市、長沙市、南寧市、海口市、貴陽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廈門市、唐山市、無錫市、威海市、珠海市、東莞市、義烏市。
(1)跨境電商免徵不退試點擴展資料
免稅新規
2018年10月1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日前聯合發文明確,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電商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第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在綜試區注冊,並在注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台登記出口日期、貨物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第二,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
第三,出口貨物不屬於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根據國務院決定明確取消出口退(免)稅的貨物。
通知明確,海關總署定期將電子商務出口商品申報清單電子信息傳輸給國家稅務總局。各綜試區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報清單電子信息加強出口貨物免稅管理。
通知指出,具體免稅管理辦法由省級稅務部門商財政、商務部門制定。各綜試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商務主管部門應統籌推進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和相關政策落實,加快建立電子商務出口統計監測體系,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跨境電商試點
網路-跨境電子商務
2、跨境電商的稅收政策是怎樣的?
跨境進口電商通常採用直郵和保稅自營、以及直郵+保稅三個模式。
3、跨境電商稅收新政策2021
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跨境電商的規模也越來越大,之前國家對跨境電商出口稅收政策還處在空白期,為了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健康發展,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9號)的要求,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以下稱電子商務出口)稅收政策通知如下:(1)
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下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
3.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
[(3)跨境電商免徵不退試點擴展資料]
4.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
二、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
3.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
三、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退(免)稅、免稅申報。
四、適用本通知退(免)稅、免稅政策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五、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不適用本通知規定的退(免)稅、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引用資料
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海淘稅收新政規定交易限額。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0元。在限值以內,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如果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
沒有在跨境電商平台上售賣的商品,以及沒有和海關聯網的網站仍按現有政策執行,也就是徵收行郵稅,並保留50元免徵額度。不過,按最新行郵稅政策,原先四檔稅率變為三檔,稅率提升幅度較大。
4、國家對跨境電商有什麼政策支持?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後監管政策:我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採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過渡期政策新的監管模式。經國務院批准,現階段將保持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模式總體穩定,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貿易的監管是最大的利好消息,也明確了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暫按照個人物品監管。這也意味著從檢驗檢疫這塊已經為進口電商打開了一道「口子」。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監管模式和措施還將繼續完善,對質量的監管和把控也會加強。
網路空間相對於物理空間來說是一個新空間,是一個由網址和密碼組成的虛擬但客觀存在的世界。網路空間獨特的價值標准和行為模式深刻地影響著跨境電子商務,使其不同於傳統的交易方式而呈現出自己的特點。
(4)跨境電商免徵不退試點擴展資料: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提出了6項具體措施。
一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新型海關監管模式並進行專項統計,主要用以解決目前零售出口無法辦理海關監管統計的問題;
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檢驗監管模式,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無法辦理檢驗檢疫的問題。
三是支持企業正常收結匯,主要用以解決企業目前辦理出口收匯存在困難的問題;
四是鼓勵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支付服務,主要用以解決支付服務配套環節比較薄弱的問題。
此外還實施適應電子商務出口的稅收政策,主要用以解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無法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最後是建立電子商務出口信用體系,主要用以解決信用體系和市場秩序有待改善的問題。
5、如何解決跨境電子商務的出口退稅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96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以下簡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執行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和免稅政策(以下簡稱退免稅)。從某種意義上講,跨境電子商務網上「私人訂制」的出口貨物,真正讓賣主實現了退免稅。
何謂電子商務出口企業
根據財稅〔2013〕96號文件規定,享受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如果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不適用規定的退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什麼條件下電子商務出口享受退免稅
(一)享受退稅的四種條件
