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跨境指南 » 代理跨境電商出口稅收
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專業男女比例 2020-08-26 05:18:03
寧波外貿網站製作 2020-09-01 16:26:57
德驛全球購 2020-08-26 04:14:27

代理跨境電商出口稅收

發布時間: 2022-04-17 09:09:19

1、出口跨境電商涉及哪些稅種?

你好,出口免增值稅 及附加稅,到出口國可能涉及的稅種為關稅:從歐盟以外的國家/地區進口貨物到歐盟成員國需要繳納關稅,稅率的浮動范圍可能為0%到25%。

(2)進口增值稅:進口增值稅通常是一種可以退的稅

(3)VAT:增值稅,全稱value added tax,簡稱VAT,是商品或服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稅。在歐洲境內,銷售增值稅由增值稅注冊商家就其在歐洲境內的銷售進行徵收,並向相關國家稅務機關申報和繳納。

2、跨境電商出口稅收政策

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跨境電商的規模也越來越大,之前國家對跨境電商出口稅收政策還處在空白期,為了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健康發展,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9號)的要求,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以下稱電子商務出口)稅收政策通知如下:(1)

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下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

3.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

4.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

二、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

3.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

三、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退(免)稅、免稅申報。

四、適用本通知退(免)稅、免稅政策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五、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不適用本通知規定的退(免)稅、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引用資料

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

3、跨境電商稅收新政策2021

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跨境電商的規模也越來越大,之前國家對跨境電商出口稅收政策還處在空白期,為了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的健康發展,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9號)的要求,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以下稱電子商務出口)稅收政策通知如下:(1)

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下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

3.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
[(3)代理跨境電商出口稅收擴展資料]
4.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

二、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1.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

2.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

3.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

三、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退(免)稅、免稅申報。

四、適用本通知退(免)稅、免稅政策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

五、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不適用本通知規定的退(免)稅、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引用資料

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海淘稅收新政規定交易限額。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0元。在限值以內,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如果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
沒有在跨境電商平台上售賣的商品,以及沒有和海關聯網的網站仍按現有政策執行,也就是徵收行郵稅,並保留50元免徵額度。不過,按最新行郵稅政策,原先四檔稅率變為三檔,稅率提升幅度較大。

4、國際快遞的進口稅按什麼比率收?

物品繳稅率有10%、20%、30%和50%四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7年6月修訂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所列完稅價格與應稅物品實際價格相差懸殊達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經現場科級領導同意,可採取另行確定價格原則或按物品實際價格計征稅賦
印刷品、音像製品入境有專門規定。

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關於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9.1生效:
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
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
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委託進出口公司代理進口報關】。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5、進口跨境電商外貿需要交稅嗎?

出口跨境電商需要繳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准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境物品的,海關依照本條例規定徵收進出口關稅。但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准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境物品,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海關依照本條例規定徵收進出口關稅。
第三條
國務院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以下簡稱《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規定關稅的稅目、稅則號列和稅率,作為本條例的組成部分。

6、跨境電商的稅收政策是怎樣的?

跨境進口電商通常採用直郵和保稅自營、以及直郵+保稅三個模式。