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種條件,才能享受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
一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二是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三是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四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即外貿企業應當取得上述合法憑證,並且與報關出口貨物的金額、數量、計量單位、出口企業名稱等內容相一致。
注意,對上述規定可歸納為: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外貿企業實行增值稅免退稅辦法;出口貨物屬於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向出口企業退還前一環節已征的消費稅。
(二)享受免稅的三種條件
如果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上述退(免)稅條件的,但同時符合下列三種條件,可享受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一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二是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三是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如出口企業只有稅務登記證,但未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或未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以及出口貨物報關單並非出口退稅專用聯次,購進貨物出口時未取得合法憑證等,應當享受免稅政策。
注意,在上述規定中,如果出口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均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政策。
如何操作電子商務出口退免稅申報
根據財稅〔2013〕9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退(免)稅、免稅申報。
(一)退(免)稅申報要求
根據稅法規定,出口企業出口並按會計規定作銷售的貨物,須在作銷售的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的出口日期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單證(憑證)與信息齊全,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正式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及消費稅退稅。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退(免)稅。主要分為兩個步驟。
第一步,出口退(免)稅預申報。出口企業在當月出口並作銷售收入後,將收齊單證(憑證)及收匯的貨物於次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預申報,如果在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中發現申報退(免)稅的單證(憑證)沒有對應電子信息或不符的,應當進行調整後再次進行預申報。
第二步,出口退(免)稅正式申報。企業在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申報單證(憑證)的內容與對應的管理部門電子信息無誤後,應提供規定的申報退(免)稅憑證、資料及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正式申報。
例如,某A外貿企業(符合退稅條件)2月為境外客戶購進一批服裝,以電子商務方式進行交易。當月取得購進服裝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稅價格為15000元,進項稅額為2550元,並在當月全部報關出口已收匯,其離岸價摺合人民幣為18000元。3月初,A企業將上月作賬的18000元外銷收入,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免稅貨物銷售額」欄進行納稅申報。同時,憑收齊的單證(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免退稅預申報,但卻發現沒有相關的電子信息無法實現退稅。4月,A企業收到電子信息後,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了免退稅正式申報。已知服裝出口退稅率為16%,征稅率為17%,其應退稅額為:
服裝增值稅應退稅額=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15000×16%=2400(元);結轉成本額=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適用稅率)=15000×(17%-16%)=150(元)。
(二)免稅申報要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業出口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時,採用備案制不再實行申報制,出口貨物報關單、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等資料,按出口日期裝訂成冊留存企業備查。
6、對於跨境電商你了解多少?
首先要明白,跨境電商分2個方向,一個是出口跨境電商,一個是進口跨境電商。
出口跨境電商如何做?
1. 入駐亞馬遜、蝦皮等這些平台,直接通過平台將貨物賣到國外去
2. 自建官網,通過google ads或者seo、facebook等平台優化官網頁面,讓消費者能夠直達官網購買,在國外官網訂單可以佔到40%的額度。
大體方向就是上面兩個方向,各有優勢各有缺點,要做出口跨境電商的朋友可以同時開展。如何做出口跨境電商不是本文重點要描述的內容,只是精簡的介紹方向。進口跨境電商才是風頭,這才是重點。2018年第一屆中國進口博覽會和2019年的第二屆進口博覽會的召開,也是國家向進口消費型國家轉變的一個佐證。
其實從2013年開始,進口跨境電商就是一個不斷放大的市場,國家第一批開通了試點口岸「上海、杭州、寧波、鄭州、重慶、廣州、深圳」,第二批由開放了二十幾個口岸,去年開通了第三批,進口開通了第四批,截止目前大概有40多個城市都開通了跨境電商業務。從國家開放的力度看,針對進口跨境電商政策是不斷推出,這是國家從出口貿易型向進口消費型國家轉變的重要方向。
其實從2013開始,就有大量的商家已經成功開展了進口跨境電商業務。大黃蜂科技是從2014年開始,幫助商家搭建完整的跨境電商業務系統,截止目前成功的幫助上千家企業完成了業務搭建和跨境電商系統服務。2019年國家針對跨境電商進行大力扶持:
1、把個人購買額度從原來的沒單不超過2000,改為不超過5000,年度2萬改為了2.6萬額度。
2、把跨境電商進口增值稅從16%降低為13%,同時打7折,大部分的跨境電商商品稅率從11.2%變為了9.1%
通過這兩大措施,讓消費者可以購買更多的東西,同時能夠節省稅費,所以從2019年開始有大量的商家開始做進口跨境電商業務了。如何做進口跨境電商呢?根據大黃蜂科技總結國家政策和地方上的不同保稅倉政策,大致需要以下條件:
1、需要一個國內企業
2、國內企業需要進出口權
3、需要相關銷售資質,銷售食品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銷售保健品需要保健品的許可證
4、需要一個海外公司作為貨權人供貨
5、需要一個電商平台
6、需要進口跨境電商報關系統
7、選擇1個跨境保稅倉
以上這些是做進口跨境電商必須的幾個要素,大黃蜂科技可以幫助企業完成這7項服務,不管是國內企業注冊,還是資質辦理、還是電商平台搭建、還是進口跨境清關系統,大黃蜂科技都可幫商家辦理完成。
之前有大量的企業在做一般貿易的業務,俗稱大貿,這類商家如何做進口跨境電商?其實非常簡單,因為具備進出口權,資質夠用,就可以立刻開始,大概1周左右時間,就能夠做跨境電商,就可以做原來一般貿易不容易備案的商品,直接賣給國內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